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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徐梁花园战国至汉代墓葬群发掘简报

2023-05-17淮安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金湖县图书馆

东南文化 2023年2期
关键词:釉陶灰陶底径

淮安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 金湖县图书馆

内容提要:2019年9—11月,淮安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在江苏省金湖县徐梁花园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发掘墓葬66 座。墓葬均为竖穴土坑墓,时代有战国、西汉、新莽至东汉初年和清代。出土各类随葬器物240 余件,包括陶器、铜器、铁器、钱币等。这批墓葬资料对研究该地区战国、汉代至清代的丧葬习俗和历史文化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徐梁花园位于江苏省金湖县黎城街道,北临神华大道,西为华海路,南为徐梁一期(图一)。2019年9月16日—11月16日,淮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今淮安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对建设用地进行了考古勘探与发掘,共清理墓葬66 座(图二)。其中战国3 座、汉代48 座、清代1 座,14 座无法判定时代,均为竖穴土坑墓,坑内填土为灰黄和白灰土混杂或者是青灰色土,有的棺木保存较好,有的仅存漆皮和板灰。人骨基本都腐朽严重,仅存痕迹。少数墓葬之间存在打破关系。墓口距地表深0.4~1.3 米,墓底距地表深1.5~2.5 米。以下将对战国和汉代墓葬进行叙述。

图一// 墓葬位置示意图

图二// 墓葬分布平面图

该地块地层堆积可分为2层。

①层:耕土层。灰黄色,厚0.1~0.25 米,土质疏松,包含植物根系、近现代砖块和垃圾等。

②层:黄褐色,距地表深0.1~0.25 米,厚0.2~0.3 米,土质较硬,包含少量近现代建筑垃圾等。

②层下为生土,墓葬均开口②层下,打破生土。

一、战国墓葬

(一)墓葬形制

共3 座,均为单人葬,根据棺具可分为一椁一棺和单棺两种。

1.一椁一棺

1座,为M24。

M24 墓口距地表深0.9 米,口大底小,长2.54~2.63、宽1.7~1.74 米,墓底距地表深2.7 米,长2.49~2.57、宽1.65~1.67 米。方向100°。东北部被桩基井打破。棺椁仅存痕迹,平面均呈长方形,其中椁痕长2.23、宽1.3、残高0.1 米,棺痕长1.95、宽0.66、残高0.1 米。人骨保存较好,侧身直肢,双臂置于右侧。随葬器物集中放置在椁室东北部,共9 件,除1 件釉陶瓿外,其余均为灰陶,有鼎、匜、钫、盘各1 件,勺和豆各2 件。其中钫破碎严重,无法修复(图三;彩插五︰1)。

图三// M24平、剖面图

江苏金湖徐梁花园战国墓葬发掘现场及出土器物

1.M24俯视照

2.灰陶鼎(M24∶2)

4.灰陶豆(M24∶9)

5.灰陶勺(M24∶4)

6.灰陶勺(M24∶7)

江苏金湖徐梁花园汉墓发掘现场及出土器物

1.M14俯视照

2.M22俯视照

3.釉陶壶(M14∶3)

4.釉陶壶(M22∶2)

5.釉陶瓿(M14∶4)

6.釉陶鼎(M14∶5)

2.单棺

2座,为M18和M29。

M18 被M17 打破,墓口距地表深1.2 米,北侧残长1.72、南侧长2.98、宽1.45~1.47 米,墓底距地表深1.8 米。方向116°。棺木已朽,仅存棺痕,位于墓室中北部,长2.15、宽0.55、残高0.1 米。人骨保存一般,仰身直肢。随葬器物放置在墓室南部,皆残破,均为灰陶,共7 件,有钫1、鼎1、豆2、罐1、杯1、盂1 件。其中钫和罐破碎严重,无法修复(图四)。

图四// M18平、剖面图

M29 墓口距地表深1.1 米,长2.72、宽1.3~1.42 米,墓底距地表深1.42~1.48 米。方向96°。棺木已朽,仅存棺痕,位于墓室中部,平面略呈梯形,长2.3、宽0.5~0.56、残高0.15 米。人骨腐烂严重,仅存部分肋骨和腿骨。随葬器物共14 件,其中勺和盂为泥质红陶,其余均为灰陶,有璧1(残破,2 片在棺内头部,1 片在腿骨位置)、鼎3、盂1、勺1、豆2、钫2、盒2、杯2 件。其中钫和盒破碎严重,无法修复(图五)。

图五// M29平、剖面图

(二)出土器物

陶鼎 4 件,均为泥质灰陶。覆钵形盖。子母口,直腹,圜底。口沿两侧有一对长方形附耳,上部略外侈。腹部有一周凸棱。足细长,外撇,蹄形。M29︰3,附耳中部有一长方形孔,足根部表面模印兽面纹。口径18.5、最大腹径20.2、高24.9 厘米(图六︰1)。M24︰2,附耳中部有一长方形孔贯通至底部。足的表面有两道凸棱。口径18.4、最大腹径20.8、高23.6厘米(图六︰2;彩插五︰2)。

陶豆 6 件,均为泥质灰陶。根据柄的高、矮可分为两型。

A 型 柄高、细,4 件。敞口,圆唇,浅盘,斜直腹至底部内折,底部呈喇叭形,柄中空。M29︰8,覆钵形盖。口径18.8、底径13、盖高4.8、豆身高26.2、通高31 厘米(图六︰3)。M18︰6,口径16.5、底径

