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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刍议(1917—1930)

2023-11-24黄立茀

安徽史学 2023年6期
关键词:苏维埃政权协会

黄立茀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世界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101)

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苏联高度集中政治体制逐渐形成与确立。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作为苏联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实现了在宪法框架下部分自治向苏共主导型体制的转变。在苏联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逐步构建与确立的背景下,社会组织的类型、概念、分类、成员的社会成分与领导机构成员的政治成分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与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确立与运转有何关联?转变的背景何在?本文尝试运用苏联历史解密档案与解密档案集,1920年代出版的法令与命令汇编,1920年代党的工作者指南中收录的党的文件,苏共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全会决议汇编,1930年代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法令与命令汇编,1920年代、1930年代出版的相关杂志、学术著作,俄罗斯权威学者的研究成果等,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十月革命以后至30年代初期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变化与社会组织发展概况

十月革命以后,苏维埃政权接受了沙俄时期社会组织的遗产。沙俄时期,社会组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8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欧洲启蒙运动、俄国废除农奴制改革、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等重大历史事件,激发了社会自治积极性与政治积极性,俄国社会组织萌芽并迅速发展。20世纪初,社会组织的活动已涉及到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利益保护、学术发展、收藏、慈善,也出现了自称政党的政治性的社会组织。

十月革命以后至20世纪30年代初,苏维埃政权不断探索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在此期间颁布实施了三个重要的法令文献,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17年10月至1922年7月,对旧俄社会组织区别对待,进行临时应急管理。

在该阶段,根据旧俄社会组织对苏维埃政权承认/反对的态度,新政权采取注销/允许续存区别对待的方针。截至1920年代初,大部分旧俄国的社会组织不复存在。在该阶段,受到国内战争干扰,苏维埃政权未颁布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专门法令,地方上多头机关注册,社会组织自流发展,社会组织的管理处于无序状态。(1)详见黄立茀:《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初创与确立》,《俄罗斯研究》2012年第3期,第103—125页。

第二阶段,从1922年8月至1924年4月,草创宪法与法律框架下社会组织自治的较为宽松的管理体制。

新经济政策初期,许多反苏知识分子团体利用社会组织多头注册的漏洞获得注册,反苏活动活跃。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杜绝反苏知识分子团体的活动刻不容缓。1922年8月3日苏维埃全俄中央执委会(ВЦИК)与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人民委员会(CHK РСФСР)通过第一个社会组织管理的法令《关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协会与联盟建立和注册的程序与对其进行监督的程序(О порядке учреждения и регистрации обществ и союзов,не преследующих цели извлечения прибыли,и о порядке надзора над ними)》(以下简称《协会与联盟建立和注册的程序与监督的程序》)的决议(2)Собрание узаконении и распоряжении 1922г.30 августа,№ 49,С.622.,确定了遵守苏联宪法与法律为注册的标准,规定了内务人民委员会为唯一的注册机关。

该法令与沙俄时期管理社会组织的思路大体一致。1906年3月4日,尼古拉二世签署《致参议院关于协会与联盟暂行规则的上谕》(Именной высочайший указ правительствующему сенату о временных правилах об обществах и союзах)(3)https://constitution.garant.ru/history/act1600-1918/5205/?ysclid=lexotlywt4280035419.,其第一条“确定下列协会与联盟暂行规则”中社团禁止行为的第6款,规定了禁止社团从事行为的3条负面清单,第一条就是禁止违法。(4)“社团禁止:1.以违反社会道德或违反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为目的、或以威胁社会安定与社会安全为目的;2.领导机构或领导人在境外,且社团具有政治目的。”从这一条款看到,沙俄政府禁止社团从事三方面的行为:1.禁止违法;2.禁止违反社会公德和威胁社会安定与社会安全;3.禁止社团跨境且具有政治目的。

