APP下载

论生产方式视域下乡风文明的生成机制与建设路径※

2024-04-05何华征

现代经济探讨 2024年2期
关键词:乡风文明农村

何华征

内容提要: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涵,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任务。乡风文明建设体现了人们在文明演进中的主体性,而主体能动性的充分发挥要遵循生产方式为基础的文明生成的深层逻辑。从生产力的角度看,生产工具系统对乡风文明的生成形态起决定作用,生产对象的拓域有利于乡风文明发展的扩容增效,而劳动者素质的提升是乡风文明建设塑型铸魂的关键因素。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乡风文明的宽度,农民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农业生产的分配方式和利益结构直接影响到乡风文明建设的高度和厚度。立足于生产方式的整体性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一要注重化解社会主要矛盾,二要有机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同时,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积极发挥党和人民的历史主动精神也是极其重要的。

一、引 言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2023)。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涵,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推动形成文明乡风是农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工作。城市化和商业化改变了传统农村的乡风文明形态,新的生产方式的生成,为孕育和催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了契机。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马克思、恩格斯,2009)。乡风文明的形成与发展,建立在农村生产方式的现实基础之上,是“生产和一切经济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紧迫任务”(习近平,2022),农村生产方式是乡风文明的深层生成条件。本文从生产力对乡风文明建设的决定作用、生产关系与乡风文明的内在联系,以及基于生产方式的整体性和精神文明的相对独立性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此阐明乡风文明与生产方式之间的深度关联,从而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引下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行稳致远。

二、生产力发展对乡风文明建设的决定作用

乡村全面振兴,处于基础和核心地位的是产业振兴,是生产力的全面提高。生产力作为生产方式的主要方面,对乡风文明起到决定作用。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价值观念;勤劳勇敢、公平正义的民风;健康节俭绿色的民俗;在法制框架下运行的乡贤治理;社会主义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弘扬;对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维护;对乡土文化和农耕文化的传承与发扬;敬畏自然和保护环境等。生产方式对社会发展所起的决定作用,首先来自于生产力的作用,乡风文明植根于生产力发展的现实土壤中。

1. 生产工具系统对乡风文明形态的决定作用

在生产力要素系统中,生产工具的迭代具有社会发展程度的标识性作用。在文明形态的形成和演进中,生产工具系统是重要的物质基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的同时,推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机械化。“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5%”。机械化、智能化生产是今后乡村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农业工业化在很大程度上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模竞争需要的。农业生产工业化在造就一致性和标准化的同时,也降低了农业生产的独特“灵韵”。(1)注:本雅明在其著作中用“灵韵”指称传统社会的恒久性、差异性、浪漫主义和诗意情境。参见:[德]瓦尔特·本雅明著,王才勇译:《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版第13-14页。机械复制时代的到来使得传统文明形态遭受冲击。机械工具的快速迭代和机器生产的高效造成了快节奏的人机互动和人们相互接触的“暂时性”;经济竞赛的需要撬动了联结村民关系的血缘体系和邻里感情。生产工具本身的快速迭代不断改变着人际交往的圈层和范围;而作为群体关系的精神显现,文明形态在群体变迁中不断融合、变化、交汇、分殖。在使用锄头和犁耙进行个体劳作的时代,由于社会流动性普遍较弱,贫富变易相对缓慢,在自给自足的基础上形成了安土重迁和知足常乐的民风乡俗。地理和文化的封闭性对农业生产的规模需求和品质需求造成了惯性约束。人们在生产中遵守特定家庭和族群的集体意志,形成清晰的农耕生产与狩猎渔牧的时间边界和财货观。生产的自我设限是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工具的使用长期稳定不变的基础上的。