图六// 战国墓葬出土陶器(一)

1—3.灰陶鼎 4.红陶盂 5.红陶勺 6、7.灰陶钫 8、9.灰陶豆 10、11.灰陶杯 12、13.灰陶盒 14.灰陶璧

1、2.鼎(M29︰3、M24︰2) 3、4.A型豆(M29︰8、M18︰6) 5、6.B型豆(M24︰9、M18︰5)

1—3.勺(M24︰4、M24︰7、M29︰5) 4、5.盂(M18︰7、M29︰4) 6.杯(M29︰10) 7.匜(M24︰3) 8.盘(M24︰8) 9.瓿(M24︰1)

10.璧(M29︰14)11.3、高21.6厘米(图六︰4)。

B 型 柄短、粗,2 件。覆钵形盖,尖圆唇,盘较深,腹部较深,柄中空,底部呈喇叭形。M24︰9,敞口,上腹部斜直,与下腹部交接处转折明显。口径19.4、底径16、盖高4.6、豆身高18.4、通高23 厘米(图六︰5;彩插五︰4)。M18︰5,子母口,上腹部较直,与下腹部交接处呈弧形。口径19.7、底径13.8、盖高5、豆身高17、通高22厘米(图六︰6)。

勺 3 件。泥质灰陶。M24︰4,勺部呈铲形,尖唇,弧腹,平底。柄部呈圆柱状。勺部最宽处11.2、底径4.8、高15.4 厘米(图七︰1;彩插五︰5)。M24︰7,勺部呈杯形,敛口,鼓腹,平底。柄部呈圆柱状,顶部向外弯曲呈一钩形。勺部口径6、底径4、高21.6 厘米(图七︰2;彩插五︰6)。M29︰5,泥质红陶。整体呈簸箕形,圆唇,弧腹,平底。最宽处6、底径3.3、高2.3厘米(图七︰3)。

图七// 战国墓葬出土陶器(二)

盂 2 件。M18︰7,泥质灰陶。敛口,最大腹径在器物中部,下腹渐内收,平底。口径3.7、底径3.8、高3 厘米(图七︰4)。M29︰4,泥质红陶。平沿,弧腹,平底。口径3.8、底径3、高2.1厘米(图七︰5)。

杯 3 件。均为泥质灰陶。近直口,圆唇,斜直腹,近底处内收,足外撇,平底。M29︰10,口径6.5、底径3.5、高9.4厘米(图七︰6)。

匜 1 件。M24︰3,泥质灰陶。敛口,尖圆唇,弧腹,底稍内凹。沿面一侧有半管状流且高于沿面。口径14.8、底径7.5、高5.1厘米(图七︰7)。

盘 1 件。M24︰8,泥质灰陶。敞口,宽沿稍内斜,方唇,折腹渐内收,底稍内凹。口径23.3、底径9.2、高4厘米(图七︰8)。

釉陶瓿 1 件。M24︰1,直口,沿内斜,斜肩,最大腹径在肩下,下腹渐内收,平底,底部有3 个乳突状足。肩部两对称铺首衔环耳。上腹部模印九行谷纹,下腹部有数道凹弦纹。口沿、肩及上腹部施青釉,脱落严重,下腹部和外底不施釉。口径20.5、最大腹径36.5、底径17、高24.5 厘米(图七︰9;彩插五︰3)。

璧 1 件。M29︰14,泥质灰陶,残。表面模印圆圈纹。复原内径7.8、外径13.7、厚0.6 厘米(图七︰10)。

二、汉代墓葬

(一)墓葬形制

共48 座,分别为合葬5 座和单人葬43 座,葬具有一椁双棺、一椁一棺、双棺、单棺和没有棺木五类。

1.合葬

(1)一椁双棺

3 座,分别是M20、M30 和M66,以M30、M66为例。

M30 被扰乱。墓口距地表深1.3 米,长3、残宽1.68 米,墓底距地表深2.06 米。方向230°。残存部分椁室底部,长2.65、残宽1.33~1.4、残高0.04米。双棺并列,棺盖均不存。北棺长2.05、宽0.5~0.59、残高0.32~0.36 米,南棺长2.04、宽0.6、残高0.23~0.32 米。人骨不存。随葬器物共35 件(含钱币),北棺西部有铜镜1 件,中部有钱币9 枚,棺外椁内放置红陶瓿和红陶壶各1 件,均残破;南棺西部有铜镜1 件,中部有带钩1、铁剑1 件和钱币20枚(图八)。

图八// M30平、剖面图

M66 墓坑南部被施工破坏。墓口距地表深1.2 米,残长2.6~2.62、宽2.07 米。口大底小,墓底距地表深1.7~2.6 米,残长2.55~2.59、宽2 米。方向148°。椁室残长2.2、宽1.66、残高0.45 米。东棺残存东西侧板和底板,残长1.7、宽0.53 米,其中两侧板残高0.35 米。西棺残存东西侧板、底板和北侧挡板,残长1.9、宽0.7 米,其中侧板残高0.35 米。东棺南侧残存一头骨,其余人骨均腐烂不存;西棺内人骨腐朽不存。随葬器物共7 件,除1 件铜镜放置在东棺南部外,其余均在椁室北侧,其中东棺外有釉陶壶、釉陶盒、釉陶瓿和红陶盒各1 件,西棺外有釉陶壶和釉陶瓿各1件(图九)。

