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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历史叙事的多元竞合
——以《上博七·郑子家丧》为例

2022-11-23蔡树才

关键词:楚庄王郑国左传

蔡树才,赵 芹

(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如果不算以神话、远古歌谣等为代表的早期口传文学,东周可以说是中国文学的第一次自觉和第一个发展高峰,人文振兴和文字书写的大爆炸是其显著特征。王官、诸子思想百家争鸣的焦点,一是在对现实政治的不同关心,二则是在历史的想像和书写上。近几十年来大量出土文献的发掘、整理与公布,进一步展示出东周时期人们历史意识的觉醒和历史叙述、历史话语的多元竞争新态势。

出土简帛中的历史类资料占了大头,许多可以同传世文献对读,相互间存在不少差异,可见对历史的记忆、想像和思考确实不同,体现了不同时期、族群和书写主体在历史叙述话语、意识形态、叙事组织、风格等方面的迥异。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七册有一篇佚文,叫《郑子家丧》,在相关史实的记录方面可同《左传》《史记》等文献对读。为方便计,现根据整理者意见,结合学界文字释读看法,将简文抄录如下:

《郑子家丧》甲本

奠(郑)子家丧,边人来告。庄王就大夫而与之言曰:“郑子家杀丌(其)君,不㝅(谷)日欲以告大夫,以邦之病【甲1】以急。于含(今)而后,楚邦囟(思)为者(诸)侯正。今郑子家杀其君,将保其恭炎(严)以没入地。女(如)上帝鬼【甲2】神以为怒,吾将可(何)以答?虽邦之病,将必为帀(师)。”乃起师,回(围)奠(郑)三月。郑人请其古(故),王命答之曰:“郑子【甲3】家颠覆天下之豊(礼),弗愄(畏)鬼神之不恙(祥),戕恻(贼)其君。余将必使子家毋以城(盛)名位于上,而尊【甲4】严于下。”郑人命以子良为质,命(盟),使子家利木三寸,疏索以纮,毋敢丁(当)门而出,掩之城基。【甲5】王许之。师未还,晋人涉,将救郑。王将还,大夫皆进曰:“君王之起此师,以子家之古(故)。今晋【甲6】人将救子家,君王必进师以辸(迎)之!”王安(焉)还军以迎之,与之战于两棠,大败晋师焉。【甲 7】[1]171-188

乙本与甲本基本相同。

简文讲了一则故事,郑国子家逝世,楚庄王知道后和大夫们商量:“郑子家杀死其君王,我一直想把这事跟大家说说,却因为邦内祸事紧急而拖延。今后,我们楚国理应为天下诸侯树立法则啊。子家杀死君主却还能保有地位、尊严于地下,如果上帝鬼神发怒,我要拿什么来回答?即使我邦内仍有祸患,也一定要起师以问罪!”于是楚王起兵,包围了郑国国都三个月。郑国派人请问原因,楚王命人回答:“郑子家颠覆天下的礼仪,不顾鬼神之警告,戕害自己的君王。我们一定不能让子家在世上还保持好名声,在地下保持尊严。”郑国就派子良作为人质,同楚国盟誓,并命人斫削子家棺椁,只留三寸厚,用粗绳索捆束,也不敢从城门出去,就草草掩埋于城基。楚王接受了郑国人做法,于是率军回去。这时晋国人已派兵过了黄河,准备救援郑国。楚国大夫都进言:“王之所以起兵,正因为子家为恶。如今晋国人竟然要救子家,王一定要迎头痛击!”楚王于是还军迎战,于两棠大败晋军。

甲本第七简下有一墨钉,为终止符,其下尚留一字余白,示文本结束。全篇各简文句相连,可以通读,是一篇完整的史籍。这就有点类似于《春秋事语》,可以单篇别行。可见,简文并非简单的史实摘抄,而是有特定的写作目的。