苏维埃政权1922年8月3颁布的法令大体上继承了1906年法令的这个管理思路,而且禁止的条款更少。这一相对宽松的管理法令,使社会组织大体上能够自主自治,给予社会组织发展的宽松空间。社会组织发展进入“黄金时代”。

第三阶段,从1924年5月至1930年8月,社会组织管理思路和管理体制向“应该做什么”转变,苏共主导型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确立。

1925年苏联经济恢复到战前水平。联共(布)十四大提出工业化方针。是年初,斯大林对国际形势做出“战争的爆发不可避免”的判断,并做出应准备应付一切,加强国防建设的结论。(5)1925 年 1 月19日,斯大林“在俄共(布)中央全会上的演说”中分析国际形势时指出:“战争的前提日益成熟而使战争的爆发不可避免(当然不是明天不是后天,而是几年以后)。”“由此应该得出结论:要准备对付一切,要准备好自己的军队,要供给军队鞋子和衣服,要训练军队、改进技术装备,要改进化学部队和空军,要把我们红军的水平普遍提到应有的高度。这就是国际形势要求我们做的事。”《斯大林全集》第7卷 ,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 13—14页。基于此,苏维埃政权确立了重工业优先,建设备战型经济的发展战略。为了筹集工业化资金,实行对农民的“贡赋”政策。农民因不满农业税过重和工业产品高价格的剪刀差,加之1924—1925年由于旱灾严重歉收(6)Объяснительная записка к единому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му бюджету СССР на 1924-1925 бюджетный год (октябрь 1924 г.- сентябрь 1925 г.Часть 2.С.622,转引自赵旭黎:《1924—1925年间苏联的农村危机与政策调整》,《“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15 期,2022年3 月,第1—50页 。,农村出现骚乱、冲突等局部动荡。截至1925年初,国内有22个省建立起呼吁保护农民利益,客观上具有政治性的农民联盟。(7)Совершенно секретно:Лубянка—Сталину о положении в стране 1922-1934гг.Т.2 ,М.: Наука,2003.C.304.为了应对农村的局部动荡,苏维埃政权一方面采取“面向农村”减税等经济举措,农村局势很快得到扭转;另一方面,联共(布)中央开始改变社会组织管理思路,果断地从“禁止做什么”,向“应该做什么”转变。

1924年5月23—31日联共(布)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党的建设的当前任务”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指出党组织要成为社会组织思想和政治的领导。(8)《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2分册,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422页。这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向苏共主导型转变一锤定音。为贯彻这一精神,联共(布)中央制定包括削减所谓重复建立的社会组织的较为具体的管理方针,在党的正式官名册中任命100名干部到群众性组织担任领导工作。根据削减组织数量的方针,1928年2月6日,苏维埃全俄中央执委会和俄联邦人民委员会通过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第二个重要文件《关于批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协会与联盟之条例》(Об утверждении Положение об обществах и союзах,не преследующих целей извлечения прибыли)(以下简称《批准协会与联盟条例》)。这个条例规定:废止1922年8月通过的关于社会组织的法令与法令细则;重新审核1922年被确认合法注册的社会组织的章程,并决定是否准予这些组织重新注册。该条例最重要的变化,是规定了宪法与法律之外新的准入条件,包括对重复建立的社会组织拒绝予以批准注册。这次重新登记的结果,便是多数1920年代活动的自主社会组织被注销,帮助政权型组织占据社会组织的主导地位。

1920年代末至1930年代初,为了应对不断紧张的国际形势,苏联建成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是这一体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做出相应的调整。1930年8月30日通过关于社会组织的第三个重要法令《关于自愿协会与联盟(同盟、俱乐部、协会、联盟)之条例》《Положение о добровольных обществах и союзах(объединениях,клубах,ассоциациях,федерациях)》(以下简称《自愿协会与联盟条例》),该条例明确地将社会组织的宗旨定格在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以及促进巩固国家国防”(9)详见黄立茀:《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初创与确立》,《俄罗斯研究》2012年第3期,第103—125页。的框架内。该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苏共主导型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确立,社会组织管理思路彻底完成向“应该做什么”的转变。社会组织从原来主要是保护群体利益、发展个人兴趣等,转向促进实现国家战略。该条例的实施,形成帮助政权型组织一统天下的社会组织体系。

