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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教士与洋中医:胡美在华邂逅中医*

2022-11-26茆雪颖张宗明

医学与哲学 2022年9期
关键词:传教西医医学

茆雪颖 刘 振 张宗明

医务传教是近代来华传教士传教的常用手段之一。开办诊所、施医舍药、救助患者,在公众中树立良好形象,进而传播基督福音。郭士立(Karl Friedrich August Gützlaff)是第一个提出以医务活动作为传教手段之设想的新教传教士[1-2]。基督教传教士应该拥有济世救人的宗教热情,不仅要“拯救”异教徒的灵魂,也要“拯救”他们的肉体。各种各样的医疗慈善事业成为西方传教士常用的传教工具。伯驾(Peter Parker)、嘉约翰(John Glasgow Kerr)、腊味爱(Jacques-André Lavier)、胡美(Hume)等纷纷来华开展医学传教活动,在进行医疗活动的同时,开办学堂等教育场所[3-5]。他们虽然是地地道道的西洋医生,但在中国遇见中医后,其思想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抵触、迷惑,到理解、学习,再到研究、使用、反思中西医的差异。一个个医务传教士,折射出了中西医学交流碰撞的传播史,也为今人理解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提供了一面镜子。

1 胡美来华所愿:传播基督福音,实现个人理想

爱德华·希克斯·胡美(Edward Hicks Hume)是美国传教医师、医学教育家,1876年5月13日出生于印度孟买的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胡美家族在印度传教有近百年的历史,在当地的威望很高。胡美是家族的第三代,他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都是传教士。胡美的祖父罗伯特·威尔逊·胡美是美洲印第安地区最早的传教士之一,其外祖父约翰·艾迪·钱德勒年轻时去到多个地方传教,后在孟买定居。胡美祖父母1839年来到印度孟买,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其祖父母为建立基督教学校而奔波,胡美祖父为在印度传教奉献了15年。胡美父亲罗伯特·胡美既是一名传教士,也是一名医生。胡美母亲是一名宗教人员,平时负责印刷一些宗教类的小手册用来分发,这是教会传教最早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胡美家人不仅是虔诚的基督徒,也是海外传教士。胡美成长在一个宗教氛围浓厚的家庭环境中,家人会给每个能认字的孩子一本《圣经》,胡美在4岁时获得了自己的《圣经》。

在四五岁的时候,胡美因贪食受污染的糖果而感染了伤寒,在康复过程中,他默默立下成为一名医生的理想。在胡美成为医生道路上,范·艾伦(Van Allen)的事迹真正燃起了胡美学习的热情。1878年,12岁的胡美和父亲一起带老仆人拉克什曼去医院看病,老仆人手掌上长了一个肿物。英国社区医生在未给老仆人麻醉的情况下,直接用刀将肿物切下。拉克什曼痛苦地哀嚎,让胡美深为愤怒:“我永远不会成为那种医生,印度的男人、女人同西方人一样会感受到痛苦。”[6]32这件事让胡美几乎放弃了学医,但范·艾伦医生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在马杜拉市,范·艾伦听说了胡美对医学的兴趣,便邀请他去其医院参观。相较于老仆人遭受的痛苦手术,范·艾伦医生对于患者的耐心与温柔,深深震撼了胡美。“那天我终于决定要成为一名医生——像范·艾伦一样的医生。”“渐渐的,我有了这个愿望,我的父亲和祖父都是教师,我也想成为一名教师——一名医学教师。在我后来做出去远东的决定后,这种态度变得更强烈了。”[6]32在大学的时候,同学们常常称胡美是“孟买艾迪”。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胡美对于建立医院和医学院校的理想越来越清晰。

胡美于1897年在耶鲁大学获得学士学位,1901年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同年,胡美接受了奥斯勒博士的建议,先去英国利物浦大学做了一年的病理学研究,为之后去印度提供医疗服务做准备。从利物浦回来后,胡美在霍尔斯特德医生和奥瑟尔医生的指导下实习。1903年夏天,胡美接受了美国公共卫生部的任命,即将回印度参与公共防疫。1903年10月9日,在里迪岛上培训了6周之后,胡美与其妻子洛塔·卡斯韦·胡美前往印度孟买,参与调查和防治孟买的鼠疫。1905年,胡美离开印度。