首先,从内容上看,简文的核心事件是楚国出兵围郑,以武力压服郑国,借口是郑子家杀死其君主,结果又引发同晋国的直接战争,即两棠之战。

短短二百余字,涉及郑国子家弑其君郑灵公、郑子家丧、楚庄王率军围郑、楚郑誓盟、晋楚两棠之战等多个历史事件。但简文并非几个事件的随意串联或零碎排列,而是有其中心和特定的叙述意图。简文反复提到楚庄王决心出兵的原因,就是子家弑君,使鬼神上帝发怒,天下贵族间的基本政治秩序遭到破坏。甚至楚晋邲之战(即两棠之役)的发生在楚人看来,也是因为晋人竟然要维护作恶的子家(“今晋人将救子家”)。这些通过对话而给出的解释,就把全部行动单元连接起来,形成“故事”,同时也给出了全篇的“意义”和作者的叙事意图,把故事和故事按照作者理解的因果关系构成“情节”。因而,简文不仅有一个核心事件,其他事件都围绕它而被合理安排,而且对历史的解释与叙述也始终围绕一个中心而展开。这种对诸多事件的组织化使得简文具有了不同于档案、世本、表志等历史文献的特殊情节,将“记事”变成“叙事”,将纯粹的历史事件上升为“情节”,历史时间与史料因此得以故事化和情节化。至于《春秋》,很多时候只是将诸多事件按照时间顺序加以罗列,就像年表,或者临时记录、保存下来的档案,甚至“断烂朝报”。这样的历史文本或文献,其动机只限于历史、史实的简单记录,并没有明晰的叙事意识。记录者只出于政治、职官责任等社会动机而简略记事,没有想要弄清楚关联或因果,并力求记述详细、生动的文学主体意识。本篇简文尽管不长,但却让几个发生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事件之间的因果关联变得更加紧密,从而使得叙事者的非史家叙事目的和追求得到更加清晰地彰显。

其次,简文叙事者以楚国为中心,回望春秋时代楚庄王的楚国立场是显而易见的。

这不仅表现在整个简文出以楚国人的口吻和语气,以楚国人的观察视角去讲述历史,而且作者的写作意图就首先体现在叙述声音和叙事者立场上。简文起句就说“边人来告”,“边人”前被省略掉的限定词很显然就是“楚”,但由于作者、叙述者以及假想的读者都是楚国人,所以“楚”字不需要。至于接下来称呼楚庄王的“楚”被省掉,楚庄王对大夫所说的话语中又出现“楚邦”二字,还有先后七次称呼君主为“王”:简1之“庄王就大夫而与之言”,简3之“郑人请其故,王命答之曰”,简6之“王许之”“王将还”“王焉还军以迎之”,还有两次称“君王”,以及楚晋之间著名的两棠之战,都表明简文所写的是楚国历史和楚庄王故事,作者是战国时期楚国人。

最后,《郑子家丧》按照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和某些目的对历史时间进行了重组。这一点可从它与《左传》《史记》等的比勘中发现。

子家弑其君郑灵公一事,史家有明确记载。《春秋经·宣公四年》:“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左传·宣公四年》《史记·郑世家》《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说苑·复思》等都有记录。此录《左传·宣公四年》原文于下:

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弑灵公。[2]677-678

事情概要是:鲁宣公四年(公元前605年),时郑灵公在位仅数月,郑国子公(公子宋)因郑灵公故意不予他鼋羹而大怒,于是染指于鼎,惹得郑灵公怒而“欲杀子公”。但结果是子公先与子家策划起弑杀灵公的事儿来,子家想要劝阻,没想到子公反过来诬陷子家,于是子家害怕,只好跟着子公一起,把郑灵公给杀了。

郑子家死亡及其族被郑人驱赶,又发生在哪一年呢?《左传·宣公十年》云:

楚子伐郑。晋士会救郑,逐楚师于颍北。诸侯之师戍郑。郑子家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2](P709)

《史记·郑世家》也有记载:

襄公元年,楚怒郑受宋赂纵华元,伐郑。郑背楚,与晋亲。五年,楚复伐郑,晋来救之。六年,子家卒,国人复逐其族,以其弑灵公也。

七年,郑与晋盟鄢陵。八年,楚庄王以郑与晋盟,来伐,围郑三月,郑以城降楚。[3](P1768)

按照《左传》《史记》的记载,郑子家死是发生在鲁宣公十年(公元前599年)。而自公子宋与子家杀灵公至子家卒,其间过去六七年。查阅《春秋》《左传》《史记》可以发现,楚国在这期间(鲁宣公五年、鲁宣公六年、鲁宣公七年、鲁宣公九年、鲁宣公十年)已经先后五次武力讨伐郑国,郑子家死后的鲁宣公十一年,也曾出兵“伐郑”。原因在于郑国在楚、晋两个大国之间两边下注。说白了就是楚、晋争霸,而郑国是争夺的焦点。也就是说,《郑子家丧》跨过了中间那些楚国出兵讨伐郑国的历史事件,而直接将公元前605年郑子家弑君与公元前599年郑子家死后家族被逐、楚王出兵的事情联系起来。

而且,郑子家死后其棺椁被“斫”,家族被逐,不是因为楚国人“命”郑国人这么做的,而是郑人自己追究郑灵公被杀的原因,认为子家是罪魁祸首,应当负主要责任。换句话说,可信的史料表明,子家之棺椁被斫、家族遭逐,与楚国没有关系,楚国人出兵围郑也与郑子家弑杀郑灵公没有关系。简文再次通过省略和重新嫁接,重组了历史的时间线,从而建构了其独特的因果链。

晋、楚邲之战(两棠之役)又发生在哪一年呢?

《春秋经·宣公十二年》:

十有二年春,……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2](P717)

《左传·宣公十二年》:

十二年春,楚子围郑。……退三十里而许之平。潘尫入盟,子良出质。夏六月,晋师救郑。[2](P718-720)

《左传》后文还详叙了邲之战的经过。

前举《史记·郑世家》提到郑襄公八年,楚庄王伐郑,“围郑三月”。又云:

晋闻楚之伐郑,发兵救郑。其来持两端,故迟,比至河,楚兵已去。晋将率或欲渡,或欲还,卒渡河。庄王闻,还击晋。郑反助楚,大破晋军於河上。[3]1768-1769

《史记·楚世家》与《晋世家》《秦本纪》《卫康叔世家》都有记载,《韩诗外传》卷六等也提到楚庄王“围郑”“服郑”一事。可知,邲之战在楚庄王十七年、晋景公三年(公元前597年),与郑子家弑郑灵公事件毫无关系。再次表明,《郑子家丧》重新建构了历史时间以及事件之间的逻辑链条。

总之,简文叙述楚庄王原来是打算一得到郑子家丧的消息就出兵伐郑,但等到郑灵公被杀的多年之后,即郑子家死亡的那一年才出兵,原因竟然还是郑子家弑其君,这个理由本身已经够牵强,而简文显然不知或刻意忽略在这中间的六七年,楚国已经多次伐郑。因此,本篇简文所串联的几个故事同史实有明显出入,乃“不同历史事件‘移花接木’而成”,简文编写楚王故事、重新解释楚庄王围郑以及两棠之战的目的“并不是记录史实,而是重在说教。”[4]尽管简文对历史事件相互关系的叙述和提供的因果链条并不可信。但是,简文重组时间和事件,建立起新的历史事件逻辑,这在叙述方面就有了本质的不同。