二、 反映管理体制变化:社会组织称谓显著调整

十月革命以后至20世纪30年代初期,随着社会管理体制的转型,在若干与社会组织相关的重要文件中,对社会组织概念的称谓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在第一阶段,较多沿袭沙俄时期对社会组织的称谓。十月革命前,强调社会组织的私人性和组织性,使用小组(кружки)、私人团体 (частные общества)(10)Академия наук СССР Институт государства и права.Добровольные общества при социализме.Издательство Наука,1976.С.8.、会议(собрания)、联盟(Cоюзы)等概念称谓非国家的社会团体。1906年3月4日,沙皇尼古拉二世签署《致参议院关于协会与联盟暂行规则的上谕》,与国际通用的社会组织概念进行接轨,强调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出现了“不具有营利目的的团体(общества,не имеющие задачею получение прибыли”)(11)1906 г.,марта 4 Именной высочайший указправительствующему сенату о временных правилах об общества и союзах.https://constitution.garant.ru/history/act1600-1918/5205/?ysclid=lexotlywt4280035419.的表述。

十月革命以后至1920年代初,由于社会组织在多头机关注册,缺乏统一的文件,社会组织概念很不统一。在苏维埃全俄中央执委会(ВЦИК)与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人民委员会(CHK РСФСР)的首批文件中,使用了“协会(Общество)”、“联盟(Cоюз)”的概念。(12)Ильина И.Н.Общественные организации России в 1920-е годы.Москва 2000.С.35.同时,也注意了社会组织的自愿性特点,使用“自愿小组(Вольные кружки)”、“自愿协会(Добровольные общества)”等称谓。

在第二阶段,一方面继续使用旧俄时期的概念,另一方面开始凸显社会组织阶级的色彩和为苏维埃政权服务的目标。新经济政策初期,苏维埃政权借鉴了旧俄对社会组织的界定。1922年,官方开始使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协会与联盟(общества и союзы,не преследующие целей извлечения прибыли)的表述,并且出现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第一个关于社会组织最主要的法律文件《协会与联盟建立和注册的程序与监督的程序》的决议中。与此同时,鉴于苏维埃政权是劳动人民的政权,该时期对社会组织概念表述亦表现出鲜明的意识形态色彩。突出了社会组织是“劳动人民”团体的阶级属性:1924年,在联共(布)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党的建设当前任务”的决议中,首次使用了“劳动人民自愿团体(Добровольные общества трудящихся)”(13)КПСС в резолюциях и решениях съездов,конференций и Пленумов ЦК.Т.3.М.:1984.С.215.的概念。后来,这一概念继续使用,并且在法律上得到了巩固。新经济政策时期,为了配合完成新政权的任务,创立了新型的社会组织,随着这一组织形式的迅速发展,出现了相对应的概念。1920年代,官方使用了“群众性组织(Моссовые организации)”的概念,主要指“消灭文盲”协会(ОбществоДолой неграмотность)、帮助革命士兵国际组织(Международная организация помощи борцам революции,МОПР) 、儿童之友协会(Общество Друг детей)、城市对农村助导协会(Общество шевства города над деревней )、《国防与航空—化学建设之友协会联盟》(Союз Общество друзей оборны и авиационно- и химического стройтельства,Осоавиахим)等。这些组织之所以被称为群众性组织,是因为其成员的数量通常以数百万乃至千万计。同时,由于这些组织大多是在党的支持下成立和活动的,其宗旨是协助执行苏维埃政权的方针,对这类组织又出现了更新的表述:1928年,在工农检查人民委员部(НК РКИ)给内务部关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注册和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的一封信件中,直接将群众性组织(Моссовые организации)称为“帮助苏维埃政权团体(Общества содействия Советской власти)”。(14)ГАРФ.Ф.Р-393.Оп.81.Д.95.Л.185.鉴于这一称谓最贴切地反映了苏维埃时期新型社会组织与通常意义上非政府组织的区别,在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学者一般使用“帮助苏维埃政权组织”,有时也用“群众性组织”的术语来称谓。

