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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瓦洛《诗的艺术》中的古典文艺理论

2023-08-22邓千叶

文学教育 2023年8期
关键词:古典主义

邓千叶

内容摘要:文艺复兴三百年之后的欧洲,随着经济政治的不断发展,君主王权日益加强, 社会盛行唯理主义的哲学之风,文学上古典主义的兴起并不断发展达到高潮。布瓦洛是古典主义大本营的代言人,他的著作《诗的艺术》不仅仅体现了十七世纪笛卡尔唯理主义的精神,也接受了同时代拉辛等杰出文学家的经验,对于古典主义文学作品的创作实践进行了一系列总结与归纳。作为古典主义文学中的“金科玉律”,布瓦洛也凭借《诗的艺术》这本书确立起在法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他深陷当时文坛的“古今之争”中,为古典主义强力发声,身上所体现出的法国精神的永恒特质不仅是当时代文学思潮的体现,更作为一种优秀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纪念。

关键词:古今之争 布瓦洛 诗的艺术 古典主义

十七世纪的法国,同样也闪烁着理性的光辉的伟大理论家布瓦洛创作了这样一本被称为古典主义文学的“法典”的书。从十六世纪的人文主义走来,到了十七世纪高举古典主义的旗帜,其复杂的精神环境以及法国社会的巨大变动酝酿出了无数的文学家们,他们在这场“古今之争”的大讨论中激情地向社会表达着他们的观点。

一.僵局——复杂而深远的历史传统

(一)一切思想的出发点——理性

法国古典主义是法国封建社会向资产阶级社会过渡的产物,它的发生与发展 始终都与法国的君主专制政权相伴随。路易十四上任后,他立即宣布“朕即国家”,以君主的意志作为全民的意志,通过政府绝对权力的高 压政策,使得国家社会都处于他的掌握之中。十七世纪的法国,无论是新兴的资产阶级,还是封建残余的贵族势力,都必须依赖君主的掌控。“在这样的情况下, 法国的文化和思想也就带有进步与落后的二重性,它既具有新兴资产阶级的意识,也具有封建残余的意识,它有平民主义的因素也有贵族主义的因素。”①在政治经济如此高压的情况下,文艺环境也不容例外,所以法国古典主义就是在这样各阶级复杂又妥协,君主专制高度集权的环境下诞生的产物。十七世纪的法国社会注入了以笛卡尔为代表的唯理主义的思潮。

1637年笛卡尔的《方法论》问世, 他从怀疑出发,强调要凭借理性来思考。他提出“我思故我在”,认为思维是人类理性的活动,承认了对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并存。这不仅动摇了中世纪以来对于教会的权威迷信,为社会注入了一阵理性思维的清风。推崇理性,自古以来就是哲学家们一直追求的。从古希腊哲学开始,对于理性的思考就从未停止。尊重智慧、从理性出发,无论是对于宇宙自然的探索,还是对社会伦理的思考,亦或是打开自然科学的大门,十七世纪的法国拜倒在理性的裙下,整个社会洋溢着对于理性、法则、系统、规范的崇拜。

布瓦洛所指的理性,即“先天的与生俱来的良知良能”,人可以凭借理性辨真伪、明是非,直接获得真理。在理性面前,感性、经验都是无足轻重的。唯理主义是新古典主义美学的理论基础,理性也就成为新古典主义美学的最高法则。但是这种理性又区别于作为科学推理和启蒙主义的“理性”,而是集中了君主专制政治所要求的道德规范。无论是情节、音韵、语言、人物都必须在理性的指导下才能妥帖地进行。学者指出,布瓦洛理性观念的生成主要受到四种影响。其一是古希腊、古罗马文论的影响。古希腊的“理式”论、摹仿论、认为文艺要符合理性的道德标准、“整一律”等观念依旧出现在布瓦洛的论证中。古罗马深受古希腊文论与哲学的影响,比古希腊文论更重视思辨性(即理性)。《诗的艺术》是对贺拉斯《诗艺》、朗吉努斯《论崇高》的高度继承与发展。其二,理性来自专制主义的需求。君主希望建立符合政治需求的文艺创作规则和评价体系。在君主专制的影响下,文艺自身也在寻求发展契机,来符合时代主流。古典主义者一方面对文艺复兴退潮后的理性进行补充,另一方面开始总结前人,扭转文坛风气。第三,讽刺诗中的理性因素也构成了布瓦洛的理性观。笛卡尔也在《方法论》中承认其首要的道德原则是“服从国家的法律和风俗,坚决奉行由于上帝的恩赐的使我从小就受它教养起来的那个宗教,而在其他方面遵循我有幸生活于其中的最有智慧的人们所公认的最中庸、最温和的见解”。②法国古典主义就是以笛卡尔的唯理主义为基础,把对于“理性”“自然”的原则放到文艺创作当中,“古典主义文学之形成重视理智、规则和标准,要求结构明晰、逻辑性强等特点,与笛卡尔的唯理主义的影响有直接关系”。③

