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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殖民: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统治的审视与批判*

2023-12-29邓观鹏顾友仁

新疆社会科学 2023年5期
关键词:话语算法信息

邓观鹏 顾友仁

内容提要:意识形态与算法技术的“联姻”,衍生出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统治的新形态,算法属性的“乌托邦”、算法博弈的“利维坦”和算法操控的“马赛克”共同构成西方算法殖民的样态。在算法的技术属性遮蔽下,加之技术价值无涉论的影响,公众极易迷失于西方建构的算法效能“乌托邦”。然而,西方国家凭借算法技术优势和公众算法依赖,用意识形态化算法对全世界进行监控,塑造出算法博弈的“利维坦”。在算法运行过程中,算法技术给予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以“马赛克”式的修饰,使其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让西方国家利用算法偏见、算法过滤和算法设置,对中国的形象、话语与信息进行厚“西”薄“中”式的操控,以此对中国意识形态进行算法渗透和围猎。为此,须从主流价值引领、算法技术赋能、算法制度保障、主体素养培育等调适进路出发,力求在回应西方算法殖民过程中增强算法运行的方向性、算法博弈的竞争性、算法秩序的规范性与算法认知的思辨性,以实现我国意识形态治理的化“危”为“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43页。。现阶段,智能算法引发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结构化变革,深度嵌入现代社会各个领域,将人类社会转型为算法主导的符码世界,业已成为人类现代化数字文明的技术景观。然而,在算法运行过程中,算法技术不可避免地发生与权力、资本的勾连,从而赋予算法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意识形态与算法技术的“联姻”与“共谋”,使算法蜕变为意识形态斗争的武器,衍生出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统治的新形态,推动资本主义进阶为算法帝国主义。诚然,面对方兴未艾的智能技术革命,资本主义的剥削和扩张本性迫使其在当前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重新布展,而利用智能算法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和监管,就成为维系现存资本主义体系的技术选择。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算法化”与“算法化意识形态”不断解构人类世界的社会和政治关系,使人类普遍陷于算法帝国的宰治。有鉴于此,对标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如何认识、有何形态、如何开展、如何应对”,从算法属性、算法霸权、算法操控等维度进行综合审视,以系统把握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的实践逻辑和风险挑战,进而探索算法脱困的应对之策,对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大有裨益。

一、算法属性的“乌托邦”:揭露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的本质面相

算法属性问题是明晰西方意识形态算法殖民的前提性思考。这一问题之所以重要,源于西方鼓吹“意识形态终结论”和“技术去意识形态论”的流传蛊惑,致幻公众对算法意识形态属性的关系认识。算法技术旨在解决用户需求与信息发散的精准匹配问题,带来生活范式转换和多重数字惠利,以强大的智算能力被公众奉为信息自由和感官满足的圭臬,成为人们感知和观测世界的技术窗口。然而,伴随数字社会的智性革新,意识形态问题不仅从未离场,反而在资本逻辑驱动下寄生算法技术进行衍化,展现出新样态和新功能。据此,我们应当透过现象把握本质,紧密关注意识形态算法化的理论定向与实践情境,以揭示算法技术与资本主义的耦合关系。如若缺乏这一前提的澄明,那人们易沉浸于算法技术带来的数字享受,偏向观照算法的技术属性和效能,陷入西方意识形态斗争营造的算法价值无涉的“技术乌托邦”幻境难以自明,丧失对意识形态的辨别性和批判性。

(一)理论视角: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统治的理论批判

智能算法是科学技术的高阶产物,它与意识形态的结合有着特定的理论语境。要深入考察算法的意识形态问题,离不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指导。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是唯物史观的重要范畴。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归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同作为观念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具有本质差异。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二者的绝对分裂。马克思又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851页。“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61、776页。因此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形态并非纯粹的观念存在,更是一种实践的、历史的现实活动,需要客观存在的铺垫和映射,这就决定了技术与意识形态结合的必然。同时,马克思又从政治经济学视角进行技术批判,他反对把技术的“物质形态”归为其本质,防止出现粗俗唯物主义视域下技术神秘化倾向,而主张透过技术的物质形态把握其社会关系的本质,即技术反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阶级关系,受到资本逻辑的内在规定。马克思关切劳动异化问题,把技术放置于资本主义阶级关系和生产关系中进行考究,洞察到科学技术对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意义,即资本的逐利本性需要通过革新技术而更好得到满足,而技术因满足资本的需要才能够快速进步。(4)孟飞、冯明宇《马克思技术批判的范式转换——基于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的考察》,《学术交流》2022年第8期。因此,在资本主义工业化生产中,科学技术与资本进行全面互融,服务于资本增殖的目标,产生“技术资本化”和“资本技术化”的趋向,形成“在机器上实现了的科学,作为资本同工人相对立”(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851页。的技术异化现象。资本主义不断通过技术革新来调节生产关系,以维护资本增殖的地位,技术与资本的结合导致劳动者受剥削程度日趋加深,技术在资本逻辑驯服下成为规训无产阶级生产生活的准则,技术力量成为资产阶级的“统治力量”,个体就此沦为资本与技术宰治的附庸,出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61、776页。。要言之,马克思认为技术具有社会关系属性,资本与技术的联结使其不可避免地具有意识形态属性。