机械化尤其是自动机械的发展,使农业生产工具的迭代频率增加。高精尖新技术的应用变得更加便捷,从基础科学的进步到应用设计,再到产品生产和市场投放,它所需要的时间不断缩减。从农民与生产工具的关系来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中,锄头犁耙是农民肢体的延伸,个人掌握着生产工具的修缮、利用和处置权力;而在机械化规模生产中,农业机器已经构成一个体系,个人不得不在机器体系中强化服务意识,以便提高机械的利用效率。农民的主体意识受到潜在的消磨,经济理性和工具意志在乡风文明中逐渐渗透,成为乡风文明“物欲化”的重要因素。不过,就组织化程度而言,机械化和智能化的农业生产更加有利于训练农民的集体意识和规则观念。本雅明所谓机械时代“灵韵”的消失,对于个人化和永恒概念来说,确实存在着这样的危机。这也是传统村落和农业生产逐渐被“村落布局的城镇化”和“农业生产的工业化”所替代的必然后果。

生产工具的更迭是通过改变工具与人的关系,进而改变人的生产的自我意识和能动精神,在不同的生产结构中构建新的交往方式,最终改变乡风文明的内容及呈现方式的。不乏有理想主义者对“智能机器”全面取代“人驭机械”而造成全面失业状况下人们究竟从何处获取财富进行构思。比尔·盖茨曾认为可以考虑向机器人征税,由此而提高全民基本收入的保障水平(安妮·罗瑞,2019)。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获得前所未有的成功。这一成功的显著标志是农业生产工具系统的进化在短时期内实现了跨越。我国在农业人工智能技术、智能装备技术、农业大数据整合技术等方面取得了耀眼的成绩,并致力于更大的科学突破、抢占世界农业科技发展制高点(王海燕,2020)。生产工具在未来或将离开人类操纵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动化。那么,它对乡风文明的改造,或许又会造成更大的轰动效用。灵韵消失带来传统乡村的没落,整齐划一的农村房屋布局和井然有序的农业生产活动,以及职业农民的普遍化,一方面带来了人们对传统乡风民俗的眷恋,另一方面也必然为新时代乡风民俗的发展创造更多机会。

2. 生产对象拓域增大了乡风文明的发展空间

生产对象或劳动对象的范围,是生产力发展程度的重要表现之一。从宏观的宽度到微观的深度,劳动对象的变化改变人们对于自然、人、人类社会的看法,并在世界观的更新中重塑文化的形态。《纲要》提出,要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要实现前瞻性前沿研究和原创性重大成果突破,“为农业发展拓展新空间、增添新动能”。新生产工具使人们更加容易探触到现有生存空间的边界,同时也为新空间的开辟提供了条件。人们一方面在寻求现有生存空间价值的极值,另一方面在拓展新的生存空间以增加人类生产生活的丰富性。这是推动人类前进的重要力量。 生产对象的不断更新、拓展,就是在这一力量的推动下实现的。农业科技、生物工程、基因科学、设施农业等新的学科与业域,开拓了农业发展的新视野新境界。

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小农生产,其劳动对象是为农作物提供自然生长条件的土地、山林、草地、河渠等,农民在自然界通过劳动获得“馈赠”。劳动和土地作为财富之源的认知一直延续到古典经济学时期甚至当代。农民与自然界之间是直接的能量施受关系。随着生产工具进步而发生的劳动对象的拓展,人们通过中介获得更多劳动对象。小农生产中人与自然直接的亲缘关系被中介化的劳动关系取代了,无论是传统工业层面的规模农业发展,还是新科技革命后的智慧农业,农民与自然的亲密度减弱了。以自然为背景的人际网络,具有天然的质朴情怀和较低的索求欲望。它们构成了传统村落中淳朴风气与和谐景象的物质基础。在中介化的生产劳动中,劳动对象的延伸一方面丰富了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过去未曾具有的食物和用品;另一方面则是人与自然关系的陌生化,人对自然的征服欲望进一步加强,纵便人们已知人类对自然的每一次征服都得到了“报复”(马克思、恩格斯,2009)。

