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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传播的价值“中轴”及其着力点

2023-03-14于小植雷亚平

山东社会科学 2023年10期
关键词:共通中轴接受者

于小植 雷亚平

综观中国文化几千年的发展历程,如果把最近一个世纪的探索和之前的传统文化联系起来看的话,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文化不应该单纯地以“古代—现代”或“落后—先进”的二元对立的方式来划分,每一代都是以周边的和历史上流传下来的资源为工具应对自己的时代问题的,“现代”资源在传统资源面前并不具有先天的优越性,反之亦然。注重传统、崇尚合作、依赖心灵体悟的直观性把握等已经融入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之中,甚至发挥着未被意识到的重要作用。可以说,新时代的中国文化既是一种现代文化,也是一种从传统中新生的文化。在这一文化今后的发展中,如何努力使传统与现代水乳交融,并有效活化其优势,是当下应该审慎思考的问题。近现代以来,世界主流文化中充斥着焦虑、过度功利化、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失衡等问题,而中国文化中的一些传统资源有望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切入点,对这些文化要素的推广亦不失为一个匡正上述弊病的有益尝试。因此,找到并传播中国文化中的优秀资源,成为构建更有弹性的新的世界文化的一个前提。而中国文化的跨文化传播在传播内容方面存在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有一种把中国文化的整体面貌全方位传播给世界的执念。这使我们的传播行为缺少对传播内容进行价值分类的思考,导致中国文化的跨文化传播没有一个有效的着力点,从而影响了传播的效度。所以,找到中国文化跨文化传播的着力点成为当下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基于传播价值中轴的文化分层分析

与其他各种复杂的人类创造物一样,对“文化”的分类也因研究目的的不同而形成了数十种结果。比如,将“文化”分为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是基于东西方族群而划分的;近年来中国学界比较认可的基于处理人与自然、他人与自我关系的物质文化、社群文化、表述文化层面的分析,则是针对同一族群文化的功能而展开的。(1)参见李亦园:《田野图像——我的人类学研究生涯》,山东画报出版社1999年版,第70页。但这些分类方式都没有脱离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提出的“中轴原理”的逻辑框架,即根据特定的研究目的而确定的“一个概念性图式从一个复杂的现实中选择特殊的属性,并按照共同的成规把它们分类”(2)[美]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对社会预测的一项探索》,高铦、王宏周、魏章玲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第8页。。本文以选择文化传播内容为目的,意图确定一条在内容方面有传播价值的“中轴”,并基于此对文化进行适当的分类。在内容的选择上,需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对传播的主客体有价值的部分,二是有传播的必要性但需增加传播效度的部分,三是能以其自身的传播对其他文化要素的传播产生重要影响的部分。

(一)传播价值与传播主客体的关系

文化传播行为之于其主客体的价值是该行为发生的前提。对于传播主体(传播者)来说,对其有价值的内容才会使其有意愿进行传播;同样,传播客体(接受者)更愿意接受对自身有价值的内容。只有当传播的内容对传受双方都有价值时,才能形成有效的传播。因此,这部分内容理应作为传播的着力点。

文化的跨文化传播之于传播者的价值具有较强的主观色彩,但一般而言,最常见也最容易被接受的是满足传播者被理解、被尊重需求的内容。而要获得理解与尊重,会有两种自然而然的选择:一是全面地传播自己的文化,二是传播那些自己引以为傲的文化。然而,仅关注这两种选择或二者兼而有之的情况,往往会使研究者陷入以“我”为主的误区,将接受者视为被动接受文化的客体从而忽视其主观能动性。

文化的跨文化传播之于接受者的价值,最容易实现的是满足其“知”的需求。但这种需求是所有异文化都能够满足的,所以不具有特异性。如果某些文化要素既是接受者文化中缺失的,也是接受者作为主体所渴求的,恰恰又是传播者文化中所独有的,那么这时候传播者获得理解和尊重的需求就能够与接受者实现自我文化超越的需求紧密连接在一起,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主体间性关系。这种传播对于传播的主客体而言都具有极高的价值。在这种关系中,传播者要实现自己的价值,就需要找到自己对于接受者而言不可替代的价值。因此,讨论跨文化传播应着力传播的内容,绕不开文化的价值层面。