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分支,法兰克福学派在遵循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与异化理论基础上,对意识形态的考察从“政治意识形态”转向“科技意识形态”,明确提出“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的论点,以科学技术诊疗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统治。其中,系统的技术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应当肇始于马尔库塞与哈贝马斯。马尔库塞把技术作为解析西方发达工业社会的“显微镜”,标注技术的意识形态属性,他指出:“如今,统治不仅通过技术而且作为技术来自我巩固和扩大;而作为技术就为拓展统治权力提供了足够的合法性,这一合法性同化来所有文化层次”(7)〔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126、127页。。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政治意图已经渗透进处于不断进步中的技术,技术的逻各斯被转变成依然存在的奴役状态的逻各斯。技术的解放力量——使事物工具化——转而成为解放的桎梏,即使人也工具化”(8)〔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126、127页。。由此,马尔库塞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技术异化为资本主义统治的意识形态,弥散于人类社会各个领域,对人类社会进行全面盘剥和控制,塑造出“单向度的人”之景象。相较于马尔库塞否定性技术批判的“悲观主义”态度,哈贝马斯则以科技进步为参照,对科技持以“乐观主义”,他通过交往理论对技术统治社会进行解读,指出:“因为现在,第一位的生产力——国家掌管着科技进步本身——已经成了(统治的)合法性的基础”(9)〔德〕尤尔根·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68—69、69页。。并且,当今的那种占主导地位的,并把科学变成偶像,因而变得更加脆弱的隐形意识形态,比之旧式的意识形态更加难以抗拒,范围更为广泛。(10)〔德〕尤尔根·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68—69、69页。哈贝马斯批判马尔库塞将技术意识形态混同于传统意识形态,否认科技排斥民主自由并奴役人的观点,他认为技术意识形态是由资本主义发展出的“新合法性形式”,为资本主义秩序提供正当性辩护。尽管二人对技术意识形态批判的立场与态度不尽相同,但都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技术具有实质性的意识形态属性及功能,政治与技术的合谋生成“技术政治统治”无疑是他们的共通点。总而言之,这些思想对理解意识形态算法化现象都具有重要理论意义。

(二)实践视角: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统治的实践逻辑

技术是我们在环境中以各种方式使用的那些物质文化的人工物。(11)〔美〕唐·伊德:《技术与生活世界:从伊甸园到尘世》,韩连庆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页。科学技术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在延展,是人的价值属性的工具化表达,这决定其必然内嵌于特定的社会关系中,表征特定的阶级思想与阶级利益。就资本主义的算法技术而言,它必然受到资本权力与资本逻辑的控制,成为资本主义权力意志、阶级意识与资本利益的物化对象,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融入到算法技术的全过程。

首先,算法产品的出场,西方意识形态植入的开端。开发“理想现实的技术蓝图”不仅因为环境的不可预测性,还因为人类行为的不可预测性而变得复杂。(12)〔立陶宛〕伊格纳斯·卡尔波卡斯:《算法治理:后人类时代的政治与法律》,邱遥堃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92页。作为人类智性力量外化的产物,算法技术在设计面世之初,就面临着同社会元素互联互构的关系,这赋予算法设计者塑造算法“性格”和“立场”的权限。因为,算法终归是技术程序,支配算法导向的重要因素是资本逻辑。(13)陈联俊:《算法技术影响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探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1年第8期。在资本逻辑驱动下,算法研发者是资本增殖的人格化对象,这使得研发主体在算法技术设计中需要服从资本逻辑,让智能算法产品符合资本的要求和意愿。正如凯西·奥尼尔指出的:“许多模型把人类的偏见、误解和偏爱编入软件系统,而这些系统正日益在更大程度上操控着我们的生活。”(14)〔美〕凯西·奥尼尔:《算法霸权》,马青玲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8年,前言V。在研发设计过程中,算法技术受到所属资本主义经济形态、政治结构与文化环境的规约,不可避免地被植入资本主导者的主观意志、阶级偏向和权力意图等意识形态理念,服务于西方资本主义政治、资本、权力与阶级的竞合关系和利益诉求。这事实上就规定了算法技术内在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尺度,决定了其“为资本主义服务”和“由资本主义主导”的逻辑前提。

其次,算法数据的聚析,西方意识形态酵化的座驾。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分析是算法社会的技术特征。在数字生活世界中,越来越多的社交活动将作为数据被捕捉和记录,随后由数字系统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理。(15)〔英〕杰米·萨斯坎德:《算法的力量:人类如何共同生存?》,李大白译,北京:北京日报出版社,2022年,第33页。毫不夸张地说,当前世界已然完全数据化,而数据作为算法的养料,为算法对个体和社会进行量化标记和处理提供信息基础。然而,相比于数据的工具价值,数据的价值属性却容易被人们误解甚至忽略。数据虽然是符号,但它来源于现实社会,是对物理和信息世界相互关涉的真实表达,是人的形体、思想、活动等要素映射于网络空间的“数字化形体”,蕴含现实的人的政治、社会和价值等意识形态元素。算法需要数据的喂养,数据的意识形态属性会加剧算法的意识形态属性。数据被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后,成为统治和支配一切的巨大权力和力量。(16)王淼、向东旭:《数字资本逻辑批判的四重维度》,《经济学家》2022年第1期。算法是一个动态的技术活动,伴随着算法数据库的持续更新和扩容,隐藏于数据背后的“数字化人格”,让算法浸润于形形色色的价值理念当中,这包含着资本主义的社会意志和复杂多样的社会情感。同时,由于算法目的和数据供给之间并非无差别衔接。在西方政治意图和资本逻辑的驱动下,算法设计者在对数据进行挖掘、筛选和转化的过程中,为实现算法预期结果往往对数据进行预设性安排,不断对算法机制和代码设计进行参数调整,对数据的原始语义和相关性进行人为修改甚至是篡改,趁机将民粹主义、普世价值观等观念进行数据化内嵌和指令性设计,从而变更算法的意识形态立场。如此,智能算法既为社会思潮放宽准入和运行门槛,还助推着相关思潮内容的生产和扩散,不断强化资本主义的话语叙事和信息猎获。

