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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历史演进与经验启示:乡村治理的视角

2022-11-23季乃礼

关键词:基层群众

许 晓 季乃礼

[提要]乡村治理是富于群众性的实践场域,也是考察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切口。建党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将群众路线贯彻至引领乡村治理变迁的历史谱系中。一方面,历经探索形成、曲折发展、制度重塑及调适完善四个历史阶段,群众路线的乡土实践已日臻成熟,凝结为深厚党群关系的关键政治资源;另一方面,通过保证内在结构的均衡配置、注重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水平以及切合社会保存的底蕴特征,群众路线的历史演进也积累了宝贵经验,成为党稳固执政根基的重要路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群众路线仍需因循时代任务与治理环境的变动而灵活调整,切实融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中。

一、乡村治理:考察群众路线的重要切口

作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1](P.283)群众路线在党的奋斗史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既是坚持人民至上历史观与认识论的重要体现,也不断推动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逐渐沉淀为极为珍贵又独具特色的政治资源。基于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特别强调,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上,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行动指南。

在党的历史文献中,群众路线经历了一段从革命中摸索形成、总结提出,继而不断丰富、成熟定型的发展过程。作为群众路线的开创者,[2]毛泽东最早从领导方法的角度对群众路线作出科学概括:“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3](P.899)在此基础上,刘少奇根据毛泽东所作的七大政治报告,将群众路线阐述为群众观点及领导方法两个方面,在明确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4](P.342)的同时,系统论证了群众观点的内涵,提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5](P.354)。此后,在1956年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邓小平从认识方法上着重申明了群众观点之于群众路线的基础性,指出“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具有极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马克思主义向来认为,归根结底地说来,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工人阶级必须依靠本阶级的群众力量和全体劳动人民的群众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5](P.217)。1981年,随着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愈加深刻,《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明地将群众路线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6](P.163)的经典表述,这标志着群众路线的成熟定型。

在学界,群众路线素来是备受瞩目的研究议题。沿着政治发展、政治过程、政党建设、国家建构等理论进路,学者们对群众路线作了大量宏观论述和系统分析,增进了关于群众路线政治意义、演变逻辑、构成要素、运作状况等问题的学术认识。但有所欠缺的是,对于这样一个内涵极为丰富、面向极为多元、影响极为广泛的实践性概念,若是仅将分析停留在宏观,而不能真正地“发现”群众,触及实践的社会方面的根源,便很容易使分析局限于抽象的理论推演或简单的历史叙事,在认识群众路线的完整样貌及实践机制上存在缺憾。实际上,作为党从革命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一套特别强调“从实践的认识出发,进而提高到理论,然后再验之于实践”[7]的极具革新性与现代性的领导方法与认识方法,群众路线本身便与社会实践具有天然的亲和性,再加上群众路线实际发生于基层日常生活领域的基本事实,对群众路线的学术理解更不能脱离丰富的经验世界与动态的实践过程。基于此,本文试图超越抽象的理论逻辑或宏阔的研究视域,更多地将研究视角转向乡村治理的行动场域。一方面结合党引领乡村治理变迁的时代背景和伟大历程,一方面则立足于乡村之中直观具体的党群互动,从更贴近群众的维度,从群众路线落地生根的原初场所,由内而外地描绘和揭示群众路线演进的历史图景与内在逻辑,以期在与现有研究对话呼应的基础上,归纳提炼出有助于推进群众路线继续创新发展的经验启示。

