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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的政府职能作用研究

2023-07-26高玉娟滕悦

理论观察 2023年4期
关键词:文化振兴政府职能层次分析法

高玉娟 滕悦

摘 要:本文运用公共产品、治理理论等相关理论,以黑龙江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文化振兴中的职能作用为研究对象,分析研究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文化振兴中发挥作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的应对策略,为改善政府乡村文化职能提供理论基础。对乡村振兴视域下政府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作用的研究,不仅扩展了政府职能的研究领域,还充实了乡村文化振兴的研究内容。文中探讨了如何发挥出乡村文化振兴在乡村振兴整体布局中的重要作用和独有价值,补充了目前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研究。

关键词:政府职能;少数民族;文化振兴;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G249.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3)04 — 0014 — 06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民族区域自治的深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工作日益受到重视。黑龙江省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边疆省份,因地理位置、文化传统、自然禀赋,使其文化振兴受到外界的广泛关注。黑龙江省也把振兴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作为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振兴。

少数民族地区有其独特的文化,繁荣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是兴起文化振兴的迫切需要。然而当前学术界,对于文化振兴的探讨存在不够深入、对政府发挥作用的程度以及政府发挥作用的具体行为等研究存在不足,具体体现为:首先,重点关注对部分领域的发展进行研究,缺乏整体性。对部分案例的研究,难以全面和科学地诠释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整体情况。其次,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和理论内涵把握不够,结合不深。最后,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研究较少,研究程度不深。

本文通过对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政府职能作用的研究,找出其职能作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结合研究结果、当前问题以及提升政府职能作用的思路,从而得出提升政府职能作用的优化建议。

二、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的政府职能效果评价分析

(一)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多元文化形成需要从多个角度分析来看,原始文化诞生于1700年前,由生活在黑龙江东、西、南部地区的三大族系,即肃慎、鲜卑、扶余等少数民族创造。在其后的1600年期间,以渤海文化和金源文化为主的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达到巅峰。之后,在金、元、明、清时期被实施边缘化统治。文化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流在黑龙江地区创造了一种独特的移民文化,这种新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也使许多少数民族进入该地区,继承和发扬了本地区民族的传统文化。这种文化使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其文化资源主要包括民族语言、民族风俗、民族宗教、民族艺术与民族物质文化资源等等,正是这些多元的文化内容,为黑龙江区域少数民族多元文化内涵的丰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伴随着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现代化社会进程也不断加快,同时随着其他民族文化的不斷融入,满族、赫哲族、鄂伦春族、朝鲜族等民族的部分传统文化出现衰微趋势,对民族多元文化融合产生影响。

(二)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职能作用发挥

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发挥着指导性的作用。黑龙江政府应按照国家和上级政府制定的战略规划,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当地的文化发展情况,制定全面、科学、具体、可行的总体规划。政府在文化振兴中要特别注重文化发展的方向性引导,逐步引导群众文化需求朝先进文化、有益文化方向发展,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挖掘本地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等方式发挥政府培育引导职能。同时,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不断尝试,如可以建立三家子满语文化传习所,建立满族语言文化传承人奖励机制,制定满语传承人评定标准,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资金保障职能、队伍建设职能等。

(三)政府职能效果评价构建及分析

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离不开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对政府职能履行效果评价的研究,首要问题是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发挥了什么职能,根据职能的发挥情况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在这些职能作用下所受影响的发展状况等因素进行分析,根据所分析出来的结果判断政府职能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的效果,是否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本文邀请了10位专家来完成对影响因素体系里的指标的对比判断,利用层次分析法建立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政府职能效果评价体系。

本文以大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齐齐哈尔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黑河逊克县新鄂伦春族乡,大兴安岭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讷河兴旺鄂温克族乡、齐齐哈尔富裕县友谊达斡尔族满族柯尔克孜族乡、佳木斯街津口赫哲族乡、牡丹江卧龙朝鲜族乡、绥化望奎县厢白满族乡为研究范围,以专家学者19人、村镇干部6人、村镇文化员或文体骨干8人、企业职工49人、村民96人、其他职业38人为研究对象,进行问卷调查。