最后,算法技术的运用,西方意识形态施控的过程。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并非是绝对抽象和虚拟的,它总是同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活动相关联。由此,算法技术就以其强大的聚类分析和推荐能力成为意识形态信息聚散的“邮差”,也成为意识形态掌控人类社会关系的枢纽。算法运用关键在于智能分析和精准推送,其技术禀赋让西方国家能够掌握推荐内容、把控信息流动、操纵话语话术,决定着受众信息需求的内容、量级、方式以及顺序。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主义意志裹挟算法运行,以输出特定的政治意图和资本意向为目的,让算法成为渗透和强化意识形态的隐性权力。算法既根据流量和点击率来迎合受众的感官偏好和生活惯性,为公众精准输送“想见”的意向内容,同时它又通过创设特定的信息语境和视觉场景,操控公众“能见”的信息内容,为西方意识形态“造窝”、“整形”、“美容”,以此来吸引受众投怀送抱。如此,看似是受众的自由化、个性化的信息选择,事实上只是算法机制伪造的虚假表象,算法正是以其隐形魔力向用户进行内容输送。遵循这一基本逻辑,资本主义的大型算法平台通过海量的数据分析,用算法推荐将西方价值融入人们日常生活信息场域,并拓展至互联网各个领域,完成温水煮青蛙式的殖民统治。

二、算法博弈的“利维坦”:洞悉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的霸权镜像

算法时代,算法技术日益占据主导地位。在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趋向下,算法技术成为西方国家进行算法博弈的强力手段,推动意识形态权力的无边界扩张,使“权力有能力越来越精确地控制我们的所知、所感和所欲,从而控制我们的行动”(17)〔英〕杰米·萨斯坎德:《算法的力量:人类如何共同生存?》,李大白译,第122页。。为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构集资本、权力与技术为一体的超级算法权力体系,将意识形态的算法触角延伸至世界各个场域,塑造出“算法利维坦”的霸权形体。“算法利维坦”是西方国家算法优势和公众算法依赖共同塑造的结果。正是通过这种算法化的意识形态权力网络,西方国家形成对全世界的算法监控,以此强化其政治霸权和话语霸权。

(一)算法技术的垄断:塑造西方算法化意识形态霸权的技术“利维坦”

当数字技术被视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威胁,地缘政治就和国家间的数字技术竞赛交织在一起,新冷战思维呼之欲出。(18)李秋祺:《数字技术能推动世界主义吗——抵抗数字霸权的新路径及反思》,《探索与争鸣》2023年第3期。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盲目追求生产无限扩张,不断征服现实空间中的一切对象,意图让各式文明屈从于资本主义文明,其目的只在于“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04页。。资本主义所推动的全球化和技术化发展,不在于以实质正义规则建构世界秩序,而在以先行的技术优势创建“政治—经济—技术—意识形态”的复合型霸权模式。正是遵循这一逻辑,素有“第五疆域”之称的网络空间,成为西方强化意识形态霸权的重点场域。西方国家不断通过加强网络空间的技术优势,谋求对网络空间规则的制定权,以便将网络空间转化为供西方意识形态驱役的跑马场,以“赢者通吃”效应谋取意识形态利益,算法博弈应然而生。

算法博弈本质上是对信息数据获取和处理能力的竞争,这意味着算法技术差异会导致意识形态治理效果的差异。现实来看,国际网络媒介的算法嵌入与运行,既推动了国际信息生产、交互和流通的范式革新,加强了国家或地区之间的信息联通,但囿于算法平台和技术的差异,国际数据资源的生产和分配格局存在显著差序格局,出现算法世界“弱肉强食”的现象。在全球前十的互联网企业,美国的苹果公司、谷歌、微软、Facebook、Netflix等企业长期霸榜,而在美股中,市值排名前十的企业也基本上出自美系科技互联网公司,美国公司占据着全世界互联网行业约75%的份额,形成了美国互联网巨头市场垄断现象。更为重要的是,如谷歌、苹果、微软、亚马逊以及威瑞森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等手机供应商也掌握着大量关于用户行为的数据以及引导我们作出特定选择的无数方式。(20)〔美〕凯西·奥尼尔:《算法霸权》,马青玲译,第213页。据此,美国等西方国家占据着大型互联网垄断集团优势,掌控着智能算法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形成了“强权算法国家”。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将算法技术同意识形态竞争紧密捆绑,运用算法强国身份攫取国际信息主导权,不断以技术优势来提升意识形态算法竞争效能。面对西方算法强国的“算法竞争”和“价值侵入”,“算法弱国”难以抗衡这种算法战争,只能沦为被动宰治的算法殖民地。在这个过程中,西方国家借助平台布局、智媒管控、信息垄断等方式,利用算法技术的智能分析、精准输送、实时反馈等功能,放大算法技术在意识形态渗透的优势,任意对特定国家对点输送政治资讯、定向灌输西方价值理念,甚至还通过算法机器人进行信息的歪曲和造假,以遮蔽对象国公众的有效认知,这不仅实现了对他国公民的意识殖民和精神操控,还以数字化的方式强化资本主义现实空间的经济统治和政治霸权,使大众陷入西方话语的精神麻醉,服从于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和资本剥削逻辑。除此以外,美国等西方国家在设计互联网和数据通讯行业善用双重标准,对他国数字技术发展进行打压,以此维护自身网络信息技术的主导地位,令全球“数字鸿沟”不断扩大,如美国就以所谓国家安全为由,对华为公司和抖音国际版TikTok进行封禁。总言之,西方国家算法技术优势使其获得意识形态输出和管控的垄断地位,而技术优势的固化又导致意识形态算法博弈的国际竞争极化现象,进而使得意识形态斗争形势持续严峻。

(二)算法依赖的培育:生成西方算法化意识形态霸权的瘾性“利维坦”