劳动对象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延展了社会关系的纵深。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既是劳动的基本条件,也在劳动中得到进一步发展。而劳动对象的发展,意味着人类在更加宽广的人际关系中创造新的活动秩序和行为习惯,以便调节众多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和共同体的内部秩序。农业劳动对象的扩大,也使得农民的社会交往关系扩展到更大的范围,传统乡村相对稳定的邻里关系和以宗亲血缘为核心纽带的伦理秩序与宗族仪式等越来越世俗化。乡风文明亦以适应更大社会群体的共同生产生活为要义,更加开放、透明、包容、公平的乡风就成为一种必然的文化选择。在农业科技竞争日益加快的今天,“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向耕地草原森林海洋、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习近平,2022);同时,让农村一二三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这必然极大拓展我国农村劳动对象的范围,它为乡风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多可能和更大空间。生产对象的拓域消弭了人们对传统食源的盲目崇拜,提高了农民在生产自主性方面的信心,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传统乡风文明中的迷信成分。

3. 劳动者素质对乡风文明发展的塑型铸魂

在生产力要素中,劳动者的素质无疑既是乡风文明的重要表现,也是乡风文明的核心载体。农民素质主要包括生产技能素质和精神道德素质两个方面。第一,从生产技能方面看:在小农生产中,由于分工的粗糙,使得一个农民必须同时具备多种劳动技能、掌握多方面的知识。正因为这样,也才导致了整体劳动技能和知识水平相对落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工厂手工业劳动者作为整体工人中的个体,只是“作为整体工人的一个肢体”作了生动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2009)。当前,具有工业化体系结构的农业生产方式已经在分工上接近于现代工厂制度;精深的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成为农业工厂制度下职业农民的生存基础。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加强了血缘纽带的韧性;而市场经济中生产分工的发展则推动了业缘关系中利益交换机制的形成。从血缘关系的固定文化结构到业缘关系的流动文化结构由此而实现了转型。血缘关系的文化结构使农民非常重视亲戚与邻里关系,而业缘关系的文化结构则结合了市场经济的商业逻辑,重视利益的置换和权衡。两种关系网络的交互融合使得乡风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二,劳动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乡风文明的重要表现之一。从农民的个人素质可以窥见农民阶层的整体精神面貌,从整体精神面貌的直观感受亦能约略知晓农民个体思想道德养成的文化背景及其现状。前者并不是一种以偏概全的意见霸权,而是基于文化共同体中个体思想道德养成的机理进行的一般推论,当然不能由此准确判断其他个体的思想道德面貌,而只是发现农民群体中共存的“此类”情况,正如后者在相反的方向所指出的那样。习近平(2022)强调,要提高亿万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发挥“道德评议会”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劳动者的素质是乡风文明的关键因素。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劳动者素质是乡风文明中的主体性因素。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农民个人应当树立主人翁的意识,在营造和建构文明乡风中发挥主动精神,承担主体责任。第二,劳动者素质是生产力结构中的活的要素。强调“活的要素”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意在强调乡风文明建设的相对独立性。农民群众的自我修养对乡风文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第三,劳动者素质是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生成性因素。劳动者素质通过特殊的场域和交互活动所具有的生成性,成为乡风文明生成的基础。第四,由于劳动技能和伦理知识的获得与物质和现场脱节,从而劳动者的素质能够在社会性遗传中发展成社会风尚。第五,劳动者素质是乡风文明的社会表征。在“物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农民锻铸了乡风文明之魂,而他们也是特定文明风尚的产物。

总的来看,生产力决定着乡风文明的现状和前途。生产的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共同构成一个庞大的生产力要素系统,从其最基本的构成要素来看,相互作用的生产工具系统的迭代升级、劳动对象的不断拓展、劳动者素质的日益提高,使乡风文明建立在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之上。人们对自然的控制力越强,建筑在物质技术和人自身的进化之上的文明与文化体系就越来越自觉。物质文明的进步为精神文明的发育敞开了新天地。

三、生产关系变革与乡风文明的内在联系

生产关系是物质生产和再生产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诸环节中表现出来的利益关系和治理关系。生产关系一般地被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以及由其决定的消费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萧前等,2012)。生产关系三个主要方面与乡风文明发展具有内在的关联性:所有权主体扩张增加了乡风文明主体的参与广度和深度;分配制度的进步使主体间具有更多平等交流机会和利益协调的伦理秩序诉求,从而增加了乡风文明内容的历史厚度;生产者地位的提高体现了新的生产方式对主体价值的追求与维护,具有价值目的性上的向善性或高度。

