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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国家能源转型的实施路径与经验探究

2023-02-03陈波孙霞

国际石油经济 2023年12期
关键词:北欧国家北欧挪威

陈波,孙霞

(1.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2.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

上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费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愈发严重,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引发对全球对气候问题的关注。北欧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福利普遍较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和气候问题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全球领先。北欧国家将经济增长、国家福利发展与北欧地区目标远大的环境政策结合起来,率先有意识地推动能源转型来应对挑战,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可持续性、低碳能源技术研发和低碳绿色经济增长[1]。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这5个北欧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可以认为北欧国家引领了全球能源转型的进程,其优异表现得到了世界的认可,并作为参考样本获得推广。

1 北欧国家能源转型的目标与成效

1.1 北欧国家能源转型的背景与目标

由于气候寒冷采暖需求大、能源密集型产业发达和人民生活水平高等因素影响,北欧地区人均能源使用量是全球最高的区域之一。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北欧地区能源对外依赖程度很高,例如瑞典的原油供应严重依赖俄罗斯,芬兰几乎完全依赖俄罗斯进口化石燃料。这条供应链存在着地缘政治、自然环境等多方面的挑战,极为脆弱。例如,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的政治和军事冲突、俄罗斯位于永久冻土区油气田的基础设施破坏和石油泄漏风险等。此外,能源价格波动影响经济增长,例如石油等主要能源价格的大幅走高被认为是导致国家衰退、过度通涨、生产率下降和低经济增长的罪魁因素[2]。北欧国家也饱受石油价格波动的困扰。

不仅如此,北欧能源转型也同国际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紧密相关,这体现在3个层面。第一,全球环境保护与气候议题兴起。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形成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人类与环境不可分割”等全人类共识,会议召开日6月5日被确立为“世界环境日”载入人类史册。第二,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经历了3次石油危机,西方社会和民众亲历了石油危机对经济发展造成的巨大破坏,深刻认识到能源资源利用过于依赖石油的严重后果。第三,全球经济发展观念转变以及欧盟的战略文件指引,促使北欧国家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在能源领域逐步减少化石能源使用、扩大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成为北欧国家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优先选择。

几十年来,北欧国家的能源政策旨在建立一个注重能源效率的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系统,以保证能源供应安全、经济竞争力和环境可持续性。围绕上述目标,北欧国家纷纷加快推进能源转型,希望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来降低碳排放水平,在实现碳中和、抑制全球气候变暖等气候治理上走在世界前列,同时通过北欧国家间合作,加强北欧地区在全球能源和气候相关议程中的影响力。

1.2 北欧国家能源转型成效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促进能源转型2021版》报告数据显示,北欧国家能源转型指数(ETI)①该指数以各国能源体系的表现为基准,并衡量它们向安全、可持续、负担得起和可靠的能源未来过渡的准备情况。资料来源:World Economic Forum.Fostering effective energy transition 2021 edition [R].Switzerland,2021.https://cn.weforum.org/reports/fostering-effectiveenergy-transition-2021.位居世界前列,其中瑞典、挪威、丹麦分别得分79、77、76,在100多个国家中位居前3名,芬兰73为第6名,冰岛71为第10名。北欧国家的能源转型成就可以从下面不同角度去理解。

第一,北欧国家能源自给率大幅提升,并保持供应稳定,能源安全保障水平高。随着经济工业的发展,北欧国家工业能源消耗增长较快,但是由于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和对传统能源的替代作用,工业部门、建筑部门的节能取得长足进步,北欧国家能源消耗总量保持了较平稳的水平。北欧国家30余年来能源消耗总量保持平稳(除冰岛由于基数太低能源消耗总量翻番)(见图1),1990—2021年,丹麦、芬兰、挪威、瑞典30年来能源总消耗分别仅增长6%、18%、29%、6%。与消费情况相反,北欧国家因为大力开发各类新能源品种,一次能源生产总量有较大的增长,2021年冰岛、挪威、芬兰能源生产总量相比1990年分别增长220%、84%、62%。互联网络和输电线路将北欧各国从陆地和海洋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共同的现货市场,确保了跨区域电力的高效贸易,这个统一的电力系统在区域电网整合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大大增强了北欧国家的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图1 1990-2021年北欧国家能源消耗总量