《郑子家丧》叙事主体意识的觉醒更体现在对于事件解释链的自我建构当中。

叙述者通过重新编纂的对话,强调了郑子家弑其君的非正义性,以及楚庄王维护天下和谐政治秩序与“道义”的崇高,对楚庄王能够得到天下诸侯认同的春秋霸业表达敬佩。简文中楚庄王认为子家颠覆天下之礼,理应受到惩罚,不能继续保持贵族的声誉、体面和威望,即使死了也要以罪人身份埋葬。庄王认为只有这样才好对鬼神交待。同时,楚庄王希望为诸侯订立法式——“思为诸侯正”,通过武力向天下宣告,子家弑君为恶,理应得到惩罚,并向未给予子家必要惩罚的郑国表达不满。这个“正”,不仅是指楚国要做诸侯之“长”“伯”,更是说楚国要维护天下之礼,要为天下立其“正”,即捍卫天下政治之“善”。郑国惩处子家之后楚王随即退兵,并不贪恋郑国土地或财富。还有,在楚人看来,晋国出兵救郑完全是要维护弑君乱国的子家,“晋人将救子家”,为此,楚国君臣上下表现出了坚决维护天下之“礼”与“义”、不惜一战的勇气。这些叙事,都使得史书上记载的晋楚争霸,楚国不断侵扰郑国的恶劣行径,变成了楚国匡扶天下道义,维护春秋贵族政治秩序和礼制的伟大义举,而晋国则成了为子家一类“乱臣贼子”出头的典型。当然,那个时候的道义和礼制,仍然需要借由鬼神来加持,因而郑子家的死亡并不意味着责任的消亡,仍然需要接受惩罚,这也是简文中楚庄王在子家死去之后仍然要出兵的原因,也是整篇故事得以成立的原因。

这样,几个不孤立的历史事件不仅因为“子家之丧”这一历史要素和叙事单元而联系在一起,形成类似“纪事本末”的史书结构,而且因为叙事者赋予的“解释”而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形成一个存在内在紧密因果关系的“情节”。

从《春秋》到《左传》的细化,再到《郑子家丧》的分化,体现了历史记忆、想象与书写从记事到叙事,从史料、史事到故事再到情节的发展进程,不能不说从春秋晚期至战国初中期中国历史叙事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甚至可以说中国历史散文已经足够成熟。

要弄清楚简文的解释模式,以及将史料、史事“故事化”和“情节化”的方式,还需要挖掘在历史事实记录背后所依赖的阐释框架、观察视角和无意识“前见”,即叙事文本从语言、史料到解释范式所隐藏的无意识结构。

简文的叙事明示,楚庄王出兵郑国并非要从郑国捞取什么好处,完全是为了匡扶正义,捍卫被乱臣贼子破坏的和谐政治秩序及其背后的价值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郑子家弑君及其死后仍应接受惩罚,就被视为是一个类似于《郑伯克段于鄢》这样的典型案例——历史叙述者所要完成的,是用文字来代替日渐退隐不彰的天道、神鬼之审判,用文字去揭示神鬼、天道审判所代表的神圣大“义”,这是一项神圣的叙事。虽大道不行,贤哲也无法创立制度沟通神鬼,只能“述而不作”,但作为上帝鬼神的代言,史家一样可以“使乱臣贼子惧”,如孔子作《春秋》。因此简文认为,如果“戕賊其君”“颠覆天下之礼”的子家还能体面地安葬和享受后代子孙的祭祀,那么上帝鬼神发怒、责问,我们将“何以答”?在简文作者看来,楚庄王武力讨逆,不只是代周天子而行征伐,而是代表神鬼上帝进行“神罚”。简文反复提到“礼”,提到人生前或死后都有的“恭严”与体面,人死了,不再需要理会人间的道德,但鬼神上帝的奖赏或惩罚仍无可逃避,把人间的权责秩序同由鬼神护持的宇宙道义同构结合,认为楚庄王就是要尽力代表宇宙秩序,“楚邦思为诸侯正”。故而从整体来看,《郑子家丧》基本认同《春秋》所确立的“天道”“正”“礼义”之类历史解释法则,认可在天、地、神、鬼、人之间存在相互协调、和合的互动关系。这种天人和合甚至合一的历史哲学,就为历史进程、宇宙秩序的“整体”提供一种“意义”,展示一种历史的目的,并为解释、评价人类或个别政治人物的言行提供了大框架和标准。因此,《郑子家丧》仍不妨视为一篇典型的“神圣之叙事”。这都表明,简文《郑子家丧》将楚王出兵要求已死的子家继续担负罪责的行为视作一个隐喻或象征,试图从具体的历史事件中升华出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大“义”来。

