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授权之后如何做好建筑工程单位监督工作
2022-12-21李胜
现代企业文化 2022年28期
李胜
中国能建葛洲坝一公司水务环境分公司
授权放权是企业坚持“刀刃向内”、自我改革的核心环节,是激发内在活力与管住管好国有资本的有机结合,最大程度调动和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国有企业建筑工程单位在授权放权之后如何做好监督,值得思考,国有企业纪委从如何授权放权、授权放权后如何监督着手,对实施原则、实施步骤、监督分工等方面进行探讨,确保授权放权“授得准、接得住、管得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授权放权标准“活”,“量体裁衣”相结合
授权放权要明确权责边界,按照“分级分类、弹性授权、动态调整、收放自如”的原则进行。对国有企业基层单位以合同金额分级,按管理能力分类,分级分类开展授权放权本身是一个持续推进、动态调整、逐步深化的过程。通过跟踪督导、定期评估,实现“量体裁衣”、量身定制,确保权力“授得准、接得住、管得好”。加大“接得住”项目的授权范围,减少“接不住”项目的放权力度,使基层单位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方面激发活力[1]。
(一)评估部门权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解决“能不能授放”“接不接得住”的问题
授权放权前要评估部门有哪些权利、核心权利有哪些、哪些可以授放、哪些不能,解决能不能授放的问题。授权放权前评估项目部管理能力,对基层单位人员在风险意识、风控水平、自律能力等方面要设置评估分值要素。分值高授权大的项目实现“充分授权”、分值低授权小的项目达到“部分授权”,分值小于均值目标不授权的项目完成“优化内部管理”[2],个性化解决基层单位接不接得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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