第三阶段,以宪法形式统一规定社会组织的概念。 随着1920年代末至1930年代初高度集中经济、政治体制确立,社会组织作为苏联政治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为苏维埃政权的方针服务已经被有关文件规定下来,无需表现在称谓上。因此,1930年8月30日通过的《关于自愿协会与联盟(同盟、俱乐部、协会、联盟)之条例》中,直接使用了“自愿协会与联盟”的概念。

1936年通过的苏联宪法(根本法)《Конституция(Основной закон Союза Советских Социалистических Республик)》,以法律形式确认了斯大林经济政治体制。同样,对社会组织的概念进行了统一的法律规范:用“社会组织(общественная организация)”的术语,取代了之前使用的各种带有不同定语的概念。在宪法第10章第126条中确认,“为了适合劳动者的利益和发挥人民群众组织上的主动性和政治上的积极性起见,保证苏联公民有权结成各种社会组织《право объединения в общественные организации》(15)Советские Конституции.М.:Госполитиздат.1963.С.263.,即工会,合作社,青年组织,体育和国防的组织,文化、技术和科学等组织”。1936年宪法所确认的社会组织的概念,被斯大林之后的苏联各个时期延续使用。1991年底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学者仍习惯性地使用这一概念。(16)Правовые основы деятельности не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енных организаций в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проблемы и направления совершенствования,М.:Юриспрудунция,2004 г.C.26.

三、 保障集中管理:社会组织分类做出重大改变

十月革命后,在严厉取缔敌对、或不利于新政权的社会组织的同时,苏维埃政权立法,确定了人民有建立社会组织的权利:1918年7月10日第五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宪法宣布:“保障劳动者享有真正的结社自由”。(17)Советские Конституции.Справочник.М.:Госполитиздат.1963.С.134.这一法令奠定了苏维埃社会组织成立与发展的法律基础。

1918—1920年的国内战争时期,残酷的战火熔断社会组织发展的进程。国内战争结束,转入新经济政策以后,苏维埃政权在各个社会领域的工作逐步步入正轨。

1922年8月3日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第一个法令《协会与联盟建立和注册的程序与监督的程序》的决议颁布实施以后,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根据最早的统计数据证实,1922年底仅有49个注册的社会组织(18)ГА РФ.Ф.Р-393.Оп.1с.Д.97.Л.10.,而到1928年初,注册的社会组织增加了92倍多,达到4577个。(19)Власов Ю.Добровольные общества как форма советской демократии // Советское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1929.№4.С.64.1928年1月1日内务人民委员会统计部报告的数字略有出入,1928年社会组织的数字是4480个。(20)ГА РФ.Ф.Р-393.Оп.81.Д.95.Л.18.

新经济政策时期,社会组织不仅数量增长快,而且类别丰富。政府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先后在1924、1926、1928、1930年四次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随着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转型,社会组织分类方法及在相关分类方法框架下社会组织的类别呈现出较大的变化。

(一) 第一次分类,按层级、地区、职能划分,共27类(1924年4月)。

1924年进行了第一次正式分类。是年4月,内务人民委员会委员А.Г.别罗巴拉多夫(БелобородовА.Г.)呈递斯大林关于1922—1923年在俄联邦内务人民委员部注册的社会组织和联盟的报告,将社会组织划分为全俄和地区两大部类。在两大部类之下,按职能进行了具体分类。

全俄罗斯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科学的、文化教育的、文学的、艺术的、宗教—哲学的、民族的、运动的、科学—工业的、农业的、技术的、帮助与互助的、法律的、反宗教的、宗教的、其他各种的(разные),计15类。

地区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科学的、医学的、法律的、方志的、工程师和建筑师协会、保护健康协会、画家和作家联合会、文化和教育的、慈善的、世界语、事物的联合体(деловые объединения ) 、其他的(прочие),共计12类。(21)ГА РФ.Ф.Р-393.Оп.1с.Д.97.Л.10 10 об.

