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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家庭观念的历史文化渊源

2022-11-26王立刚

中华家教 2022年4期
关键词:诸侯国科举考试思乡

王立刚

中国人对“家”和“家庭”有着浓厚的情结。在传统文化中,这样的情结一方面反映在“家国一体”的政治观念上,另一方面体现于文人志士的思乡之情中。即便到了当代,这样的情结仍旧像基因一样刻画在中国人的思想世界中,根深蒂固。这些观念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而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建构的,并与中国古代的社会和文化有着密切关系。

一、“家”与 “国家”的文化关联

世界各个文明都重视家庭,而在中华文明中,家庭有十分特殊的地位。在英文中,与“国家”一词相对应的词有“country”“nation”和“state”。其中,“country”起源于“土地、山川”,“nation”起源于“共同的族群”。“country”“nation”这两个词均起源于早期法语,而“state”源自拉丁语,在较早时期表示“公共事务的处理”。在这三个词中,“nation”一词带有一些“血缘共同体”的意思,在近代以来也表示“民族”。相比之下,西方意义上的这些与“国家”相关的词语中均找不到“家”的印记,而在中国,“国家”一词就是由“国”与“家”组成的,这是中国文化特有的情况。

在春秋时期,“家”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家庭”,而是表示一种社会组织单位,类似于现代的行政区划,但又不完全相同。西周时期实行分封制,各诸侯国国君的长子可以受封继承该“国”,并代表该“国”,而国君的其他后代有时也能受封获得该诸侯国内的某块土地,这块土地并不是独立的诸侯国,获得这块土地的人也不是该国的国君,只是诸侯国的一个组织单位,称为“家”。在当时,诸侯国之上的组织单位称为“天下”。这就是“家-国-天下”的社会组织体系。其中,“家”是基本组织单位,不是指以夫妻关系为纽带的小家庭,甚至也不是后世意义上的“家族”,而是与独立的诸侯国十分类似,有固定封地,有较庞大的组织体系。《论语·公冶长》:“千室之邑,百乘之家。”[1]《孟子·梁惠王上》中说:“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2]其中,“乘”是能供养一辆兵车的人口,大约为几十到100 人。有的“家”规模很大,拥有可以供养100 辆兵车的人口。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可能某个代表一“国”的诸侯国长子无力治理好这个诸侯国,而其他非长子后代的“家”则十分有出息,或者某位大臣因战功获封某块土地成为“家”,这些“家”逐渐发展壮大,出现了某个或某几个“家”逐渐控制某个诸侯国的情况。《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中提及晋国时曾说:“及赵文子卒,晋公室卑,政在侈家。”[3]即政治权力主要落到了晋国豪奢的几个“家”中,此处的“家”即当时晋国获封某地逐渐发展壮大的“家族”。再比如《论语·八佾》中提及:“三家者以《雍》彻。”[4]这里的“三家”指前代鲁国国君鲁桓公的后代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他们三“家”在鲁桓公时期均非长子,因此并未继承鲁国国君之位,只获封了一处土地,后来逐渐发展壮大,控制了鲁国国政。到孔子生活的时期,三“家”势力更加壮大。“雍”是当时天子举行仪式时的乐曲,三“家”举行仪式时的规模已可比拟天子。

也就是说,当时的“国”指诸侯国,当时的“国家”一词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国”与“家”。《孟子·离娄上》中说:“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5]这里的“国之本在家”仍是早期诸侯国意义上的“国”与“家”。后来,“国家”一词才逐渐开始表示政治意义上的共同体。在中国人的意识中,“国”是为了保卫“家”而存在的,于是“家”才组成了“国家”。在古代社会,“国”字的写法为“國”。该字的结构:“囗”表示四方有界限,中间部分由“一”“口”“戈”组成,“戈”即武器,意思是守卫家园领土。

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社会思想对后来中国的发展影响深远。在中国古代,“家”“国”一体,不仅表现在“家”与“国”结构是一体的,而且观念也是一体的。

