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还是抑制:农民合作社对农村集体经济影响的计量分析
2023-06-21赵梦阳刘同山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3年4期
关键词:农村
赵梦阳,刘同山
(1.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党校 教研室,北京 102100;2.云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支撑[1]。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随着农民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政界和学界开始关注农民合作社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作用。同时,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成为常见的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2]。
作为一类市场主体,新时期发展的农民合作社与公有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组织原则、运行机制、管理方式、盈余分配等方面都有不同。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能否实现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初衷,值得深入研究。近年来,一些学者关注了农民合作社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王玉霞等以辽宁昌图县十里村为例,发现“村集体+农民合作社”的“政社合一”模式,能够同时实现村庄产业发展和集体经济壮大[3]。高海和任大鹏从农民合作社与集体经济组织各自的优势、劣势出发,提出了二者取长补短、融合发展的理论价值和具体实践路径[4-5]。苏昕等基于共生理论,构建了村集体与村干部领办的农民合作社互惠共生成长的框架,并以山东省青州市南小王村为例,分析了村干部领办合作社在推动村庄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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