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2024-01-07杨小容李良品

民族学刊 2023年6期

杨小容 李良品

[摘要]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逻辑有四: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富裕”“共同体”思想的继承和运用,二是以政党为核心定位的稳固与突破,三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发展与创新,四是对“互构-共生” 理论的丰富与完善。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逻辑体现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对各民族共同富裕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奠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各民族共同富裕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探索、改革开放时期对各民族共同富裕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設的发展、新时代对各民族共同富裕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深化。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践逻辑有几个方面: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化、“中华民族”一词宪法化、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制度化、实现民族地区现代化。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要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切实支持,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可以对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关键词]各民族共同富裕;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民族地区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C9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391(2023)06-0019-08

一、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论断高屋建瓴,对于探求我国赓续发展寓意深远。学界不仅要对此作出学理性的解释,而且要分析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之间存在的理论逻辑。

(一)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富裕”“共同体”思想的继承和运用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性质论述的重要议题,共同富裕被视作马克思、恩格斯主义的基本价值目标,强调共同富裕的主体是全体社会成员。“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语境中,‘共同’意指财富由全体人民共享,‘富裕’则意味着发达的生产力能提供全社会富足的财富,‘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以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为前提。”[1]1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逐步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无疑是对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的继承。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2]394在当下,“共同”一词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共同富裕”和“共同体”思想的继承和运用。有学者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作过统计,该全集中“共同”和“共同体”出现300 余次,特别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同体”一词成为高频词。研究表明,马克思运用的“共同”和“共同体”,其字面意义具有集体、联盟、团体的“联合体”的意思。[3]72当然,我们认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不仅是具有集体、联盟、团体的“联合体”,而且是利益、制度、价值不断演进的共同体以及从物质基础到机制保障再到具有目标引领、价值旨归的共同体。正是因为这样的不断演进,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才能实现从共同富裕的实践基础到运行机制,再到价值体系的两次飞跃。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一个“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4]11的共同体以及“由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四者构成的命运共同体”,只有通过不断增进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尊重和包容不同民族的差异性,才能使不同民族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和整体利益。从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和“共同体”思想理论维度看,习近平总书记在继承和发展的同时,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共同体”思想,使这一思想成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共同”,均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四者息息相关,与利益、制度、目标、价值四者密不可分,“共同”和“共同体”在“互构-共生”过程中,始终朝着正向谐生、共变共进的目标迈进。

(二)以政党为核心定位的稳固与突破

在推进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必须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这是中国共产党经过百年来的实践而逐步得以稳固与突破的历史结论。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历史早已证明,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各族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核心力量。因此,无论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还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运用国家权威力量、动用国家资源才能得到根本实现。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必须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价值导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场“众志成城、共御外侮,为民族而战、为祖国而战、为尊严而战”[5]3的抗日战争,对新时代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留下诸多启示。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是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众所周知,在血雨腥风、救亡图存的艰难岁月,“共产党人以自己的政治主张、坚定意志、模范行动,……成为夺取战争胜利的民族先锋”。[5]3历史昭示我们,中国要实现共同目标,“必须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毫无疑问是中国共产党”。[6]8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严峻的国内外挑战,面对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二是推进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应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导向。“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以历史上积淀而成的中华民族为基础形成的以共善生活为价值导向、具备共同复兴关怀的中国国民聚合实体。”[7]8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8]的新时代,只有“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才能“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三)“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发展与创新

在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过程中,其核心理念都是“以人民为中心”。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对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发展与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因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主体和对象是“人民”,全国各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其目的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安康。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要服务于全国各民族,这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要让民族地区各族人民同样具有获得感和幸福感,这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同样也是“以人民为中心”,因为中华民族的主体是“人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组成是“人民”,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主体也只能依靠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中,已将中华民族从“自觉”建成“自立自强”的共同体,从传统的“自然共同体”发展成为“真正共同体”。从这个意义上讲,“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业已成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行动纲领。因此,我们认为,中国共产党对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不折不扣的“共生”,无不是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作为思想目标,并始终朝着这个既定目标共生共进,在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真正实现“一个少数民族不漏、一个人都不能少”的目标。

