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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3-01-04朱小宝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协商全过程民主

朱小宝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6)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首次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论断,他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他再次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进行了全新概括,集中体现于“十个明确”,在第三个明确中增加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表述[1],这一重大理论创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明晰了中国式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作为“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统一战线始终与党和人民追求民主的历程密不可分,是中国式民主的重要体现,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和推动力量。

学界就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内涵、理论基础、基本定位、发展历程、地位作用、统一战线与民主协商、统一战线与民主、统一战线与民主执政、统一战线与民主政治建设等进行了一定研究,还有学者从辩证实践的视角,考察了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关联[2]。整体而言,基于不同视角和理论,相关研究仍存一定创新空间。鉴于此,本文拟就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浅略探讨。

一、统一战线的人民民主意蕴

“民主”一词源于古希腊语“demos”,意为人民。英文“democracy”(民主)源于古希腊文“demokratia”,demokratia由demos(人民)及kratos(统治)两个词组合而成,意为“平民的统治”。“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3]。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将民主作为重要理念追求和实践。历史也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发展人民民主的过程,也是统一战线萌芽、发展、巩固和壮大的历程,二者密不可分。从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的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到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再到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统一战线的发展历程,始终与人民民主相伴相生、同心同构。

(一)统一战线夯实人民民主基础

民主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制度。中国式民主具有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这一系列制度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具体而言则涵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3]等,这些制度程序,形成了全面、系统、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在这些制度程序中,关涉统一战线的制度程序占据重要位置,例如新型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等。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而言,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3]。统一战线是各社会政治力量基于共同利益和目标所结成的政治联盟。就统一战线性质构成而言,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4]。可见统一战线与我国国体在基础上是一致的。事实上,毛泽东在1919年的《湘江评论》上就提出民众的大联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我们党在1922年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联合战线”的主张。同年召开的中共二大,我们党提出建立“民主的联合战线”,主张“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要在全国各城市集合工、农、商、教、学、妇、律师、记者等团体,组织“民主主义大同盟”。大革命失败后,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必须建立包括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参加的广泛的统一战线”[5]。嗣后,我们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了工农民主统一战线,以其对抗国民党的专制独裁统治,开辟了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在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的发展历程中,工农联盟始终是最为基本、坚实的基础。此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汇聚民情、凝聚共识,有效避免了西方旧式政党制度的诸多弊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充分保障了各少数民族的平等自由及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极大增强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二)统一战线丰富人民民主实践

民主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没有具体现实的实践参与,就没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参与实践,贯通着“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3]等实践链条。在此五项民主实践中,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与统一战线密不可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谛在于“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凝聚最大共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共同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两大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随着实践的发展,协商民主体系不断健全,我国已形成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在内的协商民主方阵,特别是政党协商、政协协商,具有鲜明的统一战线性质。在民主决策方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可以多种方式建言献策,政协委员也可通过反映社情民意、提案等方式提出建议。民主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动力。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民主监督占据重要地位。民主监督主要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监督,是协商式监督、非权力监督,以提出建设性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通过统一战线多样、畅通、有序、高效的民主参与,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三)统一战线增进人民民主效能

民主的价值在于发挥效能,也就是“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3]。统一战线在增进人民民主效能方面作用显著。通过统一战线,人民的政治参与不断扩大,统一战线各成员如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华侨、归侨和侨眷等参与民主的意愿不断增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献计出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自党的十八大至2021年7月,中共中央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政党协商会议170余次,就一系列重大问题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建议,确保重大问题决策更加科学、民主。通过统一战线,我们形成了团结和谐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着力避免社会的撕扯分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了人民安居乐业,保障了国家治理的高效能,增强了人民的主人翁意识。

二、人民民主对统一战线要求

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的同质同心同构,决定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进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价值功能,在彰显人民性、增强时代性、扩大包容性、强化制度性等方面着力。

(一)统一战线须彰显人民性

人民性是统一战线的本质特征,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统一战线的人民性,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6]我们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统一战线作为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始终扎根人民、团结人民、联合人民、凝聚人民、服务人民。通过多样、畅通、有序、高效的参与形式,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行使平等权利,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寻求共识、增强合力。无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都可以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有效传达社情民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最大限度的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大同心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从未像今天这般清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今天,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正密切围绕着民族复兴这一共同目标齐心协力、同心同行。

(二)统一战线须增强时代性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统一战线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统一战线必须与时俱进,保持政治敏锐,增强时代性。要及时回应“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大变局的显著特征是中西方的博弈。两条道路、两种制度的竞争异常激烈。在中西方的交锋中,围绕“民主”“人权”等议题所进行的激烈碰撞成为常态。在统一战线方面,无论是政党制度、民族宗教、意识形态渗透、话语权争夺问题,还是知识分子、涉疆涉藏涉台涉港等问题,都是统一战线必须果断处理的时代问题。国内方面,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发生深刻变化,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多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复杂性等前所未有。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更加需要最广泛地凝聚人心力量,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要根据时代发展和技术迭代,更新思想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因人因时施策,积极开展网络统战和其他形式多样的统战范式,加强联谊交友,扩大朋友圈,提升统战工作精细化、协同化、规范化、网络化水平,夯实人民民主群众基础。

(三)统一战线须扩大包容性

统一战线作为一个巨大的政治联盟,涵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实现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领域的巨大包容性。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统战对象和群体结构也发生深刻变化,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做好统战工作增加了不少难题、提出了许多新挑战。破解这些难题和挑战,必须扩大统一战线的包容性,正确处理好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主要是价值层面、制度层面和统战工作机制层面的一致性和多样性),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广交、深交党外朋友。个中关键,在于求同存异。一是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包括尊重维护既有共识,也要扎实推动形成新的共识。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创造民主环境,营造民主氛围,促进民主协商,尊重包容差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底线外,其他“多样性”要通过久久为功、耐心细致的沟通协商寻求最大公约数。在坚持政治底线的圆心基础上,包容性的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

(四)统一战线须强化制度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备的制度性,统一战线也须强化制度性规范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对党和国家制度建设进行了总体部署。统一战线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大力推进统一战线制度化。此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统战工作是党治国理政、依法执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党治国理政需要法治化,统战工作同样需要法治化,而法治化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基于此,中央出台和印发了一系列关于统一战线各领域的法规制度,如《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等,其意均在促进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度管长远管根本,只有刚性的规定要求,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统一战线的民主功能,有效保证全体人民依法通过各种制度、渠道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从而不断增强人民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信仰信念信赖信心。

概而言之,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制度和方法。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完善统一战线制度,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加强团结联合,凝聚人心共识,汇聚智慧力量,形塑磅礴伟力,实现爱国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协同互促、耦合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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