如果说算法技术优势是西方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斗争的技术底气,那么把“算法优势”转化为公众“算法依赖”则成为西方算法化意识形态霸权的关键环节,也是其创建算法“利维坦”的重要表征。马克思指出:“劳动的产品,对象化劳动,由于活劳动本身的赋予而具有自己的灵魂,并且使自己成为与活劳动相对立的他人的权力。”(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2页。这即是说,人类的拜物教趋向源于对对象化劳动及其产品的崇拜,但这种崇拜将使自身陷入到异化力量束缚当中。依此逻辑,公众对算法的依赖,是算法化意识形态得以传递的基础。从算法技术的发展来看,算法技术在缩减用户网络行为成本,并为受众提供个性化和精准化的内容推荐服务后,用户就逐渐产生对算法的惯性依赖和“瘾性沉迷”。算法技术愈加成熟,人对算法技术的依赖就越深,那么算法成瘾机制下的意识形态掌控也就越稳固和全面。诚然,当算法由人性深处利己、享乐的需求驱使时,包含娱乐、虚假、庸俗的内容就成为推送首选,具有流动、碎片、跳跃等特质的信息占据用户“阅听”世界,科学、客观、严肃的话语形态就被拒之门外。(22)李静辉:《算法推荐意识形态属性的生成逻辑、风险及治理》,《理论导刊》2022年第2期。西方算法殖民遵循博取受众眼球的吸晴原则,它无需考量受众的媒介素养和甄别能力,而专注于让受众在视觉俘获和价值体验中沉溺算法建构的感性世界,忽略感官背后的意识形态动机。这个过程表现为“算法使用—算法依赖—意识形态嵌入算法—算法化意识形态同化”的线性逻辑。

不同于传统专制权力的强制压迫,算法时代公众的生命权力似乎迎来空前解放,表现为娱乐自由、言论自由、视觉自由等表象。在算法匹配的娱乐信息、视觉商品的消费景观的裹挟下,人们不自觉沉迷于自由美好的算法幻象中。算法技术通过对用户网络痕迹和数字消费的处理,根据用户浏览主题、浏览时长、点赞、评论、转发等数字轨迹,用来切脉用户的关注度和兴趣点,进而把用户的爱好、习惯、欲望和价值偏向进行抽象化处理,转化为数据商品后,再将其作为算法分析和推送的依据,以便更加精准化和个性化的生产研发数字产品,构建受众专属的拟态空间,从而不断塑造用户特定的数字生活习惯,增强用户的算法依赖和平台黏性。伴随着算法平台回应用户偏好愈加精准和全面,受众的感官、体验、审美、情趣获得极大愉悦和满足。由此,人们对算法技术的依赖程度也就愈加深固,而算法技术对受众的意识形态塑形效应也就越加轻易和显著,表现为:公众陷入到对算法技术的拜物教式崇拜中,使得精准推送的算法逻辑转变为曲意逢迎的意识形态渗透逻辑,为消费主义、泛娱乐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西方意识形态入侵提供滋生土壤。要言之。在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语境下,人们依赖于算法推荐带来的低级欲望的满足,为算法成瘾机制所牵引,被算法弱化和娱乐麻痹,使个体的自主决策让位于算法推荐、理性思考让位于非理性思考、精神追求让位于感官刺激、价值逻辑让位于资本逻辑,进而出现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为西方多元社会思潮所稀释,公众则沦为西方意识形态俘获的“单向度的人”。

(三)算法监狱的布展:建设西方算法化意识形态霸权的监管“利维坦”

算法技术对个人生活的全程跟踪预示着算法监测的必然。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提出“全景敞视监狱”理论,指出,全景敞视监狱代表现代社会的统治模式,是人们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的社会规则,它具备一种持久的、洞察一切的、无所不在的监视手段。(23)〔法〕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等译,北京:三联书店,2019年,第230页。之后,马克·波斯特针对网络时代的降临,提出“超级全景监狱”的概念,揭示去中心化背景下网络技术对社会的监视状态。随着算法政治时代的推临,在数据化与算法化的技术趋势下,西方“监控社会”进一步发展到了“超级全景监狱”阶段。(24)张爱军、刘仕金:《西方算法政治兴起的社会根源及其伦理批判》,《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23年第2期。西方国家强化算法支配能力,使意识形态算法管控更加隐秘和高效。诚然,由算法驱动的“超级全景监狱”植根于人们对数字技术的沉溺,是公众自愿缔结算法契约的结果。殊不知,这种权利让渡使算法监控更加无形、稳固而全面。在算法社会,大众生活始终受到算法监控,用户的兴趣爱好、个性情感、社会关系都被算法储存、标记和分析,被算法转译成信息符码,固定为用户画像的数据标签,再转呈为消费、娱乐、影视等形式,以虚假满足为西方意识形态监视提供现象遮掩。凭借公众对算法技术的依赖性成瘾,算法能够轻易对大众进行全程监测,而意识形态经过算法包装后成为一只“看不见的手”,隐藏于电子镜屏之后,这正是算法化意识形态无形而全面渗透的关键所在。故而可以这样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算法枷锁”之中。据此,赫拉利在《今日简史》中提出:“同样一套大数据算法也可能养出未来的‘老大哥’,最后出现奥威尔笔下的那种监控政权,所有人无时无刻不遭到监控”(25)〔以〕尤瓦尔·赫拉利:《今日简史:人类命运大议题》,林俊宏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8年,第60页。。