图九// M66平、剖面图

(2)双棺

2座,分别是M5和M45,以M5为例。

M5 被M4 打破,东北部被施工破坏。墓口距地表深1.2 米,长3、宽1.52~1.62 米,口大底小。墓底距地表深2.66 米,长2.93、宽1.5~1.52 米。方向224°。东棺仅存部分盖板、侧板和底板,残长2.3、宽0.5~0.6 米。西棺保存较好,长2.15、宽0.63~0.74、高0.57 米。两具棺内人骨均腐烂不存。随葬器物共23 件,其中东棺内中部有铜镜、铁剑、带钩各1 件,钱币5 枚;西棺外坑内有釉陶壶2、釉陶瓿1、铜盆1 件,棺内南部有铜镜1 件,中部有钱币10枚。其中铜盆破碎严重,无法修复(图一○)。

图一〇// M5平、剖面图

2.单人葬

(1)一椁一棺

7 座,分别是M4、M13、M14、M21、M42、M48和M65,以M4和M14为例。

M4 打破M5,西北角被桩基井破坏。墓口距地表深1.2 米,长2.88、宽1.45~1.62 米,口大底小。墓底距地表深2.65 米,长2.85、宽1.38~1.54米。方向224°。棺椁保存较好。其中椁室残存部分顶板、东侧板和底板,长2.47、宽1.27~1.42 米。顶板有3 块保存较为完好,尺寸分别为1.33×0.38×0.07 米、0.91×0.32×0.06 米、1.06×0.11~0.2×0.05 米。东侧板残长2.54、残高0.34 米。西侧板仅存朽痕。南侧板残长1、北侧板残长1.5、残高均为0.5 米。棺木保存较好,长2.13、宽0.7、高0.57 米。人骨已朽成粉末。随葬器物共12 件,椁内南部有釉陶壶、釉陶瓿和铜盆各1件,棺内北部有铜镜1、铜刷1件,中部有钱币7 枚(图一一)。

图一一// M4平、剖面图

M14 南侧中部被桩基井破坏。墓口平面略呈长方形,中部挤压向里内凹,距地表深0.7 米,长2.66~2.8、宽1.88~1.98 米,口大底小。墓底距地表深2.2 米,长2.6~2.78、宽1.84~1.94 米。方向122°。椁室残存部分南、北侧板和底板,长2.19、宽1.44、高0.34米。棺木位于椁内北部,长2.11、宽0.68~0.81、残高0.28~0.47 米。椁室南侧为一边箱,残存南、北部分侧板,残长2.1、宽0.55~0.6、残高0.3 米。人骨腐烂不存。随葬器物共9 件,放置在边箱内,东侧有釉陶壶2、釉陶瓿2、釉陶鼎2、釉陶盒1 件,西侧有灰陶罐和铜镜各1 件(图一二;彩插六︰1)。

图一二// M14平、剖面图

(2)单棺

29 座,分别是M1、M2、M6、M8、M9、M11、M12、M16、M17、M19、M22、M27、M28、M32—M34、M37、M44、M46、M47、M50、M51、M53、M54、M56、M57、M60、M61、M62,以M8、M22、M51、M53为例。

M8 西南部被桩基井破坏。墓口平面略呈长方形,距地表深0.7 米,长2.59、宽1.54 米,口大底小。墓底距地表深2.09 米,长2.53、宽1.48 米。方向35°。棺木已朽,仅存痕迹,长2.13、宽0.7、残高0.16 米。人骨保存较差,残存腿骨、肋骨和盆骨等。随葬器物共27 件,其中坑内东南部有灰陶罐、釉陶鼎、釉陶盒、釉陶瓿、釉陶壶各1 件,均残破;棺内北部有铜镜、铜带钩各1 件,钱币6 枚,中部有钱币14枚,均锈蚀(图一三)。

图一三// M8平、剖面图

M22 西北角被桩基井破坏。墓口平面呈长方形,距地表深1.2 米,长2.57、宽1.1~1.56 米,口大底小,墓底距地表深1.7 米,长2.5、宽1.02~1.48 米。方向279°。棺木仅存南侧部分挡板,其余均为痕迹,残长2.09、宽0.68、残高0.3 米。人骨不存。随葬器物共16 件,棺外西南部有釉陶壶2、釉陶瓿2、红陶盒1 件;棺内西南部有口琀1、窍塞2件,中部有钱币3 枚,铜带钩1、铜镜1、铜印章1、铁剑1 件;棺外西侧釉陶瓿下有铜矛头1 件(图一四;彩插六︰2)。

图一四// M22平、剖面图

M51 墓口平面呈长方形,距地表深0.5 米,长2.83、宽0.85 米,口大底小。墓底距地表深1.22米,长2.75、宽0.82 米。方向47°。棺木已朽,仅存棺痕,长2.03、宽0.52~0.54、残高0.12 米。人骨保存较完整。随葬器物共7 件,集中放置在坑内西部,有灰陶壶1、罐1、盘1、钵1、盒2、铜镜1 件(图一五)。

图一五// M51平、剖面图

M53 墓口平面呈长方形,距地表深0.5 米,长2.63、宽1 米,口大底小。墓底距地表深1.14 米,长2.58、宽0.94 米。方向302°。棺木已朽,仅存棺痕,长2.09、宽0.75、残高0.12~0.13 米。人骨腐朽严重,可辨头骨、臂骨、肋骨、腿骨等。随葬器物共9 件,其中棺内西南角有铜镜1 件、钱币3 枚,棺内中部偏南有钱币2 枚,头骨位置有口琀1 件,坑内东部有灰陶罐2件(图一六)。

