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的现实挑战与应对策略

2023-05-30瞿连贵王丽王瑞敏

大学教育科学 2023年2期
关键词:制度构建制度设计高质量发展

瞿连贵 王丽 王瑞敏

摘要: 在职业本科教育发展初期,制度构建主要围绕推出多项顶层规划、出台系列试点制度、完善基本法律三个维度依次展开,使得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国家意志得以阐明、行动框架得以构建、核心事项得以确认。随着办学实践的深入,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中面临着“探索式”理念下的滞后性挑战、“增补式”供给下的零散性挑战、“集中式”决策下的封闭性挑战,影响着职业本科教育的持续发展。面向未来,职业本科教育应强调发展导向,立足平稳性发展、突出制度内容的系统性,立足高质量发展、提升制度功能的协同性,立足可持续发展、增强制度生成的开放性,为职业本科教育行稳致远提供制度力量。

关键词:职业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度设计;制度构建;制度供给

中图分类号:G710;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23)02-0121-07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申“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保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1],明确国家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立场态度、发展定位和实现路径,预示着职业本科教育实践的持续深入推进。职业本科教育办学实践的深入,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支持,制度构建由此成为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

职业本科教育的制度构建,是在国家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总体框架内,立足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现实国情,分析借鉴国外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经验基础上,按照“国家统筹、地方为主”的原则,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领,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借助制度的规范引导、省级的总体调控、地方的统筹推进、试点项目的驱动等方式而展开的集体行动。如何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已成为理论和实践必须加以回答的问题。已有学者就此展开了专门探讨和分析,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从宏观层面分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制度需求、制度设计和制度实施[2];二是从具体实践层面剖析职业本科教育的制度构建问题,如制度供给滞后[3]、标准制度落实难[4]、制度供给乏力[5]、政策多重偏离[6]、专门化制度设计缺失[7]等,呈现出制度构建问题的基本面貌,提供了职业本科教育制度分析的多重视角。然而,现有研究较少从历史视角审视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的实践进展、面临的现实挑战及可能的应对策略。基于以上实际,本文按照职业本科教育办学实践自身发展的逻辑,力图梳理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的实践进展、剖析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面临的现实挑战,并提出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的突破策略。

一、立体推动: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的实践进展

基于发展职业本科教育较为紧迫但认识并不统一、制度需求强劲但相关建设空缺的现实,起步阶段的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选择了以下与职业本科教育“探索发展”相适应的“先试先行”思路,以此为职业本科教育提供基础制度和行动规范。

(一)推出多项顶层规划以阐明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国家意志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是比较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即通过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职业本科教育的发展同样如此[8]。职业本科教育既是国家高等教育的重要类型,又是国家公共服务的核心内容,更是国家公权力的重要领域。提出“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是国家综合考虑技术变革复杂化、职业能力复合化、职业教育高移化等普遍规律,以及经济转型升级需要更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人民接受高等职业教育需求增多等现实国情下做出的重大决策,可谓势在必行。然而,我国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并没有成熟的可直接利用的经验,国外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经验和做法也因为经济模式、文化传统、社会观念等多方面的差异而不可能直接借用。职业本科教育的制度构建既要适应并尽可能满足国家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现实需要,又要兼顾职业本科教育尚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因而实践经验较为缺乏的特殊性。按照制度科学的原理,应根据公共事务的具体情况选择与之相应的制度供给工具,以取得理想效果。由于我国办职业本科教育缺乏历史经验可资借鉴,因而在制度构建上选择了借助国家顶层规划逐步推动落实的思路。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首次阐明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国家意图。作为该文件重要配套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更为具体地提出了“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实行中职专科本科贯通培养”“本科高等学校与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等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的路径。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标志着职业本科教育从政策议题即将成为政策实践。同年5月,教育部印发通知,首批15所职业本科大學获准设立。至此,我国职业本科教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目前,职业本科学校增至32所,呈逐步增加态势。2021年10月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对职业本科教育的发展规模有了更为具体的谋划。通过多项职业教育重大政策文件引领,国家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意图得以申明和强调,而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发展规模也逐步细化,反映出随着对职业本科教育理解和认识的深化,国家宏观政策引导也随之层层深入并走向政策实践。从具体办学看,职业本科教育的实施还需要一系列更加具体的配套制度。