结合调查问卷、层次分析和模糊综合评价,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的政府职能履行效果评价影响最大的因素是资金支持。规划设计中文化振兴的战略是影响政府职能评价的最大影响因素。培育引导中地区特色文化培养关注程度最大,监督管理中国家及地方的政策的监督关注程度最大,资金支持中资金保障关注程度最大,队伍建设中人才队伍构成关注程度最大。评价体系中影响因素重要程度排序是:资金投入力度、人才业务素质、财政补贴的制度、文化振兴发展战略、财政资金结构。

三、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规划设计不够完善

通过对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实地考察和问卷调研,发现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规划设计不够完善。集中体现在文化资源利用缺乏系统规划,文化振兴缺乏长远规划,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总体落后。主要原因在于边远地区,缺乏经济支持;文化设施数量相对较少,许多文化基础设施年代久远,而且不能及时更新;部分文化设施建设完成之后没有真正投入使用,以及乡村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和使用方式不合理等。

(二)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培育引导不足

政府宣传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力度不够,存在多数人不了解少数民族文化,导致民众对于振兴少数民族文化意识淡薄,缺乏文化自觉性。同时,文化特色未充分凸显,主要体现为对特色民俗活动的培育不足,对乡贤文化挖掘不深,对传统文化保护力度不够等。

(三)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监督管理不够完备

政府虽然出台了相关法规和政策,但由于监管力度不够,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政府监管职能的依赖性很强,这种依赖性可能导致监管举措不到位或是实际效果不佳。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偏重于资金投入和依靠其自身权威性,忽视了对于相关单位的实地检查和考核。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區文化振兴中存在着重表象而忽略实质的问题。政府的监督职能出现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少数民族文化的自主性。同时,部分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已经逐渐成为了商业产品,其文化价值与经济利益的紧密结合,导致政府在文化振兴上的决策受到了商业化需求的制约,也使得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性难以维持。

(四)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资金支持不到位

文化振兴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资金不足是制约文化振兴的重要因素。政府对传统文化领域的专项建设投资也比较少。同时,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振兴,民间资金的引进和利用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它可以为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提供支持。然而一些地区的投资环境并不成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这就导致部分投资者对于少数民族文化投资的兴趣不高,限制了民间资金的引进和利用。

(五)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人才队伍建设不足

现今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人才队伍建设已凸显出文化振兴工作人员不足,文化业务素质欠缺,文化传承人员不足等问题。少数民族地区个别文化馆工作人员较少,只有辅导老师参与,经常顾此失彼。相对于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工作人员老龄化、低学历的情况,缺乏专门的文化技术人员,且业余文化队伍学历普遍较低,这对于文化振兴的发展是极不乐观的。政府的文化保护意识存在偏差,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它的濒临消失性。在少数民族的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继承中,新产生的传承者数量逐年下降和年轻一代所占比例呈逐渐减少的态势。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队伍的建设,给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造成了不利影响。

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政府职能优化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府在文化振兴中的规划设计

完善文化振兴的相关政策和法规。针对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政策实施的不足和困境,有必要在政策制定与实施方面加强前期调研和沟通,制定出具体且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同时,需通过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和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建立起有效的督导和保障机制,使政策实施效果得到更好的体现和落实。

建立多元化的文化振兴机制。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政府要积极采取行动,振兴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同时也要确保这些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正确的传承和利用。首先,政府应该着眼于各个不同领域文化振兴的需求,制定出多元化的文化振兴机制。其次,依托新技术和新手段,推进文化振兴工作的档案数字化和互联网化。最后,政府还应该支持和鼓励创新性的文化遗产实践,不断拓宽文化振兴的视野和思路。

完善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体制。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向外界开放服务,并将民族博物馆、行业博物馆纳入免费对外开放的范围。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公共文化建设管理机制,发挥基层民众文化自治组织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民意表达制度和监管体系,鼓励村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立足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践,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适当的协调机制。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建立一个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探索有效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法和渠道,实现共同建设和共享,提高综合效益。