1. 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乡风文明主体的宽度

马克思(2009)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当现实的、肉体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化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设定并不是主体”。当人本身亦成为生产资料的一部分,成为机器体系中的“零部件”时,也就意味着剥夺了人作为人的全部现实性。当人“作为人”的全部现实性被剥夺后,则其文化、伦理、道德、权利等在事实上成为虚无。文明风尚具有坚硬的物质基础,但这些坚硬的物质基础本身并不是文明风尚的内容。因此,农民是否成为地主或者农业资本家的“活的生产资料”或“肉身的农具”,或者在怎样的程度上成为“活的生产资料”和“肉身的农具”,是他能否成为现实的人的基本前提。对于文明风尚来讲,决定了它是何种文明?谁的文明?真正的文明和虚假的文明、低级的文明和高级的文明有着本质的区别。在主体认同上,一些人将其视为文明者,在另一些人看来或为野蛮;一时被视为文明者,另一时或被视为粗鄙。文明的相对论源于文明的进化。而决定文明进化的主要原因,乃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问题。在生产力发达的前提下,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则其文明形态是进步的或至少具有进步的基本条件。劳动人民的广泛性,决定了文明风尚的宽广基础。在发达的生产力条件下,生产资料归少数人占有,则其文明形态是落后的或至少具有消解人类公平正义的巨大风险,而这种文明风尚,不过是经济权力的集中在文化领域的表现而已。

乡风文明的宽度是指其群众基础和实践基础之宽广稳健的程度。生产资料所有权问题是一切社会权力的根基所在,它决定着乡风文明发展的方向和性质。剥削社会中的乡风文明被少数生产资料占有者所界定和控制,成为服务于少数人利益的精神工具。在小农生产盛行的自耕村社,乡风有利于维持各自的狭小生存空间免受侵扰,对社会和群体发展没有基本的意识。个体农户是被自然物质所间隔开来的自然单位。它的微弱的社交关系和生产联系使乡风文明的呈现方式表现为单个家庭内部秩序和家庭文明的简单相加。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并不构成经济权力过度集中所造成的阶级对立。自足和相对独立的生产关系为质朴民风提供了现实土壤。只有当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并在事实上将他人或多或少地作为“活的生产资料”或“肉身的生产工具”时,社会的对立才逐渐尖锐化;在私有化中崛起的理性算计和相互倾轧,搅乱了社会风气的纯粹性。

在我国,现阶段以乡村土地公有制为基础,乡村集体经济为主要实现形式,村民自治制度为主要组织形式的社会主义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使最广大人民能够共创共建共享乡风文明成果。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一直是触及利益体系之核心的东西,这一敏感问题同时也是我国农村改革、生产发展和乡风建设的关键。我国社会主义仍处于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结合我国农村地理人文现状和资源禀赋的特点,土地私有化既违背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的基本原则,也不利于社会生产关系的优化发展、推进更广群众基础和更强社会凝聚力的社会建设。同样,具体生产资料的全面公有,也会消解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前后的历史经验证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适合农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在此基础上,由于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制身份”在很大程度上被消除了(杨继绳,2013),弱化了阶层之间的对立,乡风文明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农村所有制(及其实现形式)的多样性使乡村建设的主体具有多源性。新时代,不但传统农民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体,涉农产业和事务相关人员也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主体。