图一六// M53平、剖面图

(3)无棺

7 座,分别是M10、M15、M25、M31、M41、M52和M64,以M41为例。

M41 墓口平面呈长方形,距地表深0.8 米,长2.66、宽0.95 米。墓室东、西有生土二层台,西侧宽0.19~0.26、东侧宽0.11~0.22、高0.2 米。墓底距地表深1.2 米,宽0.45~0.62 米。方向202°。墓底有一层厚0.02 米的草木灰。人骨保存较差,仅可辨头骨痕迹,部分臂骨、肋骨和腿骨。随葬器物共9 件,其中头骨西南有铜镜1 件、锈蚀,头骨口部位置有口琀1 件,中部位置有钱币5 枚,墓坑东南部有红陶瓿和红陶壶各1件,均残破(图一七)。

图一七// M41平、剖面图

(二)出土遗物

1.釉陶器

分为泥质灰胎与砖红胎,胎质坚硬。器型有壶、瓿、鼎、盒四类。

壶 20件。根据口部可分为两型。

A 型 侈口,18 件。根据颈部和腹部可分为三个亚型。

Aa 型 短束颈,6 件。尖唇,溜肩,肩部两侧有对称桥形耳,表面饰叶脉纹。下腹部和外底不施釉。根据腹部可分为二式。

Ⅰ式 2 件。腹部略呈球形。底稍内凹。颈部和上腹部有数道凹弦纹。口沿内和器表上半部施青釉,颈部脱落严重,流釉较严重。M8︰5,口径8.2、最大腹径19.8、底径11.6、高22 厘米(图一八︰1)。

Ⅱ式 4 件。圈足较高且外撇,腹部稍扁鼓。仅肩部和上腹部保存有青釉。M14︰3,口径8.6、最大腹径22.2、底径10.8、高26.4 厘米(图一八︰2;彩插六︰3)。

Ab 型 长直颈,扁鼓腹,3 件。沿外斜,尖唇,溜肩,圈足较高且外撇。肩部两侧对称桥形耳,表面饰叶脉纹。颈部和上腹部有数道凹弦纹。口沿内和上腹部施青釉,颈部脱落严重,下腹部和圈足不施釉。M48︰8,口径8.4、最大腹径22.2、底径12、高26.5厘米(图一八︰3)。

Ac 型 长直颈,鼓腹,9 件。尖圆唇,溜肩,肩部两侧对称桥形耳,表面饰叶脉纹。口沿、颈部和上腹部分别饰两至四周凹弦纹,口沿内和器表上半部施青釉,局部脱落严重,下半部和圈足内底不施釉。根据腹部和足部可分为三式。

Ⅰ式 3 件。圆鼓腹。M14︰2,圈足最高。口径9.2、最大腹径22.2、底径10、高27.3 厘米(图一八︰4)。

Ⅱ式 4 件。圆鼓腹。矮圈足稍外撇。M21︰1,颈、肩部饰水波纹。器身有数道凹弦纹。口沿内、颈及上腹部施青釉,颈、肩部脱落严重,局部有流釉和积釉。口径11.2、最大腹径22.2、底径13、高27.2 厘米(图一八︰5)。M22︰2,颈部与肩部交接处饰一组水波纹。上腹部饰三组凸弦纹,下腹部饰数道凹弦纹。桥形耳上部堆贴羊角形泥条,下部衔环。口径15.4、最大腹径26.6、底径13.6、高34 厘米(图一八︰6;彩插六︰4)。

Ⅲ式 2 件。腹部较Ⅰ式、Ⅱ式内收且较长。M4︰1,底稍内凹。颈部饰一组水波纹,上腹部施三组凸弦纹。耳上部堆贴“∞”形泥条。口径13.5、最大腹径22.8、底径13、高30.9厘米(图一八︰7)。

B 型 直口,2 件。M66︰1,沿外斜,尖圆唇,长直颈,溜肩,鼓腹,矮圈足外撇。器身有数道凹弦纹。口沿外和颈部饰水波纹。肩两侧对称桥形耳,表面饰叶脉纹。器表上半部施青釉,脱落严重。下半部和圈足内底不施釉。口径9.6、最大腹径24.6、底径12、高33.7厘米(图一八︰8)

图一八// 汉代墓葬出土釉陶壶

瓿 17 件。小口,溜肩,两侧有对称兽面耳。底稍内凹。器表施青釉,均有不同程度脱落。灰白胎,胎质坚硬。根据口沿和底部可分为两型。

A 型 口沿外斜,13 件。根据肩部和腹部不同可分为三式。

Ⅰ式 2 件。肩部斜直,腹部扁鼓,上腹部有三组凹弦纹。M48︰2,口径7.4、底径12.2、高19 厘米(图一九︰1)。

Ⅱ式 5 件。肩部和腹部较Ⅰ式弧圆,两侧耳高于口沿。M14︰4,口径7.8、底径13.8、高18.7 厘米(图一九︰2;彩插六︰5)。

Ⅲ式 6 件。肩部和腹部较Ⅱ式内收,器身整体瘦长,耳上部堆贴“∞”形泥条,器身有数道凹弦纹。M5︰2,口径8.5、最大腹径24.7、底径12.3、高22.4厘米(图一九︰3)。

