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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科背景下双创法学专业与课程思政的耦合机理与优化路径

2024-01-02文立彬罗西楠

高教论坛 2023年9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学双创

文立彬,罗西楠,邹 瑛

(1.南宁师范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1;2.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广西 北海 536000)

一、新文科背景下双创法学专业培养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自2015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后,创业创新蓬勃发展,显著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面对经济发展与市场需求的巨大变化,新文科建设应运而生。2020年11月,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组发布《新文科建设宣言》,对新文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创新创业和新文科建设的出发点在于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践行我国科教兴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法治建设作为国家创新发展的制度基石,离不开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培养。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也无疑是新文科建设和双创教育中的关键一环。当前,尽管法学门类(主要为法学专业学生)人才在培养数量上已经有了较大增长,但是在人才培养的模式和质量上仍与市场需求存在差距。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加之近年来疫情的影响,使得市场用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法学毕业生就业难和法律服务企业招工难现象并存。同时,随着全球化深入,中西方思想文化不断碰撞,学生群体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在专业课程中嵌入思政内涵尤为重要[1]。目前,部分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侧重于专业理论知识的传授,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引导和培养相对欠缺。如存在专业课程教学模式单一、与交叉学科教学理念不契合、与司法实践需求导向不匹配等问题,导致学生知识体系不够宽泛、思维方式相对僵硬、创新创造能力有待加强,而学科专业间自我隔离自成体系又使得高校开设的交叉学科课程大多浅尝辄止[2]。故迫切需要我们不断调整并探索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双创法学专业与课程思政深度融合的路径,以满足法治社会的实际需求。

二、双创法学专业与课程思政建设的耦合机理

传统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呈现“单打独斗”式特征,体现以社会关系和调整对象为标准的划分依据。数字时代下,传统法学赖以为根基的物理时空环境、自然人行为模式等二元框架已发生重大转变,所面临的是物理/电子的双重时空环境、自然人/数字人的混合行为模式等。如数据纠纷问题,往往涉及多个法律部门,传统法学分析框架难以解决诸多数字问题。因此,在新文科建设中,双创法学专业有必要转变思路,以课程思政建设为重要契机,探索新模式、新方法和新内容,培养契合我国法治需求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一)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将课程思政引领与法的价值引领相统一

通过将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引领渗透至具体的知识点,从教学实践出发,围绕着全面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能力这一关键点,不断创新深入探索法学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的方法和措施。使得课程思政内涵不断丰富,并不断探索合理的教育评价机制以辅助教学,实现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律人才的目标。在教学理念上,坚持本土化的教育立场,树立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坚持和形成中国自信。在涉及介绍国外理论或研究时,引导学生辩证分析问题,通过案例教学、场景教学等方式,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的实践能力和内驱动力,使法律课程结合主流价值观教育,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广阔视野、使命担当的新时代法治人才[3]。

(二)通过教学环节设计,将双创精神和思政内涵贯穿各个环节

将专业知识与双创教育相统一,利用网络空间与现实场景的各自优势,有效提升课堂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充分利用课程微信群、腾讯会议、慕课等现代教育信息平台和技术进行教学互动、成效监控及课程反馈。教学团队在设定教学目标和规划教学环节时,依据课程的教学目标、知识结构、教学重难点和学生接受度,在专题设计过程中,主要侧重于贴近社会热点问题,引发学生的探知欲望,启发和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并形成良性的教学互动[4]。对于社会热点话题的讨论,可采用开放式话题的形式,以学习小组为单位进行专题分工。培养学生使用法律检索工具并引导小组学生进行分工合作,能够较好实现在引导式、互动式教学中对于学生的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并有益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

(三)通过教学内容更新,构建基础理论教学与专业实践教学的统一

新文科背景下,法学教学模式有必要从“单打独斗”转变为“并肩作战”,以突破部门法的知识边界,以解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新型法律纠纷问题。教学模式的转变,不仅是教学思路、教学内容的改变,也是思政教育融入的关键点。对此,学院层面应积极组织实务专题讲座,也可由教师带领学生观摩法律实践基地,丰富学生的实践体验。并创建教师与创业导师资源库,通过多种人才激励方式与校企合作方法,吸纳各类高质量创新创业人才,扩充兼职教师资源,完善多元化教师结构,为法学专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提供资源保障。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而言,提高法学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无疑是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系统的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搭建有针对性的教师培训平台与培训基地就显得极为重要[5]。要以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为重要契机,积极搭建交叉学科平台,内因外联,积极促进学科深度融合与跨域发展。追求在知识与服务社会之间、在专业知识传授与通用能力培养之间、在适应职业需求与塑造基本素养之间取得平衡。进一步落实新文科建设与双创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革新传统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对基本目标作出战略性调整。

延伸专业课堂,构建动态多元育人平台联动,实现“全课程育人”宏大格局。如带领学生实际观摩法律纠纷的行政管理和司法处理过程,确保学生在接受法学知识与实务训练的初级阶段就能塑造基本的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在延伸课堂教学环节,将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设计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案。一方面,邀请资深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到校开展法律实务专题讲座和法律职业从业经验分享;另一方面,组织学生到司法机关观摩、旁听重要案件的办理过程,实现法治教育的言传身教,积极影响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形成过程。

三、专业与课程思政融合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课程思政丰富内涵渗透至法学专业课程的契合度问题

