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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视角下水利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设计探索

2022-12-07黄世涛潘永胆段凯敏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水利证书职业院校

黄世涛 潘永胆 段凯敏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 430212)

1 产教融合视角下推行水利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顶层设计

水利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的有效推进,需要充分调动学校和水利行业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学校、水利行业企业和培训评价组织的交流与协作,提供政策、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但水利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推进实施的现实情况表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职责不够明确,政、校、企、行之间还未形成便捷、高效、配套的协作机制,水利行业企业盈利不够、动力不足,开发的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仅有《大坝安全智能监测》《地表水(河湖库湾)水质监测》《土木工程混凝土材料检测》3 个,远不能满足水利行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同时水利职业院校与培训评价组织合作的细化标准尚未出台,培训、取证和“X”证书持证人员就业认证缺少相关保障,导致院校对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培训考核工作茫然,水利类专业学生参培兴趣不高,急需形成强有力的顶层设计作为保障,形成水利职业“1+X”证书制度实施合力。

1.2 培训评价组织的资源整合能力不强

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的顺利运行,需要整合水利行业企业和水利职业院校在运行经费、教育培训、工程实践案例等各方面的资源来共同实施,同时还需要整合水利行业企业技术技能专家和水利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共同研制“X”证书标准、考核标准、教材及相关育训资源等作为保障,但目前水利职业教育的3 个“X”证书培训评价组织分别是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虽然3 家企业均为行业龙头企业,拥有丰富的工程案例等技术资源,但其终究不是教育行政部门,对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的水利行业企业和水利职业院校均没有行政约束能力和管理权力,维系相关资源整合能力只有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但培训评价组织的公益性质使其难以通过盈利来提升自身的造血功能,影响了其继续实施“1+X”证书制度的动力,也影响了水利行业其他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的数量不够、质量不高的状况难以得到改善,境地比较尴尬。

1.3 证书效力及认可度不高

一方面,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的发放主体为组织成立培训评价组织的企业,受“X”证书标准参与开发的水利行业企业数量较少和企业间利益保护等有关因素的影响,相关企业是否认可其发放的“X”证书,能否发挥帮助企业选人用人的作用,需要一定的时间放到市场上去不断地实践和检验。另一方面,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数量还较少,难以完全符合资源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转型发展的需要,且现有的标准制定的质量也参差不齐,有的“X”证书标准并没有协调处理不同区域的水利行业企业之间岗位技能标准的差异,存在技术规范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的情况;有的“X”证书标准制定仅考虑了本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但没有引入更贴近实际岗位需求的水利行业施工、智能管理、材料检测、水质监测、咨询等龙头企业的先进技能标准,导致开发的“X”证书培养的能力与行业需求存在一定程度脱节,供需“两张皮”问题,证书的市场认可度有待增强。

1.4 校企合作、书证融通不够

一是未能将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与专业人才培养过程有机衔接,由于水利项目中的大坝安全监测、水质监测、混凝土材料检测等岗位领域涉及到专业理论和技能点较多,导致培训评价组织制定的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标准所涉及的技能模块较多,如果将各个技能模块分散到水利大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不同课程中开展教学和培训,参训学员的考核取证率可能难以保证;若开设专门的“X”证书培训课程,则导致为考核取证而另设课程;或是进行考核取证的专门强化训练,培训的内容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脱离。目前大部分水利职业院校采取的做法是开设专门的课程或开展专门的培训,未能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从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对课程内容进行重构与融合。二是未能做到校企联合开展教育培训,一些水利职业院校的专业专任教师满足现有的专业知识储备,对水利行业产业的发展前景不进行深入分析,不接受水利行业企业新的技术技能标准,教学理念、教学资源、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均不进行更新,另一方面,水利行业企业的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因工作性质的原因须长期在水利生产一线难以脱身,导致缺少参与水利职业教育的动力,即使参与短期培训也因其缺乏职业教育理念、教学培训能力不足而使培训效果大打折扣。校企双方不能有效组建掌握新知识、新技能的专兼协作教学团队,难以围绕水利行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和新技能岗位形成合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1.5 资历互通互认的框架体系尚未建立

水利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迫切需要在专业层面实现学历与资历的互通互认,而资历框架是基于能力标准对各类资历进行分类、认定、积累、转换和衔接的一种体系,它可以起到立交桥作用,沟通各类教育、串联各种资历、联结教育与就业市场。因有别于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等热门专业,每个省份的水利职业院校数量极少,难以跨省份、跨区域达成共识建立互通互认的资历框架体系,导致水利职业院校采取了简单粗暴的校内课程学分替代,水利职业院校之间无法互通互认,且将从事水利生产的高素质劳动大军排除在外,人才培养多元主体之间难以有效融合。