(四)对“互构—共生”理论的丰富与完善

“互构—共生”理论认为:所谓“互构”,是指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之间始终存在着“交互建塑、交互型构的动态演进过程”;所谓“共生”,是指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互构过程中能够产生正向谐生、共变共进的相互促进关系。“互构”是“共生”的前提和基础,为“共生”提供成长空间;“共生”是结果,在“共同富裕”的“民族共同体”的“共生”中得以实现。二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互为表里、互为条件和结果的关系。换言之,这种“互构—共生”关系本质上是相互依存、正向谐生的关系。[9]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提供行动指南和思想动力,重铸各民族的“五个认同”,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为全国人民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路径选择。简言之,中华民族共同体植根于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群体情感之中,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础。因此,推进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举措,在一定意义上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支撑现代中国崛起的内在逻辑”[10]2。

二、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逻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11]22从历史角度看,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确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国共产党百年以来,自始至终将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奋斗目标,二者并行不悖。换言之,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不忘初心、勇毅前行。我们认为,一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

(一)新民主主义时期对各民族共同富裕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奠基

自中国共产党诞生之日起,就把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奋斗目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对怎样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展开了深度思考和不懈探索,这些认识对中国共产党的共同富裕思想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奠基意义。20世纪初期,面对中国大多数人口生活贫困的现状,李大钊、陈独秀等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深刻认识到中国社会的贫富不均和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等诸多问题,他们产生了自己的认识。一是对共同富裕的认识,李达认为,资本主义将导致“贫富悬绝”;李大钊指出:“社会主义是要富的,不是要穷的”。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主张共同富裕,如打土豪、分田地,开展土地革命,调整农村政策等。[12]70他们不仅对共同富裕有基本认知,而且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主张。二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推进。早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2年) 中,就有“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13]18的主张;红军长征途中,历经四川、贵州、云南等省的民族地区,与苗、侗、彝、藏、布依、回等诸多少数民族有直接接触,并进行土地革命,切实维护了西南少数民族的利益。其中《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关于红军沿途注意与苗民关系加强纪律检查的指示》(1934年)、《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关于瓦解贵州白军的指示》 (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关于注意争取夷民的工作》(1935年)等指示与规定,均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各少数民族劳苦群众进行民族革命运动,展开土地革命,争取藏、回、番、苗、彝、壮等少数民族的支持,与中国工农红军联合,进行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政府和本民族压迫阶级。这促使中国共产党与少数民族有更直接、更亲密的接触,有利于将革命的种子和中华民族整体性的意识播撒在偏远的少数民族农村地区。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整合中国境内各阶级、各政治力量、各社会团体、各民族的力量,以中华民族利益为出发点,动员全民族抗战,形成共同纲领,争取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1937年)进行全国军事、全国人民的总动员,动员全民族参战,提出“在国共两党彻底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领导抗日战争,精诚合作,共赴国难”[14]554。关烽在《团结中华各族争取抗战建国的胜利》(1940年)提出:“中华民族是由中国境内汉、满、蒙、回、藏、维吾尔、苗、瑶、夷、番各个民族组成的一个总体。”[15]816当时,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逐渐实现对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抗战胜利后,党继续领导各民族进行消灭剥削、消灭压迫的斗争,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为中华民族自觉意识和文化认同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各民族共同富裕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探索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为尽快使全国各族人民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对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并致力于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建设,为各民族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进一步探索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和马克思民族理论思想。第一,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的共同富裕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首次使用了“共同富裕”,并提出要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当时的中央领导集体认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有四个方面: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大力发展生产力,要实现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并且要经历长期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历史进程,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两步走”的战略思想。第二,新中国成立后,党致力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发展。坚持各民族平等,开展民族识别工作,一方面争取各民族对党和国家的支持,另一方面实践了中华民族整体性的凝聚和发展,促进中华民族的自觉意识。一是开展少数民族访问与调查。中央访问团于1950年7月开始深入四川、云南、贵州、西康等地进行民族平等友爱访问,宣传党的政策和方针,展开民族调查。其中,西南访问团与康定、西昌、中甸、甘孜、丽江、大理、楚雄、贵筑等地区的彝族、藏族、傈僳、苗、回等民族进行亲密接触,进行社会历史调查,了解少数民族的疾苦,加深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情感,为中华民族建设与发展打下了深厚的民众基础。二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实现。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内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党通过土地改革、“直过民族”政策,以及全国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举措,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政治基础。三是党的民族工作的不断探索。特别是《关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工作任务和机构设置的通知》(1978年)、《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1978年)颁布,中国共产党开始恢复民族工作和民族工作机构,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者得到迅速發展,民族工作得以继续发展,特别是通过1950年到1954年对西南地区的彝、瑶、壮、布依、哈尼、傣、傈僳、纳西、景颇等少数民族的识别,1954年到1978年对土家、么佬、仡佬、阿昌、普米、怒、德昂等少数民族的识别以及1979年对基诺族的确认,全国民族识别工作基本完成。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的30年,党不断守正与创新,开创和奠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和民族理论政策,为改革开放的实施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改革开放后党对各民族共同富裕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高度关注及成效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探索出了“先富带动后富”的共同富裕道路,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的创新发展;我们党在坚持民族平等的基础上,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工作道路,不断强化中华民族意识,进一步发展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和马克思民族理论思想。在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方面,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认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其步骤可以采取“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富”,提出并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江泽民指出,应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进步,并注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胡锦涛指出,应该把人民群众作为走向共同富裕道路的主体力量,把实现社会公平作为走向共同富裕道路的价值取向。推动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有三个方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在共同富裕思想指导下,全国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均有较大提高和较快改善。自1978 年改革开放后,全球化进程既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提供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挑战,诸如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汉族聚居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愈加明显,全球文化冲击着少数民族文化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并加剧了民族分裂分子的嚣张气焰。中国共产党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坚定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落实各项民族政策,以共同富裕促进各族人民紧密团结。

