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若干思考
2023-06-21郭晶
经济研究导刊 2023年10期
郭晶
摘 要: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代表着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过时,我国实现了由“房屋拆迁”到“房屋征收”的巨大改变。《征补条例》带来了征收补偿制度,并且在逐步完善。但目前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房屋征收补偿范围窄、补偿标准低、补偿方式单一等,导致被征收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这不仅事关被征收人的财产权,更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因此,应当扩大征收补偿范围,注重居住权的保护,在原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加入房屋的市场价格以提高补偿标准,建立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以及就业补偿等多元化征收补偿制度。
关键词:房屋征收补偿制度;被征收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3)10-0148-03
征收补偿制度源起于公平补偿原则,在《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均有体现。从严格意义来讲,征收补偿制度在《征补条例》中进行了体系化的规定。从宏观角度上来说,征收补偿制度包括整个征收行为的一系列程序,包括征收行为的启动,以及征收行为决定下发过程和最后的补偿过程。此处讨论的是微观角度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涉及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
对绝大多数群众来说,不动产是一个家庭的最主要财产,面对这种和公民密切相关的财产权,应当更加慎重。目前的房屋征收方式容易引起矛盾纠纷,以至被征收人不满房屋征收行为成为“钉子户”等行为阻碍了征收行为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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