(二)传播着力点与文化通约性的关系

当某种内容的传播毫无难度时,传播者不需要大费周章地考量其编码过程。而那些传播起来较有难度又有传播必要性的内容,则需要传播者设计并思考如何编码才能提高传播效度。比如中国数学家的研究成果无须费力编码即可获得广泛的海外传播,而中国古典诗歌的海外传播则需要着力思考其编码和解码的问题。事实上,着力编码是一种克服传播无效性的努力。就传播难易度而言,有难度的部分应该成为传播的着力点。这就有必要引入一个“文化通约性”的概念,因为影响跨文化传播难易度的核心要素就是文化的通约性。文化通约性的强度与传播的难度成反比,通约性强的文化层面无需着力思考编码解码之间的转换问题,通约性相对较弱的文化层面则需要努力思考设计编码方案,以使接受者解码时能够最大限度地理解信息。

20世纪末,文化理论界曾经有过对“文化通约性”的探讨,一些重要的文化理论范畴都被提及,但并没有深入展开。学界将“文化通约性”当作一个可以定性的问题并采用了非此即彼的研究方式,他们把文化当作一个整体来对待,想一劳永逸地解决其到底可不可以通约以及如何通约的问题。这样庞大的定性的思路过于抽象虚玄,大多数争论都不了了之。就文献而言,专门探讨“文化通约性”的研究非常少,大多是在其他主题的论文里被顺带提及,有些研究则直接把“可通约”作为前提来立论。今天看来,我们可能需要换个思路:在某种文化中,有没有什么独特的部分是容易通约的,而某些部分是难以通约的?换言之,我们要以通约的难易度重新思考文化的分类。显然,可直观感受、可测量的对象是通约性最强的,这些对象大致与物质文明相连,就文化来说,它们更多地属于工具理性的层面,而价值理性层面相对来说通约性较弱。

因此,着眼于传播主客体的价值,需要探讨文化的价值;着眼于通约性的难易度,则首先需要探讨文化的工具理性,继而探讨与其并列的价值理性等层面。此外,在通行的文化意义里,还有与工具理性、价值理性相并列的习俗层面。如果无视习俗,则文化的定义是不完整的,因此,本文也需要以传播价值为中轴对其进行考察。

(三)文化各层面的联动性对文化传播的影响

关于文化各层面的传播价值,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即其间的联动性。其中最明显的是工具理性层面对其他两个层面的推进作用,即工具理性发达的族群文化往往会招致其他族群的艳羡,从而带动其独特的价值理性和习俗文化的传播。这里存在一种基本的心理假设:人们可能认为某一族群特定的习俗、信仰等层面的文化会带来工具理性文化的发达,继而带来物质财富的丰盈。持这种观点的代表性学者是马克斯·韦伯(Max Weber),但韦伯的研究仅限于某些特定的文化理念,而且很可能忽略了其他未知的因素。由于导致某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非常复杂的多个因素的集合体,因而难以简单地认定就是某个特定的因素。不过,人们更多地会从直觉出发,认为特定的习俗、价值理念等与工具理性是一体的,因而财富较少、工具理性相对不发达的族群的价值、习俗等就容易受到轻视。另一方面,如果传播者文化的价值层面与接受者文化的价值层面有过多相冲突的内容,也会导致接受者对传播者文化其他层面的不信任。习俗层面的情形也与此相似,比如中国古代的“缠足”习俗容易造成西方文化族群对中国传统文化整体上的不信任。另外,辨认和强调传播者与接受者各自文化价值中的“重叠共识”(3)[美]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41页。部分,也会加强接受者对传播者文化的其他层面的理解和包容。

综上,本文的探讨需要把文化分层锚定在工具理性层面、价值层面和习俗层面,而关于传播价值方面的思考则转化成三个特定的角度:传播对于主客体的价值、通约性的强弱以及在各层面联动中是否具有重要性。

二、跨文化传播中应展示而无须刻意强调的文化层面

从文化通约性的角度来看,工具理性层面比较单纯,其通约性是最强的,几乎不存在无法通约的工具理性。就此而言,文化的工具理性层面是无须着力传播的,因为它本身近乎透明。而工具理性在不同主体间的价值评价也近乎一致地是正向的,所以它对于传播主客体的价值毋庸置疑。价值层面的情形则非常复杂,不同族群的文化价值往往既有相似的一面,也有相异甚至相悖的一面,它的通约性也就时强时弱。它对传播行为接受者的价值也不是不言自明的,需要审慎辨别。习俗层面的通约性相对较差,对文化接受者的价值往往仅限于拓宽视野;但对于传播者来说,则有获得理解和支持的功能。总而言之,文化的三个层面都需要仔细分析,才能明确其传播价值及其形成传播价值的机制。