2. 农村收入分配制度影响乡风文明内容的厚度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2023)。农村分配制度包括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也包括初次分配、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等分配的结构性及其发展问题。不但城乡收入差距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农村、村庄内部的微观收入差距问题同样能够在社会生活及文明风尚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乡风文明的厚度在于文明要素的丰度,多种分配方式使利益主体结构变得日益复杂,在复杂的利益主体间调和各方关系,并使之进入有序发展轨道,需要乡风文明在共同价值和理性认知方面具有较高的厚度,从而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体现出各利益阶层和各认知层次之间的包容与和谐。吉尔德曾指出,非市场化的风险和利益分配会降低经济体对稀缺资源失衡之类信息的敏感度,“也会弱化这个经济体中的发明、创造和企业家精神”(乔治·吉尔德,2019)。市场化使按劳分配和非按劳分配有了诸多实现形式,并增加了分配领域的具体形态和复杂结构。乡风文明建设的扎实推进,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这既包括村民个体文明素养的提升需要有较好的生活条件,也包括乡风文明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出。事实上,在以集体经济为主体且能够享受到多种分配红利的地区,乡风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效果要更为明显。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为主的条件下实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极大缩小了村民生存发展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此而增加了丰裕的休闲时间用来发展文化、提高文明程度。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贯彻中,尽管劳动和经营方式千差万别,但农民个体或家庭收入主要遵循多劳多得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倘若劳动收入在农民收入结构中占的比重过低,或者资产性收益所占的比重过高,乡风文明建设在表面上看也许是现代的、精致的,形式上丰富的、繁荣的,但它在传承农耕文明、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却可能会面临较大程度的挑战。因此,在新时代,需要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三农”实际情况和社会风俗,构建更加有利于乡风文明建设的收入分配制度。不管是个体私有私营还是集体公有公用,对于乡风文明建设来说,适宜的分配方式是乡风文明的必要条件。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方式决定了我国乡风文明的厚度,使其在思想文化交融激荡、竞相碰撞的新时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遵循,在乡村文明发展史上树立了新的标杆,达到新的历史厚度。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高收入家庭通过贷款给他人,循环利用部分增加的收入,反过来促进自己的消费。在穷人和中产阶级收入不增加的情况下,其结构性结果是增加了债务和杠杆,最终导致重大的危机”(米凯莱·阿拉塞维奇、安娜·索奇,2018)。除了人口的稀薄以及由此造成的恬淡谧静的自然表象之外,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农村的普遍情况与城市具有高度的近似度。我国由于耕地相对较少,且富壤地区人口密度大,从而造成平原宜耕地区文化紧凑程度较高的现象。弥合乡风文明在不同区域的实际差距,重要的一环就是“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2023),在再分配和三次分配中增加贫壤地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引导和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乡村公益事业振兴和乡村产业振兴,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累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等。这些对于发展平等、友善、公平、正义、活跃、健康的乡风文明来说,亦是重要的举措。在市场经济持续深化的新时代,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建设文明乡风,保证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属性显得尤为重要,它在收入分配上需要更加合理地平衡公平与效率的问题。

3. 农民在生产中的地位决定了乡风文明价值的高度

习近平(2006)曾经说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包括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人们的生存质量、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等等。”劳动者在生产关系中所建立的人际关系是否是平等的,一个人是否具有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力,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属于剥削社会的重要标志。新中国的成立,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作为制度形式的剥削在我国被彻底清除了;对于社会关系表层的日常交往中存在的霸凌与欺诈,在制度上亦予以制裁,在现实中也日渐减少。土地革命结束了农民的雇佣地位,社会主义农业改造实现了农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而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以及对“村霸”的治理,使广大农民在生产经营中有了更强的主人翁地位。乡村社会治理的成果为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注入新的内容。农民生产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提高,既是乡风文明发展的重要表现,也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价值指向。

农民在生产中的地位取决于四个重要的方面:其一是所有制,尤其是土地所有权问题。只要土地不再是一部分人控制、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的工具和手段,那么农民在生产中就获得了平等劳动的基本前提。其二是法制,尤其是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以及它们的属性。法的目的在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社会治理中提供健康秩序之需的依据,以实现、扩大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制的持续完善以及司法的严谨,将会持续发生重要作用,以提高农民在生产劳动中的非生产性平等。其三是劳动者素质,尤其是科学技术水平和现代经营能力。高精尖特新生产技能在任何时代都是生产中稀缺的比较优势,掌握相关专业技能和具有较高科技水平与经营能力的农民在商品经济社会中占有较大优势,而生产性平等要求人们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人为减少这种“智差”或经验造成的不平等。其四是生产组织形式。好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能够使权利的主体真正享受到权利,而坏的组织形式则造成权利结构的畸形发展。当前,农民合作社成为农村农业生产与经营的重要形式,它既契合村民自治的需要,也适合我国广大农村土地、资源细碎化的现实,通过联耕联种、联合经营、技术合作等方式弥补我国农村农业资源禀赋短板。