(四)新时代对各民族共同富裕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深度调研及战略举措

近十年来,中国共产党人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根本目标,以共享发展为实现路径,以人民为中心为根本价值追求。其战略步驟分“三步走”,实施“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将各民族共同富裕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融为一体,共进共生协同发展。近十年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的足迹遍布少数民族地区,如2015年1月和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重点考察了云南省贡山县独龙江乡巴坡村、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以及腾冲、昆明等地;2015年6月和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黔西县等地考察;如2017年4月考察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华溪村;2017年和2021年,先后两次到广西考察调研,深入广西南宁、桂林、柳州、北海等地考察调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面对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普遍比较滞后的情况,提出“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贫困地区落伍”,要求云南帮扶“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形成“一个民族一个行动计划”“一个民族一个集团帮扶”的扶贫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指出,广西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近十年来,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根本目标,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二者的有机结合,深化了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内涵,完善了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路径和模式。在战略决策上,由“让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转向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通过将“中华民族”写入宪法和党章等重大举措,把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政治引领、文化浸润、发展凝聚、“三交”增进、法治维护等举措,让全国各民族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16]1-6

三、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践逻辑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目标,针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居民收入水平较低①、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等问题做出一系列调整。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富裕,是分阶段促进的全体人民的富裕。中国共产党不仅从理论上不断深化中华民族的认识,而且在实践上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使民族政策不断得到落实。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制化、“中华民族”一词宪法化、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制度化、推进民族地区现代化等方面落到实处,增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五个认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化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民族团结平等提供了政治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法制方面为民族平等团结提供有力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法渊源于抗日战争期间的“民族自治” 实践。1938年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民族自治”来解决当前的民族问题,以联合各民族共同抗日。1941年在《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强调“建立蒙回民族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17]681。在革命斗争和民族问题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逐步深入认识民族问题,并不断完善民族政策。1949年颁布《共同纲领》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全国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推行。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颁布,1954年“民族区域自治”正式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直至1984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进入新阶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进入法制化建设新阶段,也为保障区域内各民族的权利提供了法律遵循。迄今为止,民族地区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四个行政管理层级。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从法律层面保证了民族平等,并通过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强化民族自治地区各民族的国家认同。

(二)“中华民族”一词宪法化

“中华民族”入宪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法制保障。“中华民族”一词最早入宪是1934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之后的数十年中,“中华民族”未能写入宪法。自2008年以来,“中华民族”入宪成为学界探讨的热门话题。在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正式将“中华民族”一词写进宪法。“中华民族”入宪,是从国家根本大法上明确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性。中华民族成为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观念上共同认可的指称,中华民族入宪是从根本法律制度上给予确认,因此“中华民族”一词入宪是从法律层面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律制度保障,为各民族团结以及拓展爱国主义统一战线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制度化