(一)工具理性层面的超强通约性与其暗含的竞争性

物质生产的结果以其实用性往往能够赢得全人类的欢迎,人们甚至认为它们与精神无关。虽然最广泛的文化概念涵盖了物质文化,但人们在说到“文化”时,经常会把最实在的物质文化部分排除在外。由于物质文化与实用的联系过于紧密,因此,对于它的接受是无须经由价值判断就可以达成的。在文化的传播中,物质文化几乎等同于货币里的真金白银,具有功利性和效率衡量标准的工具理性类的文化由此具有先天的文化通约优势。这种对工具的认同乃至欢迎,往往不会止步于对工具的认可。对物质工具的追求,会带来生产方式的变革。由对利润的追求而滋生的对效率的看重、管理上的科层制,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市场环境的追求、对科学研究的倚重等,都是物质生产暗含着的。(4)参见 Max Weber, The Theor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 New York: Free Press, 1947, p.32.也就是说,工具理性隐含在工具生产之后,工具理性会随着工具生产得到广泛的传播。人们一开始并不一定会意识到工具理性的存在,也未必会有意识地开发运用它,但对物质工具的认同以及随之而来的物质生产的开展,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对工具理性的认同。人们在无意之中已经进入了工具理性的逻辑,甚至可能会不知不觉地被工具理性异化。这种异化又造就了同一模式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模式又会进一步增强工具理性的通约性。

这种超强的通约性带来的是传播行为里编码的简单化,因为无须着力编码即可顺畅传播,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对其传播着力。一方面,工具理性的强大与否被当作衡量某一族群实力及其对世界文化贡献的最重要的标志。另一方面,就目前的世界主流文明来说,某一族群物质生产的发达以及与其相连的对工具理性的贡献,也是促成其他层面文化传播的重要原因,即工具理性层面的文化会带动该族群价值层面和习俗层面文化的传播。因此,工具理性的传播也是有必要的。

然而,高度一致的现代工具理性信仰会造成族群间主体性扩张的争斗,这不仅因为对物的占有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还因为这些物正是不同族群共同的“信仰”。这加剧了族群间的竞争,这种竞争又促进了工具理性的发达。虽然具有不同信仰和价值观的群体会有意识形态方面的争斗,但价值的差异性会减缓争斗。工具理性的占有是所有族群的需求,因而当工具理性极度扩张时,族群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不仅如此,工具理性化的主体容易将其他主体客体化,但其他族群并不甘心被客体化,因此又会努力成为唯一的主体而把他者客体化。这会导致无穷无尽的争夺,也是工具理性思维越界后的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就此而言,文化传播者过分强调自身物质文化和工具理性的发达,会引起接受者的反感,因而标榜自身物质文化和工具理性发达的传播内容会阻碍某一族群的文化传播。

综上所述,工具理性层面的文化在通约性方面的超强表现使其无需着力编码即可顺畅传播,其背后暗含着的族群竞争也使其成为影响文化传播效度的障碍物。所以,工具理性不应被刻意强调,也不应成为着力传播的文化层面。但由于其在价值层面没有争议,这一层面的发达又有利于其他层面被认可,所以,工具理性层面的文化仍有被展示的必要性。