二、乡村治理变迁中的群众路线历史演进

乡村治理是富于群众性的实践场域,也是贯彻党和国家上层意志的重要载体,因此党群关系以及国家与农民关系便成为理解乡村治理的重要理论线索。在中国特色党政体制中,党群关系由于能够凭借系统高效的党组织体系调控国家与农民关系,因而具有根本上的重要性。而作为党群关系的动态表达,群众路线不但具有扎根治理实践的嵌入性,还具有横跨时间谱系的延展性,始终贯穿于党引领乡村治理变迁的历史中。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群众路线的探索形成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根本社会条件”是党面临的主要任务。在20世纪前叶内忧外患叠加以及军事斗争压力渐趋增大的现实情境下,新生的中国共产党想要胜利完成以上任务,就需要沿着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推进“政党下乡”[8],将当时体制力量控制薄弱的边陲社会打造为栖身立足、化解生存困境、汇集社会政治资源、凝聚反体制力量的最佳场所。在党的历史上,政党下乡紧紧地围绕着党员干部内在于村域社会展开。这不但意味着下乡党员必须将主要注意力置放于村落的生活世界,努力赢得底层农民的政治信任与社会支持,也意味着党的组织末梢必须打破血缘及地缘权力文化网络的阻隔,将现代性的政治要素注入传统性浓厚的地方村社。在这个意义上,政党下乡的过程也是乡村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以及党群政治联系初步确立的过程,因此党在这一时期的艰苦探索也顺理成章地成为群众路线开始形成的历史时段。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作为马克思主义先锋型政党,党在成立伊始便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不但坚守着政党属性与人民立场的同一性,也天然地具备组织团结群众、领导革命运动的主动性,这也是为何群众路线早在建党之初便孕育萌生的根本缘由。而之所以直到政党下乡期间群众路线才得到实质发展,一方面是因为早先的党群联动方式具有一定松散性,往往只能以群团组织为中介纽带间接进行;[9]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一时期党的政治活动终于突破了停留于城市之中的局限,真正地使自身的社会基础扩至当时在人口基数上占据绝对多数的贫苦大众。

就实际过程来看,作为主要由城市精英构成的现代政党,党在进入极富乡土性及地方性的村落世界时,还需要克服对农村社会认知相对有限的障碍。在此情形下,下乡党员并没有采取刚性驾驭的办法,而是以极富耐心的姿态主动地接近农民、掌握农民的生活动态、了解社会的风土人情、融入村庄的价值体系,发展有利于心理认可与舆论肯定的情感联结与人际网络。以此为支撑,党才摸索出发挥先锋引领作用的有效措施:通过吸纳积极分子、解构传统权威、建立基层组织、发起社会动员、领导革命行动,将乡土社会改造成党引领下的政党社会。可见,政党下乡期间党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不止是党的初心使命与农民的革命潜能均衡结合的过程,更是党的柔性形象与农民的生活状态水乳交融的过程。由此,不但党的先进性与群众的主体性相依相随,组成群众路线的基本结构,而且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注重时间情感投入、依靠有组织的社会动员也凝结为基本的成功经验,深植到群众路线的历史基因之中。

从更为深远的角度看,在政党下乡的过程中,群众路线的日益扩展与乡村治理的深刻变动相伴生。不但使广大农民从旧有的营利型经纪体制中解放出来,获得了参与村庄治理的实在感和效能感,新的以基层党组织为权威中心的保护型权力秩序也调控起乡村内部的公共活动,打通了党的引领与治理有效的逻辑关联。而更为重要的是,群众路线的不断推展也意味着组织化革命力量的凝集汇聚。这不止彰示着中国共产党的成长壮大,还象征着现代国家建设领导权的逐渐转移。这样,一条以党的层级体系为依托的新型国家政权建设轨道便自下而上地架设开来,日益成长为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支柱条件。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群众路线的曲折发展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对党提出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的艰巨任务。而综合当时国际国内的治理形势而言,要完成以上任务,党亟需全面地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发展国家的自主行动能力,在变革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基础上,运用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力量推动总体的工业化进程。由此,群众路线延续至党执政兴国的奋斗历史中,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

理论上,国家政权建设是现代国家凭借有效的制度渠道将政治权威直接渗入社会基层,排斥中间势力、连接大众、创设政治构造,进而构筑起符合现代国家需要的政治社会的过程[10]。在建国初期,由于面临着相当急迫的现代化任务,党在推进国家政权建设时并未单纯地依赖体制建设与规则设定,而是侧重于顺延此前革命式的政治发展路径,以期凭借组织动员或政治运动,迅速地完成“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渗透、整合与控制”[11](P.46)。