在传授法学专业知识的过程中,教师应当深入思考法学专业教学的内容与课程思政教育的重合之处,从二者在育人方面的关联性入手,促进专业教学与思政内涵的统一发展[6]。如在刑法课程教学过程中,以“代孕案中的遗弃问题”为例,应剖析案例背后的社会因素和法理依据。详言之,目前代孕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备受社会关注。首先,在案例讨论前,教师要求学生进行相关文献的搜索,包括我国及域外主要国家立法对代孕的态度,是否有代孕相关的刑事判决(可能涉嫌遗弃罪)。首先,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先是告知学生代孕在我国不具有合法性,并详细告知其法律依据。其次,根据搜索到的相关判决,让学生了解代孕产生的诸多问题,尤其是涉嫌犯罪的情形。告知学生我国难以放开对代孕的限制,甚至会采用刑事立法的手段打击相关的组织机构和个人。其法理依据在于要防治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实现立法对个人的保护。相应地,刑法中规定的组织卖淫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都重在打击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均体现了人本主义的立法取向。最后,在案例分析的结尾,向学生讲述代孕现象兴起的主要原因,未来国家可能会采取精细立法的方式对代孕行为予以规范,切实解决代孕及其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以学生较为关注的代孕案例作为分析,一是引导学生学会使用学术搜索工具,能够筛选出所需要的文献资料;二是教导学生理性地看待社会现象,不仅要注重其产生的背景,而且要关注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双创背景下法学生的专业技能素质与就业定位问题

目前,部分高校在专业教学与双创教育融合过程中,存在对双创教育本质认识不足、双创教育与市场需求不匹配、适应力不强等问题[7]。对此,首先要创建教师与创业导师资源库,并通过多种人才激励方式和校企合作方式,吸纳各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扩大兼职教师资源。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需要不断完善法制课程体系,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在课堂模拟练习、实习实训等方面所获得的评价中提高对创新重要性的认识。对于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中,应注意带领他们分析当前的社会发展、定位自己的职业目标并进行合理规划指导,要在创新创业的基础上,提高自身能力,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其次,积极搭建跨学科平台,联动内外因素,积极推动学科深度融合和跨领域发展,加强“校内+校外”教育。根据专业特点,高校法学专业应善于利用校内和校外资源,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从实践中检验、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能力,充分体现教学效果。再者,提高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作为教师培训和发展的重要内容,面向教师常态化开展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搭建有针对性的教师培训平台与培训基地。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可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改变教学方法和手段,引入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让学生在课外自学或在线上学习理论知识。

四、双创法学专业与课程思政相融合的优化路径

(一)反思传统教学模式局限,探讨法学知识的多维度学习

法学教育应包括三个基本要素:法律知识的传授、实践技能的训练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不可偏废[7]。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人才的基础。对于一个议题,教师应该提供与之相关的丰富的观点和视角,使学生能够在课程学习中得到更多知识点。在整体上,应强化法学知识与思政元素融合,贯彻党的领导和国家发展战略,将知识与思政融合,并通过实践实现内化。在教学设计上,紧跟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明确以创业能力为导向的法学人才培养教育目标及重点内容。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将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实现知识与价值教育的双重功能。在知识传授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深入讲解如何运用专业知识来促进创新、保障创新。在价值引领上,以党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使得思政教育的内涵得以丰富、外延得以拓展,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得以提升,塑造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在实践中,应对学生定期进行总结回访,并对学生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进行必要帮助,从而切实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法律职业道德培养是法律人才发展的素质要求,“法安天下,德治民心”。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实践教学,都必须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价值观,让学生具有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贯彻“以生为本”教学理念,落实精准教育以提升教学质量

“以生为本”即以人为本,以人格平等与教育教学相结合为基础,引导学生以自我为导向,遵循共性标准和个性发展相结合,因人而异,开展定向教学[8]。因此,要突出个性化培养,提升新文科背景下双创法学人才培养的精准性和特色性,这就要求法学毕业生不仅要专注于本专业的学习,还应适当开展其他专业的联合学习。对此,应根据不同院校的专业布局、学科特色、师资力量和生源特点,关注本校的独特优势,探索适合本校双创法学人才培养的特色路径,探讨具有针对性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精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和激情,明晰双创法学人才培养科学化、常态化、长效的可行方案。针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就业需求和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规划,可根据不同学生的就业倾向,进而分层、分流、分班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为高潜力、强动机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培养通道,充分挖掘其创新创业潜能,打造教育典型。不同学科专业的学生可以自由选课,不同专业的教师进行联合培养,加强学生交叉学科创新意识,教师应有针对性地制定特定领域的专业课程方案,如借助大数据改进课程内容。教师还可以定期对学生发放调查问卷,分析交叉学科培养课程的缺陷和不足。同时,可定期邀请校外授课人员和学院领导、课程负责人共同复盘讨论不足和探讨解决方案。教师亦可结合现实生活将法律知识可视化,使学生适应不同的工作场所和文化。在加强自身知识储备的基础上,法学教师还应着眼于了解最新科技动态,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方法。高校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搭建起一个相对灵活的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建设一支开放、流动的交叉学科教师队伍。

(三)整合内外部优质实践资源,塑造学生的法律职业观与价值观

开展学科内科学管理,破除壁垒,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挖掘潜力,提升能力。在学科外部引进跨学科高素质人才,加强国内外合作,深入参与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建设。通过服务和共享不断扩大学科的国内国际影响,有效发挥学科建设引领作用。高校亦应进一步发展跨部门合作,在法律岗位上工作的法官、律师、检察官或其他从业人员都有多年的工作经验,积累了深厚的实践经验。法学院除了邀请这些优秀人才到校讲授理论、分享经验外,还可以积极加强与法院、司法部门等机构的合作,鼓励学生到法院参观,观摩庭审。体验真实的法庭流程和工作环境,增强法学院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此过程中,学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促进学生思维的碰撞,对学生形成深刻的启发,多视角案例分析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和批判精神的培养。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出发点,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批判性地思考和处理各种社会现象和观点。这种能力根源于高校对法学专业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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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2015年法学专业就业状况
第三节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