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信用服务机构现状、问题和发展

2023-05-30杨超

团结 2023年1期
关键词:信用机构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服务机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和产品需求旺盛,信用服务市场迅猛发展,给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带来机遇;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给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对信用监管部门带来压力和挑战。

一、我国征信业发展历程

我国信用服务市场是伴随着市场经济渐进成长起来的。根据业务类型和目标市场来看,大致经历了:金融征信体系信用服务、金融征信体系企业和个人征信服务、金融体系和非金融征信服务、信用服务机构法制化与规范化几个发展阶段。

1.金融征信体系企业征信服务

1988年成立的上海远东资信评级有限公司是新中国第一家社会化专业信用评级机构,1992年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成立,1993年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开始在国内开展企业征信服务。1996年人民银行在全国推行企业贷款证制度。

2.金融征信体系个人征信服务

1999年上海根据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同意个人信誉公司在上海试点”批示,经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开展企业和个人征信业务,进行企业信贷资信评级。同年,中国人民银行启用以贷款卡为标志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2003年人民银行成立征信管理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上海、北京、广东等地率先启动区域性社会征信业发展试点,地方性征信服务机构迅速成立,国际知名信用服务机构进入中国市场。2004年启动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5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6年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上海成立。2007年国家设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牵头部门改为中国人民银行。

3.非金融体系信用服务

201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调整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我国进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双牵头时代。2013年国务院印发《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是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运行机构,同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征信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激发信用服务市场活力。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和创新”。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商务市场信用服务机构数量迅速增长,信用服务市场鱼龙混杂,信用服务行业野蛮生长。

4.信用服务法制化、规范化发展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轨道,各地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也陆续出台。与此同时,地方信用立法进程持续加速,以法制化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截至2022年3月全国已经有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陕西省、天津市、江苏省、甘肃省等18个省和汕尾市、台州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经济特区、无锡市等9个地级市出台地方信用条例。202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征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征信市場的准入规则、业务规则,组织制定相关标准,依法对全国征信业实行监督管理,我国征信业的监管体系更加完善。信用服务市场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阶段。

二、我国信用服务机构的现状

信用服务机构是信用服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信用服务机构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用服务机构发展迅速。

1.从市场目标来看,分为金融体系征信机构、非金融体系信用服务机构(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商务市场信用服务机构)

金融体系征信机构主要面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证券市场提供信用产品和服务。截至2022年2月底,有136家企业征信机构在人民银行完成备案;截至2022年11月中旬,有55家法人信用评级机构在人民银行完成备案。

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主要是对政府、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产品和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27家信用服务机构开展综合信用服务试点工作,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信用工作。同时,各省市发展改革委也开展地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如山东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公示两批共96家信用服务机构。

商务市场信用服务机构主要是为企业、个人和政府提供信用产品和服务。主要采取按月度、季度或年度收取会员费的方式,只要注册会员即可通过软件或网站查询企业信息。

2.从信用主体来看,包括企业信用服务和个人征信服务

企业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主体是企业,主要对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加工和处理,并对外提供企业信用产品和服务。

个人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主体是自然人,主要对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加工和处理。我国对个人征信监管较为严格,个人信用服务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此外,人民银行仅新受理了百行征信、朴道征信和钱塘征信3家个人征信机构的申请。

有些信用机构同时具备开展企业征信服务和个人征信服务的资质,如百行信用等。同时,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深入推进,有些信用服务机构也开始探索针对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信用服务。

3.从企业性质来看,分为国有信用服务机构和民营信用服务机构

为了高质量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服务,同时全国各省、市两级政府,为了保障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安全、理顺工作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效率,纷纷成立地方国有信用服务机构,这些国有信用服务机构,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指导下开展地方“信用中国”和“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工作,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搭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总枢纽。与此同时,大量的科技公司、互联网公司、金融公司等也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消费平台,归集各类主体信用信息,参与政府平台建设,迅速发展壮大,典型的如企查查、天眼查、企信宝、蚂蚁金服等。

4.从数据来源来看,我国的信用服务机构主要通过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归集共享政府数据、采取新一代信息技术归集、市场采购和机构合作共享等方式获取信用信息

金融体系征信机构获取信息的方式最多,主要是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来获取企业及个人的金融征信数据,也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共享或采购等方式获取一部分公共信用信息作为参考。

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中以国有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信息获取方式最具代表性,一般是参与政府数据信息治理,与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直接共享,并通过“信用中国”“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等与国家和省级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商务市场信用服务机构主要是通过云计算、机器学习、网络爬虫等技术,通过网络来获取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如企查查、天眼查等,或通过自有消费平台来获取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如蚂蚁金服等。

信用服务机构向第三方采购信用信息,或信用服务机构之间通过合作的方式进行信息交换共享也是比较常见的手段。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如从事跨境企业信用服务的机构无法直接获取境外企业的信用信息,一般采用与国外的征信服务机构进行购买或合作的方式,由国外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