第二,北欧国家依托独特的地域条件和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最终能源消费中的份额。2009年颁布的《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要求欧盟国家2020年前可再生能源利用在总能源需求中至少达到20%的份额,北欧国家在欧盟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2020年的目标要求,丹麦为30%,芬兰为38%,冰岛为72%,挪威为67.5%,瑞典为49%,所有北欧国家都提前两年达到或超过了目标。2005—2019年,北欧可再生能源消费年均增长2.5%,而同期非可再生能源消费年均下降2%[3]。2021年,北欧地区消耗的能源有一半以上来自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主要用于运输和取暖的化石燃料,以及瑞典和芬兰的低碳核能。冰岛可再生能源利用份额已接近90%,挪威和瑞典超过50%,丹麦和芬兰超过40%,均远高于欧盟17.7%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份额水平。这一方面得益于在能源供应端增加对多种可再生能源品种的开发,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在消费领域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可再生能源几乎应用到所有能源领域。例如,北欧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应用份额是整个欧洲平均水平的2倍,在欧洲可再生能源发电应用份额排名前5名的国家中,有4个是北欧国家,其中挪威与冰岛已经实现了100%可再生能源电力。在交通和取暖部门,北欧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也不断改善提高。

第三,北欧国家在能源转型中,保持了较快的经济发展速度来维护国家高福利水平稳定。进入21世纪,北欧国家经济保持了平稳增长,主要国家增速均高于欧盟平均水平(见图2)。即使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出现下滑也率先恢复正常水平。2020年,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出现下滑,但北欧地区下跌幅度仍然远小于欧盟平均水平,这表明北欧地区是欧洲经济最有活力、最有韧劲的区域。

图2 2003-2020年北欧地区与欧盟GDP增速对比

第四,北欧国家极其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在国家经济生产和居民生活中,积极减少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主要排放部门的碳排放,温室气体减排水平也大幅领先欧盟和世界。2006年以来,北欧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下降迅速(见图3),这一时期北欧国家进一步严格控制各项经济活动中的温室气体排放。2020年北欧地区国家排放温室气体仅为2006的2/3,丹麦、芬兰等国排放温室气体不足2006年的60%。

图3 1990-2020年北欧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

第五,北欧国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并提出新的治理理念,通过提供国际公共产品(例如对外援助),在全球气候、环境、卫生等众多公共领域发挥了独特的国际影响力。北欧国家在能源转型进程中的良好表现为北欧国家在全球气候变化议题上发挥引领作用奠定了基础。在气候领域,北欧国家重视全球共同应对挑战,强调全球责任,积极推行“绿色外交”。例如,北欧国家利用联合国气候大会,积极推动《巴黎气候协定》的制定和实行。欧盟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展现出来的领导力,与欧盟在气候治理、碳减排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分不开,是包括瑞典、芬兰等北欧国家在内的所有欧盟成员国集体努力的结果。北欧国家通过集体行为积极维护全球气候治理成果。2017年6月,北欧国家对美国宣布退出《巴黎气候协定》表示强烈不满,北欧国家领导人纷纷对此发表反对意见。2019年1月,北欧各国领导人在赫尔辛基气候峰会上通过了《北欧碳中和宣言》,该宣言明确指出要发出北欧共同的声音敦促国际社会实现《巴黎气候协定》的目标。

2 北欧国家能源转型的实施路径

北欧地区能源转型措施既有政策层面的宏观调控,也有能源市场不同主体的广泛参与,这些措施形成合力,成为推动能源转型的内生力量。此外,北欧国家之间加强合作、密切配合,为顺利推进能源转型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氛围。

2.1 北欧国家能源转型的内生路径

能源转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北欧国家从各自能源发展状况出发,制定了推动能源转型的综合政策,涵盖了从能源的开发、生产,到运输、消费等诸多环节。