毋须讳言,美国等西方国家利用网络技术建构“算法监狱”早已付诸实践。以美国“棱镜项目”为例,美国借助多元化网络信息技术,广泛收集世界各国公民的信息数据,对世界进行无孔不入、无时不在的信息窃听,而这仅仅是美国全球技术监听的缩影。当前,智能算法为西方国家数字监控提供了更加隐蔽的工具。这源于用户与算法平台的自愿匹配,是用户自动贡献数据于算法平台。在算法布控下,你说的每个字、你的每个举动,都是伟大数据流的一部分,算法一直看着你,也在意你的所有想法与感受。(26)〔以〕尤瓦尔·赫拉利:《未来简史》,林俊宏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7年,第349页。以谷歌搜索为例,每秒钟,谷歌都能收到人类提交的60 000多个搜索请求,每天的搜索请求数超过35亿。这些请求连同谷歌掌握的搜索者身份信息,都会被输入谷歌日益庞大的信息仓库中。(27)〔英〕杰米·萨斯坎德:《算法的力量:人类如何共同生存?》,李大白译,第36页。这样的数据来源广泛分布于世界各个角落的网络设备,成为西方国家算法监测的“眼睛”。当算法数据库不断扩容,就等同于将现实世界数字化搬运至网络世界,为西方国家提供解析世界的信息基础,包括搜索者的身份信息、政治立场、生活习性等内容,使智能算法能系统构建更加具实的人类生活数字地图,进而全面掌握对象国家的信息流动情况。在算法技术的加持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和监控等于如虎添翼,可特定编制的意识形态“邮件”精准投送到世界各地。在这个过程中,智能算法既起着定点输送作用,同时还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算计,实时监测该区域公众的信息收发和反馈情况,以便后期调整话语渗透方式,增强意识形态统治的算法权能。整个监视过程可视为:西方国家利用算法平台“间谍侦查”各国信息流动情况,再制定合其意图的意识形态“内容子弹”,通过算法核定的“数字轨迹弹道”,进行个性化与常态化的“靶向分发”,实施对特定区域的受众精准化和全方位的“意识形态火力覆盖”。可以这么说,依靠算法技术,美国等西方国家已然建构起“超级算法全景监狱”,在充分收集和处理各地域信息基础上,精准捕获受众眼球的切入点和关注点,以厚此薄彼、以假乱真、以点带面的方式,任意批判和否定他国的制度和道路,将自身的政治观、民主观、价值观、生活观等意识形态内容进行算法转译和渗透,使得美国成为真正的“世界警察”,对其他国家意识形态进行算法凝视和控制,塑造数字帝国的新威权主义。

三、算法操控的“马赛克”:解密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的风险样态

西方意识形态与算法技术的互嵌,让意识形态操控愈加日常化和生活化。算法化意识形态建构的“愚民”世界,用“算法投喂”和“算法豢养”使大众乐不思辨。相较于传统意识形态的显性统治,算法技术给予西方意识形态操控以马赛克式掩饰,使西方国家可利用算法偏见、算法过滤和算法设置等手段,实现对中国形象颠覆、话语混淆和议题渗透的目的,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然而,无论西方意识形态战略和对策如何变化,企图颠覆社会主义政权,歪曲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诋毁、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的本质并未曾改变。(28)刘磊、张怀承:《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算法焦虑”与纾解》,《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22年第3期。

(一)设计算法偏见:西方形象“美化”与中国形象“污化”

“算法偏见”是算法程序在信息生产与分发过程中失去客观中立的立场,造成片面或者与客观实际不符的信息、观念的生产与传播,影响公众对信息的客观全面认知。(29)郭小平、秦艺轩:《解构智能传播的数据神话:算法偏见的成因与风险治理路径》,《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9年第9期。在西方意识形态语境下,算法偏见既是西方国家强化意识形态霸权的必然结果,也是其进行意识形态斗争的操弄过程,表现为利用算法技术进行国家形象塑造的暗箱操作。国家形象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切入点,意识形态博弈可视为国家形象的塑造与评价活动。网络媒介的话语传播、影视生产、文化俘获等方式,构成对国家形象的解释和呈现。对于传媒技术而言,媒体的报道数量和报道倾向会成功引导公众认知并形成对一个国家的总体印象。(30)赵振祥、杜澳、林得惠:《中国形象的国际诠释——以德国媒体北京冬奥会报道为例》,《新闻春秋》2022年第6期。然而,在资本算法强势解构下,媒介信息的编辑、控制和传播权已由传统的守门人向算法资本所有者让渡,使传播怎样的信息、怎样传播信息均需服从资本的意志。这意味着,在算法偏见的驱役下,算法平台将选择性遮蔽目标国家的真实面相,制造国家形象歧视的算法黑箱现象。赫拉利对此指出:“算法歧视你,并非因为你是个女性或黑人,而是因为你就是你。就是有些什么关于你的特质,算法不喜欢。”(31)〔以〕尤瓦尔·赫拉利:《今日简史:人类命运大议题》,林俊宏译,第63页。国家形象的算法偏见亦遵循这一逻辑,西方国家凭借算法技术掌握信息生产、加工、分发的权力,把控着话语表达、新闻传播、信息流动等环节,这决定其可进行算法算计,以“厚此薄彼”的方式把控信息的生产流动。