马克思(2009)说:“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人在对象性活动中总是处于主体地位,具有主体性。那么,在劳动过程和劳动关系中,作为主体的人,应将其他人同样作为主体来对待。主体性和主体权利的确认和维护,在我国现时代体现为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人民性”,是生产积极性、创造性得以发挥的重要前提。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新时代乡风文明的独特属性,它实现了乡风文明前所未有的高度,站在人民利益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来发展乡风文明,享受乡风文明带来的成果。农民主体地位的全面提高,一方面是乡风文明建设内生力量的主要源泉,另一方面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乡风文明发展的核心目的。人民性是全面乡村振兴伟大实践中的核心价值追求。农民在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合作、社会建设等具体的生产与交往过程中社会地位的稳步提升,是乡风文明跃上新的价值高度的基本前提。

四、立足生产方式的整体性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农业生产力与农村生产关系的整体性,使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决定着乡风文明建设的形态、进程和前景。马克思(2009)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一方面是“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马克思、恩格斯,2009),文明形态的演进同生产力的进步有着紧密的关联。另一方面,生产关系是决定其他社会关系的核心要素,是精神生活生成的现实基座。乡风文明建设必须立足于生产方式的整体性来推进,其目的在于防止两个“极端”的偏执——或视农村生产力为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唯一手段,或视农村生产关系的改变为乡风文明建设的充分条件。

1. 在化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进程中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生产方式的整体性体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关系。社会主要矛盾是生产方式内部矛盾的逻辑展开,乡风文明的形态、内容和属性则是它的文化显像。中共八大正确指出了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建立先进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归根到底是先进社会制度同落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生产力取得了历史性突破,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明显变化:经济文化的一般性生产已经能够满足人民基本需要,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变得更加丰富多样。经济文化的“量的增长”让位于“质的提高”,高质量发展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在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共二十大报告(2022)指出,要“紧紧围绕这个社会主要矛盾推进各项工作,不断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乡风文明建设要在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宏大视野中推进,以满足人民美好精神生活为目的,以促进城乡均衡发展为途径,构建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利益增长的乡风文明新形态。

改革开放前,农村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主要体现在集体经济体系与农业生产率低下之间的矛盾,温饱问题成为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那时,我国乡风文明的淳朴、单调,同时浸染着具有时代特色的政治气氛,但邻里和睦、共济互助是乡风文明中的重要底色。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适应生产力发展新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乡风文明增加了经济理性启蒙的因素。致富是这一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内在激情,乡风文明带着现代性和传统性的内在冲突,传统伦理观念跳出了宗族血缘关系的约束,道德风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经济理性的冲击。在生产方式上,改革开放的经济成就证明了我国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同时,人们在人伦、道德与价值追求上的失落,以及对传统乡风文明的眷恋也表明,生产方式与上层建筑的冲突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从总体实现小康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经济结构、城乡利益格局、农民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协调发展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群众和谐的美好生活是新时代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根本旨归。乡风文明是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力量之源,它深嵌于农业生产实践及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之中。农村精神文化和乡风民俗的发展,服务和服从于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生产方式的进步。