“西医的东传与基督教的传播有着密切的联系。”[7]19世纪末,美国国内掀起了一场“学生志愿国外传教活动”,号召大学生到海外传播基督教。这个运动提出的口号是“为基督征服世界!”[8]耶鲁大学作为美国东部名校也受到了这方面的影响。在1901年6月25日,耶鲁大学的领导人成立了耶鲁对外传教会临时理事会,并在会上提出4点意见[9]17:耶鲁对外传教会必须不属于任何新教派别;耶鲁对外传教会的海外传教地点必须在中国;在中国的具体地点需日后待定;耶鲁对外传教会必须不与任何传教会发生抵触。1902年6月,耶鲁对外传教会正式成立,且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派遣德本康(Lawrence Thurston)、毕海澜(Harlan Beach)两人为首批耶鲁大学派往中国的传教士。在耶鲁大学对外传教会的倡议书中,对于传教区有要求:“在中国或印度任选一个地点,原则上该地点有发展前途,能激起在那里继续推进工作的热情。”[9]233-235彼时印度政府已经在主要城市设立了医学院,为耶鲁留下可施展的空间已然不多,于是他们将目光瞄准了中国。德本康通过与各个传教团体的磋商,决定以湖南长沙作为雅礼会的主要工作地点。1902年雅礼会第一次邀请胡美加入时,胡美因想在印度发展医疗教育事业而拒绝了。后来,胡美了解到,在印度建立医院,将受到限制。因此,等雅礼会发出第二封信的邀请时,胡美接受了雅礼会的派遣。1905年,胡美从印度起航,6月15日到达中国香港后,再由中国香港乘船至上海,6月19日下午五点左右抵达上海,在到达上海的第三天下午启航去长沙,三天之后,到达长沙。

胡美从小就浸润在基督教氛围浓厚的家庭环境中,传教一直是家族成员的光荣使命。同时,雅礼会也两次发出邀请,让胡美担负起去中国长沙医务传教的责任。更关键的是,从事医疗卫生慈善事业,也一直是胡美的个人理想。在毕海澜给胡美的信中,点明了胡美的所愿:“不管你对印度的友谊、实践和教学计划有多深,都要把它们撕碎。来中国,这才是你的工作领域,你注定要来中国工作。在这里你将和一群大学同学一起,有机会建立你的医院。”[6]50总之,胡美来华传医传教,既是家族光荣传统的传承,也是雅礼会官方派遣目的的达成,更是个人传播医学建立医院理想的实现。

胡美在华期间,不仅以实际行动推动了长沙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更是留下了在华学习和实践中医的记录材料——回忆录《中医与西医》。这份文献,已成为了解传教士眼中的中西医交流碰撞的一面镜子。

2 胡美在华所行:学习中华经典,借用传统中医

胡美受命来华,医务传教。为了实现其目的,胡美入乡随俗。首先,学习中文和中华文化经典,融入长沙百姓的生活。其次,胡美变通了医务传教的形式,不仅要依靠西医,同时也尝试学习利用中医。胡美记录了自己学中医、用中医、看中医的实践和感悟,这为理解中西医差别提供了一个他者视角。

2.1 胡美学中文、读经典

胡美的母语是英文。在刚来到中国的那段时间,同胡美交流的人几乎都是能说英语的人。“长沙”是他唯一能够听懂的词语,当地老百姓称呼他“外国鬼子”,他也听不懂。而先于他一年来到长沙的同事席比义(Warren Seabury),则能够熟练地运用中文沟通。因此,胡美决定先学习一年的中文。

胡美拜杨熙少为师学习中文,并特地搬到了三百里外的山区——牯岭。在杨熙少的启发下,胡美的中文水平提高很快。杨熙少告诉他应该取个中文姓,因为“没有中国人会称呼我的英文名字”[10]17。于是胡美翻阅《百家姓》,找到了一个很适合他的姓氏——胡。根据其姓氏Hume,他为自己取名“胡美”,这个与一般汉译“休谟”或“休姆”不同。为了与长沙百姓拉近距离,胡美还学习了一些当地的俚语,并且得到了当地农民的认可。

除了学习日常交流用语以外,胡美还进一步研习中华文化经典古籍,如《史记》《论语》等文化古籍,也有《黄帝内经》《千金药方》《脉经》等中医类古籍。胡美的汉语水平不仅能够阅读古籍,并能够理解经典论题并运用于日常生活之中。例如,在乡绅建议学生领袖罢学,以此来试探教师纪律是否严明时,胡美用《三字经》中的“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来形容。再如,他在《中医之道》书中的第二章“中医的创建者和大医”中,他能将华佗、扁鹊、李时珍等历代名医,轻松识别出来,并阐述他们的成就。

在学习中文和中华文化过程中,胡美发现,中医可以像西医一样,成为沟通不同国家文化的桥梁。“在中国的这些年里,爱德华的兴趣一直是研究这一古老的传统中医,与王医生的友谊也正是他一直寻求的机会,以进一步了解和欣赏基本的哲学和中医实践。”[6]109胡美学习中文和中华文化,不仅有助于其传医传教,也有助于胡美阅读中医经典。