土地改革时期,这种革命式的乡村治理模式主要以外派工作队的方式呈现出来。作为外来干部,工作队若想完成国家的政治意图,打通横亘在村庄组织界面之上的屏障,也必须贯彻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与工作作风,通过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慢慢拉近干群之间的心理距离。而在内外力量交互一致的状态下,工作队又会进一步将群众路线升华为以“诉苦会、想想会、庆祝会”为代表的精妙动员艺术,真正把群众带入到自下而上的运动风潮中,汇聚起打破传统权势结构、深翻村治秩序的澎湃力量。以诉苦为例,群众路线的运行一般在宣传话语所营造的舆论氛围中发端,并按照阶级划分、教育启发、典型示范、集体开会、情感调动和历史归因等步骤递次推进,最终将调集起来的社会力量倾泻至基层治理场域内。[12](P.110-132)虽然从村庄层面着眼,土改时期的群众路线实践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别无二致,在策略选择及社会效益上显示出很强的路径依赖特征。但由于从属于党治国理政的过程,这一时期的群众路线运转还具有提升村社中国家基础性权力存量以及破解国家政权建设内卷化困境的时代意义,是社会主义新中国用以健全基层组织网络、增强国家渗透力度、牢固社会政治基础的特定渠道。

土地改革之后,为了解决工业化优先发展战略与贫瘠物质资源之间的巨大张力,党对乡村治理体系进行了以集体化为导向的政治改造。不但把原子化的农民整合进了高度一元化的总体治理格局,成功地降低了国家与农户对接的成本,也再次变革了农村内部的生产关系及权力关系,满足了国家工业化战略对投资资金的需求。可是,由于总体治理格局不可避免地派生出农民自发性与乡土自主性被僵化压制的负面效应,国家想要疏解日常生活中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还必须将群众运动使作调节压抑情绪的基本手段。群众路线故此进入到一段曲折的发展时段。[13](P.43-45)

毫无疑问,通过频繁地发动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进行政治运动,这一时段的群众路线实践仍具有促进现代国家成长的历史意义。但从内部结构看,由于群众运动过多地指向于社会政治权力的规训统合,而相对地缺少人民群众的实质参与,是故无法有效地保障党的先进性与群众的主体性的均衡合一,群众路线因之显露出结构失衡的症状。由此衍生出的治理结果,不止包括乡村政治形态及社会结构具有较强的波动性和畸变性,也包括群众路线的实践长期缺乏理性可靠制度规则的支撑,很难稳定地运作延续。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群众路线的制度重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14]。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序幕徐徐拉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是党在新时期面临的主要任务。而基于对群众运动的反思,邓小平明确指出群众路线“没有制定也没有形成良好的制度”[15](P.345),所以必须关注制度建设,“解决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问题”[15](P.336)。自此,制度形塑成为群众路线发展的基本思路。

改革开放之初,党引领的乡村治理变革主要沿着逐步解除社会束缚,适当赋予社会自主性的策略和节奏向前推进,并在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的前提下,统筹实施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举措。而后,随着村民交往联结关系的重塑和村社公共性的迸发,党又以政社分开为核心命题适时地对乡村治理模式进行调整再造,力图通过总体治理格局的破除和乡镇政府的重建,确保乡土性的治理规范及治理主体能够在更为宽松的制度空间中施展效用。在此基础上,为了充分保护农村基层自发溢生的治理活力,党又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及制度想象力推动了村民自治的立法工作,最终于1987年使乡政村治的治理架构在制度层面固定下来。

单就法律条文而言,群众路线是在工作方法上与村民自治联系在一起的,即“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直到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时,这一规定也未作明显改变,只是加入了“坚持说服教育”的内容。但在具体的操作层面,由于农民独立的公共政治权利及政治判断能力成为村干部获取领导权威的逻辑起点,群众路线得以同农民观念的转换彼此交汇,生发出远比工作方法更为丰富的意涵:其一,村民自治使民主选举变得实体化与程序化,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观落到了实处。籍此,非但群众路线的内在结构再次达到了均衡,成为村治精英与普通村民沟通协作的链接机制,而且“从群众中来”的领导过程与“到群众中去”的民主过程也得以首尾相连、交相呼应,成为活化村庄政治的动力机制;其二,村民自治所激活的社会关系生产过程与乡村治理实践过程具有强大的溢出效应,为党群良性互动提供了明晰得当的制度支撑。在新的制度环境中,群众路线与村级党组织建设完美地衔接一体,不仅催促着党员在找回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回应公共期许、争取关系信任,也焕发出优化党内民主、提升党组织内聚力和保障党组织先锋性的效能;其三,村民自治中干部联系群众、党员进场补位的过程,也是内源性的治理精英释放公共属性,驱动社会连接走向社会团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群众路线不但起到了带动群众、尊重群众、激发群众创造精神和公益精神的作用,也能够对社会活力加以有效的组织利用,担负起培育村社公共性、重塑社会自理网络及开掘村庄内生回应能力的功能。