新时代人民群众所追求的美好生活,既有发展先进物质生产方式的要求,也有发展高质量精神文明的需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乡风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化解社会主要矛盾中推进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一要认清国际形势,筑牢粮食安全防线,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在夯实农业基础地位的同时保护和发展我国乡村文化尤其是农耕文化、乡土文化。革除乡风民俗中制约农业生产经营创新发展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因素。二要传承乡风文明优秀的伦理观念,睦邻友好、自立自强、勤俭节约、互帮互助。新时代人们的物质财富不断增加,只有发展与社会物质财富状况相匹配的乡风文明,才能为人们美好生活提供更多心理和精神文化供给,提高农民的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三要协调满足人的体系性结构性需求。市场竞争“使生产陷于高烧状态,使一切自然的合理的关系都颠倒过来……要是土地的生产力不经常提高,耕种土地就会无利可获……这种矛盾无非是竞争的结果,因为否则他的整个体系就会垮台”(马克思、恩格斯,2009)。农业商品市场竞争的激化,在农业“产值”的数字列表中,掩盖了农民美好生活的多样性、多层次性。要在全面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增加乡风文明在农民美好生活中的比重,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通、融入到乡风文明之中。

2. 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中国式现代化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途径,也是生产方式变革的整体腾飞。中共二十大指出,到2035年,我国要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现代化在相当长时期内等同于工业化,这是由自蒸汽机发明以来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经验事实所归纳出来的结论。近代以来的工业化以机器的不断升级和普及作为必要条件,而“机器一旦问世,便不动声色地接管了过去被机械意识形态所忽视的一些生活领域,从而证明其存在的价值”(刘易斯·芒福德,2009)。中国式现代化从世界现代化的共性来看,离不开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的协同发展。机器的进化和普遍应用是生产力发展的核心标识,也是现代社会文明形态生成的物质基础。然而,中国式现代化不仅立足于“物的全面丰富”,更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不仅将新型工业化的高质量发展作为现代化的重要主题,也将社会主义文明新形态的构建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中国式现代化是生产方式整体性变革的内在要求,而非生产力的单向进路。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包含乡风文明的现代化。

农村生产方式的现代化程度,决定了农村内部各阶层、各业态之间的关系,也决定了城乡之间的沟通方式和范围。马克思(2009)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实关系凝结出现实的精神文化样态,乡风文明就是在农村生产方式的内在适配性中萌芽、生长和变易的。一方面,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农业生产和农村副业的生产效率不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不足;另一方面,农村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生产的组织形式和农村利益联结机制还不成熟。梁伟(2023)认为,中国的农业现代化是小农发展基础上的农业现代化。这意味着,乡风文明建设并非直接坐落在高超的现代物质技术基础之上,而是要在促进生产方式变革的基础上发展乡风文明。

乡风文明建设必须深度融入到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第一,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实现现代化的难度也大。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居住和生产条件等的制约,建设乡风文明,需要循序渐进、保持历史耐心、稳中求进。同时,要着力把人口数量优势转变成乡风文明建设的人才优势,把农村广阔天地孕育的乡风民俗转变为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的文化资源,在推进农民现代化进程中加快乡风文明现代化。第二,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一方面要在共同富裕的社会响应中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作用,将传统文化中家国情怀和“兼济天下”的道德使命感融入到乡风文明建设中;另一方面,通过共同富裕促进不同地区乡风文明的共同发展,在文明形态的多样性中最大限度降低文明程度的差异。第三,物质富足和精神富有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要求,乡风文明建设和农业现代化不是“单打一”,而是共济共进的关系。良好的乡风文明不会成为物质文明的必然产物。在乡村发展的任何阶段,都不能以“经济优先”“效率优先”否定精神文化的重要作用。第四,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乡风文明建设中要加强对农耕文明的保护,提高传统自然观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环境生产力是生产力系统中的重要内容,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包含着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习俗、文化传承、价值观念等具体内容。第五,中国式现代化是和平发展的现代化,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农村经济文化的对外交往,发挥传统农耕文化和优秀乡村民风民俗对外文化交流中的重要作用,汲取借鉴世界文明的有益成果,促进乡风文明现代化。

