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院要更多注入“社会”活水
2022-12-21狄宣亚
时代邮刊 2022年21期
● 狄宣亚
社会福利院的存在,一直以来都体现着一个社会的良心。作为一种为“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和孤残儿童等社会最弱势群体提供托底生活保障的机构,社会福利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准,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国家公益事业发展的水准。
目前,国内大多数社会福利院依然是公建公营模式,依靠财政拨款建设和运营。社会福利院一般属于事业单位,设有专门的人员编制,可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性,为弱势群体提供托底服务。但经过长期发展,公建公营模式的弊端也凸显出来。一方面,针对社会福利院等公益服务性机构,政府投入大、负担重,导致社会福利院的发展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公建公营模式下的福利机构,存在人员紧张、经费短缺、服务设施落后、管理僵化等弊端,服务效能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内的社会福利机构在不断探索新模式、新路径。例如,社会福利院开放部分床位,实行政府供养与个人自费寄养相结合的形式,实现一定盈利。有的机构还采用了公建民营形式,由政府承担机构建设成本,以招标方式,由社会组织或民办服务机构进行经营管理,政府在经营上给予支持、引导与监管,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市场化运营。
社会福利机构市场化经营的方式有很多种,比较常见的有部分服务承包、补贴制度、自助性服务等。早在2000年,上海就率先推出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卢湾区等6个区的12个街道开展了依托养老机构进行居家养老的试点工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