(二)出台系列试点制度以构建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行动框架

公共性是教育的重要属性。为确保教育的公共性,需要国家和政府提供教育发展的制度保障,使其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内运行。由于职业本科教育关系国家高等教育重要事权,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因而更易引发社会广泛关切。基于此,政府需坚持积极探索、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的原则,通过系列的试点制度为职业本科教育提供方向性和原则性的行动框架,以确保职业本科教育积极稳妥地推进。因此,由国家层面提供既有统领性又具开放性的试点制度是较为可行的,这样既能够确保职业本科教育在可控的轨道上向前推进,而且能够为相关各方提供明确的方向,还可以将探索实践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吸收进来,实现相对稳定性和持续改进性的统一,有利于形成支撑职业本科教育平稳性发展的制度。正是在既要积极推动职业本科教育的实践探索,又要适时吸收相关经验以更好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现实下,职业本科教育相关制度构建选择了“试点式”构建模式。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推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明确了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从办学定位、治理水平、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与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办学经费等9个方面明确了职业本科学校的准入标准,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专业设置的原则理念、管理权限、专业目录、具体条件、程序步骤等;同年3月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调整设置职业本科教育专业247个。以上三个制度文件分别从职业本科学校如何设置、职业本科专业如何申报、职业本科设置什么专业等三个方面提供了操作层面的规范。同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意见》,对职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的职责权限划分以及授权单位主体资格、授予条件和步骤程序等予以明确。《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拟设立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原则上每个省(区、市)不超过2所”,对区域内职业本科教育的规模布局作出了总体性调控。以上多项政策性文件和相关制度对职业本科教育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均予以明确。事实上,这些制度是现有32所职业本科学校办学的基本依据。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制度多为试点性的,需要结合具体实际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现有制度较少涉及人才培养质量,随着办学实践的深入,亟需加快职业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相关制度,以确保职业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基本法律制度以明确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核心事项

法律是权威等级较高的制度形式,是制度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外在表现。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是职业教育治理的基本规律和普遍趋势,也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将职业本科教育纳入国家基本法律的规范范围以明确其合法地位,既是依法治理职业本科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确保职业本科教育长远发展的内在需要。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9],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纳入高等教育范围,并明确了设立职业本科及以上层次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审批部门。上述规定意味着职业本科教育的发展将有法可依,这在职业教育发展尤其是职业本科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此次将职业本科教育纳入职业教育法,有先期探索实践和试点政策的实践基础,既是积极、谨慎和稳妥的选择,也是法治政府教育治理的生动体现。不过,法律中仅对职业本科教育的基本属性、实施主体和行政审批等根本性问题予以明确,旨在促进职业本科教育从政策引导向依法办学转变;法律中未对办学性质、办学形式、办学规模、办学专业及师资建设等事项做出具体规定,意在激发地方政府和举办者的创新活力,积极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相适应的职业本科教育。这样的制度安排,既可以将职业本科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又能够发挥地方政府和院校创新性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综上可知,由于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鑒,在职业本科教育实践的起步阶段,制度构建呈现出自上而下和设计主导的特征,从顶层规划、试点制度、基本法律三个维度推进,阐明了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国家立场、行动框架和核心事项。然而,随着职业本科教育办学实践的深入推进,对制度的及时性响应、系统化构建和开放式生成提出了更高要求,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面临着新的挑战。

二、实践反思: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的现实挑战

起步阶段的制度构建是在“先试先行”思想指导下展开的,虽然明确了职业本科教育发展中的方向性和根本性问题,但也面临着滞后性、零散性和封闭性等多方面挑战,成为职业本科教育实践走向深入的主要障碍。

