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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系统视域下明代中央官学的现代诠释

2022-11-18吴光辉

东南学术 2022年3期
关键词:书院中央教育

任 萍 吴光辉

历史上崛起的新王朝皆会整饬秩序、教化民风,由此隋唐以科举、宋元以书院、明清以学校不断开辟出新的教育途径,并维继以儒学为根干的中华学术传统。明洪武二年(1369),太祖朱元璋将集庆路儒学旧址改建为国子学,而后下令在全国各府、州、县设立相应的学校,在防区卫所设立卫学,乡村设社学,在各地方行政机构所在地设置都司儒学、宣慰司儒学、按抚司儒学、诸土司儒学等教育机构。(1)黄仁贤:《中国教育管理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22页。由此,明朝建立起自中央到地方各级学校相互衔接、结构完整、管理有效的“官学体系”。

迄今为止学术界就明代中央官学的界定、框架、内涵、评价等系列问题展开多样化的研究,有以官学教育与科举的关系为对象研究其“教育目的”,(2)郭培贵:《明代科举的坚实基础——官学教育的发展特点及其经验教训》,《中国文化研究》2009年第2期。以官学教育管理体制与管理手段为对象研究其“教育制度”,(3)朱季康:《江淮文明浸华夏:述论宋元明时期江苏高等教育的繁盛》,《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以官学学官或国子监生为对象研究其“教育主体”,(4)赵伟、邓洪波:《明代提学官的书院建设与张居正的学政改革》,《学术研究》2021年第5期。以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发展为对象研究其“对外影响”等。(5)陈县樑、金国平:《明清官学对琉球学子的教育及影响》,《史林》2019年第3期。但是针对中央官学的“体系”问题,却少有将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研究,且大多数流于“封建体制”的模式固见,对之既缺乏科学、客观而全面的历史评价,也缺少对之重塑再评的创新性思维。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关键在于“结合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涵义”。(6)《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2014/0925/c64094-25729647-2.html。教育生态系统是“教育的要素与要素之间,以及要素与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相对稳定结构的统一整体”。(7)邓小泉:《中国教育生态系统的四个发展阶段》,《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从这一新视域出发,本着“以史为鉴”的思想,构筑起一个跨学科的研究范式,将明代中央官学视为一个独特的生态系统,确立起其在历史上应有的评价与地位,进而探究这一体系对于树立正统性的学问、把握与时俱进的实学精神、确立当下中国的文化建构所具有的重要价值与启示意义。

一、追溯明代中央官学的历史地位

“中央官学”这一概念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的“国学”。正所谓“学在官府”,这一时期的大学由国家主办,以“明人伦”(《孟子·滕文公上》)为首要任务。春秋战国时期,“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左传·昭公十七年》),官学日趋崩溃,私学随之兴起。汉武帝时期,中央设立太学、鸿都门学、宫邸学,地方郡国设立“学”、县道邑设立“校”、乡聚设立“序”,构成较为完整、初成规模的教育体系。以之为垂范,后世得以延续,明代中央官学也是在一个王朝兴衰、秩序延续的框架下得以重构兴起,故而也具有创新性的内容与独特的地位。

首先,明初中央官学体系在继承过去官学传统的同时,也依照时代需要而不断拓展、推陈出新。古代中央官学大致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以太学和国子监为代表的最高学府,第二是以律学、书学、算学、画学等为代表的各类专科学校,第三是以弘文馆、宗学等为代表的贵族学校。明代中央官学体系的最高学府是两京国子监,即南京国子监、京师国子监。这一制度源自西周古制,形成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之际,是为了满足明成祖朱棣再塑“中心”的政治需要。除了太医院、钦天监外,中央官学还开设四夷馆、京卫武学等专科学校,并在全国各地30个亲、郡王府设置宗学。就此而言,明代中央官学的真正主体是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机构,无论是国子监,还是钦天监、太医院、京卫武学、宗学,乃至根据需要而建立的中央官署四夷馆,皆是服务于以皇帝为中心的明代中央集权体制。

其次,明代中央官学的类别设置超越传统的经学范畴,确立新的教育典范。迄今为止的中央官学研究,尤其是针对明初的中央官学,部分学者或是认为不如唐宋时期发达兴盛,趋于简化;或是将官学教育等同于儒学教育,批判其因循守旧,“弊病”不少。(8)谢海涛:《中国古代官学中的学生数量问题研究——以科举学额制度发展演变的历史为中心》,《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郭培贵:《明代科举的坚实基础——官学教育的发展特点及其经验教训》,《中国文化研究》2009年第2期。事实上,明代中央官学具备三重阶梯性:第一是以经学教育为主的国子监,第二是实行专科教育的钦天监、太医院、四夷馆、京卫武学,第三是实行宗室教育的宗学。换言之,明初中央官学将经学教育、专科教育、宗室教育融于一体,地域涉及中央、地方、外夷,内容囊括文武两道、天文学、医学、语言学等诸多范畴,成为管辖多元、门类繁杂、层次分明的知识传习体系。清代基本沿袭这样的教育制度,进而转化为近代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