3. 发挥党和人民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历史主动精神

物质生产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一定社会意识形式的基础,是人的意识活动及思想文化的根基。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对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决定作用以交往关系和利益关系为纽带。在生存欲望与持续的理性启蒙中,人自身的发展成为共同愿景。“消灭一切阶级差别”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目的。显然,消灭“一切阶级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是“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马克思、恩格斯,2009)。全面振兴乡村的核心目标是减少并最终消除城乡差别,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流,实现农业发展、农村富裕、农民幸福。乡风文明建设的动机和目的就是要通过优化交往关系和利益关系的联结机制,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武装农民群众,使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实现更高水平上的适配。在“物的依赖关系”仍然占主要地位的阶段,“我们的一切发明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马克思、恩格斯,2009)。物质技术的进步没有也不会自动地、合乎逻辑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要发挥应有的历史效用。毛泽东(1999)曾说:“更多地懂得客观世界的规律,少犯主观主义错误,我们的革命工作和建设工作,是一定能够达到目的的。”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历史主动精神,既是对客观规律的遵循,也是对人的历史主体地位的尊重。

在资本主义及之前的社会形态中,“生产者丧失了对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的控制”(马克思、恩格斯,2009)。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劳动农民获得了对自己的社会关系的主导地位,成为社会活动和思想文化的参与者、创造者、共享者。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有三种方向性选择:第一是回归传统农耕文化的深处,眷恋宗族乡土文化的亲密关系和传统慢生活的低欲望状态;第二是维持当前乡风文明中理性与欲望、传统性与现代性、商业文明与农业文明、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杂糅混合、相互竞争的关系;第三是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风文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祛除传统乡风民俗中的糟粕、传承优秀农耕文明,发展邻里守望、诚信重礼的乡风民俗。习近平同志(2023)说:“随着时代发展,乡村价值要重新审视。现如今,乡村不再是单一从事农业的地方,还要有重要的生态涵养功能,令人向往的休闲观光功能,独具魅力的文化体验功能。”

社会制度、伦理规范、价值体系、科学精神等对生产方式的变迁具有重要的作用。完善和发展现代社会治理体制,构建良好伦理秩序和道德观念,发挥核心价值体系的社会功能,营造创新创造、鼓励探索的社会氛围,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也是人类历史主动精神和主体功能的重要表现。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历史主动精神,就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结合起来;破除阻碍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全面发展的陈规陋习。“要在传统礼俗与陈规陋习之间划一条线,告诉群众什么是提倡的,什么是反对的”(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2023)。党领导广大人民进行乡风文明建设,一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各种人才资源、文化资源、物质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加农村公共性文化产品供给,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二要挖掘、传承、创新优秀乡土文化,抵制不良风气。实现乡土文化的现代化,展现我国历史悠久的农耕文化的时代魅力和风采,旗帜鲜明反对封建迷信、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等,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五、结 语

乡村文化振兴写入了中共二十大报告,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将乡村文化振兴、乡风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面乡村振兴正在如火如荼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既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内容,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思想文化保障。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特征,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如何改变或进一步优化乡村风俗习惯和道德风尚,使乡风文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持内在一致,与当前正在推进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保持内在一致,与人民群众所愿、社会主义所需、时代发展所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形象保持一致,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从生产方式的角度深入理解乡风文明发生发展的生产力基础,以及它在生产关系中的逻辑展现,有利于促进乡村文化的高质量发展,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有利于深化改革,变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和乡风文明建设需要的生产关系。

生产方式变革对乡风文明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而乡风文明建设亦反作用于生产方式的发展。正如迈克尔·波兰尼(2020)所言:“事实上,任何社会一旦真的彻底否定了精神存在,并切实将这否认贯彻到实践中去,那它可能一天也存在不下去。”对于国家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来说,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从促进生产方式变革的视角推进乡村经济发展和乡风文明建设,在加速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的进程中,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力度、拓展乡风文明建设的幅度、增强乡风文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塑形铸魂的功能。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乡风文明,既要契合社会主义文明新形态的基本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要为农业农村现代化书写新的篇章、发展新的内涵、提升新的境界,由此持续深入探索适应我国现代农村生产方式的乡风文明建设。

猜你喜欢

乡风文明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打造一村一馆 传承乡风文明
请文明演绎
乡风
漫说文明
厚植勤劳脱贫的乡风家风
文明乡风聚人心
对不文明说“不”
文明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