(一)“探索式”理念下制度构建的滞后性挑战

在国家“探索发展”理念引领下,职业本科教育发展主要借助“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加以推进,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构建也以“探索式”供给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制度建设滞后于办学实践需要的滞后性挑战。这种挑战主要表现为制度结构失衡、数量偏少、内容宽泛等。结构失衡是指现有职业本科教育制度“重两头轻中间”,即仅仅对职业本科学校和职业本科专业设置、职业本科专业目录等情况做出明确的规范性要求,对职业本科教育的学位授予及标准等这一关键性问题,则仅有指导性意见,尚缺乏具体明确的操作性指南。在涉及人才培养过程的中间环节方面,相关制度和标准大多处于空缺状态,在没有相关制度可遵循的情况下,职业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在职业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中,出现了在原有职业专科教育课程体系基础上简单延伸或直接移植普通本科教育课程体系两种倾向[10],不利于保障职业本科教育的办学质量。为此,涉及过程性的制度、标准等成为亟待完善的重要领域。数量偏少是指对比制度需求,职业本科教育的制度还比较少,对诸多需要予以明确规范的问题尚未纳入制度议程。内容宽泛是指职业本科教育的制度仅对根本问题给出方向性和原则性指导,涉及人才培养过程的标准和细节仍处于探索状态。上述制度滞后问题与以下方面密切相关:一是对职业本科教育的理解认识不够深入。比如,“对职业本科本质的认识存在局限”[11],“何谓职业本科教育无论政策上还是理论上还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12]等等。由于理解认识上的不深不透,推动职业本科教育的具体行动也略显迟缓,制度供给滞后便是外在表现之一。二是对职业本科教育的实现路径和方法不够明确。从政策演进视角看,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的实施主体先后经历了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民办高职高专升格为本科院校、引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多路径并行推动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等阶段。事实上,职业本科教育实践中始终面临认知不统一、舆论纷争大、实践障碍多等难题,制度供给在多重压力下进展受限,难以满足实践需求和公众期待。三是职业本科教育制度供给的主体力量较为薄弱。尤其是专业性和业务性较强的制度建设,由于其极为复杂,需要由多学科背景、多领域的专家联合共同攻关。具体而言,应以职业本科学校的实践经验为基础,由政府部门的政策研究人员、院校的专业人员、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共同展开系统梳理和深度提炼,形成具体的制度。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多部门多领域专业人士协同开展制度研究的机制尚未形成,客观上制约着制度供给的时效和质量。

(二)“增补式”供给下制度构建的零散性挑战

职业本科教育在我国发展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建设滞后、落地难,特别是标准体系不完善、质量保障机制缺位、支持引导力度不够等,严重制约着职业本科教育的实践探索进程。这一境遇既与职业本科教育在我国仅有较短的探索时间有关,也与制度建设本身滞后于实践有关。面对职业本科教育实践深入推进对制度的迫切需求,职业本科教育相关制度的建设只能将重点放在根本性和关键性的问题上,即仅仅提供一些框架性条款。从制度建设看,尽管职业本科教育已经进入实施阶段,然而一些根本性的关键制度建设还远远没有完成,足见其复杂性。基于这些特殊性,在制度构建模式上,职业本科教育的制度供给具有很强的“增补式”特征,即随着对职业本科教育认识的深化和实践的深入,逐渐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内容,以满足实际需要。现有的职业本科教育制度主要涉及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设置条件、专业目录及学位设置指导意见等,更多集中于准入条件和学位设置上,重点是对“入口”和“出口”标准的把控,而涉及人才培养过程和质量的相关制度,目前依然较少,仍处于探索之中。从职业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看,职业本科教育的教学标准、培养方案、课程结构、学习内容、学习评价等质量控制的制度同样十分重要。相较于涵盖人才培养全过程、多维度的制度需求而言,现有的制度供给呈现出零散性,实际上难以适应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的需要。制度供给的零散性至少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制度覆盖面不够广泛。比如,现有制度较少涉及教育教学的质量标准、评价标准、考核标准等需求,难以提供职业本科教育质量的根本准则和行动规范;二是制度结构不够全面,对准入要求和出口标准有比较多的考虑,而对中间培养环节予以规范和对培养质量进行监测的内容较少。这种“增补式”制度供给引发的零散性困境,难以为职业本科教育提供全面系统、切实可循的行动指南。