2.1.1 增加能源供应与减少能源消费并举

进入上世纪70年代后,北欧国家的能源开发与生产经历了一个较快的增长过程,大部分国家已经基本实现能源自给自足。这得益于对包括化石能源、核能以及一系列可再生能源在内的不同能源品种的积极开发利用。其中,天然气在所有北欧国家当中都是重要的一次能源来源。1979年5月,丹麦在北海地区发现了天然气,很快丹麦议会就通过了《天然气供应法》,紧接着1984年第一次通过管道向丹麦大陆输送天然气。此后,丹麦凭借从北海开采的天然气,一直是天然气净出口国,大大补充了北欧地区的能源供应。瑞典与芬兰拥有很大比例的核电。芬兰竭力支持核电发展,将核能视为芬兰能源供需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其能源安全的主要供应保障之一。挪威是欧洲除俄罗斯外最重要的石油生产国和出口国,2021年挪威石油产量占到除俄罗斯外的欧洲约57%[4]。从增加值、收入、投资和出口额来看,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是挪威最大的行业。北欧金融集团预测在2022年,挪威的石油出口收入将达到1550亿欧元,石油在经济和支持国家福利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挪威的石油稳定生产与出口一方面意味着本国外汇收入稳定,保证国内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对欧洲乃至全球能源供应链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能源消费终端,北欧国家有效限制能源消费的无序增长,在冬季采暖、建筑领域与工业生产等主要能耗部门贯彻节能新方式。北欧地区冬季漫长,气候十分寒冷,居民最大的能源消费是用于房屋供暖,因此北欧的房屋特别注重节能,从设计到建筑施工都非常重视建筑物的保暖功效。北欧国家城市化水平非常高,在人口稠密的城镇区域,北欧多采用热电联产的集中供暖方式,既提高了能源使用效率,又有利于降低排放,减少空气污染。

2.1.2 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

北欧独特的地理和地质条件,使得该地区风能、地热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生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开发条件非常优越。北欧国家利用这些资源,在数十年来内显著提高了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此外,北欧国家充分利用各国资源和科技优势,侧重开发一种或几种资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各具特色。

扩大风力发电是丹麦能源政策的核心要素,丹麦政府支持风力发电的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议会通过了风力发电的主要支持政策,风能在丹麦国家一次能源使用中占据特殊地位。2012-2021年,丹麦风力能源占可再生能源生产的30%左右,约占全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15%[5]。

瑞典是北欧地区人口最多的国家,其能源消耗总量位居北欧第一。2020年瑞典可再生能源在最终能源消费总量中的份额为58.4%,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仅次于冰岛与挪威。相对北欧其他4国,瑞典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最为广泛均衡,这得益于其丰富的水资源和森林资源,水能和生物质能是瑞典可再生能源的最重要部分,水能主要用于发电,而生物能用于取暖。瑞典生物质能与水能总和在总能源消耗中超过1/3。瑞典甚至把8月21日设为国家生物能源日,这在所有欧盟成员国中尚属首次。

芬兰与瑞典类似,国土森林覆盖率很高,丰富的森林资源以及先进的生物质能开发技术为芬兰生物质能广泛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生物质能源是芬兰最重要的可再生能源。上世纪90年代以来,芬兰生物质能源开发进入持续上升阶段。2012年,芬兰生物能与废弃物利用超过石油成为一次能源供应中的第一大来源,2021年占比已经超过1/3,达到35.2 %[6]。

挪威是欧洲仅次于俄罗斯的最大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国,但挪威能源最大的供应却不是石油或天然气等传统化石能源,而是水力发电厂产生的电力,在1990—2021年的30余年中,水电约占该国能源供应总量的40%[7]。

得益于丰富的地热资源和持续不断的应用推广,冰岛是全球地热利用的领先者,早在一个多世纪前冰岛人就提出了地热供暖的想法。据测算,在1914—2014年的这100年间,冰岛地热能的应用使得碳排放量减少了1.4亿吨。如果没有地热能,冰岛的二氧化碳排放将会是目前的3倍以上[8]。

北欧国家一方面加大可再生能源生产开发,另一方面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特别是在建筑业与交通运输业等脱碳困难的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是北欧能源系统脱碳的一个紧迫和重大的挑战,然而北欧区域仍然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例如,挪威大力部署电动汽车,瑞典和芬兰使用可持续的生物燃料,冰岛在港口为船只安装岸电供电系统,丹麦加快主要铁路的电气化改造。其中挪威在推广电动汽车方面的成就最为可观。2020年,挪威交通运输部门的可再生能源使用份额已达到28.7%。除了交通部门,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在其他行业和能源消耗部门也得到了大面积的推广。例如在冰岛,全国大部分部门的能源消耗都来自地热能;继供暖和发电之后,旅游业和渔业也都依赖地热能源,冰岛90%的游泳池由地热能加热,渔业中的地热能应用估计为1600太焦/年[8]。