图一九// 汉代墓葬出土釉陶瓿

B 型 口沿内斜,4 件。根据肩部和腹部不同可分为两式。

Ⅰ式 1 件。M8︰4,肩部较斜直,腹部较扁鼓,上腹部有数道凹弦纹。口径9.5、底径10.5、高17.4厘米(图一九︰4)。

Ⅱ式 3 件。肩部和腹部较Ⅰ式弧圆,器身有数道弦纹。M46︰2,口径9.8、底径14.4、高20.3 厘米(图一九︰5)。

鼎 10 件。覆钵形盖,子母口,长方形附耳,耳部模印几何纹或兽面纹。器身弧腹内收,平底,蹄形足。器盖内不施釉,其余均施青釉,有不同程度的脱落。器身内壁有轮旋纹。灰白胎,胎质坚硬。根据足的变化可分为三式。

Ⅰ式 5 件。盖顶较平,有三个乳钉,三蹄足较高,腹部有一道凸棱,器盖及耳残留青釉,足面饰四道线纹。M14︰5,口径17、底径9.4、高18.3 厘米(图二〇︰1;彩插六︰6)。

Ⅱ式 4 件。盖顶无乳钉,三蹄足较矮,底稍内凹,腹部有数道弦纹,器盖和耳部残留青釉。M45︰3,口径15.8、底径11.2、高17.5 厘米(图二〇︰2)。

Ⅲ式 1 件。盖顶无乳钉,三蹄足与底部基本持平,底稍内凹,耳模印兽面纹。仅在耳部残留少许青釉。M62︰3,口径14.4、底径9.4、高16.3 厘米(图二〇︰3)。

盒 11 件。灰白胎,胎质坚硬。根据有无器耳可分为两型。

A 型 3 件。覆钵形盖,子母口,器身口部外两侧有附耳,斜直腹,平底,模印几何纹,器身有数道轮旋纹。器表釉脱落严重。M21︰4,口径15.4、底径11.4、高15厘米(图二〇︰4)。

B 型 8 件。覆钵形盖,子母口,器身有数道轮旋纹。器盖青釉保存较好,器身青釉脱落严重。根据腹部变化,分为二式。

Ⅰ式 5 件。盖顶有一退化的圆形捉手,盖身有两道弦纹,弧腹,平底。M48︰6,口径15.6、底径8.8、高16.4厘米(图二〇︰5)。

Ⅱ式 3 件。平顶,中部有一周弦纹,边缘有三个乳钉,腹部较Ⅰ式斜直,底内凹。M13︰7,口径16.6、底径10.2、高17.4厘米(图二〇︰6)。

2.泥质陶器

均为泥质,可分灰陶与红陶两种,器形有鼎、壶、瓿、罐、盒、钵、盘等。

鼎 2 件。泥质灰陶。覆钵形盖,子母口,长方形附耳,直腹,三蹄形足。根据顶部和底部不同可分为二型。

A 型 1 件。盖顶较平,斜直腹,平底。M9︰3,口径14.8、底径8.4、高13.1厘米(图二一︰1)。

B 型 1 件。盖顶略呈弧形,斜直腹,圜底。M27︰3,口径15.5、最大腹径17.8、高13.2 厘米(图二一︰2)。

壶 10 件。可分为红陶和灰陶,根据口部、腹部和底部不同可分为五型。

A 型 1 件。灰陶,撇口,沿外斜,尖唇,短直颈,溜肩,鼓腹,下腹渐内收至底部外撇,底稍内凹。M27︰4,口径11、底径13.8、高23.6 厘米(图二一︰3)。

B 型 1 件。灰陶,浅盘口,沿稍外斜,尖圆唇,束颈,溜肩,鼓腹,下腹渐内收至底部稍外撇,底稍内凹。M51︰1,口径9.3、底径13、高23.8 厘米(图二一︰4)。

C 型 4 件。红陶,撇口,方唇,短直颈,溜肩,鼓腹,平底。肩部与上腹部有三组凹弦纹,每组四道。M41︰8,口径12.6、底径10.6、高26.3 厘米(图二一︰5)。

D 型 2 件。红陶,撇口,方唇,短直颈,溜肩,鼓腹,底稍内凹。肩两侧有对称桥形耳,下腹部有数道凹弦纹。器身较C 型内收,整体瘦长。M30︰34,口径13、底径10.8、高28厘米(图二一︰6)。

E 型 2 件。红陶。撇口,方唇,短直颈较C 型和D 型粗壮,溜肩,鼓腹,底稍内凹。M56︰8,口径14.4、底径11.4、高22.1厘米(图二一︰7)。

瓿 7 件。均为泥质红陶。小口,溜肩,鼓腹,下腹渐内收,底稍内凹,肩部两侧对称兽面耳,下腹部有数道凹弦纹。根据口沿可分为两型。

A 型 5 件。沿外斜。M30︰33,口径8.8、底径12.6、高22厘米(图二一︰8)。

B 型 2 件。平沿,腹部较A 型内收。M41︰7,口径12、底径10、高19.5厘米(图二一︰9)。

图二一// 汉代墓葬出土陶器(一)

罐 26件。根据口部可分为两型。

A 型 撇口。19 件。根据腹部可分为三个亚型。

Aa 型 球形或垂形腹,10 件。溜肩,底稍内凹。下腹部拍印横向、斜向绳纹。M8︰1,肩部对置牛鼻耳,沿外斜,尖唇,短束颈,肩部拍印竖向绳纹,上腹部饰凹弦纹,口径15.6、底径9、高26.5 厘米(图二二︰1)。M11︰1,沿内斜,方唇,短直颈,口径15.6、底径7.6、高20.7厘米(图二二︰2)。