如此看来,《春秋》大经的“礼义”阐释策略和以天地秩序来解释“天下”的叙事范式基本为《郑子家丧》所继承。我们不妨再看看《左传》是如何解释《春秋》经的:

夏,弑灵公。书曰:“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权不足也。君子曰:“仁而不武,无能达也。”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2]678

按照通行的注释,这段话是说,《春秋》记载了公子归生杀害了他的国君夷。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公子归生在郑国贵为主政的卿大夫之一,然而权谋不足以制止内乱,所以要以这种方式来批评他。以我们今天的法治和责任观念来看,当认定公子宋为弑君主谋,而子家是胁从犯。可简文和《春秋》都咬定弑君的主要罪责在公子归生(子家)——对“鼋羹”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二文都不置一词。《左传》还说,当初公子归生没有揭发公子宋的阴谋,反而在后者的简单威胁与口头胁迫下成为公子宋的同党,直接参与弑君的行动,是“不武”的表现,并因此陷入弑君的罪名。《郑子家丧》《左传》实际都认定子家有能力阻止公子宋的“不臣”之举——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弑君之所以能够成功主要还是基于子家的力量和威信①有关子家的文献很少。其为春秋时郑国执政大臣,郑文公之子。郑灵公时,与子公(公子宋)同为郑卿。《左传》之文公十三年、文公十七年、宣公二年、宣公十年等记载了子家出使晋、楚、齐等国之事,可见他是一个比较出色的外交家,在当时的诸侯邦交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左传·宣公十年》记载:“诸侯之师戍郑。郑子家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斵子家之棺而逐其族。”直到子家死去,郑人才敢逐其族,而且是在当时诸侯之师尚在郑国的情况下,可见子家宗族势力之一斑。。可见,直接定罪于子家的伦理叙事,最终的原因还是要维护他们所认同的礼制和由鬼神所保证的天下道义。离开了东周人的神道、礼义观念,就无法理解这些文献的创作动机和主旨。《郑子家丧》所内含的一个创作动机与《左传》对《春秋》有关“归生(即子家)弑其君夷”之“书法”的解释是基本一致的,甚至可以推测,《郑子家丧》或许就是依据《春秋》“书法”或《左传》的解释而写作的。

《春秋》希望通过一种笔法,来表达褒贬是非,维护西周礼制。孟子曾说,“《诗》亡而后《春秋》作”,即礼崩乐坏下,孔子为匡扶天下道义,而作了《春秋》。孟子和《史记·孔子世家》都认为,“《春秋》作而乱臣贼子惧”,春秋笔法,就是用来讨乱臣贼子的。在礼义叙事这一点上,《左传》《郑子家丧》这一类春期末至战国时期的春秋史学,为春秋人的利益争夺和霸权竞争披上了一层为捍卫天下道义和共同秩序的道德面纱。

很显然,从叙事学来看,简文并不满足于记录过去发生的事情——有没有一个既定的历史等待我们去发现、记录本身就不无疑问——而是试图对历史提出解释,并借历史的片段去窥探更大更深的问题。《郑子家丧》就像“从时间脉络中截取历史过程的片段或部分”,构造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典型“情境”,以便看看能否进行海登·怀特所谓的“结构主义模式”或“共时性模式”分析,甚至发现某些“永恒”规律,以聚合成一个“整体历史过程图景”或对历史、宇宙进行“有机的综合”[5]25。和《春秋》及其“三传”等一样,简文试图在历史的碎片里窥见有关历史的大结构、大规律,并试着建构一个有关宇宙天地的更大框架,以便为人间的正义和秩序论证以及历史解释、历史评价提供不容辩驳的理据。可以说,《郑子家丧》的作者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意识到,人们只有通过对历史的理解和自己的语言结构,即“述”,才能把握历史的真实价值——经过独特的解释过了的历史。由此,人们可以发现那被嵌入了更大空间,即宇宙天地之中的“正当”的历史,并据此去评判具体的历史人物。