全俄和地区社会组织共计27类。

(二)第二次分类,执行削减现存组织数量的方针,缩减与意识形态相关的和划分过细的类别,从27类缩减到19类(1926年4月)。

1924年官方对社会组织的分类比较细。如此分类比较琐碎,增加了注册和管理的难度。1925年2月16日联共(布)中央委员会组织局通过一个标志性的文件——“关于自愿群众性组织”的决议,制定了关于党全面领导社会组织的一系列重要而具体的规定。规定之一,是要切实地以各种方式削减现存组织的数量,因为社会组织“出现平行重复的现象”。(22)Российская Коммунистическая партия .Справочник партийного работника.Вып.Пятый.(1925 г.).М.:Госиздат,1926.С.С.291.这一规定说明,党要将社会组织控制在一定的种类和数量之内,与这一方针相联系,1926年的分类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

1926年4月内务人民委员会发给联共(布)中央委员会的报告简化分类,将原来全俄罗斯的15类缩减到9类:科学的、文学的、艺术的、技术的、民族的、帮助与互助的、帮助政权的、文化教育的、农业的。同第一次分类相比,撤销了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4类。(23)即:宗教—哲学的、法律的、反宗教的、宗教。同时,认为科学—工业类与科学类平行,前者被撤销。由于出现了帮助政权的新型组织,在分类中增加了这一新的类别。

地区的分类从12类缩减到10类——科学的和科学—技术的、帮助与互助的、帮助政权的、文化和教育的、音乐—艺术的、文学的、农业的、运动的、事物俱乐部、研究国际语言的。(24)ГА РФ.Ф.Р-393.Оп.2с.Д.1752.Л.20.虽然类别数字变化不大,但是类别内容变化较大:取消了8类,包括原来划分过细的6种职业兴趣类(25)即:医学的、法律的、方志的、工程师和建筑师协会、保护健康协会、世界语协会。和其他类。由于国家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不再对慈善类组织注册,取消慈善类。增加的类别中,与全俄层级一致,增加帮助政权类、帮助互助类。还增加音乐—艺术的、文学、运动、研究国际语言类。

第三次分类,取消全俄与地区的层级划分,从19类精简到9类(1928年1月)。

在1928年1月1日的统计报告中,社会组织的种类进一步收缩,分类方法出现重大变化:取消全俄与地区这一层级别的划分,将所有社会组织按职能划分为9种:科学的和科学—技术的、帮助与互助的、文化—教育的、音乐—艺术的、文学的、农业的、群众自愿的、运动的、民族的。(26)ГА РФ.Ф.Р-393.Оп.81.Д.95.Л.1,19.这次分类方法的改变在社会组织管理权向中央集中方面意义重大。它标志着原地区性的组织须加入全国性同类别的组织系统,以全国性组织地区分支的形式存在。如此分类,便于国家对社会组织按领域划分,进行集中、垂直的管理。

