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行业协会成为垄断牵头人
2023-07-21李韵石
法人 2023年7期
关键词:经营者
李韵石
近日,《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结束。该意见稿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目的在于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称“反垄断法”)的适用性,防止行业协会成为垄断牵头人,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行为,发挥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维护市场竞争方面的积极作用。
避免从事三种高风险行为
对此,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兵近日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行业协会本应是避免行业垄断的吹哨人和监督人。但由于协会特定地位及内部管理体系漏洞、合规管理体系缺失等原因,部分行业协会成为行业垄断的牵头人和组织者。为防止协会参与垄断行为,反垄断法于2022年进行了修订,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
“从立法体系上看,该条强调禁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该垄断协议章节所列举行为,但未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参与垄断的具体行为。”6月18日,德恒律师事务所反垄断业务负责人丁亮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稿总则明确了行业协会的定义,要求行业协会不得违反反垄断法,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如果行业协会是经营者则不能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及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丁亮介绍,意见稿在垄断协议部分明确了组织达成垄断协议的方式,包括协会章程、规则、决定、通知、意見、标准、自律公约、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以及协调一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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