不管算法有多聪明,若给它灌输的都是对世界的片面或误导性的看法,它就不会公正地对待那些被掩藏在其视野之外或光线暗淡处的人。(32)〔英〕杰米·萨斯坎德:《算法的力量:人类如何共同生存?》,李大白译,第234页。这是因为收集的数据种类、算法运行之前的各种相关准备工作等,都会受到人类偏见的影响。(33)〔美〕多梅尔:《算法时代》,胡小锐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年,第209页。如此,西方敌对政治集团通过算法偏见设定“内外有别”的信息发布,操纵国内外舆论,影响公众的认知和判断。其一,设置算法偏好“美化”自身形象。在国内,西方政党通过算法对新闻热搜、搜索高频词、舆论热点进行检测处理,来设定国家形象信息呈现的形式和序列,以凸显政党和国家“亲民”形象,给民众营造自由民主的幻象,借此操控社会舆论。在国际上,西方国家基于西方中心论立场,将自身的政治观念、文化观念、国际主张转化为媒介信息,利用算法推荐技术进行跨国媒介传播,宣扬资本主义道路的特色和成就,鼓吹西方的普世价值观,制作自由、民主、先进等形象标签,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现代化之景”大写特写,意图塑造国际知名形象。其二,对外制造算法歧视“污化”中国形象。伴随着深度学习算法的迭代更新,算法技术在西方政治意图和资本逻辑的裹挟下,根据资本主义的利益需求,内设政治偏向、资本偏向和流量偏向,对中国形象进行污化。西方国家利用算法技术生产传播具有偏见的内容,在推特、Facebook等社交媒体上大肆炒作反华言论,甚至制造虚假信息和极端信息,运用算法迅速而精准地传送至各国网络场域,再隐匿于公众消费、娱乐、影视中隐蔽其意识形态本性,借机传播“中国威胁论”、“中国侵犯人权论”等负面舆论,给中国施加霸权、专制等负面色彩,丑化中国的国家道路和制度,以此操纵国际社会舆论,诱导受众产生刻板印象,影响公众对中国形象的认知和认同。由此,中国国家形象的塑造就遭遇算法的算计危机,受到算法舆论思潮的钳制。

(二)利用算法过滤:思潮话语“强声”与主流话语“失声”

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核心在于去中心化,用算法过滤机制颠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导格局,消解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引领力和凝聚力。算法不仅仅是在预测,还在于通过信息的分类、筛选与过滤,掌握信息生产的出口,控制人们的信息选择权和信息可见性。(34)吴倩倩:《论智能算法技术的意识形态性及其应对策略》,《思想教育研究》2023年第2期。即通过调整算法,规定用户能看到的信息。(35)〔美〕凯西·奥尼尔:《算法霸权》,马青玲译,第212页。在传统信息分发结构中,遵循自上而下的科层制逻辑,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可以主导性“在场”。然而,算法技术解构了传统媒体的把关权力,出现媒体平台、信息生产者、话语传播者的权力泛化,促使信息传播的空间、载体、方式发生转换,西方思潮、复杂舆论在充斥流动,压缩着主流媒体的生存空间,迫使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离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面临虚化和消解风险。当前,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基本不看主流媒体,大部分信息都从网上获取。(36)《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51页。然而,多元算法媒介为攫取信息流通权力,通过算法技术在内容供给量、题材鲜活度、推送便捷性上大做文章,旨在增强用户关注黏性。用户依赖使其能够借此影响社会舆论走势,消解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网络传播、市场控额和受关注度,让传统主流媒体愈显边缘化态势。

算法过滤机制通过优选信息发布的主体、数量、渠道和时机,控制意识形态话语传播的目标对象和可见范围,也决定主流话语的市场份额和流动效率。据此,西方国家借助算法对信息分发进行“控场排序”,优先推送符合西方价值观需求、夹杂复杂社会思潮的话语内容,而对中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进行算法过滤,限制其网络传播的流通度和可见度,以此形成西方话语驱逐中国主流话语的局面。具体而言,其一,算法依附资本逻辑的信息过滤,主流话语难以“发声”。在资本主义意志扭曲下,资本逻辑成为算法意识形态化的基本趋向,使得享乐、宣泄、戏虐成为算法推荐首选,引致泛娱乐主义、消费主义、自由主义等思潮弥漫于网络空间,不断侵蚀公众的精神世界,主流话语在算法过滤中遭遇“遮蔽”,算法世界成为西方话语的跑马场。其二,算法迎合用户需求的信息过滤,主流意识形态话语难以“留声”。话语留存取决于公众需要。在算法精准锚定的用户画像下,算法推荐内容直接契合受众个人偏好,用碎片化、娱乐化、西方化内容“取悦”用户,并内在嵌入西方政治、文化、价值等意识形态元素“麻痹”用户,使受众沉浸于算法建构的个性化、特色化和便捷化的拟态情境中,为西方国家编织的各式声色话语所俘获。与此同时,算法又根据用户“不感兴趣、关注度低”的标签,自动把严肃性、政治性和学理性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进行屏蔽,使得主流话语在算法过滤下被用户悬置和摒弃,用户则处于主流话语真空化的信息茧房中。长此以往,主流价值话语必然呈现失声困境,继而引发沉默的螺旋效应,形塑出公众的政治冷漠、信任缺失、信仰虚无的面貌,陷入西方资本主义的“算法娱乐陷阱”。

(三)强化算法设置:西方议题“控场”与中国议题“缺场”

议题设置(Agenda setting),又称议程设置,是一种客观的传播功能,是传播者主动选择的客观过程与结果。(37)张爱丝:《新时代党的宣传工作中议题设置的逻辑进路》,《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23年第2期。作为一种特殊的控制机制和赋权形式,议题设置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方式,表现为话语主体基于既定的政治立场和价值目标,对某一话题进行制造和集中报道,影响公众的参议兴趣、认知倾向和价值选择,由此引导社会舆论走向,掌握意识形态话语的主动权。因此,议题设置能力反映了国家意识形态话语的建设能力。在国际舆论格局中,谁占据了议题的设置权,谁就掌握了话语权。(38)杨安、张艳涛:《议题设置与中国话语建构》,《理论探索》2020年第6期。随着算法技术的革新,算法技术重塑了议题设置的运行机制,表现为算法以技术权能改变了议题设置的主体格局;以信息收集推进了议题设置的内容设计;以聚类分析提升了议题设置的匹配程度;以精准推荐拓展了议程设置的覆盖范围,等等。算法技术既拓展了议题设置的功能边界,更强化了议题设置影响意识形态话题分配的能力。

