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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职场,怎样应对“被裁员”

2023-11-28禾刀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3年8期
关键词:杨师傅调岗降薪

禾刀

有的企业为了实现用工“新老交替”又不想承担法律责任,会通过“花式”手段迫使员工“主动请辞”,或刻意制造困难使其“熬不住”主动走人……遇到这些情况时,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呢?

任性调岗位,行使拒绝权

【案例】邹女士在一家塑胶制品公司上班。最近半年,公司的出口订单大幅缩水。她本来在车间担任班长,可公司找借口撤销了她的班长职务,让她重新回到普通员工岗位,邹女士感觉非常尴尬。加上薪酬也降低了不少,她只好自动离职。

【点评】关于用人單位的法定单方调岗权,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主动给劳动者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原来工作岗位的需要,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工作技能的途径,单方面再次给劳动者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三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而面临经济性裁员之前,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变更一次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变更岗位。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在单方调岗时,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在合同约定框架下与劳动者协商重新确定工作岗位。本案中,制品公司没有经过法定的协商等程序,擅自调整邹女士的工作岗位,且大幅度降薪,显然与法律规定相悖,该调岗降薪行为因违法而无效。对此,邹女士有权拒绝调岗,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恢复原工作岗位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调岗降薪期间的工资差额部分。

工资被减半,主张恢复权

【案例】杨师傅于3年前入职某物流公司,双方口头约定岗位为物流车司机,工资按每日400元计算。从2022年1月初开始,公司宣布因经济效益大幅下滑,员工工资一律减少50%。工作量无任何变化,工资却突然遭遇减半,杨师傅虽然感到不公,但只能选择接受。

【点评】虽然杨师傅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就可以随意减少其工资。入职3年多来,公司一直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在杨师傅工作岗位、内容、工作量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随意大幅降薪,显系单方面擅自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工资)作出明确约定,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如果劳动者的月薪被无故降至合同约定以下的,用人单位的“降薪”行为即属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原有的薪酬水平。如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另外,杨师傅如果因降薪决定辞职,可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以及加班费。

变更工作地,动用协商权

【案例】张先生与某商贸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张先生的工作地点为公司总部,职务为项目部经理。张先生所在单位为节约成本,决定将办公地点搬迁到附近的一个县级城市。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单显示,张先生被调往新址,职务仍为原职。张先生听同事私下说,公司搬迁后车补、餐补等福利不再执行大城市标准,而是“入乡随俗”。再考虑到自己上班路途变远等种种因素,辞职还是随迁,成了这段时间困扰张先生的烦心事。

【点评】企业为降低成本不得不搬迁,这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范畴,体现了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属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此时,无论是工作地点、劳动条件还是福利待遇等,都可能会与劳动者原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发生变化,但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为此,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并作如下选择:一是考虑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果同意,劳动者可继续履行作出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二是如果不同意新协商的劳动合同内容,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后选择离开原用人单位。

擅增工作量,勿忘举报权

【案例】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的小王收到人事部门通知,从次月起公司的薪资发放将实行新规,员工的岗位工资只发50%,剩余的50%纳入绩效考核工资,每半年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发放依据。此外,员工的岗位工资只发70%,剩下的30%要视各个部门的业绩由部门自行发放。这意味着,按照公司新政,如果小王所在的部门业绩不达标,他可能拿现在工资的70%。

【点评】劳动者享受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最基本的内容之一,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此处的变更,以双方协商为条件。本案中,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要看其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绩效考核的规定内容。如果在合同或岗位考核中本来就有这种规定,或者公司绩效考核要求的内容已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则公司的做法无可挑剔;如果没有规定或事先未征得劳动者同意,公司擅自增加工作量的做法则是一种变相克扣员工工资的违约行为;劳动者对此所产生的任何不利后果都有权拒绝接受,并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如果公司因此而辞退劳动者,那么劳动者除了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倍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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