2.1.3 科技创新能源利用方式

多年来,北欧国家在促进高水平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绿色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一直在国际排名中保持强势地位。在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瑞典、丹麦和芬兰等长期位居全球十大最具创新力的国家之列[9]。北欧国家推动能源转型的同时,注重创新各种能源利用形式,努力提升能源效率,同时降低碳排放水平,减缓气候变化。特别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区,通过科技手段改变城市能源利用方式,整体减少城市建筑用能和商业用能需求,建立更加高效和低碳的电力网络。

北欧国家的能源科技水平创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家较高的研发支出投入。在1995—2022年的近30年间,所有北欧国家都显示出稳定的研发支出模式。来自北欧统计数据显示,北欧国家中,丹麦、瑞典、芬兰、冰岛等国在1995—2022年的研发支出占GDP的平均份额分别为2.6%、3.34%、3.1%、2.34%,均高于同期欧盟平均水平的2.0%。挪威在所有年份也都展示出了较高的研发支出比例[10]。北欧国家能源研发的优先领域主要包括:第一,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特别强调风能和生物质能,以及水电、地热能、太阳能等一系列新能源,还聚焦生物燃料、氢能等一系列清洁能源技术研发。第二,节约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包括节能技术研究和研究节能行为、生活方式和能源消耗之间的相互作用。建筑部门、工业部门以及与能源紧密相关的社会生活领域是提高能源效率研发重点支持的领域。第三,综合技术和系统。通过使用控制技术、过程优化等方法,旨在优化具有复杂能源消耗和供应结构的能源系统。

2.2 北欧国家能源转型的外源路径

北欧国家的能源合作与能源转型紧密相连。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方面的相似性,北欧区域能源合作由来已久,合作水平深入各个领域,除了北欧内部的能源合作,北欧国家还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加强与欧盟、俄罗斯等地区的合作。

2.2.1 建立共同能源市场

建立北欧共同电力市场是北欧国家建立共同能源市场最初的尝试,为北欧各国其他能源领域合作做出了表率。北欧共同电力市场被称为世界上第一个真正的跨国电力市场,为保证该地区的电力供应安全提供了基础,成为区域间破解电力难题的典范。1990年挪威第一个通过了新的能源法,创造了国内充分竞争的能源市场,两年后挪威现货电力市场向所有参与者全面开放;1995年瑞典也采取了类似的行动。由于挪威和瑞典在跨国电力流动方面的长期合作,引发了关于两国建立联合电力交易所的讨论,最后瑞典和挪威市场合并成了一个共同电力市场。1996年1月1日起,两国所有客户能够自由选择能源供应商,这一天也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电力交易所Nord Pool开始运行。1998年,芬兰能源市场自由化之后,也加入了Nord Pool电力交易所。同一时期,丹麦开始启动加入北欧Nord Pool共同电力交易所的进程,最终在2000年将其市场与其他北欧国家完全融合。冰岛虽然没有直接加入Nord Pool,但北欧统一能源市场也最终帮助冰岛形成开放的能源市场[8]。当前Nord Pool已走出北欧地区,成为欧洲领先的电力市场,为16个欧洲国家提供日前和日内市场交易、清算、结算和相关服务[11]。

除了电力市场,北欧国家间的天然气市场也是重要区域能源市场之一,其中挪威是北欧乃至整个欧洲的重要天然气出口国,丹麦是北欧的天然气供应枢纽。丹麦从挪威和德国进口天然气,同时向瑞典、荷兰、德国出口天然气,并与德国有双向的转口贸易。天然气市场加强了北欧国家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紧密联系。

2.2.2 成立专业的北欧能源研究机构

基于共同的能源挑战和相似的解决方案,也基于国家间的高度信任和开放。北欧国家的能源部长每年举行会议,讨论该地区的能源政策。商业合作主要通过北欧商业、能源和区域政策部长理事会组织,能源研究活动则由各个国家研究资助机构的代表组成的“北欧能源研究机构”(Nordic Energy Research)协调。北欧能源研究合作始于1975年,自1985年以来5个北欧国家为该组织提供了大部分资金,用来资助能源项目研究。1999年北欧部长理事会下设“北欧能源研究机构”,现已成为北欧部长理事会主持下的能源合作研究和政策发展平台。该机构为北欧共同的能源利益研究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开发新的、有竞争力的能源解决方案来支持北欧的能源转型目标,包括减少碳排放,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同时创造新的基于绿色技术的增长型产业。