据此,西方国家凭借算法的技术优势,不断强化算法的议题设置,实施对中国话语的全面围猎。首先,在议题形成阶段,用算法技术提升反华议题设计的针对性。西方国家借助算法技术对海量信息进行筛选,分析不同国家、民族、宗教信仰、年龄等对象关于中国的形象认知、政治态度、价值立场、情感态度等内容,以把握不同群体对华的认同程度,再通过算法技术对认同“强—弱”情况进行特征化、圈层化、集群化的分类标记,作为议题设置的内容源和参考系。这样就为西方国家炒作反华舆论提供了量化标准,利于其设置带有偏见性、煽动性、迷惑性的反华议题,向弱认同用户推送反华议题。其次,在议题推送阶段,用算法技术提升反华议题投送的精准性。算法技术影响议题推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智能算法通过排序机制规定议题的目标对象、出场顺序、可见范围与持续时长,将反华议题进行优先排序、广泛传播和持续推送。另一方面,算法技术通过数据分析把握用户的动态倾向。在此基础上,西方敌对国家可预先设定议题输送的目标地域和受众,以反面议题的精准投送达到“固化偏见群体、诱导中立群体、侵蚀认同群体”的目的。最后,在议题反馈阶段,用算法技术提升反华议题调整的目标性。算法可根据用户关注议题的数字痕迹,聚类分析各个议题的浏览量、转载量、谈论量、时长量等指标,抽取特定反华议题数据的特征值和高频词,计算它们的权重同时预测其走势,进而选择是否对该议题进行信息补充或话题转移,以此持续推进反华议题的舆论发酵。如此,西方国家就通过算法掌握着议题和舆论的发展趋向。当用户长期局限于这样的算法算计和信息茧房中,就容易被西方意识形态同化,逐渐丧失思考的思辨性与批判性,进而侵蚀对中国的认同情感。

四、化“危”为“安”:应对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的破局之策

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化统治实质就是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和颠覆,它以算法技术为手段进行意识形态布控,意图削弱中国人民的四个自信,抑制中国国际形象的塑造和话语的传递,从而动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和地位。为此,为保障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应当以主流价值为引导、以算法技术为基础、以制度规范为保障、以主体自觉为依托,实现算法意识形态治理的化“变量”为“增量”。

(一)算法立场的坚守:以主流价值引领算法实践的方向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39)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43页。谈及智媒融合发展,习近平强调:“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4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318页。,这些论述为算法治理提供了理论遵循。西方意识形态算法渗透意图冲击我国主流价值观,侵蚀主流思想的认同基础。因此,进行西方算法渗透的应对,须把主流价值作为算法践履的准绳和方向。其一,算法技术的研发创新要以主流价值为遵循。价值观是算法技术的运行尺度,有赖于研发者对算法“信息池”的价值设定,这既决定算法的政治立场,也决定算法推荐主流价值内容的“质”与“量”。西方国家将西方价值观嵌入算法,为此应将主流价值融入算法技术研发和运用的全过程,既要保证算法研发中的主流价值观的支配权重,还要扩大算法推荐中主流价值观的内容比重。在算法研发过程中,关键要将更多主流价值信息注入算法“信息池”,让马克思主义理论居于算法信息库主导地位,以主流价值为标准决定算法推荐内容的“升序”和“降序”排列。其二,算法推荐信息审核以主流价值观为检验尺度。算法推荐信息的审核是应对西方算法殖民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对标主流价值观标准,建立网络信息筛选数据词库,把关算法分发内容。在算法内容审核过程中,坚持“人机结合”的监管模式,既发挥智能算法的技术优势,也要突出人工审核的价值功能,以人机互补实现对西方不良信息分发前、中、后的闭环监督,降低西方思潮信息算法流通的概率。其三,算法平台运行以主流媒体为中心。主流媒体是主流价值观的支柱,也是媒介传播的领头羊和风向标。西方借助多元算法媒介弱化主流媒体的引领力和关注度,提升主流媒体的算法能力尤为重要。为此,传统主流媒体要积极进行智媒转型和算法升级,在算法技术、算法内容、算法协同等方面发力,既要在与多元媒体话语竞争中掌握弘扬主旋律的主导权,还要在把握算法逻辑基础上,强化自身算法运营水平,培育算法设计、传播、优化等能力,以提升媒介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锻造具有强算法能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平台,让主流价值的声音传得更开、更广和更深。其四,算法推荐以主流价值内容优化供给为重点。主流价值内容是主流价值观的实体符号,也是人们感知主流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面向普罗大众,西方算法渗透的有效除西方算法推荐内容的精心设计外,还与我国主流价值内容供需矛盾密切相关。为此,主流意识形态需要加强叙事、风格和范式转换,处理好主流意识形态的现实层面与理论层面、应然效果和实然效果、政治需要和精神需求、崇高信仰与日常生活等矛盾关系,推动政治、学术、网络和生活等不同类型话语的相互转换,转化为图片、音频、动画、元宇宙场景等多样形式,增强主流价值的吸引力、趣味性和丰富性。然后,借助算法分析和推荐技术,根据受众的年龄、地域、职业等身份标签,既通过优化主流价值议题设置来引领公共舆论,激发社会公众的共鸣;还可通过“一类一策、一人一物”的标准,针对性进行内容的个性化制作和精准化推送,从而保证主流价值内容“飞入寻常百姓家”,占据人们的生活世界,压缩西方算法入侵的活动空间。