2.2 胡美学中医、用中医

胡美在长沙传医传教的过程中,看到了中医的奇效,结合长沙百姓对中医的认同和接受度,胡美决定利用中医帮助自己树立形象。

在《中医与西医》之中,胡美记录了一个医案。滕先生来请胡美为他怀孕三个月的妻子看病。孕妇在过去整整两周中无法进食,或是进食一小会便会全部呕吐出来,因此日渐消瘦。长此以往,胎儿不保。为孕妇检查了脉搏、舌苔和瞳孔,并且化验了尿样后,胡美认为是胎儿损害了母体,只能将胎儿取出,否则将会一尸两命。患者家属不同意放弃胎儿,胡美只能作罢。最后,滕先生为妻子请来了长沙名医常大夫,孕妇奇迹般地康复了,并成功娩出一名男婴。胡美百思不得其解,既感叹又惊奇,想知道中医开了什么神奇疗效的药,能够实现这一奇迹。

有一次,胡美与王医生被省里的财政总管梁先生请去,为其看病。王医生是当时长沙城里一位非常有名望的中医。这次出诊,让胡美第一次直观地看到西医和中医的碰撞。最终王医生和胡美医生的医学诊断基本一致——肾病。此次行医让胡美认识到,中医与西医是殊途同归的。而且,胡美进一步相信,未来的医学工作者应该对中医和西医系统充分地探索,为患者带来福音。此外,胡美记录到,长沙城的母亲们都会简单地使用中药为家人治病。只有当发现药物没有作用时,才会去寺庙祈福,以保佑患者痊愈。所以,胡美认为利用中医为患者诊病,能够更好地获得长沙百姓的信赖。

胡美也采用脉诊的方式,为患者诊治:“我轻轻举起他的左手,把长丝袖往上推,然后把他的手放在书上,方便我把脉。幸运的是,我把的是左手,我知道任何事情都不能违背规矩。患者好像很满意我注意到这些细节。”[10]30从表面上看,胡美已经关注到一些脉诊的细节,但其实是为了安慰患者的佯装。这次出诊后,因为胡美只把了左手的脉,而没把右手的脉,遂被质疑“不懂医术”。在后来的脉诊中,胡美为了让长沙的百姓信任他,分别把左右两手的脉搏,来证明他“懂医”,虽然胡美依然无法分辨脉象。

在胡美的眼里,中医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依靠望闻问切、四诊合参,便可以知道患者的病因在哪里,病情怎么样,在无需使用听诊器和化验手段的情况下,也能将病治愈。这些给胡美留下了深刻印象,胡美也曾尝试着模仿,但仅仅是表面上的模仿。

2.3 胡美对中医诊疗的观察

胡美[10]25认为,中国人长期将“宗教和健康混为一谈”。中国的医学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神灵主义因素。胡美在他的著作《中医之道》中详细阐述了内在原因。

胡美观察到,在祝祷仪式中,其他地区的人都是以口头祈祷的形式向神灵表达愿望,而古老的中国人则采用了“写下来、焚烧掉”的方式。他们将自己的愿望写在易燃材料上,如黄纸或布帛,然后再将它们烧掉。燃烧产生的烟雾,会把黄纸或者布帛上的文字,带到天上的神灵那里,从而实现人与神灵的交流。胡美将这一行为的沟通对象称之为“魂灵”,它的英文释义是“与身体分开的灵魂,死后能继续存在下去”,而不是广义上的“神”。

这一行为在今天称之为“烧纸”,是一种对先人的祭奠行为[11]7-8。在烧纸这一行为发生的同时,人们往往会口中念念有词,有时候是希望先人对子孙后代进行荫蔽,有时候是对话,侧面反映出人们认为祖先在去世之后能够拥有法力。同时在中国,孝心感动天地也成为了人们揭示病症痊愈的一种方式,胡美称之为“医疗竞争者”[10]41。

胡美认为,在中医世界中,宇宙和人类的集中表现在“天人合一”这个理念上。人与自然具有统一性,自然界的存在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自然界的变化可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人体,而机体则相应地产生反应。在功能上相互协调、相互为用,在病理上是相互影响[11]13。胡美认为,中国人对祖先的崇拜,则是巫医盛行的基础。总体而言,胡美认为中医虽然有些各种诊病治病的奇效,可以让患者痊愈,但是中医是一种神灵主义医学。