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制度化为民族团结奠定了群众基础。民族团结是国家发展的前提,最大程度地实现民族地区现代化和各民族共同富裕,是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各地区各民族发展及其不平衡,因此,坚持以马克思民族理论为指导,坚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逐渐形成有利于少数民族发展的民族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根据《共同纲领》制定了一系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力求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目标。一是不断修正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法律,“截至2008年底,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了637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对有关法律的变通或补充规定。”[18]448(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于2008年9月26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当年11月18日起施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了少数民族聚居区各方面的发展,真正意义上实现各民族权力平等,增强了各民族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二是民族文化教育政策的制订。首先,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习俗文化、宗教信仰等政策,如1984年的《关于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请示》和1991年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告》。其次,制定了民族地区教育优惠政策。如1992年《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政策、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的“三包政策”等均是系列政策的具体体现。 三是积极促进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如2006年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意见》将民族传统体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规划之中。四是大力促进民族地區的经济发展。如优先发展民族地区的基础建设,加大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制定“东援西”对口帮扶,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不断深化少数民族扶贫工作,以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政策。五是大力培养民族干部。如1978年《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明确指出少数民族干部的任用相关意见,1992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等强调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党制定的一系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有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四)实现民族地区现代化

实现民族地区现代化,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经济基础和本质要求。有学者指出:“民族地区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9]无论是中国式现代化,还是民族地区现代化,都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缩小收入水平差距,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增进各族群众获得感,以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共享美好生态福祉,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20]民族地区是我国自然条件最为复杂的地区,在民族地区现代化推进过程中,不可千篇一律,应根据区域总体发展目标、模式,制定切实可行的策略。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结合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民族观等,开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教育。民族地区现代化,是民族地区各民族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前提是在平等基础之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形成民族地区与国家之间、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共创共享、互助互利的和谐关系,由此构成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本动力机制。

四、结语

无论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还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原创性论断,一定能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为实现中华民族独立和各民族共同富裕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在实现民族独立和新中国成立后,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发展经济,完成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宏伟目标。在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党的执政能力和党的自我革命能力的体现,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础保障。

以各民族共同富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内在逻辑。首先,从理论渊源上讲,无论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还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其理论均根植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各民族共同富裕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同源性;其次,无论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还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都需要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从行动主体角度看,各民族共同富裕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同一性;再次,各民族共同富裕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终极目标看,二者具有一致性;最后,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实践过程中表现为一种相互影响、正向谐生的作用,从实践过程机理看,二者具有“互构—共生”性。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标志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注释:

①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9787元,其中云南为 6490元、贵州为 5975元,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 3297 元和 3812元,数据来源于华经产业研究院2022年上半年全国各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行榜,东方财富网,2022年9月14日。

参考文献:

[1]邵晓秋,李晨瑶.共同富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目标[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3-1(6).

[2]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94.

[3]徐宁.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哲学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9:72.

[4]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M].北京:民族出版社,2022:11.

[5]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04(003).

[6]陈筠淘,孟凡东.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抉择[J].黑龙江民族丛刊,2021(02):17-26.

[7]青觉,徐欣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内涵、要素分析与实践逻辑[J].民族研究,2018(06):1-14+123.

[8]习近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N].人民日报,2021-08-28(001).

[9]姜汪维.张懿.互构—共生:“人类命运共同体”文明关系论的核心意涵[J].理论月刊,2019(11):26-31.

[10]刘永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互构逻辑[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9,40(10):17-23.

[1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22.

[12]韩康,张占斌.奔向共同富裕[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22:70.

[13]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摘录)[G]//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8.

[14]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G]//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554.

[15]关烽.团结中华各族争取抗战建国的胜利[G]//中共中央統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816.

[16]李良品,黄大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23,39(01):72-79.

[17]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G]//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681.

[18]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二〇〇三——二〇〇九年)[G].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448.

[19]宁亚芳.中国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成效与基本经验[J].民族研究,2021(06):12-26+134-135.

[20]宋雅兵,朱进东.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现实阻碍与行动路向[J].新疆社会科学,2023(02):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