三、信用服务机构发展中的不足

1.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地区间不平衡

信用服务机构数量与经济发展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全国来看东部地区数量多,中西部数量少,东部地区也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如截至2022年2月,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备案的136家信用服务机构中,北京、上海两地超过60家,数量占了接近一半。截至2022年11月,全国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共计55家,北京、浙江、广东备案机构数量位居前三,合计占比达47.27%。证监会、人民银行、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部门认可的13家信用评级机构,其中大部分的总部机构集中在北京、上海;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全国首批27家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中有15家在北京,4家在深圳、2家在上海,厦门、成都、贵阳、天津、苏州各1家。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信用服务机构在区域上分布极不平衡。

2.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受到制约

人民银行是征信业服务机构的监管部门,信用服务机构需要获得相关资质或许可才被允许开展信用服务,但在实际中,信用服务机构特别是非金融体系的信用服务机构,很难在人民银行获得许可或通过备案,这就导致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信用服务机构面临比较尴尬、被动的局面。同时,我国对个人征信业务监管与国外相比更为严格,个人信用服务机构比企业信用服务机构更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许可,近年来仅有3家个人征信服务机构申请被人民银行受理。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旺盛背景下,一方面要求信用服务获取许可或资质方可开展业务,另一方面又对信用服务机构获取许可或资质进行限制,导致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受到制约。

3.金融体系的征信系统尚未实现信息共享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建立了“信用中国”“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務平台”自上而下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了公共信用信息的框架和基础。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有了长足进步,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例如数据质量不高、有效数据少、数据标准不规范、数据关联性差、数据加工处理困难等情况。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尚未共享至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不利于非金融信用服务机构发展。

4.征信服务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征信服务机构,传统监管力量的不足,导致征信服务机构乱象丛生,监管缺失、评级混乱的情况时有发生,许多协会商会、企业等机构违规收费给企业评级。近年来人民银行针对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乱象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信用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但是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快速发展,信用交易活动迅速增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信用服务资质缺失、数据信息泄露、数据信息盗取、信息非法采集、数据信息丢失等问题日益突出,给信用服务市场的良性发展带来挑战。

5.征信服务机构的信用服务标准缺失

信用服务机构的类型、产品和服务多样,技术服务缺失标准,行业市场门槛较低,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导致信用服务机构的水平参差不齐。征信业务是指对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包括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信用评级、信用调查和信用咨询等多类型业务。国家和地方虽然发布了一些信用体系类的标准,但是不够细化和具体,信用相关的业务类型、服务流程、服务要求相对分散,没有统一要求。同时,许多信用服务机构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科技公司、金融公司等变更而来,在缺乏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导致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带来一定问题。

四、信用服务机构建设发展的建议

1.有序放开非金融征信服务

当前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在国内国际双循环背景下,政府、司法、商务、社会等各个领域,消费、贸易、政务服务等各个场景,对信用服务和产品需求旺盛,但是国内对信用服务市场监管比较严格,属于“严进宽出”的状态。金融系统的信用服务机构鉴于其特殊性,监管严格一些,但是非金融系统的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信用服务机构区别于金融系统的信用服务机构,应当有序放开这两类信用服务市场,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赋能多领域发展,激发信用服务市场活力,为各领域、各场景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2.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共享

创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方式模式,加大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力度,打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最后一公里”。指定信息数据标准规范,统一数据格式,提高信息数据的有效性、关联性、完整性、可用性,减少无效数据,提升数据加工治理效率。实施数据接口标准化建设,减少信息数据接入的阻力和难度。同时,推进金融征信信息通过合法安全的方式对信用服务机构分层分级开放,打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促进信用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

3.强化信用服务市场监管

不断完善现有信用服务行业的监管体系,各政府部门之间、国家和地方之间做好统筹协调,在完善征信监管制度、注重主体权益保护、强化宏观审慎管理与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加强研究和实践。在实际监管工作中,要避免出现多头监管,也要防止监管缺失,做到既能“放得开”又能“管得住”,把握好市场创新与刚性监管之间的博弈,从技术监管、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发力,处理好共享与保护、创新与规范、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关系。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

4.完善信用制度标准体系

深化信用服务市场制度环境。制定科学的制度体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给予金融—非金融信用服务机构、国有—民营信用服务机构、本地—外地信用服务机构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待遇,维护公平的市场发展环境。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对损害信用主体权益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维护信用服务市场的良性发展生态。建立“统一”“协调”“优化”“动态”的信用标准规范体系,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标准、信用评价与信息分类标准、信用信息数据安全标准等。在法制化、规范化前提下,国家层面主要开展基础性、普遍性标准的研究制定,地方和各行业根据各自优势和特点制定创新性、实用性的标准,同时做好各标准之间特别是与国家标准之间的衔接和统一。

(杨超,青岛征信服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责编 张 栋)

猜你喜欢

信用机构体系
构建体系,举一反三
为食品安全加把“信用锁”
信用收缩是否结束
信用中国网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信用消费有多爽?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增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减仓股前20名
“曲线运动”知识体系和方法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