3 胡美离华所感:西医主中医辅、折射文化差异

胡美来华医务传教,观察中医、学习中医、利用中医的实践,既反映出西洋传教士对中医的心态,也折射出中西医学的差异。但胡美眼中的中医,是一幅不真实的中医西洋景。既有其医学与宗教思想方面的原因,也有因语言文化差异导致的理解隔阂。

3.1 西医为主,中医辅用

胡美来华的目的是医务传教:传教是为将基督的福音带到世界各地去,传医更是直接将基督的福音带给每一位患者。如果说传教是为了救赎不信教人的灵魂,那么传医是为了医治普通百姓的身体。让长沙百姓身体保持健康舒适,将更加有利于胡美传播基督福音;传播了基督的福音,也更加有利于胡美创立医院。这两桩事业,是胡美一生的追求。在长沙的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胡美看到了孕妇成功分娩,看到了中医脉诊的奇效。但是胡美仅仅是想知道中医的用药,并不想去询问或是研究背后的医理与医方,也并没有进一步采取措施去了解或者关注中医的偏方、秘方等。总体来看,胡美医务传教的原则是西医为主,中医辅用。

一方面,胡美在为患者看病时,更多地是使用西方医疗方式,如注射医疗、外科手术等。在患者发烧的时候会用温度计确定患者的温度,用化学试剂确定白血球的数量,使用氯仿麻醉进行手术等方式治疗疾病。另一方面,因利用中医的心态所致,胡美所了解的仅仅是中医学的理论知识,并未想领悟中医的妙意和高超医术,如中医的针灸、方药等。即使他使用了左右手把脉的脉诊方式,也仅仅是为了获取患者的信任,以便于他传播西医学和基督教。对于学习西医出身的胡美来说,他几乎不能理解“把脉”对应的六部分器官。与胡美相比,法国医学家腊味爱对中医基础理论和脉诊都有自己的思考和应用。

中医是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艺统一的学科,仅仅依靠记忆和阅读很难掌握中医的奥秘,进入中医的世界;因为大量的中医临床知识是默会知识(tacit knowledge),必须依靠跟师抄方才能习得。而胡美对于中医的了解和认识,多限于读文献和记录故事,所以胡美很难在中医中有所成就。即便是在研习中医医案,也不能缺少跟师抄方、临床模仿这一关键环节。归根到底,在胡美心中传播西方医学与基督教才是其使命,学习了解中医只能是辅助手段。

3.2 胡美眼中的中医西洋景

胡美生长于西方,接受的教育是西方的医学观念和基督教思想。来华后,他从事西方医学传教工作,而其对中医的了解又多以理论为主。在西方医学可以解释通的地方,便用其解释中医;当西方医学不能解释的时候,他便动用自己基督教思想中的神灵主义因素来诠释中医。如此以来,中医在胡美眼中,呈现出一副西洋景。

胡美认为中医是神灵主义医学。作为传教士的胡美,身上本就具有极强的神灵主义倾向。所以,他认为中医学与宗教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道教和佛教的教义深深影响着人们对疾病和健康的观念。“古代中国人热切盼望祖先的灵魂应该理解后人在健康和疾病上的需要和困难,如同其他事情一样。”[11]7祖先崇拜是比宗教更古老的方式。

“驱魔”在《中医之道》中单独列了一个章节,主要讲述了胡美认为一些被恶魔引起的病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来驱魔,而公鸡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道具。正如《圣经》中的圣水和一些驱魔的用具,盐象征着正义和纯洁,也是驱魔必不可少的东西。胡美对于小儿“气”病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认为“气”是一种常住在荒破地方的恶魔,会夺取小儿的魂魄,“气”有时候会呈现一种多毛的样子。

另外,胡美在行医过程当中将“医卜星相”当作医疗竞争者,而不是将中医学家当作竞争者。胡美认为中医的世界观就是鬼神之说,因其对于中医的了解多来自神话故事以及民间故事,缺少临床实践。人的体内有鬼神,神为阳,鬼为阴,治病的方法也多集中于驱鬼或者喊魂,认为草药有“灵”在其中因此服下才会有好的疗效,这样的观点有失偏颇。包括在《中医与西医》中,胡美[10]59-63也提到:在开办医院不久,由于人们对于西医还不够了解,出于对医院的保护,尽量不会使病人在医院内死去。在一位女孩濒临死亡时,他选择送她回家,但是由于担架在家门口停下了。所以他很担心女孩会突然死去,以至于在门外死去的灵魂无法回家,无法与家庭的灵魂团聚。胎儿也有“胎神”,一种专门负责胎儿成长的神。他认为婴儿出生时身上的黑紫斑块,就是由于其在母亲肚子里时,被惊扰所导致的。