2 推动产教融合的水利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设计探索

2.1 加强顶层设计

为充分发挥水利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促进作用,应根据水利职业教育的特征及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规划管理,结合水利行业产业发展的实际,通盘考虑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组织形成“院校+企业+培训评价组织+受训主体”的联结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和教育引导,进行技能标准研发、培训资源打造、育训基地拓展的培训制度与考核设计,出台水利行业企业选聘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持证人员的细化指导意见,落实水利职业教育“1+X”证书教育培训实施与补贴政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水利职业院校、社会评价组织、参训教师和积极参与“1+X”证书的标准研发、培训考核、共享互认的水利行业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激发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水利职业教育培训的活力,为水利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的持续有效推行打下坚实基础。

2.2 赋予培训评价组织适当权力

一是确保培训评价组织从事水利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业务时以公益性为主的前提下,允许其可以自主设立“X”证书培训站点、考核站点,运用市场化手段对各站点进行业务调节,进行绩效考核、评价与管理。二是允许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适当提升盈利能力,给予激励与扶持政策,对水利职业教育“1+X”制度推行有力的培训评价组织在承担重点培训项目、科技研发项目、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以提高其自身造血能力,维系其资源整合的经费。三是要增强其在推进水利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资源整合能力,引导鼓励培训评价组织在水利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社会人士等“1+X”证书制度实施主体之间建立水利培训联盟、科技创新联盟、教育培训集团等行业组织,形成成员联合研发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标准、协同开展教育培训、项目研究和育训资源建设、定期商讨实施“X”证书的有效运行机制。

2.3 提升证书效力和认可度

水利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作为有效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制度设计,又不能简单地以行政手段强制推行来提升“X”证书的效力和认可度,还应更加充分地发挥培训评价组织和水利行业龙头企业的主体作用。一是有效开发更多紧密对接水利行业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诸如水文勘测、节水灌溉、河道修防、防洪抢险、水务管理等方面“X”证书,同时大力开展高质量标准研制,鼓励水利行业知名龙头企业牵头建立培训评价组织,利用其行业认可度比较高的先进岗位技能标准开发“X”证书,或者已有的培训评价组织积极吸纳更多的行业龙头企业成为共同建设主体,协同开展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的研发和实施工作。二是鼓励培训评价组织牵头建立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的认证与使用公约,通过水利职教集团、培训联盟及行业协会等平台,组织邀请水利行业企业参与到公约中,联合开展“X”证书标准研发和实施,使其在选人用人、人员互聘等方面达成认可“X”证书的共识。

2.4 校企合作推动书证融通

健全水利行业企业和水利职业院校的合作机制,积极调动双方“育训结合、课证融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鼓励水利行业企业参与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订单班或学徒制培养模式,发挥水利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先进和院校培训资源多、教师培训能力突出的优势,双方共同制定水利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协同开发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标准、课程标准,打造育训皆能的“双师型”团队,共建共享育训基地和培训资源,以服务水利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美丽湖北”建设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实施特色化办学、精准化办学。二是支持水利行业企业和水利职业院校协同打造教育培训联盟,落实校企兼职兼薪、成果权益分配政策,完善人才评价与流动保障机制,双方通力合作按照水利行业产业发展积极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合作打造水生态修复技术、智慧水利技术、智能水务管理、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等新兴专业,调整课程结构,强化专业人才培养,促使“X”证书培训考核与行业产业人才需求有机结合。三是鼓励水利行业企业与水利职业院校联合培训、联合考核,对有效融入“X”证书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等职业教育重点项目予以优先立项支持;对校企联合建立“1+X”证书培训和考核站点,对开展“X”证书培训、考核、选人用人互认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水利行业企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水利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时予以优先,给予一定的政策红利。

2.5 建立资历框架体系实现互通互认

水利职业教育“X”证书的不同等级体现了从事水利相关领域生产相对应的知识、技能和职业态度与素养,为学历与资历的互通互认的框架体系的建立奠定了一定基础。但因每个省份设置的水利职业院校极少,考虑到院校自发地跨省份、跨区域联系校企建立互通互认资历框架体系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中国水利教育协会、中国水利学会等社团组织应充分发挥其凝聚水利职业院校、水利行业企业力量的优势,组织校企共同研究建立的资历框架体系,将其作为水利职业教育、培训与业绩资历之间认定、积累与转换的重要手段,搭建服务终身学习体系与人才成长的“立交桥”,这样水利职业院校之间可根据参训者取得的“X”证书种类和等级免修部分课程,也可鼓励农民工、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城市各类人才积极参与水利职业院校教育培训获得对应学历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服务水利行业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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