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列宁《怎么办?》看如何平衡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2024-01-21张雪梅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6期
关键词:列宁
张雪梅,吴 敏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闵行 200240
引言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所有疆域较大的国家都面临的重要问题,是国家制度体系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制度安排”[1]。中央与地方关系是当今中国的首要政治关系,也是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当前学者们从治理、利益、权力配置等不同视角对中央与地方关系进行了解读。藏雷振等从治理角度指出,中央与地方关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集权与分权、变通与调整是我国央地关系互动的基本特征,民主与集中融合是央地关系的价值规范。孙波从利益视角指出,中央和地方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矛盾实际就是国家根本利益与特殊利益的矛盾、国家整体利益与地方局部利益的矛盾[3]。吴东镐从法律制度视角指出,当前中央和地方在事权划分和执行上存在随意化、地方化、独立化以及无效性等问题,只有通过建立长效的央地关系法律制度,以法律规定中央和地方权责分配,才能实现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制化发展[4]。任广浩从国家权力配置角度指出,中央和地方关系问题是国家权力的纵向配置问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当调整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建立国家权力纵向分配的动态平衡机制[5]。
纵观当前学界关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解读,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仍显不足,尤其是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内涵和意义挖掘不够,也没有结合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解读其中有关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科学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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