第四次分类,全国统一按职能和社会领域划分,从9类降为8类(1936年11月)。

1928年1月1日的统计报告中将所有社会组织划分为9种,这种分类一直保持到1930年代初。在1930年代社会组织管理完成向苏共主导型转型之后,社会组织的分类以宪法形式固定下来。在1936年11月25日—12月5日召开的全苏苏维埃第八次非常代表大会通过新宪法,其第10章第126条规定:“为了适合劳动者的利益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组织上的主动性和政治上的积极性起见,保证苏联公民有权结成各种社会团体,即工会、合作社、青年组织、体育和国防的组织,文化、技术和科学等团体。”(27)姜士林、陈玮主编:《世界宪法大全》上册,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9年版,第1062页。从这些内容可看出,1936年宪法根据职能和社会领域划分,将社会组织分为8种。整个苏联时期,如1956年颁布的宪法大体沿袭了这一分类。(28)《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根本法)》,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第23页。而1977年宪法没有对社会组织进行具体分类。(29)姜士林、陈玮主编:《世界宪法大全》上册,第1028页。苏联时期,学者大体上根据1936年宪法的分类对新经济政策时期的社会组织划分类别,但是依研究对象的需要,有时将不同社会领域的组织合并统称为自愿协会与联盟,作为社会组织的一个大类别,与其他类别的组织相并列。即将社会组织分为4种:自愿协会与联盟、工会、合作社、青年组织;有时为了研究方便起见,根据活动领域将社会组织细分为6种——科学协会、创作联盟与协会、文化教育协会、国防运动协会与联盟、互助与社会帮助协会、政治联合协会,再加上工会、合作社、青年组织,共计分为9种。Коржихина Т.П.общественные организации в СССР .Материалы к источниковедению и историографии.М.:РГГУ,1992.

四、受管理体制变化影响:不同类型组织的比例逆转

由于苏维埃政权1924年以后对自愿性组织发展开始采取限制的方针,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数量发展呈现很大的变化,请看以下的数字。

表1 1924—1928年各类社会组织发展动态 单位:个(30)Власов Ю.Добровольные общества как форма советской демократии // Советское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1929.№4.С.65.

从上表看到,以1924年为界,自愿性组织与群众性组织占全部社会组织的比例,发生明显的逆转。1924年,学术团体(科学与科学技术,227个)占全部社会组织(545个)的比例为41.6%以上。而到1928年,下降为占全部组织的9.6%(441个/4577个)。群众性团体1924年几乎为0,1925年约为3.4%(24个/698个),1928年增长为40%(1836个/4577个)。1924—1928年,全部组织增加了7.4倍(4577个/545个),其中,自愿性社会组织(科学与科学技术、帮助与互助、文化—教育、音乐—绘画—文学、农业、运动、民族及其他类)团体增加了4倍(2741个/545个),而增加最快的是帮助政权的“群众性团体”类,增加了75.5倍(1836个/24个)。

从时间段看,社会组织增加速度最快的是1927—1928年,1928年比1927年增加了3368个组织,是1927年数量(1209个)的近2.8倍。在这1 年间,增加最多的还是群众性团体,增加1752个,比1927年增加了20.8倍(其他类增加901个,帮助与互助增加437个)。

从这个统计数据我们看到,在1925年以后,增加速度最快的是帮助政权型社会组织。由于这些组织单个规模大,组织数量的迅速增长,使得这类社会组织在社会上影响迅速增长,决定了新经济政策下半期社会组织的整体面貌,体现了社会组织的转型。

五、 保障新的宗旨:社会组织成员与管理成员政治成分变化

新经济政策时期社会组织成员的政治成分,体现了新旧社会相交替的特点:一方面,1920年代绝大多数社会组织中无党派成员占绝大多数——说明这一时期尚脱胎于旧社会不久,仍保持着旧社会的痕迹;另一方面,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亦占有一定的比例,凸显出苏俄是共产党掌握政权的新社会。根据1926—1927年的数据,帮助革命战士国际组织中无党派占71%,联共(布)党员和候补党员占16%,共青团员占13%;(31)Власов Ю.Добровольные общества как форма советской демократии // Советское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1929.№4.С.31.世界语联盟中联共(布)党员占15%(32)РЦХИДНИ.Ф.17.Оп..85.Д.22.Л.2.,苏维埃电影工作者协会中,无党派占60%,联共(布)党员占35%,共青团员占5%;(33)Коржихина.Т.П.Извольте быть благонадежны!С.230.在扫除文盲协会列宁格勒分会中,1929年共产党员仅为2%,共青团员占10%。(34)Отв.ред.Купайгородская А.П.Добровольные общества в Петрограде Ленинграде.С.29.当然,也有一些协会,如在列宁格勒无产阶级旅行者协会中,共产党员的比例较高,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占到45%;(35)Отв.ред.Купайгородская А.П.Добровольные общества в Петрограде Ленинграде.С.172.1926—1927年,在战斗的无神论者联盟中联共(布)党员占54%,无党派占46%。(36)Олещук Ф.Н.Х лет Союза воинствующих безбожников СССР,М.: ГАИЗ,1936.С.31.