当然,在村民自治之外,税费征收、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政策实施对推进群众路线的制度化同样发挥着不可低估的影响。以税费征收为例,现有的学术成果充分表明,当时的乡村干部在挨家挨户地提取资源时,都需要把群众路线常态化地嵌入到村庄复杂的生活情态及错综的人情脉络中,或者需要依托人际交涉、情感投资、化公为私等非正式的权力运作策略“迫使”农民进行合作,或者需要援引人情、面子等本土性的治理资源来克服改革开放后正式权力在乡土基层效力衰减的境况。[16](P.360-382)可见,正是仰赖群众路线的广泛应用,乡村治理中的国家与村社关系才在互构互塑中交织勾连,融合为动态调和的弹性整体。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群众路线的调适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一方面,随着治理现代化命题的提出,国家治理转型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另一方面,身处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转变的恢弘场景中,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也发生了急剧改变。而为了适应国家治理与乡村社会双重转型所造就的变动场景,群众路线的基层实践同样发生了诸多适应性调整,进入到全新的发展阶段。

在新时代,党之所以要对群众路线作出必要的调适,与之前由制度关联所维系的党群互动被消解弱化或部分阻断直接相关。具体来说:其一,农业税费的取消以及项目治国的实施,从根本上重置了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使得乡镇政府演变为独立性低落的协调性政权。[17]为了应对源源不断的行政压力,基层政府只能将有限的治理资源置放到追求政府有效性的行动中,忽视了自下而上的社会动员,从而造成了基层组织与群众路线松散疏离的治理事实。[18]其二,国家持续提升的资源输入规模与规则下乡和监督下乡同步而来。这不仅将村干部的时间精力吸纳进办事留痕、填表迎检等形式工作中,使之失却了直面乡土、对接群众的当家人底色,也塑造出行政支配自治的乡村治理样态,造成了村民主体性遮蔽以及个别地区党群关联断裂的后果。其三,随着村民流动性的增强及村庄开放性的提升,贯彻群众路线的核心载体——基层党组织既难以通过内部动员实现对组织成员的内聚整合,也难以通过社会动员实现对社群居民的全面引领。

虽然时下的中国农村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社会剧变,但乡村仍旧是保存着大量群众性因子的实践空间。这不仅是因为村庄还是众多村民展开生命活动的基本单元,更在于治理事务的解决仍需以细致入微的群众工作为重点,所以治理有效决不能脱离党的群众路线。基于此,围绕着“找回群众”[19](P.11)的核心问题,党继续从制度建设层面对群众路线进行了调整完善,以满足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及加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需求。

其一,驻村帮扶。驻村帮扶是党在脱贫攻坚期间开始推行的用以改善乡村治理绩效的创新机制,承担着为民办事服务和密切干群关系等任务。由于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监督考评办法保证驻村干部能够做到“真蹲实驻、真帮实扶”,驻村帮扶的实地运作往往与群众路线的深入贯彻互赖共生,可以视作党的干部下沉传统在新时代的再发明:一方面,驻村干部只有充分地尊重村民的主体性,把群众路线延展进村民的伦常日用,才能与社会的各个阶层培养起熟悉感、亲密感和认同感,完整地将自身的主体形象呈现于社会的评价系统;另一方面,在展开扭转乡村治理困境的行动时,驻村干部只有与本土性的权力文化网络嵌套融通,用温情脉脉的群众路线带动村庄公共性的生成,才能匹配一线治理场景的情境性、紧迫性及弥散性特征,[20]实现国家力量与内部主体的协调共栖与相辅相成。

其二,党建引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建引领贯穿至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基层治理领域出现的新特点。在乡村治理行政化提速和村干部结构位置悬浮的情形下,实现党建引领必须以“党链接社会”为主轴,切实将群众路线贯彻至组织动员、资源链接和服务链接等环节。[21]其中,组织动员与党的领导力建设相关,是实现党建引领的主要方式。它要求党员自觉地接近群众、联系群众,在面对面的群众工作中完成“走群众路线”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循环补充;资源链接则关乎党的整合力建设,为党建引领供给着动力之源。它要求党员干部深入到群众绵延的日常生活与社会关系中,精准地把握村庄的治理动态,精确地反映村社的治理需求,达成外来资源与内生需求的交接对应;服务链接则涉及党的回应力建设,是党建引领的重要目标。它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为导向,要求党组织在直面问题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将组织网络铺设进千家万户,积极地回应村民面临的治理难题。