(二)矛盾而复杂的创作倾向

圣勃夫在给布瓦洛的评传中一开头就谈到:“在复辟时期,在那充满着种种勇敢尝试和种种希望的辉煌时日里,青年人一代接着一代地到来了,它们试图革新文体与形式,扩大文学思想与文学比较的圈子……”④可以看出,虽然文学服从于专制政权,但在文坛内部却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局面,各个作家们由于个人经历及阶级地位的不同,对于古典主义的戒律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君主專制的提议巩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映则是对于文学艺术规范化的提倡。以马莱伯为代表的的作家提出了一系列关于语法、诗学、修辞等方面的文学准则。作家们在两个关系紧张的阶级中游移不定,不可否认的是,无论对于那个阶级,这个时期的作品总是充满着妥协与拥护权利的色彩。在十七世纪的法国文坛,充斥着“古今之争” 的激烈论争风暴。这场漫长而复杂的“古今之争”中不仅仅是一场涉及文艺创作原则的论证,佩罗的于1688年发表的作品《古人与今人对比》是这场“古今之争”的关键“导火索”,他肯定了荷马作为伟大诗人的同时,也明确地指出《伊利亚特》的种种缺点。其贬低荷马的根本理由在于,佩罗认为新的自然科学思维比古老的诗性思维更为可靠。而布瓦洛作为崇古派的代表,自然与佩罗分庭抗礼,他挺身捍卫荷马,认为《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所以刘小枫在《古今之争的僵局》中就佩罗与布瓦洛的论争提出这样的问题:“就文学成就而言,今人是否不能超越古人,是否一定得模仿古人?”从对于王权的绝对拥护,例如高乃依的《熙德》,到布瓦洛、拉封丹、莫里哀等作家讽刺的同时也饱含着对封建王权的幻想,矛盾而复杂,最后到君主专制的没落,表现为拉辛后期悲剧中的怀疑与否定。古典主义经的创作始终与王权和贵族复杂关系相伴随着,主要的表现形式也集中在戏剧、书信、讽刺诗等形式,严格遵守“三一律”,效仿古罗马和古希腊的榜样们,却以追求王权的青睐而创作出的带有谄媚性质的作品。古典主义作品虽然具有进步意义,但是由于其不可避免的封建阶级性质注定只能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二.崇古——《诗的艺术》中的古典文艺理论

布瓦洛于1669年开始创作《诗的艺术》,全书只有1100行诗组成竟然用了5年的时间,直到1674年才正式完稿。《诗的艺术》用整齐的亚历山大诗体写成,一共分为四章。分别强调了诗人的灵感特质与诗歌的规律与方法,主要的诗体,悲剧、史诗和喜剧与作家的品格与道德修养。

(一)摹仿自然——文学的“象真性”