但是,另一方面,《郑子家丧》的历史解释模式毕竟还是与《春秋》《左传》以及汉代的《史记》有很大不同。这可以从四者相关记述及解释的具体差异中找到证据。

首先,总体来说,《春秋》《左传》存在一种“双重叙事”模式——道德主义的天下视角和理性分析成败得失、强弱变化的霸权叙事兼具。尤其在《左传》中,道德主义的道义伦理叙事占据相当比重,但同时也注意理性评价诸侯、贵族之间的力量消长及其原因,以时间为线索,展示所有诸侯、世家,甚至个人在春秋大历史中的变迁起伏。《史记》亦复如此,既在“本纪”“表”“书”之外,依据神圣的道义和伦理对一切历史要素加以评判,又另置“世家”“列传”,平行、对比性展示各种历史主体和历史力量的强弱变化以及竞争。

但是,早期中国的历史叙事都没有近代以来源自自然科学的客观主义意识,抑或所谓“实录”精神,而是自觉在历史的记录中贯注自我的解释,并不是要追求所谓原原本本的绝对客观,而只是承认,在各人的眼光和立场之外,有一个超脱了个别性的“万物”视角和“天下”视野——不论是道德叙事还是智慧、力量较量都是如此。所以,在有关郑子家弑君、楚围郑、两棠之战等历史的回想和书写中,《春秋》《左传》《史记》就是以这样一种史家的天道与天下情结,在超出个体人物和个别国家,在大家公认的历史观察与阐释视角上记录、评价史实和历史人物。例如,有关楚庄王围郑的看法。《左传·宣公十一年》记载是年楚再次伐郑时子良就说:“晋、楚不务德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2]711叙事者是从郑国的立场来记录楚王“不务德而兵争”,并没有简文中楚庄王所说的那般冠冕堂皇。《史记·郑世家》也交代楚庄王围郑的原因:“楚庄王以郑与晋盟,来伐,围郑三月。”他们都能超出一邦一家之局限,站在万物之外展示历史的多副面孔。

《郑子家丧》的历史书写和解释既存在继承性的一面,又与《春秋》《左传》传统有了很大不同。简单说,简文重新建立的史事因果联系和解释链,与《左传》等史书所建构的霸凌叙事形成强烈对比。

这种历史解释模式,首先源自《郑子家丧》历史叙事中内具的楚国立场和楚国视角,与《春秋》或《史记》的“天下”视域适成对比。这种特定的邦国立场,在叙述视角和用语,以及将故事情节化和将史料故事化的解释中都能找到。而《郑子家丧》三个方面的特性也使得它不同于一般的史官文本的特性。

其一,简文之是非褒贬,甚至理论阐释的分量要高过对史实的非情感记录。《春秋》《左传》的褒贬与理论很少、很隐晦,但《郑子家丧》虽不至于“以论带史”,却对历史过程叙述得很简略,而通过对话进行的褒贬则多而鲜明。可以说,简文的重心不是记录历史,而是对众所周知的历史提出解释和评价,以为作者所假定或面对的读者提供教导和借鉴。

其二,简文叙事的中心和目标不在郑子家,而在楚庄王。郑子家弑君与死亡只是一个用于体现楚庄王之贤能的背景事件,表现楚庄王“礼”与“兵”以及“道”与“武”相结合的伟大志向和为君之道,才是简文隐含的重要写作意图。我们甚至有较多理由推测,本篇简文是楚威王的老师铎椒“为王不能尽观春秋,采取成败”而成的《铎氏微》中的一章①参蔡树才博士论文《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七)文献研究》第二章第四节“《郑子家丧》作者考”。。