Ab 型 折腹,2 件。M33︰1,溜肩,下腹渐内收,底稍内凹,口径13.3、底径11.6、高14.5 厘米(图二二︰3)。

Ac 型 鼓腹,7 件。双耳。尖唇,沿外斜,短束颈,溜肩,下腹渐内收,底稍内凹。腹部有数道轮弦纹。M10︰2,双耳置于颈部,口径11.4、底径10.7、高18.7 厘米(图二二︰4)。M52︰2,双耳置于肩部,口径11.5、底径9.8、高18.6 厘米(图二二︰5)。

B 型 直口。7 件。短束颈,溜肩,下腹渐内收,底稍内凹。根据有无器耳可分为两型。

Ba 型 4 件。M9︰2,口径11、底径9.3、高23 厘米(图二二︰6)。

Bb 型 3 件。肩部对置双耳。M57︰1,口径12.2、底径12、高24.7厘米(图二二︰7)。

图二二// 汉代墓葬出土陶器(二)

盒 6 件。分为红陶和灰陶,根据腹部可分为三型。

A 型 斜直腹,1 件。红陶。覆钵形盖,顶部稍内凹,子母口,尖圆唇,底稍内凹。M22︰5,口径13、底径11、高10.6厘米(图二二︰8)。

B 型 弧腹,3 件。灰陶。覆钵形盖,顶部略呈弧形,子母口,圆唇,平底。M51︰4,口径14.5、底径7.2、高9厘米(图二二︰9)。

C 型 折腹,2 件。灰陶。无器盖。子口内敛,圆唇,下腹渐内收,底稍内凹。M44︰4,口径12、底径13.4、高12.3厘米(图二二︰10)。

钵 1 件。灰陶,敛口,圆唇,弧腹,平底。M51︰7,口径12.7、底径6.4、高4.5厘米(图二二︰11)。

盘 1 件。灰陶,敞口,宽沿内斜,折腹,平底。M51︰5,口径14.1、底径7.3、高3 厘米(图二二︰12)。

3.铁器

5 件,均为剑,锈蚀且断为数截。剑格质地为铜,剑身锈蚀严重,截面呈菱形,M5︰6,剑格宽4.79、厚0.3~2.2、剑身残长60.3、最宽处3.47、厚0.37厘米(图二三︰1)。

图二三// 汉代墓葬出土器物

4.铜器

7件,器形有盆、带钩、矛头、刷子和印章等。

盆 1 件。出土时破碎,修复。敞口,窄沿稍内斜,弧腹,平底,薄胎,表面锈蚀。M4︰3,口径22.2、底径12.1、高6.8厘米(图二三︰2)。

带钩 4件。分为三型。

A 型 1 件。整体呈水禽状,腹短而近圆形,中脊两侧各有一条阴线纹,背部一圆钮。M5︰12,长3.4、腹宽1.2、钮径1厘米(图二三︰3)。

B 型 2 件。琵琶形,钩为兽首形,腹短且宽,尾端呈弧形,背部一圆钮,通体锈蚀。M22︰12,长4.3、腹宽1.3、钮径1厘米(图二三︰4)。

C 型 1 件。钩为兽首形,腹部细长,背部一圆钮,锈蚀。M30︰3,长7.8、腹宽0.6、钮径1 厘米(图二三︰5)。

矛头 1 件。前锋弧尖,矛身起脊,截面呈菱形。骹呈圆筒形,骹口凹呈弧形。一侧铸有耳,已残断。矛体与骹面均素面且有锈蚀。M22︰15,长11.8、宽1.8、骹径1.6厘米(图二三︰6)。

刷子 1 件。M4︰5,柱状,顶部有一鼻钮。表面锈蚀,下端一侧残缺。长3.1、顶部直径0.9、底部直径1.3厘米(图二三︰7)。

印章 1 件。M22︰16,稍残缺,表面锈蚀。钮为一蹲坐的熊,中部有一穿孔。印面长1.9、宽1.8、高2.1厘米,印面刻“裘尊信印”(图二三︰8)。

5.滑石器

4件,为口琀和窍塞。

口琀 3 件。均残缺,如蝉形。正面可辨认阴线刻出蝉的鼻部,背部平齐,右上角残缺。M22︰6,长2.7、最宽1.6、厚0.7厘米(图二三︰9)。

窍塞 1 件。M22︰7,圆柱形。上径0.3、下径0.7、残长1.3厘米(图二三︰10)。

6.铜镜

26 件,根据纹饰可分为蟠螭纹镜、星云纹镜、昭明镜、日光镜、博局镜、乳钉纹镜六类,其中蟠螭纹镜1 件、星云纹镜1 件、昭明镜12 件、日光镜7件、博局镜2件、乳钉纹镜3件。

昭明连弧纹镜 12 件。圆钮,圆钮座,钮座外有一周内向十二或八连弧纹,在钮座和连弧纹之间有数量不等的小短线或短弧线相连,在连弧纹和素平缘之间有两周斜短线纹,之间有一周铭文。根据钮座外连弧纹数量和铭文字体可分为两型。

A 型 7 件。钮座外是一周十二连弧纹,钮座与连弧纹之间有四组直短线(每组三条)和四条短弧线相连。向外两组斜短线之间有铭文为“内而清工以而昭而明而光而夫日而月”。铭文字体方正,宽素平缘,正面锈蚀较严重。M4︰4,直径8.8厘米(图二四︰1)。