其三,德治为先。建立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是新时代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行动指南。所谓德治,是指以传统性的伦理原则或共享性的情理规范为基准而自发产出的一套治理方式,也是乡土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的一种具有适宜性及优先性的治理手段。在新时代乡村治理实践中,德治主要以两种方式体现出来:一是德行治理,即领导干部应当以自觉的群众观点为动力、以远大的道德品行为准绳、以直接在场的权力运行方式为依托,身体力行地践行群众路线,充分地彰显自身的道德优势,赢得群众的情感拥护和信任支持;[22]二是简约治理,[23]即党员干部应当重拾村民当家人的治理本色,以积极的姿态牵引党群间的互动、以多样的方式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在黏合社会关联、亲密社群氛围的基础上,将人情、面子、关系等非正式的治理方式带回治理过程,提高村治过程的实践自主性,塑就群众路线的内部均衡。

三、建党以来群众路线乡村实践的经验启示

建党以来,坚守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中国共产党将群众路线贯彻至引领乡村治理变迁的全部历史中。不但有效地容纳和汇拢了乡村治理中的群众性,也将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信念内化至中国共产党人的意志深层,保证了党性与人民性的辩证统一。从乡村治理切入,党的历史正是不断发展完善群众路线的历史,其中凝聚着许多值得珍视的经验资源。

(一)保证内在结构的均衡配置

作为党在革命斗争中围绕着党群关系的处理而逐步总结提炼出的重要政治资源,群众路线不止囊括着群众观点及领导和工作方法两个表里相依的层面,还进一步涵盖着如何在认识维度上处理党的先锋引领地位与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以及如何在行为维度上平衡党的统一领导与群众的公共参与等内容,本质上是由多重对应因素复合而成的综合体。

群众路线在乡村治理场域中的贯彻实践表明,党只有因循时代任务和社会结构的变化而有效地保证群众路线内在结构的均衡,实现党群关系的良性互动,才能产生促进善治的正向效益,将党的先锋领导地位树立于群众支持拥护的社会土壤中;否则,不但党的政策落地可能产生效用低下或偏差形变的意外后果,甚至也可能异化为威胁治国理政稳定性的群众运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正是党通过情感化的组织手段和柔性的动员艺术解决了党的主张与群众意愿、政党的先进性与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之间的结构张力,才顺利地将组织网络根植到形态各异的地方社区,成为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建构现代国家的中坚力量;在农业集体化的过程中,正是因为过多地强调由上及下的动员群众,而忽视了由下及上的自发参与,群众路线的内在结构发生了严重失衡,不仅脱离了正确的轨道而退变为不易掌控的群众运动,也产生了压制社会活力的负面效果;改革开放之后,党对此前运动式的治理模式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开始以制度化的方式对群众路线作出规制。特别是村民自治等制度安排的创设与实施,使得党的领导和群众参与形成了一个受到程序保障的“有机的、前后相衔接的完整过程”[24],极大地释放出活化村庄政治及提振社会公共性的积极效力;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面对乡村社会的快速流变和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根本调转,党继续从制度建设着手对群众路线进行适应性调整,试图以多元化的方式重塑党群关系的结构平衡,有效解决了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如何严密耦合的问题,极大地推进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当然,仍然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围绕找回群众的实践主题,党对如何优化群众路线作了诸多制度性安排,但随着乡村振兴背景下国家以更积极有为的姿态重返村庄,乡村治理中的行政化取向仍然会延续下去。在这种情况下,群众路线仍旧面临着被行政逻辑束缚的风险,可能出现片面地强调“领导”而忽视“群众”的问题。事实上,对于尚且留存着大量乡土性因素的基层社会而言,乡村治理仍旧以细小琐碎的群众工作为主要内容,必须发挥群众路线在深入群众及组织动员方面的作用。鉴于此,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及加强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政策语境下,群众路线的制度化建设依然要以提升社会自主性为要点,在使基层干部从样式纷繁的行政任务中解脱出来的同时,获得能够因时因地施展能动性和主体性的空间,真正地成为组织社会、直面群众、动员村民的基点。