新经济政策时期在社会组织的领导机构——社会组织理事会中,共产党员的比例高于整个组织成员中共产党员的比例。1925年全俄罗斯与地方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政治成分比例如表2。

表2 1925年全俄与地方社会组织领导机构(理事会)成员政治成分(37)ГАРФ.Ф.Р-393.Оп.2с.Д.1752.Л.20.

从表2可以看到,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政治成分有以下特点:

第一,在全俄性社会组织中,文化—教育类和帮助政权机关类组织领导机构中党员的比例最高,达84—100%。

第二,地方组织中,理事会中党员比例有所降低,但是党员比例最高的亦是帮助政权机关组织和文化教育类组织:前者理事会中党员比例为67.7%,位列第一;后者为59%,位列第二;事务俱乐部位列第三,为57.7%;此外,运动类组织和帮助—互助类组织比例也比较高,分别达到56.6%和44.2%。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无论全俄社会组织还是地方社会组织,其理事会成员政治成分均有一个特点:愈靠近教授知识和进行文化教育类的团体以及帮助政权类组织,领导机构中党员的比例愈高。

第三,理事会中党员比例最低的,基本是自然科学类的组织。如全俄科学类组织理事会党员比例最低,为11%。地方社会组织中,科学与科学技术、农业、音乐—绘画和文学及其他类都在理事会党员比例最低的方阵中。

由于1924年联共(布)十三大通过党组织要成为社会组织思想和政治领导的决定,1924—1927年的3年间,理事会中党员比例逐年上升。1924年7月1日这一数据为19.3%,1925年1月1日为26.9%, 1926年1月1日为33.1%,1927年1月1日为33.2%,3年间理事会中党员比例增加了72%。(38)ГАРФ.Ф.Р-393.Оп.81с.Д.95.Л.19.这一数据表明,党对社会组织领导的力度在逐年加大。

结 论

综上分析,尝试对十月革命以后至20世纪30年代初期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得出三点结论。

第一,新经济政策初期,社会组织管理大体上继承沙俄时期规定“禁止做什么”的管理思路,社会组织更多具有自治的特点。十月革命以后至新经济政策初期,苏联高层领导对怎样管理社会组织还在探索之中,因此,沿用了旧俄时期的管理思路。主要体现在两点上。一是,当时对社会组织的称谓尚沿用沙俄时期“非盈利团体”的中性定性。其次,关于社会组织注册条件。苏维埃政权1922年8月3日颁布的法令与1906年3月4日尼古拉二世签署的《致参议院关于协会与联盟暂行规则的上谕》中的管理思路类似:只规定社团“禁止做什么”,而且禁止的条款更少——规定了禁止社会组织从事违背苏联宪法与法律的条款。

第二,1922年8月—1930年,苏维埃政权先后颁布实施三个关于社会组织的法令,推动社会组织管理思路从“禁止做什么”向“应该做什么”转变;管理体制从宪法与法律框架下自治向苏共主导型转变;社会组织宗旨从主要关注个人、群体向助推实现国家战略转变。在这一转变的框架下,关于社会组织的称谓变化,凸显无产阶级阶级性、帮助政权性,标志着已经形成新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分类方法变化,组织类别减少,区域层级取消,构建了便于国家集中、垂直管理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成员和理事会成员中共产党员增加,帮助政权型组织成为社会组织的主体,这两个变化为社会组织发挥帮助政权的功能提供了政治领导保障和组织保障。简言之,至30年代初,苏共主导型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以助推实现国家战略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基本完备。