(二)“重叠共识”与习俗层面文化的展示价值

工具理性往往因与工具占有、物质生产、社会管理效率相联系而获得超强通约性,文化的价值层面则不具备这种通约性,它的通约性情形更加复杂。

各种文化共有的“重叠共识”的通约性与工具理性大致相当。本文认为,“重叠共识”只是文化价值的表面性概念,由于共识的发展需要更深入的基础,因而本文引用另一个概念即“共通感”(sensus communis,也称“共同意识”)来描述文化价值层面的交流。亚里士多德、康德、维柯(Giovanni Battista Vico)、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等诸多学者都对“共通感”有过论述,本文选取最被广泛认可也最为简洁的维柯的定义:“共同意识(或常识)是一整个阶级、一整个人民集体、一整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所共有的不假思索的判断。”(5)[意]维柯:《新科学》,朱光潜译,人民出版社1986版,第87页。在共通感研究中,最具影响力的伽达默尔着力发挥的是其中可以普及整体人类的部分:“我们通常所讲的普遍可传达性或普遍可沟通性之可能的基础是这种共通感。”(6)何卫平:《伽达默尔的“sensus communis”刍论》,《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而我们要研究文化的跨文化传播,重视的也是这个意义上的共通感。“重叠共识”是已经形成的共通感的表层部分,维柯将其内容概括为:无论哪个民族,“(1)都有某种宗教,(2)都举行隆重的结婚仪式,(3)都埋葬死者”(7)[意]维柯:《新科学》,朱光潜译,人民出版社1986版,第135页。。维柯所提及的对于宗教、婚姻和葬礼的重视在原始社会与现代社会具有一致性,但他的论述流于对外在的仪式现象的描述,还不是具体的内在的人类共通感基础上的“重叠共识”。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一些粗略的、常识性的探讨。“重叠共识”大致包括这些内容:第一,人们对富有、自由、爱、尊严等基本人性需要之满足的追求以及与其相关的价值诉求,这是对个体而言最具普遍性的;第二,由于人类个体在自然竞争中不具优势,因而结为社会而实现群体生存,每个族群势必都要形成合作、利他的价值追求;第三,个体性的对富有、自由、爱、尊严的追求与社会性的合作、利他结合而形成的公平、正义以及理性等价值诉求;第四,对上述价值系统起支撑作用的解释层面的“认知”性文化,如宗教、哲学等,以及与此对应的虔诚等价值的诉求。这些价值诉求形成了各个族群对富有、自由、爱、尊严、合作、利他、公平、正义、理性、虔诚等价值的共同尊重,这些理念也成为世界性的正面价值。相应地,贫穷、奴役、自私、不公、亵渎等成为世界性的负面价值。

这些层面的价值文化也像工具理性层面的文化一样,具有世界通约性,它们的传播应该是无障碍的。确切地说,无需对其刻意传播,因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但这些价值层面的文化传播有其不可忽视的价值,即传播者会在接受者那里得到认同,二者会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一个共同体,并构成继续交流的基础。因而这个部分无需着力传播,但应该适当展示。

相反,传播者文化价值层面的某些极端部分因与“共通感”相矛盾而在传播中容易受到抵制,具有传播的负面价值,需要被排除在传播内容之外。另外,那些虽然与“共通感”并不冲突,但与接受者文化的一些重要价值原则相冲突而无法形成共识的部分,因其反通约性也应该被排除在传播内容之外。

文化的习俗层面的通约性相对较弱。习俗所支持的仪式,其本身的传播就比较困难,因为它们几乎很难得到其他族群的现实支持。即使其他族群的个体在行为上模仿这个族群的习俗仪式,它也不具备文化传播的意义,因为这些异族群接受者并不信仰仪式背后的理念。当然,如果其仪式很有吸引力,人们通过模仿了解到了其背后的理念并产生认同甚至信仰,则习俗层面的文化也会得到传播。另外,习俗文化的传播会增进接受者对传播者文化独特性的了解,同时会使其形成对于自身文化习俗作为惯例的性质的反思。就此而言,习俗的展示也有利于文化间的交流。

综上所述,工具理性层面的文化具有超强的通约性,这一层面的文化传播对其他层面的文化传播具有带动性,但其背后暗含着主体间的竞争;“重叠共识”的超强通约性使我们无需对其着力传播,但它有利于传播者与接受者达成共识而形成继续沟通的基础;习俗层面的文化通约性较弱,但它的展示有利于接受者对传播者的理解和认可。虽然它们都有展示的价值,但不应被刻意强调。

三、跨文化传播中应着力探寻并传播的文化层面

文化中通约性过强的部分因其不言自明性而无须着力传播,通约性过弱的部分因难以达成共识而无法传播。至于那些可以通过努力克服其通约障碍又有传播必要性的部分,应该付出努力去传播。对传播者而言,全面详细地传播自身的文化最有利于获得接受者的理解及其对自身文化逻辑的认可,但过于庞杂的信息容易导致传播效度的下降。如上所述,在文化的工具理性层面,传播者的文化因与接受者的文化存在竞争而容易招致接受者的抵制;在文化的价值层面,双方所共有的即“重叠共识”部分的文化无须着力传播;习俗层面的文化因通约性较差也不宜着力传播。因此,需要着力传播的文化内容应是更加精要的,通过努力编码能够为接受者所认可的,甚至是接受者所渴求的。