(二)加强政府在文化振兴中的培育引导

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广播、杂志等多种传播渠道进行宣传,开展民族艺术节、民族节日庆典、民族文化宣传月、民族体育比赛等文化活动。运用现代数字化收集和保存技术手段,依托多媒体和互联网上的宣传,可以让社会大众更加清晰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性,也能将少数民族文化带入到人民日常生活中。加强与相关协会的合作,促进少数民族民间文化的发展。

发挥基层群众的主观能动性。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文化活动,激发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为他们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发挥群众的文化创造性,群众对当地文化的理解以及对自身的心灵文化需求更加了解,他们更清楚如何利用当地文化来进行文化创作,以满足自身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加强政府在文化振兴中的监督管理

完善监督职能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实施的监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制和违法违规的惩罚机制。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民族文化机构或组织,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振兴领域的管理和监督,从而确保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全面振兴。

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水平。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建立数字化文化振兴平台,从而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监管。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提高监管人员的智力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设立监管考评机制,对地方政府进行考核评价,并对不达标的地方政府作出相应的处罚和资助措施。促使地方政府把文化振兴放在重要位置上,积极投入到文化振兴事业中,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

(四)加强政府在文化振兴中的资金支持

完善资金使用制度。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政府应在资金投入时需要制定计划,根据文化振兴需求的紧急程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排序,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的使用能够最大化地提升文化振兴事业的发展水平。

建立健全资金审批程序。资金审批应当实行预算编制、审批、执行三个环节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在资金的申请、使用、监督等环节,切实做到科学决策、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加强对民族地区的资金使用监督,加大惩处力度,对于违规使用和挪用资金的行为要严格追责。

加强项目管理和经费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履行资金监管和管理职责,使用资金的文化单位也应该建立日常的督查和检查机制,以確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政府应该设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未能按照规定使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予以惩处,并且要及时公开追究结果。起到遏制违规行为、维护政府资金透明度、规范资金使用的作用。

合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可以通过鼓励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和企业开展文化振兴项目,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振兴的积极性,也应该提供相关政策和制度保障,为社会力量在文化振兴中的参与提供有力支持。政府应该建立公开、透明的文化振兴项目资金,通过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使用效益的评估。政府应该制定全面、详细、精准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振兴的资金使用流程,防止资金流失和浪费。政府可以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和税收支持,为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振兴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五)加强政府在文化振兴中的队伍建设

充实文化振兴人才队伍。政府应制定文化振兴的人才引进计划,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并通过多种渠道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如通过设立专项资金专门培养专业的工作人员;通过吸引志愿者参与文化志愿活动;增设少数民族艺术班,招收具备文化艺术素质的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文化艺术专业课,培养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活动骨干。让更多的群众重视少数民族传承的重要性,尊重民族文化,感悟到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性,自发地参与到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工作中来,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振兴提供强大的支持。

建立文化振兴人才培养体系。体系建设需优先考虑实际情况和需求,注重培养实用人才,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工作。在针对不同文化领域进行教育方向设置时,应该注重协调一致,让不同层次的人才之间形成衔接。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学校与企业合作,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并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

(六)探索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新路径

强化文化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在政策层面上,应该加大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建立起文化产业的评价标准和信息公示机制,以促进各类文化产业企业和机构的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应该注重文化产业的国际交流合作,搭建文化产业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内外文化产业的合作交流,引进先进的文化产业管理经验和技术,促进多元化的文化产业发展。

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相融合。推动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打造少数民族旅游线路,促进少数民族旅游商品开发,提升少数民族旅游商品创新能力。要塑造有标识、有系统、有品牌的专业演艺产品,展现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打造民族品牌,需要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认证。

五、结语

本文以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作为研究重点,通过实地考察与资料收集了解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政府职能履行发挥作用的情况,通过层次分析和问卷调查,发现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有利于真实地反映政府作用发挥情况,有助于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为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振兴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一定的借鉴,对推动乡村振兴和文化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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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庆海〕

收稿日期:2023 — 04 — 12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红色文化融入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研究》(2572022DE2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增强高校学生党支部政治引导力和组织力提升研究”(SJGY20210018);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新时代网络舆情视域下高校党建与思政教育融合路径研究”(21DJB055)。

作者简介:高玉娟(1969—),女,黑龙江伊春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林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滕悦(1993—),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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