(三)“集中式”决策下制度构建的封闭性挑战

职业教育制度模式可分为设计式和内生式两种。前者具有较强的外部性特征,即由教育行政部门等职业教育的外在力量提供制度安排;后者具有内部生发的内生性特质,即由职业教育内部力量产生制度需求,形成内部探索,并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将成熟经验上升为正式制度。较为理想的职业教育制度构建模式是设计与内生的有机结合,以内生式构建激活职业教育发展的内部活力,以设计式构建实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宏观调控和监管。我国职业教育模式是在借鉴苏联模式之下建立、在吸收各国成功经验之下逐步完善起来的,总体上有较强的国家主导特征,制度供给上具有明显的设计导向,其不足之处是不利于参与各方创新活力的激发。当前,这一偏差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纠正。比如,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兼顾地方创新与国家统筹,一方面注重将地方经验、院校知识转化为国家制度内容;另一方面在过程上吸纳内部相关力量参与制度的制定和决策过程。不过,其实践效果较为有限,制度供给上仍具有非常明显的设计特征。加之举办者和管理者对职业本科教育均缺乏足够的理解认知和经验基础,在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中,存在设计主导的思维局限,职业教育系统内部的内生力量较弱,呈现出较强的“集中式”决策,引发了制度构建的封闭性问题。一是制度构建主体不够开放,以国家力量为主,职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主要代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相关力量参与较为有限。二是制度构建过程较为封闭,有效吸引社会相关利益群体参与的渠道不够畅通,制度构建中难以吸收来自政府之外的相关各方的经验和力量。三是内外部合力没有真正形成。由于主体和过程相对封闭,制度相关方没有真正参与,职业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力量没有有效结合起来。“集中式”的制度构建导致难以周全考虑到各方利益诉求,各方对制度的理解和认识缺乏共识,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也面临较大挑战。

三、面向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的应对策略

面对以上挑战,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既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拓宽视野,更要立足现实挑战寻求突破,以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从实施机构看,各国职业本科教育办学制度可分为由专门机构实施并颁发专门学位或资格、由专门机构开展但与普通本科不区分学位、由非专门机构开展但授予不同学位、培养机构和学位都非专门化等四种类型[13]。从国际上来看,德国通过建立“双元制”课程制度指导应用科技大学和部分综合性大学开办职业本科教育,英国在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基础上建立学位学徒制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日本将职业本科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确保其稳定发展。可以看出,建立严格的专业教学标准制度和学位制度是发达国家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的共同经验[14],这也为我国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提供了有益启示。制度既是历史的产物,又是现实的创造[15]。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既是对既往经验的梳理、分析和提炼,也必将超越历史和现实,持续改进以适应发展。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的制度构建,既需要有效发挥已有制度的作用,汲取现有制度的力量,更需要面向未来,突出制度内容的系统性、提升制度功能的协同性、增强制度生成的开放性。

(一)面向职业本科教育平稳性发展,突出   制度内容的系统性

由于职业人才知识能力要求的根本性变化,职业专科教育的发展只能视為职业教育高移化的过渡阶段,职业本科教育的发展是职业教育高移化的核心内涵[16]。平稳性发展是职业本科教育的前行方向,而增强制度内容的系统性是基础。在相关制度架构初步形成的背景下,职业本科教育平稳性发展的首要任务是围绕人才培养过程,建立和优化职业本科教育人才培养制度。具体而言,遵循职业本科教育类型和层次交融的特质,依照“准入—过程—出口”的教育实践逻辑,增强制度内容的系统性。一是完善准入标准制度。即鼓励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有效互动,共同开展职业本科招收专科和中职毕业生的试点工作,着力探索基于专业大类的职教本科招生办法。经过试点和总结,将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职业本科教育招生“如何考”的问题。同时,科学谋划职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的办法,构建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充实培养标准制度。即以提升职业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科学性为目标,注重职业本科教育人才培养制度的提炼和生成,尤其是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学业考核标准等核心制度,依循“试点经验→指导意见→正式制度”的系统思维,缩短制度供给与现实需要的差距。三是细化“出口”标准制度。“职业本科高校具有‘职业高校和‘本科高校的双重属性”[17],要立足职业本科学术性与职业性特征,科学确立职业本科毕业标准、学位标准及其与劳动力市场的衔接制度。随着职业本科教育实践的深入,制度构建重点将从以新建制度转向完善制度、从单一制度内容的完整性转向制度整体的系统性,着力为职业本科教育发展提供更为完备和更为稳定的制度环境。