(二)算法技术的巩固:以技术赋能提升算法博弈的竞争力

对于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习近平指出:“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41)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0页。。西方意识形态算法博弈依仗于智能算法技术的优势地位,塑造“技术利维坦”形态维系算法霸权。因此,从技术纬度寻求算法突围是应有之义。其一,建构国家话语和形象传播算法模型,提升国家算法领导治理能力。面对西方国家的算法围猎,国家需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国家层面的算法平台打造,建立“政府+企业+市场+国际”模式,用自主研发和收编算法平台等方式,锚定智能算法高端核心技术的开发,强化技术创新、数据共享、技术更新,建成国家主导的算法平台,实现对资本算法、商业算法的技术统摄,努力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鸿沟”,打破西方算法技术垄断。其二,建构智能化意识形态风险甄别模型,提升国家算法应变防御能力。应对西方意识形态信息的算法渗透,应利用智能算法技术建立意识形态风险“监管—识别—预警—防御”模型,全面而及时地把握网络场域意识形态风险倾向,借助算法词条、议程设置,精准识别国内外意识形态舆情态势及衍生风险,对西方错误思潮和不良信息做到早关注、早预警和早处理,为主流意识形态提供技术屏障。其三,建构国际形象和话语传播模型,提升国家算法传播叙事能力。在面向国际传播时,习近平强调:“要采用贴近不同区域、不同国家、不同群体受众的精准传播方式,推进中国故事和中国声音的全球化表达、区域化表达、分众化表达,增强国际传播的亲和力和实效性”(4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年,第318页。。算法技术也为中国国家话语国际传播提供契机。为此,运用智能算法识别、收集和分析不同区域、国家的用户信息,及时研判国外关注“中国议题”的内容特征和话语风格,把握受众对中国的印象与态度,了解其日常生活的兴趣要点,再寻求中外交流的契合点。这样,既可深入把握国际舆论场中的“论华”风向,进而有效制定议题回应和引导策略;还可根据算法分析数据,制定符合他国需求的中国对外话语和议题,再针对性地进行分众化、区域化、国别化的国际传播,提升中国话语和形象的国际传播效能,以此突破西方国家算法“偏见、过滤与设置”建构的国际算法围城。

(三)算法秩序的维护:以制度建设增强算法运用的规范性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4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391页。制度建设是算法治理的长效保障,可着眼于算法的立法、监督和惩戒三大环节,推动算法的规范化发展。其一,建立健全智能算法领域的专项法律制度,让算法治理有规可循。西方算法殖民,建立在霸权设定、空间侵占、数据攫取、隐私破房、用户锚定、信息诱导基础上。虽然我国已出台相关制度,但精细化、体系化和专职化相对不足。为此,要在补充和优化现有法制基础上,树立“国际—国内”双重空间治理意识,建立涵盖算法研发者、算法平台、算法数据、算法用户在内的综合法制体系,对算法研发安全、算法平台管理、算法数据权限、算法用户责任做出明确法治规定,并匹配出台“意识形态安全法”、“反渗透法”等专项法律,构建起系统、成熟的算法意识形态治理制度体系,以法治能力抵御和震慑西方算法渗透。其二,完善算法平台准入与监管制度。算法平台是西方意识形态算法渗透的操盘手,也是平台用户表达态度观点的集散地。算法平台的秩序生态关乎主流意识形态的安全,也影响着应对西方意识形态侵入的效果。为此,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算法平台备案、审查和评估制度,完善算法平台的准入机制,为算法平台进入设置“门槛”,对平台具有的数据权限、技术伦理、信息收集、数据隐私等进行制度化规定,明确算法平台在内容生产、信息把关、舆论引导、价值塑造的主体责任,推动算法平台在法治化轨道运行。其三,建立健全算法问责和惩戒制度。推进算法问责和惩戒是应对西方资本算法、商业算法无序发展的有效策略。在制定算法主体的责任清单后,还需建立算法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明确算法问责的职能部门和程序,关照算法研发与运营全过程,通过创建算法黑名单制度、事故追责制度,实现法律问责、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的立体化问责体系,以此提升算法平台意识形态风险的成本和威慑,让算法平台对其安全性、合法性与道义性负责。

(四)算法主体的自觉:以素养培育强化算法治理的思辨性

在西方算法殖民过程中,算法设计者、运营者是意识形态渗透的施力主体,算法使用者则是受力对象。在意识形态“供给—需求”关系范畴内,要规避西方算法的算计风险,需聚焦算法主体价值素养的培育。其一,提升算法设计者的责任素养,研发端清除算法殖民基因。算法研发者的价值取向塑造了算法的意识形态立场。算法设计者为实现西方国家政治意图和资本意向,在模型建构、数据分析等环节进行意识形态植入和设定。为此,要加强算法设计者的教育引导,提升其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让算法设计者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规避政治风险为底线,实现工具理性与道德理性的统一。其二,提升算法运营者的职业素养,传播端压缩算法殖民空间。算法运营者是算法内容的生产者,也是西方意识形态博弈的抓手。智能算法解构了主流媒体把关权限,将其分发于多元媒介主体,使它们掌握数据信息生产、传播、收集的权力,决定用户的能见度和可见度。为此,要提升算法运营者的职业素养和法治意识,使其自觉服务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做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优先为主流话语传声。其三,提升算法使用者算法素养,接收端瓦解算法殖民根基。算法素养是指用户对算法认识、理解和选择的基本态度。西方算法俘获以社会公众为目标对象,公众算法素养的良莠不齐为西方算法渗透提供可乘之机。这是因为,部分用户秉持算法拜物教、娱乐消费至上、猎奇主义等理念,热衷于低俗内容和炒作话题,为西方意识形态算法轻易猎获,陷入西方国家的算法陷阱。为此,要注重培育公众的算法素养,提升公众对算法以及算法推荐内容的辨别力、判断力、抵御力和批判力,自觉抵制西方话语与错误思潮的侵害,自觉选择符合主流价值的信息内容,防止沉溺于算法建构的信息茧房和议程设置,以此破除西方的算法俘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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