布瓦洛提出文艺创作的目的就是“摹仿自然”,文艺反映现实,只有将真的事物作为文艺创作的对象,这样才能感受到永恒的快感。布瓦洛所谈到的“自然”不是通常所指的客观世界与人类社会,而是带有阶级意味的具体的指代,“他把摹仿‘自然具体化为‘研究宫廷和‘认识城市”⑤。可以看出,布瓦洛所强调的自然人性指的是带有明确阶级性质的贵族。他歌颂帝王将相,大力表现贵族阶级的英雄人物,再次证明了其文学主张是封建君主专制的妥协产物,是为了表现符合封建道德标准的“功利”的作品。在他看来,事物是真、善、美的统一。真是追求普遍的真,摹仿自然的目的就是求真,所以他谈到“切莫演出一件事使观众难以置信,有时候真实的事很可能就不像真情”(第三章:47-48行)。而在这里就涉及到了法国古典主义里一个争论的焦点,布瓦洛所追求的所谓“普遍的真”是否是真的写实呢?而如果文艺中都充满了这样“普遍的真”,那就不是“真”而只是“逼真”。在这点上,沙坡兰首先就提出了艺术的象真性,沙坡兰于1638年发表的《对熙德的感想》一文中,对于高乃依的作品《熙德》中不符合“三一律”的标准进行了强烈的抨击。而高乃依对此持反对的观点,他认为真实而不像真情的东西也是文艺的一部分。早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由于对亚里士多德《诗学》观念的继承与曲解,三一律中的“情节一致”才是他本人所提倡的,即要求戏剧情节必须按照或然率或必然率发展,文艺才能形成有机统一体。而意大利学者进一步解读了《诗学》中亚里士多德关于悲剧时间的要求(悲剧以太阳运行一周为限或超过一点),将其引申为“时间一致律”,同时还提出了“地点一致律”。三一律的提出对于中世冗长拖沓,令人生厌的戏剧形式具有一定的改革作用。而布瓦洛也步沙坡兰的后尘,同样在《诗的艺术》提出了对于古典主义教条的恪守。布瓦洛所倡导的文艺作品中的“真”,是一种合乎艺术规律的方式。在符合理性逻辑的基础上,发挥虚构的自由。因为艺术要表现的是理性之普遍与必然,所以诗人描述的并不是真实发生的事,即我们所熟悉的“一种合情合理的不可能,总比不合情理的可能要好”。艺术不在于描述一种事实,而在于构建一种真实。所以,真实的基础不是想象,而是理性的逻辑,是基于一个虚构起点的合情与合理。艺术的象真性是以现实为基础但是又不完全符合现实,文艺“象真”而不“逼真”,它不旨在表现出具体的现实, 而是为了体现理性的普遍性和永恒性。古典主义者在追求永久意义的同时却忽略了文艺是普遍性与个性,必然与偶然、个人与社会的合一。所以不难看出,古典主义者创作出的文艺作品中的人物、情节必定是一般化或类型化的,脱离现实而耽于理想,注定无法超越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性,这就是古典主义的桎梏所在。

(二)追求理性——创作的总原则

理性原则是贯穿布瓦洛文艺思想的一切出发点,无论是对于创作语言的选择, 还是人物性格的刻画,再或者是情节的安排、韵律的结构都可以以理性为准则。他认为理性能帮助作家写出合情合理的文章,理性的表现就是文章的义理,也就是创作的基本法则。理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强调了诗人的技巧。布瓦洛在开篇就明确提出:“因此必须爱理性:愿你的一切文章永远只凭着理性获得 价值和光芒”(第一章:37-38行)首先他认为诗人是必须有灵感的,每一个诗人除了需要天才般的灵感之外,对于诗歌的创作都必须以理性为依据,“不管写什么题目,或庄严或是谐谑,都要情理和韵脚永远地相互配合”(第一章:27-28行) 但是,当发生了韵脚与情思之间的矛盾时,形式永远不能束缚住义理,义理永远是显示出诗人光辉的最重要内容,韵脚的作用只不过是让义理愈发明朗。作家在創作时能写出合情合理的文章,不仅仅是由于其自身的天才,同时也必须遵循着一定的规律。其次是对于作家文思的注重,他强调文思对于创作的重要性,思路清晰才能表达出心中的文思。思路不清,创作出来的文词是则是混乱不堪的。“一大部分人迷惑于一种乖僻的情致,总是想远离常理去寻找他的文思”(第一章:39-40行)在这里,布瓦洛就指出了当时文坛盛行的为了追求所谓的个性,而偏离了对于义理的坚守,这不符合古典主义者所坚持的“摹仿自然”的文艺创作观,要凭借理性进行构思,这样才能做到文思丰富,文词就简洁。而在作品的形式上,也要形式服从于内容,各种体裁要对应相应的要求。“但是你忽于义理,韵就会不如人意;你越想以理就韵,就越会以韵害义”(第一章:35-36行)这里就说明了不能将形式与内容不能本末倒置,不要因为迁就韵脚而导致词不达意。理性原则不仅运用于作品的形式与语言上,在作品的内容上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布瓦洛对于文艺作品的终极追求就是真、善、美的合一。既然要要真、要美,那就必须符合理性,因为美的东西符合理性,必须是真的,真的就是美的。这样的真是普遍的、绝对的、永恒的,这是古典主义艺术的最高理想。而真从何而来呢?这就又回到了“摹仿自然”的文艺创作的出发点。

