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的“家”传统:反思、作用及其限度
——基于法理思维的视角
2022-12-28曾凡朝钱继磊
齐鲁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曾凡朝 钱继磊
(1.齐鲁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200;2.齐鲁工业大学 政法学院, 山东 济南 250353)
近年来我国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也使得主体中国意识日渐增强,达到了新高度。由此,如何对凝结着中华民族生存性智慧的思想、文化、制度等传统进行梳理、挖掘、承继乃至创造性转化,就成为当代中国学界面临的极为重要且迫切的历史课题。就法学界而言,在中国传统社会居于支配地位的儒家“家”传统构成了当下法治中国建设需要考量、权衡的重要内容之一。换言之,“家”传统已成为近年法学理论界及实务界关注、讨论、考量的热门论题。学者们试图从中华民族长期形成并秉持的“家”传统中寻求与当下法治精神之间能够共通、共融、共治的现代元素,共同构建起既具有现代法精神又蕴含中国传统底色,既能有效应对当下中国所面临的问题挑战又能为国际社会提供有益借鉴和中国智慧方案的法理论、法制度及法机制。毋庸置疑,学界的主体担当及理论探讨和建构努力值得肯定。但理论的生命力不仅仅来自于有情怀的担当,更是来自于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的反思与阐释。由此我们有必要首先对法学界当前就“家”传统的关注、讨论及阐释情况进行梳理和反思,接着就当下世界结构中的中国社会的“家”进行理性阐释,然后在此基础上来思考和讨论我国的“家”传统在当下法治中可能发挥的作用,最后强调指出,对“家”传统在当下法治中的必要限度需要有清醒认识,以为我国的法治推进提供事实基础和法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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