(一)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价值契合

传播者文化中最有魅力的部分是接受者迫切需要的部分,其价值又因接受者需求的急切程度而被不同程度地放大。如果某个族群要提升自己的文化影响力,或者以完善世界文化为旨归,就需要努力传播本族群的文化,因为这部分文化能够同时满足传播者和接受者的需求,是最有利于实现传播意图和效度的部分。因此,传播者需要对接受者在文化方面的渴求有深入的了解,需要追问什么才是接受者所急需的。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先明确文化传播行为的接受者是谁。它可能是非常具体的某个族群或某一类族群(如后发展族群),也可能是人类整体。如果是后发展族群,那么借鉴先发展族群实现现代化的路径就可能成为其文化渴求。因为本文并不探讨针对某一族群或某一类族群的文化传播,所以只就当下世界主流文化(不仅包括西方文化,也包括现代化进程中的东方文化)展开探讨。

就当下世界的主流文化而言,工具理性的扩张与一些古老价值的萎缩可能是最需要关注的问题之一。工具理性扩张带来的人的物化、世俗性的扩张、对丰富性的伤害,以及随之而来的人的焦虑、过度竞争、单向度发展等都对文化主体产生了巨大威胁。工具理性本身绝不是求真那么简单,它还是一种效率诉求。这种诉求在现代社会不仅能促进社会的进步,而且可能引发现代性偏执的速度灾难,还可能因其通约性强的特性使边缘文化族群争相效仿。一言以蔽之,工具理性因最易于成为族群竞争的标志物而最容易传播,这也造成了工具理性对其他文化传播的压抑。基于此种缘由,现代主流文化引导之下的人类生活会存在远离自由、丰富、幸福的内容,反思这部分内容对人类的福祉至关重要。总而言之,文化传播行为的接受者往往存在着强烈的超越其自身现有文化的渴求,对此的探索与确认是找到跨文化传播着力点的前提。

探索超越某一族群或人类的文化的可能性,需要艰深细致的思考,而梳理现有的各种族群文化的特点并从中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理论上说,某一族群独特的文化成分可能更符合其他族群乃至全人类的潜在福祉,从而有可能形成对在显意识里调控其他族群生活的文化的补充甚至超越。因此,世界上现存的各种各样的族群文化都可能成为帮助我们克服主流文化弊病的重要资源。这里需要补充一点,我们也可以选择放弃或忽略已有的文化资源而进行全新的创造,但就人类的历史经验来说,理性的有限性使全新的探索存在过高试错成本,经过历史检验的已有文化资源可能是更好的选择。简而言之,确认接受者文化的病痛所在,在我们现存的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中找到能够匡正或治愈接受者文化弊病的部分,以后者修正前者,这是使跨文化传播行为主客双方文化走向丰富和健康的重要途径,也是跨文化传播行为的最大价值之一。就中国文化传播而言,这是我们利用传统文化资源承担建设更有弹性的世界主流文化的一种必要努力。当然,实现它的前提是,我们要对接受者文化和自身文化的独特优势都有深入的了解。

(二)深层共通感与文化超越的关系

如果以一个族群的独特理解和选择形成的价值层面的文化,能够使其他族群甚至人类整体受益,那么我们可以推断,在这两个族群的文化之间存在着某种共通的东西,而且这种共通的东西是超越二者表面差异的。这就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共通感与非共通感之间的细致关系。

荣格曾提出“集体无意识”“原型”等概念,其所涉及的正是躲藏在幽暗里的人类共通感的相关问题。荣格认为,人类在走出非洲大陆以前的共同生活构成了共通感、集体无意识等的基础。(8)参见[瑞]卡尔·古斯塔夫·荣格:《荣格文集》第5卷,徐德林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版,第3-45页。荣格的观点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比有文字记载的文明更长久的原始记忆可能连接着人类更丰富、更自然、更具原始本性的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对这种生活的恢复是人类追求幸福的一个重要方向。而某些族群文化里的独特部分可能是一种更加接近这种集体无意识的表达,它们不仅是连接过去的宽广与丰富的桥梁,甚至是疗救现代文明偏颇的良药。但荣格的观点也容易造成一种误解,即走出非洲之前的人类生活构成了共通感,而走出非洲之后的各个族群因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而形成了不同的文化,这种差异性文化就不能形成共通感而属于非共通感的范畴了。