(三)道德原则——文艺的教育功用

在《诗的艺术》第四章中,布瓦洛详细讨论了文学与道德的关系,不仅强调了作家要爱道德,同时对于文艺的教育功用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为什么作家要爱道德呢?因为“你的作品反映着你的品格和心灵,因此你只能示人以你的高贵小影。危害风化的作家,我实在不能欣赏,因为他们在诗里把荣誉丢到一旁,他们背叛了道德,满纸都诲盗诲淫,写罪恶如火如荼,使读者喜之不尽。”(第四章:91-96行)作家承担着文艺的社会教育功能,作家必须要充满着社会责任感,伤风败俗的作品不应该出现,因为人民可以通过作品而反映自身。在这里,布瓦洛就强烈抨击了贵族阶级的淫风败德。对于当时流行的通俗小说,他认为这是引诱人犯罪的不良风气。而对于作家的人格修养,他则格外强调,他劝诗人们不能放弃自我的理想,为钱而写作。然而生活在君主专制政权庇佑下的布瓦洛,也必须为君主献上谄媚之词,对于封建君主的歌功颂德的文学内容,我们则可以看出布瓦洛的道德观带有的封建社会的阶级色彩,因为法国古典主义的本质就是为王权而服务的贵族文学。之前谈到布瓦洛的文学主张是“摹仿自然”,而“自然”指的是“自然人性”,即来源于生活的人之常情。对于诗人的道德原则,在第四章中布瓦洛提倡诗人要接触生活,配合其“认识都市,研究宫廷”的文学主张来看,布瓦洛对于作家的审美趣味、交往环境都作出了一定的规定。这就说明了当时的文学家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上升资产阶级的意识,而布瓦洛作为古典主义的“崇古派”代表,其身上始终保持着贵族主义的思想。

三.继承——《诗的艺术》对前人之承袭

通读《诗的艺术》全篇,我们可以很清楚的感受到布瓦洛的写作风格,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对于贺拉斯的《诗艺》有明显的借鉴。在形式上布瓦洛第一章是总论,提出原则;第二章和第三章是分论,阐明论点以及对各种体裁做出了规定; 第四章是结论,讨论作家的道德修养。这样的布局与贺拉斯事宜的三分法:诗境论、诗法论、诗人论三分法极其相似。同时二者也都喜欢采用举例说明、引用比喻等方式来进行说理。在内容上,有多处甚至是直接翻译了贺拉斯的诗句。例如在第三章中布瓦洛关于希腊戏剧史的一段论述,几乎都跟贺拉斯的意见相同。⑥在布瓦洛看来,古人的作品已经是保罗万象,永远值得效仿与学习,模仿他们就是摹仿自然。布瓦洛也在《诗的艺术》中高呼:“你们唯一钻研的就应该是自然”。(第三章:360行),贺拉斯《诗艺》中对于人物类型也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他要求作家从生活中寻找模型,把人物写的合情合理。因为研究生活中的任务类型和性格,才能工巧地描写自然。二者所谓的“自然”,主要指的都是“人的自然”,即所谓“自然人性”或“人性”⑦。古典主义继承古希腊古罗马的传统,其中“有机统一说”是最能体现出来的,这一说法要求文艺作品的内容要进行有机的统一, 提倡内部的“和谐规范”。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之后贺拉斯、朗基努斯、西塞罗等理论家都不断继承。文艺的统一反映出的就是国家的统一、社会的统一。这与十七世纪君主专制极大化的政治生态密不可分,所以“有机统一说”也被古典主义者们奉为金科玉律。贺拉斯在《诗艺》中明确提出艺术形象的构成要有整体统一性,在作品的风格上也要和谐整体,他反对诗人的“炫技”为作品带来的奇怪的文辞。布瓦洛在对于戏剧的要求上也谈到“但是戏剧则必需与义理完全相合,一切要恰如其分,保持着严密尺度。”(第三章:122-123行),可以看出二者对于“合式”原则的共同追求。