其三,叙事者把他们的先王楚庄王塑造成了一位可为天下君王表率的“贤王”。简文设计了楚庄王同楚大臣以及同郑人的对话,用他自己的语言去说明楚国出兵的正当性,且故意不提其他史书里记载过的郑楚结盟,而是惩处子家之后即行撤兵。不管是拿楚庄王作为后人学习的表率,还是对后人提出警告——只有楚庄王真正做到了既让楚国强大,又能和合于天下,赫赫武功得到其他诸侯和人物的认可,简文作者的楚国身份意识和邦国历史叙事立场都是可以确定的。

两相对比,可知《春秋》《左传》一方面基本遵循历史的时间法则和先后因果逻辑,另一方面又以“礼义”为核心,进行伦理叙事,具有明显的“天下”视角。而《郑子家丧》则打破了时间顺序而自行组织因果链条,且抱持着明晰的楚国立场。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偏离了传统史官的职业叙事法则。

因为鬼神、天道往往“不言”②《论语·阳货》记载:“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所以谁都认为自己的行为代表了天、神之“义”,如此,有关“道义”的历史叙述就成为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意识形态竞争和话语博弈。那么《郑子家丧》不能不具备另一个潜在的叙述意图或主体意识,即以楚国为本位的邦国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争夺。

在列国武力竞争日益惨烈的战国,意识形态和话语方面的多元竞争也日益加剧,历史意识和历史书写自然急遽分化。知识分子一方面对春秋争霸的历史继续依据“礼”“义”标准加以解释,以争夺那最高、公认的“正义”。另一方面则持鲜明的邦国立场,楚国人既为历史上在武力与文明两方面都得到广泛赞誉的楚庄王感到自豪,又继续为楚国的对外战争提供合法性论证。这就使得像《铎氏微》这一类历史叙事文本同《春秋》《左传》的王道天下视角以及《史记》在天下一统时代的王朝帝国模式都决然不同。

总的来说,《郑子家丧》是拿天下伦理和天地宇宙秩序,以及道德主义的道义叙事为其楚国立场服务。也因此,简文有了自己的独特叙事个性和叙事主体意识。

余 论

出土战国历史叙事简牍文献的日渐增多,成了更全面考察中国叙事文学的新契机。《郑子家丧》或许并不是一篇良好的历史记录文本,但就叙事而言,简文却展示了不同于其他文本的独到文学特征。历史与文本间关系的非客观主义认识,使得人们打破绝对真实论的阈限,激发出参与叙事的自觉性。《郑子家丧》这类文本即展示出战国早、中期人们叙事主体意识、叙事个性以及进行文学书写的自觉性都明显增强。当然叙事语言的“文言”特性和“文学性”的显著增强,在诸如叙事声音、时间、空间、结构、叙事干预等方面的更加多样,都表明春期末至战国初中期历史叙事的多元化已经到来,中国别具一格的叙事传统也初步形成。

考察东周时期历史想象与叙述的多元样态,不仅有利于我们破除黑格尔式历史总体主义的单线进化论迷误,而且对于我们走出文学史的进化论误区不无裨益。长期以来,学界依据单一的文学本质论和单线的进化论去考察文学史,加上资料有限,把先秦视为是文学的萌芽期、叙事文学的初创期①近代以来的各套代表性文学史,如黄人的《中国文学史》,上海国学扶轮社印,1910年版;郑振铎的《中国文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钱基博的《中国文学史》(上下),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版;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百花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游国恩等的《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章培恒、骆玉明的《中国文学史》(上中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袁行霈等的《中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宇文所安、孙康宜等的《剑桥中国文学史》(刘倩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版;傅修延的《先秦叙事研究》,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傅修延的《中国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浦安迪(Andrew H.Plaks)的《中国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熊江梅的《先秦两汉叙事思想》,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而大量历史叙事类文献的出土和整理公布可以证明,春秋末至战国时期,正是中国历史叙事和叙事文学发展的第一个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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