(二)注重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水平

注重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组织的鲜明特征。从乡村治理的角度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单包括权力结构调配、领导干部管理、党员队伍建设等事关组织内部运转状况的工作,还尤为注重政党组织对基层社会的广泛覆盖,以及党员干部与基层群众的融会协同等外部功能,因而整体上可以分成如何强化基层组织的领导力以及如何密切党群之间的粘合力两组内容。而正是因为蕴含着“领导”和“群众”两大要素,基层党建得以与群众路线建立起显著的关联性,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水平因此能够直接影响群众路线的贯彻效度。

在党的历史上,基层党组织长期是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通过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将党员干部嵌入体制力量控制薄弱的乡土世界,不但探索和总结出了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式,也依托深厚的党群关联不断地为基层组织覆盖创制有利的社会条件,从而形塑了基层党建面向群众、引领社会的特有品格。新中国成立之后,党的群众路线虽然最先以外派工作队的形式体现出来,却在更广阔的社会范围内支撑起基层党组织网络的横向铺展与纵向延伸。自此,这种由内源式的治理精英所组成的组织载体,不但成为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实现政党与社会一体化的常规手段,也成为联结国家行政及村庄政治的新型中介环节,有效保证了党的执政根基的稳固。改革开放之后,尽管党主动摒弃了此前机械化的党群联结机制,但群众路线却以更为制度化和确定性的形态演进为联结基层党组织与转型社会的桥梁。由此引生的治理结果,除了群众路线在和谐融洽及频繁交互的党群关系中恢复了结构均衡、获得了新的实践阐释,也包括基层党组织的内部运转得以同村民自治衔接耦合,保证了政党属性与社会活力的顺畅贯通。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针对乡村治理中出现的基层党组织与群众路线相对脱嵌的事实,党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试图把群众路线全方位地植入到党建引领的乡村治理中。这不仅极大地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水平,驱动着党群关系在实践中持续生成,也产生了以政党建设撬动社会建设的外部效应,再造了基层党建与群众路线的有机协同。

在乡村治理视域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既是为了夯实国家治理的根基,也是为了更好地贯彻群众路线,实现党性与人民性的二元合一。但在强化党建引领的治理取向下,基层党建仍可能被名目繁杂的党建任务所限定,或者闭合为组织内部活动,或者停滞于应对性的表面工作,难以独立开放地接触群众、链接社会和深入乡土。在这个意义上,基层党组织建设仍然需要着眼于外部视野,聚焦于解决找回群众的课题。这一方面可以从制定合理的考核激励措施入手,激发党员践行群众路线的精神动能;另一方面则可以从转换党建的评价主体着力,使党员联系群众更加具体化、制度化。

(三)切合社会保存的底蕴特征

作为处在实践形态的党群关系,党的群众路线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展开的,因此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以及农民生活的固有特色对群众路线的实践效果具有不容低估的影响。众所周知,中国的乡村社会曾是极富乡土性的熟人社会,不仅贮藏着繁错交织的情理网络和亲密熟识的人际情谊,也保存着代代传承的文化伦理与互惠共识的道德秩序。虽然现代化进程对许多乡土性因素造成了直接冲击,但差序格局、人情面子、文化认同、风俗习惯及共享规范却依旧顽强地勾勒着乡村的社会底蕴,[25]是党开展群众路线时能够着重借用的本土资源;同样,作为经受着生存考验的能动主体,以往的中国农民习惯于将生命的智慧及人生的轨迹置于家庭本位的价值观念、道德义务与生活伦理之下,并形成了讲究情感交互、关注家庭责任的安身立命方式及人际交往模式。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家庭本位的文化虽然也受到了现代性力量的损蚀,却在多变的时空场景中展现出相当发展韧性,一直根深蒂固地定义着农民的生活秩序、生命意义与人生选择。由此,以家庭为基础扩展而成的伦理原则、在场化与情感化的交往形式以及直面生活的行动逻辑均是党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媒介。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群众路线主要在情感向度上展开,既强调通过反复的情感传递和真挚的心灵共鸣打开政党下乡的通道,也强调通过嵌入农民的家庭内部、回应农民的生活所需来实现对革命力量的领导;在土地改革过程中,虽然群众路线致力于达到重构村治格局的政治目标,但乡土因素仍在一些细微之处形塑着群众工作的努力方向。尤其是在工作队派驻期间,外来干部只有迈入农民的家庭,与底层群众建立起自己人的认知,与积极分子达成密切的私人关系,才能掌握地方知识,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在税费征收时,群众路线的微观呈现则更明显地切合着乡土社会的底蕴特征。这不仅表现在基层干部只有攀缘着错综缠绕的人际脉络才能得到农户的配合,也表现在家庭主义的交往策略和熟人之间的交涉规则往往是调节干群关系的重要凭据;[26]在新时代的乡村治理实践中,无论是驻村帮扶对家庭本位社会文化的遵从,还是德行治理对公共舆论及道德形象的投资,均意味着群众路线只有与社会自发保存的传统底蕴相称相合,才能使公职人员发挥改善治理绩效的作用。