在胡美眼中,中医仍然属于神灵主义医学范式。但是,中国医学早已完成了巫医分离,确定自然哲学医学范式[12]:摈弃神灵、发现自然,人的疾病是自然原因所致,祛除疾病保持健康只能依赖自然的方法。中医学认为,人体内有一个阴阳的平衡,患病是由于外邪的侵入,导致身体正邪失去了平衡。外邪有六,风、寒、暑、湿、燥、热。同时外邪也是组成大自然的六气。“正”是“正气”,抵御外邪,护卫健康。“邪”是“病邪”。但是,作为洋中医的胡美,因为母语负迁移所致,将“邪”理解成“恶灵(evil)”。他认为中医学的外邪治病,就是由于不好的“鬼(kuei)”或“怪(kuai)”在人体附近或者附身所导致人生病[11]14-22。

中医认为,阴阳不调、外邪入侵是人生病的本质,而非一切疾病都由鬼魂的纠缠导致。但是,胡美片面地断定中医将一切疾病的发生归根于鬼魂对活人的纠缠,这并不符合中医实际情况。因此,真正阻碍了胡美进一步学习中医、深入理解中医的因素,不仅来自于其基督教徒的神灵主义观念,也有可能因其古汉语水平不尽人意。

3.3 文字理解障碍背后的文化差异

胡美在中国生活工作30年,其中文水平用于交流尚可,但是在读古典文献时常会出现理解错误。胡美作为一个在印度长大的美国人,他的母语是英文。胡美虽然学习了一年的中文,且在此后的几十年里,中文水平日益提升,但想要读懂文言文还是有难度的。文言文是中国古代一种书面语言,言辞精炼,骈骊对仗,多有通假字,句读较难,不容易理解。

胡美尝试逐字翻译来理解典籍。例如,危亦林[13]在《世医得效方》中对小儿鬾病有描述:“治孕妇被恶祟导其腹中,令儿病也。其证下利,寒热去来,毫毛鬓发不悦泽,及妇人有儿,未能行时,复有孕,使儿饮此乳,亦作此病。”而胡美将“行”翻译为“walk”[11]18。《世医得效方》这里的“未能行时”中的“行”应当是行房的意思,并非“行走”。胡美这里出现的理解错误,即语言学习者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产生了母语迁移的消极影响。更何况,文言文一词多义的现象,本身就是一个难点。“行”字在文言文中有许多意思,最常用的意思是“行走”,也就对应于英语中的“walk”。但联系《得效方》的上下文,此处的“行”应该是“行房”的意思。

另外,胡美不能理解“把脉”对应的六部分器官,正如当时的中国人不能跳脱传统医学去理解西方的微观科学一样。在《中医之道》第三部分“中医的杰出贡献”中,胡美不仅列举医学专著、方剂、理疗,还在最后一部分提到了诊断方法——极具代表性的就是中医的脉诊。西晋王叔和的《脉经》是经脉学的集大成者,首次归纳了24种脉象,为后世脉诊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也对临床有指导意义。“脉理精微,其体难辨,弦紧浮芤,展转相类,在心易了,指下难明。谓浮为沉,则方治永乖;以缓为迟,则危殆立至。”[14]对于这种通过脉象就能判断器官状况的方法,胡美感觉是不可思议的[11]119。西医通过把脉记录心率,而中医这种精细的方式显然更为神奇。左右手的寸关尺分别对应身体的六部分器官,这是西医难以理解的。胡美所学习的西医已经基本是现代化的西医了,以还原论与实验为方法,以人是机器为本体论预设;而当时的中医对世界的认识依然是自然哲学式的,世界和人是有机整体,生命器官和人生息息相关。这是两大医学范式的差异,也是古今医学之别。

总之,胡美虽然已经能够理解中医古典文献的基本含义,辨识中医药的门类,但是他对中医药的理解未至根茎堂奥处。因为文字阅读上的困难,阻碍了胡美对中医经典和中华文化的理解;更关键的是中西两大医学范式的差异,显现为理解的障碍。

4 结语

医学传教士胡美,怀揣着自己的个人理想,肩负着传播基督福音的使命,远涉重洋,来到中国长沙。他帮助中国建立了第一所现代化的西式医院。在胡美身上折射出西学东渐背景中,众多医学传教士的共同特征:传教与传医相辅相成、并行不悖。胡美为了更好实现医务传教,愿意去观察中医、了解中医、利用中医。终因其语言水平、医学背景、宗教思想等因素,胡美对中医的理解仍然有些“文化隔膜”。当前中医药在海外传播的势头正盛,胡美传医的不足和教训值得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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