第三,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的变化并非苏维埃政权凭空构想或从理论教条而来。它是两个社会体系对立大背景下新生苏维埃政权艰难求生存与发展的产物,具有客观必要性与社会主义客观合理性。

十月革命以后苏维埃国家走上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然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理论上对立,价值观迥异,战略目标对立——是存在着结构性矛盾对立的两个社会体系。(39)当然,除对立以外,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还相互依存。世界自16世纪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以后,在资本主义国家发轫以蒸汽机,电力,原子能、电子计算机、空间技术、生物工程等分别为主要内容的三次工业革命。资本主义因占据工业技术和高新科技的先机,生产力迅速提高,并积累了巨额的财富,一直是居于主导地位的社会体系。列宁教诲社会主义者,“仅靠摧毁资本主义,还不能填饱肚子。必须取得资本主义遗留下来的全部文化,用它来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取得全部科学、技术、知识和艺术。没有这些,我们就不能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生活”。(参见《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页。)然而,苏联领导人未真正理解列宁教诲的深意,过高估计苏东社会主义发展水平,低估资本主义自我调节的能力,未认真学习美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经验,未占领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前沿,经济与科技落后于美西方,没有展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是苏东剧变最重要的教训之一。由于这种对立,从苏维埃俄国创建社会主义制度之初,西方国家就企图把苏俄扼杀在摇篮里,对苏俄进行武装干涉、经济封锁、外交孤立和政治敌视。在西方国家的武装干涉被粉碎以后,资本主义世界仍拒不承认苏维埃政权,而且图谋趁苏维埃政权困难之际恢复在沙俄和临时政府时期获得的权益。尽管1920年1月16日协约国最高委员会宣布撤销对苏俄经济封锁,1921年3月以后苏俄先后与英国、德国、奥地利等12国签署双边贸易协定,但是1921年苏俄发生大饥荒,19个资本主义国家讨论“援助苏俄渡过饥荒”时,称苏俄若偿还旧债和发还原外国企业,各国可考虑给苏俄发放贷款和救援。为救燃眉之急,苏维埃政权回应,如承认苏维埃政权,提供优惠贷款,缔结和约,可考虑各国的要求,并建议召开国际会议进行讨论。1922年4月协约国最高委员会在热那亚召开欧洲经济会议,会议以3月份英国专家会议备忘录的基本原则——归还沙俄、临时政府的债务与财政义务、国有化的外国企业一律归还原主、取消外贸垄断权、停止共产主义宣传等苛刻要求,作为讨论苏俄代表团建议的基础。(40)参见周尚文、叶书宗、王斯德:《苏联兴亡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96—200页。上述要求充分暴露资本主义国家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在政治与经济上敌视苏维埃政权的立场。在这一大背景下,苏俄若想获得西方贷款和援助就要放弃社会主义的初衷。当然,苏俄国家拒绝奴役性的条款,选择依靠自身力量救灾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

20年代中期以后,斯大林做出帝国主义再次对苏俄进行干涉的战争不可避免的判断和应加强国防建设的结论。鉴于此,联共(布)十四大确立并开始实行重工业优先的备战型经济战略。此后,苏联各个领域围绕着这一战略目标调整发展方针和管理体制。20年代末30年代初,苏联建成指令性计划经济和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在此框架下,苏共主导型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以助推国家战略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作为政治体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构建完成。综上所述,苏联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的变化并非主观臆想或凭理论教条而发生的改变,它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资本主义敌视、包围、威胁中图存与发展艰难求索的产物。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苏俄赶超型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形成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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