从现代社会来看,家庭伦理与国家伦理并不处于同一逻辑中,家庭伦理以婚姻、亲情为主要纽带,而国家伦理以权利与义务关系为主要纽带。比如,在家庭观念或家庭活动中有“孝”,是面向父母或长辈的伦理观念,这无法应用到国家伦理中。与此同时,国家伦理中的“爱国”“敬业”等也无法应用到家庭环境中。在现代社会,家庭伦理与国家伦理总体上是分开的,是有界限的,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这两者是没有明确界限的。比如古代的“孝”经常被作为一种政治理念,而不只是一种家庭理念。《礼记·大学》中说:“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6]《孝经·广扬名章》中说:“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7]自汉代以后,由于缺乏现代国家伦理观念,多个朝代都表示“以孝治天下”,将“孝”作为最高政治准则,皇帝所在的家族代表国家,皇帝所在家族中的事务常常成为国家政治活动中的重要问题,国家“借用”家庭伦理,让“国”与“家”一体化,拉近了“国”与“家”的联系。

二、“思乡情结”的社会文化渊源

在早期政治理念中,“家”与“国”的关系如此紧密。在后来的社会发展变化中,“家”与个体也形成了紧密的关系,“思乡”是中国人中独特的文化情结。

(一)谁在“思乡”?

在唐诗宋词中,“思乡”是重要主题,很多思乡主题的古诗词流传千古,至今仍脍炙人口。写下那些“思乡”诗词的人是哪些人?他们除了诗人这一身份外,还有哪些身份呢?兹举几例。

唐代贺知章的《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本是唐代越州永兴(今属浙江省杭州市)人,他从小生活在今天的杭州,十几岁时便离开故乡,到当时越州政治中心所在地会稽县(今属浙江省绍兴市)求学、参加科举考试,21 岁时到京城长安(今属陕西省西安市)参加科举考试。此后,贺知章回故乡的次数越来越少,一直在京城做官,直到80 多岁时才向朝廷申请退休回到故乡。《回乡偶书》正是写于他晚年回乡时。贺知章一生最精华的几十年中青年时光都是在远离故乡的京城度过的,他实际上已经成为京城人,但他从未这样认为,一直认为自己是越州人,始终对故乡充满依恋。

宋代王安石的《泊船瓜洲》:“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王安石本是北宋时期江南西路抚州临川县(今属江西省抚州市)人。16 岁时,王安石便离开故乡,到京城求学、考试,之后在各地做官,极少回到故乡。《泊船瓜洲》这首诗创作于王安石50 多岁时,此时,王安石在朝中推行的“变法”遇到阻力,他辞去宰相职务,降职调任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知府。京口、瓜州、钟山都位于长江下游一带,与他的故乡距离不远。此时的王安石处于郁郁不得志的状态,他所想的事是“何时才能回到故乡”。

这两个例子是唐宋时期“思乡”的典型主题。可以看到,两首诗的作者都是在青年时便离开了故乡,随后参加科举考试,成为国家管理人员,在中年时期连续几十年无法回到故乡,但是无论是遭遇挫折时,还是年老时,他们最想做的事都是回家,回到故乡去。

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大部分时期内,文学以及学术创作都不像近代以来这样是一种专业,而是社会精英阶层的普遍做法。也就是说,像贺知章、王安石这样的人,他们的主业是从事社会管理,他们在朝廷中做官,同时拥有很高的文学素养,会创作文学作品。为官的人与从事学术创作、文学创作的人是同一批人。在大部分历史时期内,中国都没有专门的学术研究者与文学家,少数文学天赋很高的人也在追求自己能像其他社会精英一样获得固定官职。思念故乡的人,正是这样一批人,他们既是文学家,也是官员,或者说他们主要是官员,同时也是文学家。他们的话语是中国历史文化中的主流话语。

(二)为何“思乡”?

中国古代这批人为什么会思念故乡呢?这主要与中国古代的社会生产方式和人才选拔模式方式有关。

中国社会在传统历史的主体时间段是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即在自战国时期以来直至近代的2000 多年时间里,中国社会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传统农业社会与当代社会有很大区别。在当代社会,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人是人口的主体,工商业人口流动更加频繁,而农业社会则相对稳定,人口流动没有这么频繁。在农业社会中,大部分人都要从事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的基础是土地,大部分人会在相对固定的土地上生活。农业经济决定了中国人对于家以及家所在的乡土之地拥有深厚的情感。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的开篇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8]“乡土”情结让中国人安土重迁。《论语·里仁》中记载:“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9]《列子·天瑞》中说:“有人去乡土,离六亲,废家业,游于四方而不归者,何人哉?世必谓之为狂荡之人矣。”[10]这些思想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离开家、离开家乡总被认为是不合适的。在古代,很多中国人终其一生也不会离开几里地大的范围,是纯粹意义上在某处固定的土地上生活。这样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着中国人对“家”的依赖和依恋。