表面上看,由于封闭的族群生活,各个族群为适应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创造了自身独特的人文环境,又基于某些偶然选择形成了独特的历史轨迹,并由此生成了五花八门的族群文化及多种价值体系,这些部分似乎成为通约性的障碍。与生物进化的原理相似,某一族群独特的文化成分在变更了的历史环境下也会符合其他族群乃至全人类的潜在福祉。某一族群的独特理解和选择形成的价值层面的文化,若也能使其他族群甚至人类整体受益,那一定是这一独特的族群文化暗合了其他族群乃至人类整体的某种共同的东西,比如表现了共同的境遇、梦想,能够缓解共同的痛苦,带领人们走出共同的误区等。可以说,人类走出非洲大陆后,在各自的生活历程中,会因为相似的生活经历和内在需求而形成新的共通感和集体无意识,这些都会成为新的文化通约性的基础。所以,荣格意义上的“集体无意识”并不是当下人们的“集体无意识”的全部范畴。在人们基于当下现实所形成的通行价值标准中,把相对于当下现实而言“不合时宜”的意志、情感、想象等压抑到无意识里的情形比比皆是,这些也会成为新的“集体无意识”。与此相对应,某些现有的表层意识中的文化价值信念,可能是人类的一种无意识的逃避和自欺,而某些受到抵制的价值反而可能是对更深层的人类福祉的保护,这种情形也适用于一些妨碍工具理性进步的价值信念。因此,上述的“重叠共识”虽然是曾被明确表达出来并已获得人类理性认可的文化价值,但是并不意味着它一直是正确的、是符合当下与未来发展需要的,它们反而可能是没有被意识到的阻碍着人类前行的价值信念(某些族群文化中存在着并不符合这一族群福祉的部分文化,即与此同理)。总而言之,无论是某一族群的共通感还是世界性的共通感,都存在着旧的共通感,并需要构成新的共通感,共通感与非共通感之间也需要新的转换。

在诸多族群的文化之林里,有些既有的、没有被明确重视过的独特价值理念恰恰是应对上述惰性文化价值的良药。表面上看,它们与通行的、被认可的文化价值差异较大,不具有良好的通约性,但它可能是一种深层次的通约,即具有经由传播者的分享而帮助接受者超越自身文化弱点而走向更广大的福祉的可能性。因此,文化传播既能实现人们对更深层沟通的期待,又有使人类社会更丰富更美好的可能性,比如,中国传统文化中“禅”的“绝言忘虑”就对困于语言牢笼里的西方文化具有补偿作用。(9)参见霍韬晦:《禅与东西文化——思维角度的检视》,载张新民主编:《阳明学刊》,贵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7页。

所以,基于潜在的更深层的渴求、指向文化超越的共通感,应该成为文化传播者探求的重点,而对接受者现有文化惰性部分具有纠偏作用的本民族文化资源,应该成为文化传播者的着力点。因为超越通约的障碍才能走向新的共识,所以我们应对通约性不强的部分努力编码,并尽可能地提高接受者的解码意愿,以使解码效度实现最大化。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根据传播的价值中轴,在文化的工具理性层面、价值层面和习俗层面的分层基础上,把文化分成了不宜传播的、无需刻意正面传播但应充分展示的、需要着力探寻并传播的三个部分。但这只是一种研究方向上的倡导,具体的操作需要建立在大量对于中国文化及其接受者文化的具体思考和分析基础之上。就目前而言,最重要的任务是找到中国文化中具有传播价值的部分。因而如何把握当下世界主流文化,找到它的需求所在,也成为一个需要着力思考的前提。本文认为,就被工具理性主宰的现代文明来说,探寻能够抵消甚至疗救工具理性偏执的价值理性是当下世界的急迫需求。不可否认,西方文化传统里也不乏具有这种疗救价值的要素,但中国文化里的相关内容更加丰富。目前,笔者还无法就此问题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其中的详尽内容需要更多研究者的参与。

就笔者的关注点来说,与被广泛重视的儒家文化相比,道家文化和佛家的禅学可能是更好的选择。因为儒家文化在进取心、入世等主旨上与西方主流文化对世俗功利性的强调比较相似,而道家文化和禅学则可能超越西方文化在语言学转向后形成的理性的狂妄和故步自封。关于道家文化的跨文化传播,林语堂等人在20世纪曾取得过一些成果,西方主流文化对道家文化所强调的悠然、返回自身等价值理想表现出了特殊的兴趣。至于禅学,许多西方学者如荣格、弗洛姆等则很早就有所关注。包括禅学、道家文化等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是超越当下西方主流文化的语言桎梏、形成更深入的人类文化的宝库,目前,我们对此还缺少足够的关注、挖掘和研究,这无疑是一项值得深入开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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