(二)面向职业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   制度功能的协同性

制度功能的协同性是指不同制度供给主体基于自身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平台条件和资源禀赋,立足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的制度需求,提供不同层面制度构建的方案和经验支持,通过不同主体的深度互动,提升制度构建整体效能,形成涵盖关键环节、目标一致、功能协同、有效支撑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的制度体系。职业本科教育制度的功能不仅在于为职业本科教育的长远发展提供方向性和根本性保障,还在于为职业本科教育的具体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依据和行动准则,实质上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制度构建中不同制度供给主体协同性不强的问题,形成不同层级制度供给主体在制度创建经验和资源优势上的多重叠加,提升制度科学水准和保障能力。提升职业本科教育制度功能的协同性,要从两个方面发力:一是强化职业本科学校的制度创新功能。在职业本科教育办学中,要以现有职业本科学校为主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以迫切需要加以规范的教育教学问题为重点,加大制度建设探索,规范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由于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经验,具体实践中应以各职业本科学校的探索创新为主,在各院校形成的多种制度方案中,选取较优方案并将其上升为国家制度。这种“先松后紧”的思路有利于将职业本科教育实践中的典型经验挖掘出来,提升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的适切性和质量。二是强化省级政府的制度统筹功能。省级政府在履行举办职业本科教育法定职责时,立足省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以职业本科院校布局和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综合运用规划、审批等工具,在符合职业本科教育办学主体资格和具体标准的条件下,充分考虑区域内经济体量、人口分布、产业布局、现有高校分布等情况,具体确定职业本科学校的区域布局和专业面向,以更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强化国家的制度转化功能。一方面,引导地方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实际需要,发展与当地经济结构、产业布局、人口规模等实际相适应的、面向区域的职业本科教育,注重对职业本科学校办学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的梳理和提炼,为国家完善相关制度提供第一手素材,奠定经验基础。另一方面,注重相关经验的制度转化和实践推广,形成实践创新和制度完善的双向循环和持续改进,以惠及更多职业本科学校的发展。通过优化系统内部不同供给主体的运行,形成差异化的制度供给,缩减制度建设与实践需要之间的差距,以高质量的职业本科教育制度供给,促进职业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面向职业本科教育可持续发展,增强   制度生成的开放性

制度构建是制度的动态生成过程,也是不同主体围绕制度构建过程而展开的互动过程。职业本科教育制度构建牵涉国家和地方政府治理权限的调整,涉及不同利益主体的权责分配,实质上是不同利益主体围绕职业本科教育制度的互动和博弈。开放性是制度生成过程的基本属性和内在要求。职业本科教育关涉院校、学生、家长以及行业的切身利益,需要相关方共同参与,达成共识,增强制度基础。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和紧密互动,不仅可以增加制度生成的开放性、形成制度构建共同体,而且有利于构建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个人、政府与社会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新型关系,提升职业本科教育制度的科学性。一是突出制度参与主体的开放性,确保主要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具体而言,制度制定过程应有代表政府的政策研究者、代表院校的教育教学业务骨干、代表企业的人力资源专家参与,不同主体之间的力量应基本保持平衡。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教育科研组织的力量,权衡职业教育领域和高等教育领域专家力量,确保行业企业或代表性企业的参与,通过彼此之间的多方互动,从多学科、多领域审视职业本科教育制度的科学性,增强制度的适应性,提升制度构建的科学水准。二是注重制度生成过程的开放性,吸收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建议。注重发挥自上而下征求意见、自下而上建议反馈、面对面听取意见等各种方式的优势,以汇集各方意见,权衡各方诉求。当前的重点在于,吸收制度所涉及的主要利益群体,以这些群体能够理解并愿意接受的方式听取意见,将相关建议纳入制度内容,夯实制度的群众基础,寻找利益相关者共识的“最大公约数”。三是提升制度内容生成的开放性,促进实践经验向制度转化。由于职业本科教育是发展中的事物,对其理解和认识是一个持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应根据实践推进中的新形势新需要对制度内容进行更新,以确保其具有良好的适应性。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制度内容更新的重点是作为制度作用对象的各类受众,关键是将有益于制度改进和完善的建议进行梳理和整理,将其及时吸收到制度之中,实现制度内容的动态更新,以满足职业本科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需要。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EB/OL].( 2021-10-12)