B 型 5 件。钮座外是一周八连弧纹,连弧纹与钮座之间又有内向小连弧纹一周并有四组短弧线与钮座相连。向外两周斜短线纹之间有铭文为“内而清而以昭而明光而象而日月心而不泄”。字体为篆隶式,窄素平缘,正面有锈蚀。M5︰13,直径7.2厘米(图二四︰2)。

四乳四虺镜 2 件。圆钮,圆钮座。钮座外有四组直短线(每组三条)和四组斜(弧)短线与钮座相连,之外是一周凸弦纹。向外两周斜短线纹之间是主纹。主纹是四乳与四虺相间环绕。四乳带圆座,四虺躯体呈钩形,在其腹背两侧各缀有一只禽鸟,宽素平缘。可分两式。M5︰5,钮座外的四组斜短线每组为两条,直径8厘米(图二四︰3)。

图二四// 汉代墓葬出土铜镜

四乳八禽镜 1 件。圆钮,圆钮座。钮座外是一周凸弦纹,二者之间有八组短弧线(2 条和1 条弧线交替)相连。凸弦纹外是两周短斜线纹,中间是主纹,共四乳八鸟,四乳间各有两鸟,两两相对,姿态略显图案化。宽素平缘。M17︰3,直径8.2厘米(图二四︰4)。

博局镜 2 件。圆钮,柿蒂纹钮座。博局纹划分的四方八极内,青龙、白虎、朱雀各据一方,身躯穿越“T”“L”纹之间;另一方也是一白虎。主纹区域外为一周斜短线,在两周窄素缘之间有一周连续双线三角纹,每个三角纹之间有一个圆点。M28︰2,直径10.2厘米(图二四︰5)。

8.钱币

锈蚀且粘连,共616 枚,可辨识字迹者有“半两”“五铢”和“大泉五十”等三类。

半两 共151 枚,边线上无周郭,正方形穿,穿两边无周郭,穿两侧为篆文“半两”二字。M8︰8,右上角残缺,直径2.3、穿宽0.8 厘米(图二五︰1)。M48︰10,穿上部有一椭圆形小孔,直径2.3、穿宽1厘米(图二五︰2)。

五铢 455枚。根据字体可分为四型。

A 型 35 枚。“五”字交股呈直线。“铢”字,金字头呈箭镞形,“朱”字上部方折。穿上有横郭一道。M46︰5,直径2.4、穿宽1.1厘米(图二五︰3)。

B 型 115 枚。“五”字交股稍弯曲。“铢”字,金字头呈三角形,“朱”字上部方折。穿下部中间有一月牙形记号。M46︰6,直径2.3、穿宽1 厘米(图二五︰4)。

C 型 275 枚。“五”字交股呈弯曲。“铢”字,金字头呈箭镞形,“朱”字上部方折。M30︰15,直径2.5、穿宽0.9厘米(图二五︰5)。

D 型 30 枚。“五”字交股呈弯曲。“铢”字,金字头呈三角形,“朱”字上部圆折。M5︰10,直径2.4、穿宽1厘米(图二五︰6)。

大泉五十 共10 枚。边缘和穿两侧都有郭,穿上下为篆文“大泉”,左右为“五十”。M56︰4,直径2.5、穿宽1厘米(图二五︰7)。

图二五// 汉代墓葬出土钱币

三、结语

(一)墓葬时代

此次在徐梁花园发掘的66 座墓葬都是小型墓葬,形制均为竖穴土坑墓,有一椁双棺、双棺、一椁一棺、单棺及无棺木等五类。其中,M3 时代为清代,14 座因随葬器物保存较差和无随葬器物,时代无法判断,其余时代为战国和汉代。

M18 的灰陶豆(M18︰5 和M18︰6)分别与安徽六安双龙机床厂墓群出土的豆(M498︰5 和M530︰2)[1]相似,后者时代定为战国晚期后段。M24 出土器物组合为鼎、釉陶瓿、钫、豆、匜和勺,与安徽六安双龙机床厂M116 的器物组合[2]较为接近,其中鼎(M24︰2)、豆(M24︰9)、勺(M24︰7)与M116 出土的相似,后者在报告中时代定为战国晚期前段。此外,M24 的鼎(M24︰2)与安徽天长县三角圩战国墓出土的鼎(M14︰4)[3]相似。M24 的釉陶瓿(M24︰1)与浙江德清亭子桥战国原始瓷窑址出土的釉陶瓿(T304⑤︰8 和T304⑤︰9)形制相似,该报告判定窑址年代的上限不会超过战国初期,下限可能已接近战国中期[4]。M29 出土器物组合与江苏金湖徐梁村战国西汉墓葬群中的M2 器物群接近(陶鼎、盂、铲、钫、豆、杯、盒、勺、盖、狗和琉璃环)[5],其中鼎(M29︰3)、豆(M29︰8)、杯(M29︰11)与M2 出土的相似,后者时代定为战国末期。综合分析,这三座墓葬的时代应为战国晚期。

汉代墓葬保存较好,随葬器物多为釉陶器(包括壶、瓿、鼎和盒)、灰陶器(包括鼎、豆、壶、瓿、罐和盒等)、铜镜、铁剑、口琀及钱币等。随葬器物的摆放通常有四种:一是位于棺外椁内或坑内,呈一字排列(如M13、M22、M61);二是位于棺木前部坑内,集中摆放(如M5、M45、M46、M62);三是位于棺外边箱、椁内或坑内,集中摆放(如M8、M9、M14、M48);四是位于棺内头部位置(如M4)。从墓葬方向看,大部分为东北—西南和西北—东南向,仅有4 座为东西方向。根据出土器物组合和特征,可将汉代墓葬分为四期(表一)。