“北欧能源研究机构”独特的优势在于其组织结构与北欧5国的国家政治体系紧密相连,其理事会和其他委员会及各项目指导小组成员主要来自几个关键国家部门,包括提供资金支持的机构代表,也包含能源管理部门以及北欧部长理事会秘书处的代表。这意味着在研究策略成果与政治议程上的关键问题上,创造了一种良性可持续的互动,有助于其研究成果在政治议程中落实并得到有效执行。

2.2.3 建立北欧协同效应影响国际议程

全球能源治理和气候治理的深入发展使北欧国家认为,加强区域合作可以形成北欧协同效益,加强北欧国家对国际议程的影响。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北欧部长理事会与波罗的海地区、北极地区的邻国以及加拿大等西方邻国建立并发展了密切合作。在有关能源和气候的政策议程中,北欧能源部长积极在欧盟中对于能源政策的决议发出声音。在联合国等有关国际组织机构中,北欧国家积极游说推动能源议程进程。

北欧国家是能源政策的主要创新者和执行者。作为欧盟成员国的瑞典、丹麦、芬兰等国积极为欧盟的综合政策进行试点,主动承担为有潜力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和能源创新技术提供试验场,以期建立北欧国家的协同效应,为北欧国家在欧盟内发挥影响力提供便利。例如,北欧地区是欧洲碳排放交易的主要试验场,不仅率先实施环境税或碳税,也是世界上最早实践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地区。2001年丹麦引入国家减排单位交易体系,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家层面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05年欧盟开始进行碳交易体系的第一阶段建设。

3 北欧国家能源转型的经验

北欧国家在能源政策以及能源技术上积累的优秀经验,为世界能源治理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方案,它们的能源治理成绩为世界能源与气候治理树立了榜样,它们推进国家能源转型的政策措施与治理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为正在寻求能源解决方案的国家所学习。

3.1 国家、企业、社会、公众多元主体共同参与

北欧国家能源转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使能源转型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效果。

首先,北欧国家政府是能源转型的核心推动力量。北欧国家在能源转型伊始就注重国家政策引导,用国家权力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能源法案,并成立专业的能源或环保机构部门进行专门管理。成立于1967年的瑞典国家环保局是全球第一个国家级环保机构;5年后挪威也设立环境部,不久后设立国家污染控制局、自然资源管理局等环保机构;1976年丹麦能源署正式设立。北欧国家的这些能源专门机构成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机构和领导核心[12]。

20世纪70年代,瑞典将与能源相关的研究都纳入“国家能源研究计划”一揽子计划中,逐步摆脱了第一次石油危机带来的严峻局面。2009年瑞典的能源法案首次包含了能源效率相关内容,提出2020年的目标是在1990年基础上能源使用效率提高20%,能源效率预算因此在随后3年间得以翻番[13]。这些法律手段保障了能源政策能够有效执行。

除了法律手段,税收手段是北欧能源政策体系中极其重要的一环,政府充分利用了税收的调节替换作用来促使国家能源转型。政府财政部门提高了传统化石能源的税收成本,主要是征收能源税,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税。北欧国家的能源税收体系在能源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扩充完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动态调整。例如,丹麦从1977年开始对石油消费征税,此后能源税范围逐步扩大到了煤炭、天然气和电力。征收碳税是北欧国家逐步降低化石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的一个重要措施。芬兰从1990年开始征收碳税,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推行碳税的国家,税率从开始的1.2欧元/吨逐步上升至目前的20欧元/吨以上[14]。芬兰的碳税收入进入国家财政预算,较低的初始税率减轻了碳税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政治阻力。参考芬兰模式,瑞典和挪威紧随芬兰于1991年引入碳税。1992年,丹麦在能源税的基础上开始对家庭用能征收碳税,税费高达13.2欧元/吨,并于次年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工业领域,进一步抬高了终端能源消费价格和工业能源成本。政府在对传统化石能源使用征税的同时,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税收优惠和补贴。北欧国家将从传统化石能源行业征收的税金用来对新的能源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提供资金支持。政府的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提高了居民参与使用节能设备的热情,促进了各种新能源的使用。

