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双主体”的高校戏剧理论类课堂教学模式研究
2023-01-21黄昉
齐鲁艺苑 2022年6期
黄 昉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14)
课堂教学是理论教学的主渠道,围绕课堂教学的改革,一直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课堂教学模式是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渠道,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1](P87-89)历来是教学研究的热点、焦点。
随着全民文化素质的整体攀升,大学生们的基本文化修养也在不断提高,高等学校的教学方式和水平也相应得到提升,这在高等学校的课堂教学,尤其是理论教学模式改革中,更应该充分体现。所谓“双主体”,是指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和学生都是实践的主体,也是教育教学科学规律认识活动的主体。
布卢姆教育理论认为,教育的基本功能是“掌握学习”,具体来说,就是要在教育的过程中,使每个教育对象得到有效的成长。因而对学生的基本认知和基本态度,直接影响到教育方式、目的和成效。我们应该树立新的教育观,即认识到学生是独特的人,是发展的人,是理应受到尊重的教育活动的主体。只有这样,才能调度起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给学生创造展现自我、个性发展的空间,努力实现“最合适的主题,最优秀的教师,最活跃的学生”。凡此种种,都体现了课堂教育模式改革的一条宗旨,就是要以人为本,以学生成长的规律为本,以学生的认知规律为本,以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本。
一、“双主体”及其运用于高校戏剧理论类课堂教学的价值
在长期的课堂教学实践中,我们深度困扰于理论课教学的刻板与机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