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治理法治化研究
2023-02-13赵冉娟
法制博览 2023年35期
赵冉娟
陕西理工大学,陕西 汉中 723001
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方法,更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在生态环境保护进程中,由传统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转变,是生态环境保护健康有效运行的必由之路。本文从陕西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出发,从多个角度思考法治化路径,探索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的新模式,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治理的空间格局,从而实现一体化建设。
一、协同治理视角下陕西生态环境保护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1]。”协同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是守护绿水青山的应有之义。
(一)协同治理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各类环境问题呈现复杂性以及网络化等新特点,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治理的挑战性。仅靠单个组织无法有效解决,必须在传统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对各方力量进行综合整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治理。协同治理强调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和推进进程的协同性。协同治理的模式包括各个主体共同参与,从而取得共识,以共识为导向,由此开展协同治理,通过各主体的积极参与和互相监督,最终实现不同主体利益最大化。
(二)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
目前陕西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难题[2],较为明显的部分一是水资源利用率低、用水紧张,陕西省横跨长江、黄河两个流域,但水资源利用率较低,存在着中高度用水紧张的压力,还进一步存在水体污染的问题,使得水资源短缺问题更加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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