其次,企业成为促进能源转型的主体。在能源政策的导向下,北欧国家的能源生产企业、工业以及其他行业逐步调整了生产模式或经营计划来适应国家能源转型要求。碳交易市场在北欧企业中得到了大规模推广,减排效果显著。由于政府鼓励投资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北欧企业纷纷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生产的投资力度。例如,Enova SF是一家隶属于挪威气候和环境部的公有企业,管理着挪威的能源基金,为能源技术开发、降低成本、提高能效和市场开发的各类项目提供资金支持。Enova SF投资援助支持了可再生热能生产,包括小型供热厂和大型区域供热厂,还有针对沼气工业生产的支持项目[8]。芬兰St1能源公司积极探索关注碳排放的发展路径,在发展愿景中提出了“碳排放感知”这一重要理念,主动调整公司销售产品,在传统油品销售基础上不断扩大可再生燃料业务,将地热作为未来主要的低碳能源业务之一;同时开展生物燃料加工、交通领域脱碳和碳封存等研究,投资额不断增加,2018年和2019年St1公司的可再生能源投资额均为4200万欧元,在当年公司总投资中的占比超过30%[15]。在政府的鼓励下,许多企业把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视为竞争优势而不是成本[16],在淘汰化石燃料的进程中主动与政府联动,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方案,加速了可再生能源的广泛性应用。

再次,社会科技文化界的智力支持为能源科技创新、升能源效率提升起到了助推作用。得益于学科研究和能源技术之间越来越多的融合,北欧能源应用更新成果丰硕,例如生物能源的研发以及将生物质和废物转化为燃料用于运输和制热的研究,在北欧国家取得了积极的发展。挪威研究理事会的能源计划为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能源系统和能源政策的研究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是实施挪威国家研发与发展战略“Energi21”的关键工具,也是实现其他能源政策目标的关键工具[8]。以教育界、文化界以及非政府组织为代表的社会各界长期进行深入人心的潜移默化影响,通过持续不断的教育活动,使社会意识到使用特定燃料和能源技术的生态后果,比如化石燃料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破坏了气候环境,影响大众身心健康安全等。北欧国家注重对公民的环保意识培养,教育部门对中小学生的教育一直贯彻这一理念。在许多公共场所,存在着多种样式的宣传资料,推广环保意识和行为。非政府组织经常组织集会向居民宣传环保理念,号召践行环保理念,深刻影响了普通民众的行为选择。

最后,公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绿色、可持续的、无害环境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中,是北欧国家能源转型得以成功的社会基础。芬兰的一项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超过80%的受访者认为市政部门努力提高能源效率非常重要,超过60%的受访者认为气候变化是相当大的威胁,超过70%的受访者同意自然资源应该保护到下一代,而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比当前做更多保护措施[17]。因此,北欧公众对能源开发、能源效率、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认识正在变得科学合理,更加重视自身居住环境与身体健康,这种认识转化为日常生活场景中的现实选择。作为普通消费者,他们的消费偏好选择对于实现能源、环境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3.2 优秀能源文化理念引领国家能源转型

北欧的可持续发展概念包括3个相互依存的层面,分别是经济、社会和生态,能源资源的可持续应用必须符合这3个层面的要求。北欧国家把保护环境气候、发展可再生能源、可持续生产和消费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工具,主动调整与北欧生活质量、教育和研究有关的能源政策战略和目标,将推动能源转型放在优先领域。从这一系列现象可以总结认为北欧地区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能源文化,正是在这种文化意识引领下,北欧国家的能源综合政策得以顺利推进,并取得良好的能源转型效果。

北欧国家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并将其贯彻到全部公共部门,其中能源部门的政策尤其要体现环境保护对各种一次能源开发及应用的限制和指导。北欧国家的能源政策变化逐步提高了公众对传统化石能源经济的生态后果认知。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北欧得到了最深刻的认同和支持。公众越来越认识到能源部门变革的必要性,社会愿意为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解决方案提供必要财政支持。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政府各部门利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建立起了一整套能源体系,反映了北欧能源文化理念在能源领域使用中的要求。能源文化的重要性实际上反映了北欧国家的特点之一,即公众意识到创新能源技术和解决方案在打破现有的发展和环境破坏之间消极联系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这种能源文化使得国家推动能源转型的政治和经济措施能够顺利推进。