但这并不是全部。与这样的社会生产方式所维系的“人”与“家”的密切关联不同的是,中国古代的人才选拔模式往往需要从事社会管理的人离开本地,到其他地区工作,而且是一生大部分时间都要离开本地。对于一个个具体的“人才”来说,是故乡培养或者推举了他们,但他们却必须远离故乡。在先秦时期,以周朝为例,我国实行分封制。分封制面向国君及贵族家庭,其实施过程意味着除嫡长子外,其他受封之人都需要离开儿时生活之地,到另一地区从事管理工作。也就是说,在分封制下,家族是基础,参与社会管理的贵族阶层总是需要离开本地。到了汉代,我国开始实行察举制。察举制最初以地区为单位,每年每个地区向中央朝廷推举固定名额的优秀人才。虽然汉代朝廷对人才标准有一些规定,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往往变成各地大家族之间相互推举对方家族的后代。中央朝廷为避免各地的大家族之间形成盘根错节的关系,尤其为避免各地基层事务被个别大家族垄断,便要求选拔出的所有人才到异地任职。此后,异地任职的制度不断完善,也不断严苛,在明清时期甚至出现“北人南任、南人北任”的传统,也就是北方人总会被朝廷安排到南方任职,南方人总会被朝廷安排到北方任职。异地任职的制度导致各地管理人员普遍需要离开家、离开家乡的实际情况,“游宦”成为常态。

这样的社会生产方式和人才选拔方式意味着中国传统社会中有两个群体,一个群体一生生活在固定的地方,是真正意义上的“乡土”之民;另一个群体作为社会管理者,从小生活在故乡,而长大后接受教育、参加科举,进而成为国家官员,一生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他乡,在这个过程中一直远离故乡,故乡对他们来说总是遥不可及。这个群体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乡土”之民,但正因为长期“离乡”,反而让“乡土”情结在他们身上变得更加浓厚。

“游宦”者对家和家乡思念之深,不只是与“离开故乡之地”的个人情感有关,也是因为相较普通百姓来说,他们与家乡和家族的关联更为密切。一般来说,一个人能够在本地脱颖而出,成为社会管理人才,往往并不完全是他一个人的努力结果。隋唐之后,科举制度出现,并逐渐成为国家选拔人才的最主要办法。唐代科举考试没有实行“糊名制”,阅卷人员可以看到考生姓名,因此科举考试仍受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人才选拔制度的影响,家庭出身对一个人影响很大。此时的科举考试时时被各家族垄断,家族仍是朝廷人才选拔的重要基础。到了宋代,科举考试变得更加正式、严格、公正,也变得更加艰难。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分为多个层次,一位考生先要在本地参加考试,之后逐层上升,直到去京城参加最高阶段的考试,逐次获得生员、举人、进士等名分。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只是普通家庭出身,很难完整走过这漫长、复杂且淘汰率极高的流程,往往会止步于中间的某个环节。大部分读书人一生只拥有生员名分,而考中举人、进士的人往往出身于有长期经济文化积累的家族。在科举考试过程中,家庭文化与家庭教育对一个人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游宦”者长期离开故乡,与故乡之间存在空间上的分离,对故乡的人和事的感情,使他们充满对家乡的思念。这些人处于社会精英阶层,他们掌握着话语权,大都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他们表达出的对“乡土”的依恋、怀念,不断构建着中国人对家和家乡的想象,他们留下的文字和思想也加重了中国文化意识中对家和家乡的依恋。

“重家”“思乡”的观念和情感不仅延承自古代,更被现在的社会文化所塑造、加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迅速开始了城镇化进程。城市化水平从最初的不足20%上升到接近70%,一半中国人在短短几十年里离开农村故乡,进入城市生活。在城市化的第一代人心中,家乡、乡土情结仍旧十分浓厚,与中国传统文化遥相呼应。而传统文化中人们对家、故乡的依恋加上城市化过程中的问题,让新一代城市居民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寻找新的平衡,不断创造出新的城市生活方式,不断塑造着新时期中国人对“家”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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