表一// 汉代墓葬分期表

一期墓葬共10 座。Ab 型釉陶壶腹部宽扁,与江苏盱眙东阳汉墓群M279︰5[6]和盱眙大云山西汉江都王陵M16︰11[7]造型相似;A 型Ⅰ式和B 型Ⅰ式釉陶瓿腹部扁鼓,最大腹径位于器物偏上部,与盱眙东阳汉墓群M279︰7[8]和盱眙大云山西汉江都王陵M17︰21[9]造型相似,上述三座墓葬的时代在报告中均定为西汉早期。此外,出土Ab 型釉陶壶和A 型Ⅰ式釉陶瓿、B 型Ⅰ式釉陶瓿的两座墓葬(M48 和M8)随葬的蟠螭纹境,图案表现手法分别为三线式和双线式,多流行于西汉早期,与釉陶器的时代相互吻合。Ac 型灰陶双耳罐(M10︰2)与盱眙大云山景区连接线北区M248︰1基本相似[10];A 型灰陶壶和B 型灰陶鼎分别与盱眙大云山景区连接线北区M234︰2 和M234︰17 相似[11];B 型灰陶壶与盱眙大云山景区连接线北区M234︰2 也接近,只是口部稍有不同[12],简报中将M248 和M234 的时代定为西汉早期。此外,M8、M48 出土的钱币为半两,钱径和穿宽与河南洛阳烧沟汉墓中半两钱币的第三型接近,应为文帝半两[13]。综合分析,一期墓葬的时代为西汉早期。

二期墓葬共11 座。Ac 型Ⅰ式釉陶壶和A 型Ⅱ式釉陶瓿分别与盱眙东阳汉墓群M288︰4 和M288︰12[14]相似,报告中将M288 的年代定为西汉中期。Ac 型Ⅱ式釉陶壶(M21︰1)与安徽庐江汉墓松棵墓地M7︰33 相似[15],报告中将M7 的时代定为西汉中期。与B 型Ⅱ式釉陶瓿伴出的五铢有两种类型,其中A 型“五”字交股呈直线,B 型“五”字交股稍弯曲,“朱”字上部均方折,这与洛阳烧沟汉墓中五铢钱币的第一型[16]相似,因此A 型五铢时代应为武帝时期,B 型五铢时代应为昭帝时期。C型灰陶盒与盱眙仁昌汉墓M7︰8 相似,报告将M7归为甲组,年代应界定在西汉中期[17]。综合分析,二期墓葬时代应为西汉中期。

三期墓葬共20 座。M22 器物组合为釉陶壶、釉陶瓿和红陶盒,无鼎,伴出1 件日光镜,Ac 型Ⅱ式釉陶壶(M22︰2)与盱眙东阳汉墓群M114︰51 相似[18]。B 型釉陶壶与庐江汉墓董院墓地M18︰28[19]和浙江衢州汉墓中的92 龙·东M56:3 相似[20],报告中将M114、M18 和M56 的时代定为西汉晚期。C型和D 型红陶壶与Ac 型Ⅱ式釉陶壶造型相似,与D 型红陶壶伴出的五铢,“五”字交股弯曲,“铢”字呈箭镞形,“朱”字上部方折而非圆折,与洛阳烧沟汉墓中的第二型[21]相同。综合分析,三期墓葬时代应为西汉晚期。

四期墓葬共7 座。A 型Ⅲ式釉陶瓿与金湖塔集闸墓地闸南M1︰1 和M8︰3 相似,简报将M1 和M8 的时代定为新莽至东汉早期[22],此外,与A 型Ⅲ式釉陶瓿伴出的五铢,“五”字交股呈弯曲,“朱”字上部圆折,与洛阳烧沟汉墓中的第三型[23]相同,时代应在新莽至东汉初年。与E 型红陶壶伴出的器物有灰陶双耳罐和钱币,其中双耳罐与Bb型双耳罐相似,钱币则为大泉五十。综合分析,四期墓葬时代应为新莽至东汉初年。

(二)发掘的意义

徐梁花园战国至汉代墓葬群总体规模较小,属于一处平民墓地,时代以汉代为主,同时期的墓葬在金湖县其他区域以往也有发现,如1999年和2006年徐梁村战国至汉代墓葬、塔集闸墓地、西安村墓地、理士产业园战国至汉代墓葬群、西海产业园汉墓群[24]。徐梁村战国至汉代墓地位于徐梁花园墓群西南,距离约1.3 千米,时代多为战国末期至西汉早期,且两者处于淮安市第二批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徐梁古汉墓的范围内,对比墓葬出土器物,可知这两处墓地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徐梁花园战国至汉代墓葬群的发掘,为研究该地区战国至汉代的丧葬习俗提供了一批有价值的考古材料,同时为寻找同时期汉代遗址或城址提供了重要线索。

(附记:本次发掘项目负责人为祁小东;发掘胡兵、汪洋、赵李博、陈祥龙、祁小东、薛玲玲、张华祥、王子涵;技师王军来、刘显丰、刘珠锁;绘图张华祥、王子涵、杜慧;照相祁小东、张华祥、王子涵;拓片王梦姗、付孟阳、汪玉涵。)

执 笔:祁小东 单士鹍 薛玲玲 王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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