3.3 因地制宜发挥资源禀赋优势

虽然北欧各国地理环境相似,但在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上、经济发展、人文环境上均有一定的差异性,北欧国家充分利用了各自在技术、资源、资金上的优势,在不同的可再生能源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首先,在可再生能源品种开发上,北欧国家发挥各自独特地理资源优势,发展重点均有不同侧重。挪威主要依赖清洁低碳的水电,其水电资源得益于其降水丰富、地势落差大的独特地理特征,水电条件非常优越。冰岛是世界上地质构造最活跃的地方之一,冰岛境内有许多火山和温泉,在火山带的1000米深处有温度高达250摄氏度的蒸汽场。这些蒸汽场给冰岛带来丰富的地热资源,2022年冰岛最终能源消耗中约2/3来自地热能,而其他非化石能源占比不到1/5。风电产业是丹麦领先全球市场的领域,其独特的地理条件蕴含丰富的风电资源。丹麦陆地面积较小,但三面环海,地势低平,平均海拔仅30米,广阔的丘陵几乎纵贯整个半岛,从大西洋吹来的西南风对丹麦全境影响显著。国际能源署(IEA)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起丹麦风电在电力供应中占比接近50%并持续走高,2020年最高达到57%[18]。另外,北欧地区生物质能的利用十分普遍,除了冰岛国土面积较小外,北欧各国的生物质能在最终能源消耗中占比均有较大份额,尤其是瑞典和芬兰凭借丰富的生物资源和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在生物质能的使用上大幅领先于其他国家。截至2021年,瑞典、芬兰、丹麦等国生物质能在最终能源消耗中占比均达30%左右(见图4)。

图4 1990-2021年北欧国家生物质和可再生废物在总能源消耗中的占比

其次,北欧国家保持了各自传统核心能源优势。保持国家核心的能源资源优势对推动国家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表现于在历史过程发展中形成的化石能源、核能等作为国家经济支柱的产业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这些能源的开发和持续应用为北欧国家在向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能源系统转型中发挥了基础性支撑作用。以挪威为例,延伸至大西洋的大陆架蕴含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为挪威经济带来大量油气出口收益,化石燃料出口是挪威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为了稳定油气资源生产和财政收入,挪威的沿海大陆架保持着高投资、开发活动频繁的特点。高投资水平的油田包括Gjøa、Skarv和Tyrihans等[8]。强大的油气产业成为整个国家经济的支撑,也是挪威得以较快实现能源转型的经济基础。在芬兰的能源结构中,核能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核能的清洁和高密度能量特点,再加上芬兰核电较低的发电成本,决定了其具有很强市场竞争力。芬兰核能大规模使用有助于解决气候变暖问题和提高国家能源安全水平,核反应堆产生的廉价电力有力促进了芬兰国家经济发展,提高了芬兰工业企业的竞争力和芬兰工人的就业保障水平。

4 结语

在化石能源产生的环境污染、气候破坏等现象逐渐成为全球性公共问题,全球反思经济增长模式之际,北欧国家率先调整了经济发展思路,开始追求可持续发展,把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国家能源转型作为国家能源发展的主要战略目标。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依靠北欧地区良好的合作基础和低碳能源技术积累,北欧国家因地制宜开发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减少区域内化石能源使用,致力于率先建成世界第一个无化石能源区域。北欧的能源转型从供应安全、经济可持续、环境协调等多个方面加强了国家能源安全。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能源转型指数排名中,北欧各国长期位居世界前列。

北欧国家在能源转型过程中也依然面临诸多挑战:高碳行业去碳过程缓慢艰难,例如航空运输、重型工业等能耗密集型行业的脱碳依然任重道远;在能源转型过程中,新的问题也随着转型深入而逐渐出现,比如电网的安全性、稳定性、灵活性等亟需加强,需要确保新能源技术可持续创新。北欧国家能源转型过程中的这些难点和新挑战,也是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解决能源问题时共同的难题,需要国际社会在能源领域更加深入合作,寻找更优解决方案来应对。

北欧国家依靠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在能源转型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引领了全球能源转型进程,为人类减少碳排放、扼制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为北欧地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北欧国家在能源转型上的成功可以向国际社会发出一个强有力的信号,即《巴黎协定》所制定的宏伟目标是可能实现的,这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具有深远意义的探索,为国际社会改善能源结构、解决全球气候变暖等公共问题增强了信心,鼓励世界各国为建立碳中和情景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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