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实施以及市场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乡村社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将愈加深化。理论上,乡村振兴的主体是组织化的农民,治理有效则必须在社会整合的基座上展开。[27]遵照这一逻辑,群众路线的贯彻不但将进一步受到断裂社会样态的挑战,也必须承担起团结聚合农民、繁荣村庄公共性与助推社会关联再生产的任务,因而必须更加关注乡土社会的底蕴特征和家庭本位的社会文化。这意味着,党员干部在贯彻群众路线时,必须因地制宜地借用乡土中的历史遗产,掌握情境化的交往原则,在领会家庭本位文化和深入农民生活秩序的同时,“立国为家、化家为国”,努力使国家与农民一体相连,把家庭开拓为社会活力迸发的源泉。[28]

四、结语与展望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伟大奋斗历程中逐步总结和发展出的重要政治资源。自诞生以来,党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革命、建设及改革的全过程,不但在“一切为了群众”的价值基础上汲取着发展壮大的强劲动力,也在“一切依靠人民”的主体基础上凝聚着带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蓬勃力量。[29]基于此,《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

事实上,对于群众路线这样一个容纳有多重要素的综合概念,完整地理解其所蕴藏的丰富内涵,不能只停留于宏观表述或抽象思辨,而是需要向生动具体的实践层面推演,将处在具象操作或运行状态的党群关系带入到研究视野。这也构成了本文何以引入乡村治理视角的本原:乡村是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实践的基层场域,乡村治理正是考察群众路线的重要切口。

从乡村治理出发,党的群众路线始终贯穿在中国共产党引领乡村治理变迁的历史谱系中,并因循党主要任务的更替而发生阶段性的变动,在整体上经历了从探索形成、曲折发展,到制度重塑和调适完善的演进过程。而基于历史梳理,可以从中总结三条关于群众路线基层实践的经验启示:其一,群众路线的运行以处理党群关系为根本内容,维持“领导”与“群众”的均衡配置是保障群众路线发挥正向效力的核心环节;其二,群众路线的发展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具有历史关联性与实践统一性,提高基层党建水平是有效贯彻群众路线的基本方面;其三,群众路线的基层实践必然要受到地方社会特点与农民生活秩序的影响,切合社会在时间长河中自发保存的底蕴特征是群众路线落地生根的必要条件。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党执政兴国的根基。而今,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所擘画的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下,乡村治理的重要性正愈加凸显出来。不仅加强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成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推进乡村治理有效也成为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题中应有之义。鉴于此,全党必须持之以恒地把群众路线贯彻至乡村治理领域。然而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及乡村社会转型的齐头并进,群众路线的实践将会在更加复杂变动的治理场景中展开,所以如何顺应外部治理环境的变化,保持党群关系的动态均衡依然是全体党员干部,尤其基层党员干部需要着重思考应对的难题。纵览党的历史可以发现,群众路线本身便是一个因循实践环境的演变而不断与时俱进、向前发展的实体概念,新的社会条件总能为群众路线开辟新的表达空间。其中的缘由,很大程度上在于党作为积极有为的行动主体,既在解读特定的治理环境时富于洞察力,也在选择相应的调适策略时发挥着能动性。延承这一传统,党在沿着制度创新的轨道继续发展群众路线时,仍要主动回应新的治理要求与实践需要,既要防止行政逻辑强化所可能造成的党群关系断裂,也要为基层党组织引领乡村治理留存相对充裕的自主行为空间,有效地保证群众路线与基层社会的紧密串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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