四.论争——作为评论家的布瓦洛

布瓦洛作为法国古典主义的“立法者”,其著作诗的艺术被称为古典主义文学运动的美学法典。而布瓦洛的另一个身份则是一位极其出色的文学评论家, 其对于同时代作家将自己擅长的讽刺诗的才华运用在和谐而明朗的评论之中。“布瓦洛无可争议的真正功绩在于他的评论家角色的另一面,他能够对同时代作家做出为后人所肯定的评价,他能够把一般人认为远非是一流的作家推荐给读者欣赏”⑧。布瓦洛希望能建立这样一种评论来激发符合这种评论的各种作品。《诗的艺术》这本著作还收录了布瓦洛赠拉辛的诗《从批评中求益》。从译者注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的拉辛正陷入被无耻贵族算计的巨大打击中。两场“菲德尔”同时上演,贵族利用权势和金钱的力量将拉辛至于无助之地,而布瓦洛顶住了舆论的风暴于1677年写作了这首诗赠予拉辛,表达了他对同时代作家的支持,在激烈的论战中坚持自己的选择与爱憎,其反抗性和激励作用毋庸置疑。布瓦洛的评论原则始终是以他的“理性原则”为指导的,始终坚持理智的思考,对于“真、善、美”的永恒追求,对于“自然人性”和“常情”的关注。从《诗的艺术》再到其他的诗作,从布瓦洛的评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恪守的原则,肯定了那些既满足了公众的趣味同时也展现出了自然和真实的作品。布瓦洛之所以對于莫里哀、拉辛的赞扬,因为他们“既满足于心灵又满足于理性的真正美之标准,就是对好作品认同的普遍性。代代相续体现了受时间影响的杰作所真实描写的人之本性的稳定性”。

作为诗的“立法者”其毋庸置疑的卓越贡献也在其作为评论家的一面展 现,完满地展示出其文学主张,同时也能照顾到各种不同的观点。无论是对于同时代作家的激励,还是对后世读者的启发,都有一定程度上的积极作用。

古典主义文风作为贵族阶级审美趣味的具体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十七世纪法国社会对于整齐、明丽、典雅的宫廷风雅的追求、对于节制、系统、规则的崇拜以及唯理主义提倡的理性之风。布瓦洛作为其中独树一帜的理论家与评论家,其美学体系对于古典主义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提倡的关于自然、道德与作家道德修养的原则彼此补充,相互印证。《诗的艺术》凝聚了布瓦洛数十年来的创作经验,概括了古典主义文学发展的基本理论,对于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制定了明确的文艺规则,所以无愧于他的古典主义“美学法典”之称号。虽然十七世纪的法国古典主义者们认为自己已经结果了古希腊、古罗马的大旗,但其不可避免的为封建王权服务的性质,法国古典主义注定无法逃脱出其自身的局限性,而只能成为已经过去的时代风潮。

注 释

①缪朗山:《西方文艺理论史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332页.

②柳鸣九、郑克鲁、张英伦:《法国文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162页

③同上

④[法]布瓦洛:《诗的艺术》(修订本),任典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第12页

⑤同上,第179页

⑥布瓦洛:《诗的艺术》(修订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第34页注

⑦伍蠡甫、蒋孔阳:《西方文论选》(上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第301页注

⑧[法]罗杰·法约尔:《法国文学评论史》。怀宇译,四川文艺出版社,1992年,第50页

项目:南宁理工学院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外国文学”建设项目,编号:zy2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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