[2022-05-14]. http://www.gov.cn/zhengce/2021

-10/12/content_5642120.htm.

[2] 庄西真.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制度需求、制度设计和制度实施[J].中国高教研究,2021(07):98-102.

[3] 孙凤敏,孙红艳,邵建东.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现实阻碍与破解进路[J].大学教育科学,2022(03):120-127.

[4] 梁克东.职业本科教育的实践探索、发展瓶颈与推进策略[J].中国高教研究,2021(09):98-102.

[5] 张余,曹晔.“双高计划”学校举办职业本科教育的策略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22(12):14-18.

[6] 瞿连贵,邵建东,韦清.走向整合:我国职业本科教育政策的发展路向[J].职业技术教育,2021(24):18-23.

[7] 潘海生,林旭.遮蔽与澄明: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的关键问题与可为路向[J].高校教育管理,2022(03):46-56.

[8] 邢晖,郭静.职业本科教育的政策演变、实践探索与路径策略[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21(05):39-41,86.

[9]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EB/OL]. (2020-04-30)[2022-05-30].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04/04266548708f44afb467500e809aa9cf.shtml.

[10] 徐国庆,王笙年.职业本科教育的性质及课程教学模式[J].教育研究,2022(07):104-113.

[11] 匡瑛,李琪.此本科非彼本科:职业本科本质论及其发展策略[J].教育发展研究,2021(03):45-51.

[12] 卢晓中.基于“普职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2(01):6-14.

[13] 关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国际经验与我国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21(03):52-59.

[14] 杨磊,朱德全.职业本科教育的“中国模式”探索:基于德国、英国、日本实践经验的启示[J].中国电化教育,2022(08):51-60.

[15] 别敦荣.高等教育普及化标准、进程预测与路径选择[J].教育研究,2021(02):63-79.

[16] 徐国庆.什么是职业教育——智能化时代职业教育内涵的新探索[J].教育发展研究,2022(01) :20-27.

[17] 唐淑艳,龚向和.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职业本科高校学位授予标准与立法路径[J].大学教育科学,2022(01):113-119.

The Practical Challenges and Strategi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System

QU Lian-gui  WANG Li  WANG Rui-min

Abstract: In the early stage of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mainly revolved around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launching several top-level plans, introducing a series of pilot systems, and improving basic laws, so that the national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can be clarified, the action framework can be constructed, and the core matters can be confirm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hool running practice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system faces the lagging challenges under the exploratory concept, the scattered challenges under the supplemental supply, and the closed challenges under centralized decision-making, which affects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Facing the future,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should emphasize development orientation based on stable development, highlight the systematization of institutional content grounded on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improve the synergy of institutional functions based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nhance the openness of system generation, and provide institutional strength for the stable and long-term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Key words: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system design; system construction; system supply

(責任编辑  李震声)

猜你喜欢

制度构建制度设计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改革“高质量发展”是关键词
开启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新征程
我国经济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
论消费者后悔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解决的路径选择
民营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优化研究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跃升的校企合作症结及其破解
试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建
关于我国开征环保税相关问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