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捕鱼行为对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建议
2023-08-07潘秀莲王志忠张金路陈笑冰孙作登尚子鸣
水产养殖 2023年6期
潘秀莲,王志忠,张金路,陈笑冰,孙作登,尚子鸣
(1.山东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山东 济南 250013;2.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13)
1 电捕鱼对水生态资源的影响
电捕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捕捞行为,是最常见、危害最大的掠夺性捕捞方式,对水生生物资源、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极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22〕1 号通告,黄河干流山东段的禁渔期为每年4 月1 日至7 月31 日,在禁渔区、禁渔期内电捕水产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1.1 水生生物资源
电捕鱼具有输出电压高、功率大等特点,电极产生的扩散电流,导致所波及的各类水生动物死亡或受损,侥幸逃脱电击的鱼类,其各组织生理功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伤,造成其运动能力、捕食能力、抗病能力和识别能力显著降低;电流会破坏其性腺组织,极易导致其不育,直接影响种群繁衍和补充,影响水生生物的物种多样性。电击也会造成鱼体部分躯干组织坏死以及生长畸形,特别是在鱼类繁殖期,强大的电流,会直接干扰鱼类的繁殖行为,受到惊扰的鱼类个体,可能会出现识别障碍和性腺组织发育停滞;通电水体中的鱼卵,直接死亡或最终无法孵化为正常健康的仔鱼。
电捕鱼行为可能会改变水域原有鱼类群落结构,破坏水生生物群落的稳定,造成土著鱼类数量减少以及生态位空缺,给外来物种的入侵提供可利用的生境,导致外来物种暴发式增长,产生生物入侵事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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