再次,明代中央官学的核心内容不只是儒学教育,而是选择性地满足培养官员基本素质这一实务要求。根据《明史》记载,明代国子监的监生“所习自四子本经外,兼及刘向《说苑》及律令、书、数、《御制大诰》”。(9)《明史》卷六九《志四五·选举一》,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6册,第1677页。这样一批实用学科被纳入到国子监的知识传习体系,间接地推动学科间的交叉、全知识性的推广。不仅如此,明代还专门设置四夷馆,以推行语言专科教育,应对边关紧急事务。嘉靖二十一年(1542),四夷馆提督官郭鋆奏请:“学以适用当务为急,考之往昔专工一切番汉杂字而不及诏敕、来文,恐殊非急务,今后务将三者并行肄习。”(10)吕维祺等:《四译馆增定馆则》卷一五《文史·条约类》,《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74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第641页下面。这一点也大为超越“儒学教育”的传统范畴。

从次,明代中央官学是权力归于中央的系统架构,也是自中央向地方不断扩散,进而相对独立的交叉结构。这或许与朱元璋分封诸王、管理地方的初衷密不可分。本文论述的钦天监、太医院、四夷馆之所以可以纳入到中央官学范畴之中,根由在于其皆隶属于六部、五寺等中央机构,其官署所在皆为“两京之地”。但是,明代中央官学绝不只是停留在两京之地,亦不断向地方延伸拓展。隆庆年间,朝廷以京卫武学为根基,在永平、遵化、密云等京畿周边设置武学。不仅如此,明朝皇帝还在各地亲、郡王府相继设置宗学,构成了中央官学的有效补充。

最后,明代中央官学的繁荣间接推动了书院的持续发展。明初的文教政策重点在于扶植官学发展,培养有用之才。这一批官绅在地方任职期间,一方面将宋元以来的书院并入地方官学,另一方面重修或兴建部分书院,以研习程朱理学为要务。较之宋元时期,明代书院的特征在于:第一,书院数量达到前所未有的1962所,超越了唐至元时期的总和;第二,官绅力量极为庞大,累计建立1707所书院,成为这一时期书院发展的巨大力量;(11)邓洪波:《中国书院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75、284-285页。第三,皇室成员和武官两大生力军造就了不少的藩府书院、肄武书院,成为明代书院建设的一大支撑。(12)邓洪波:《中国书院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75、284-285页。不言而喻,书院获得持续性发展是得益于中央官学的包容性与拓展力。

既往研究基本上是站在对封建王朝批判的立场来把握明代中央官学的地位。不可否认,在明代中央高度集权、封建专制的体制下,中央官学独尊“朱子学”,逐渐走向了禁锢民众思想、阻碍科学输入的局面。但是,追溯明代中央官学的设立初衷、设置类别、教育内容、系统架构,可以认识到明初推行的中央官学系列改革不同于以往的教育系统,突破了儒学教育的传统藩篱,呈现为一个纵横达观、体系完备,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中央官学体系,且推陈出新、行之有效,贯穿整个社会,应该予以一种新的历史评价与时代定位。

二、重塑明代中央官学的逻辑架构

围绕明代中央官学的研究,学术界出现了不少争鸣,或针对基本范畴,或针对教育类别,或针对划分方式,但是这一系列论争的根源皆指向了一点,即明代中央官学的逻辑架构究竟如何?所谓“逻辑架构”,是依据形式系统的推导、自然语言的论证来确立合理性的根本命题。(13)李源、赵永春:《建设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呼唤、架构与担当》,《理论界》2016年第12期。但是,本文所谓的“逻辑架构”并不是既有的哲学性的推导或论证,而是基于明代中央官学诸要素尝试构筑起一个全新架构。换言之,就是通过重塑明代中央官学的逻辑架构,将过去松散的、零乱的、无序的、模糊的明代中央官学的“体系性”展现出来,由此来挖掘这一中央官学体系针对当下的历史观照与借鉴价值。以“生态系统”来重塑明代中央官学的逻辑架构,也就是要借助主体、类型、属性、区域等诸多范畴,阐明明代初期的教育思想、教育制度、教育实践、教育评价——涉及科举考试、知识传承等诸多内涵,进而将明代中央官学的内在关联、外部地位结合在一起,展开“体系化”的重塑。

第一,明代中央官学的设置,潜存着以层次、类别、区域为标准来进行划分的“大逻辑”。迄今为止,学术界围绕中央官学的整体判断,大多是把中央与地方的“两极”划分作为唯一的标准。本文不否定这一“空间”划分的合理性与必然性,但尝试论证明代中央官学实质上是将层次标准、类别标准、区域标准结合在一起,采取了多样化的划分标准。具体而言,国子监设置时间最早,实行经学教育,占据明代中央官学的主导地位;以四夷馆为代表的诸机构实行专科教育,成为明代中央官学的辅翼;宗学实行宗室教育,是明代中央官学的特殊组成。换言之,无论是站在层次、类别、区域哪一个标准,明代中央官学皆是由众多教育机构或者具有教职功能的机构共同组成的层次分明、类别丰富、职责规范的生态系统。

第二,明代中央官学的设置亦带有分门别类、实用倾向、动态管理的“小逻辑”。这一系统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服务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且灵活实用。国子监是明朝廷选官制度的重要基础,四夷馆等机构兼具教育教学职能,京卫武学是文武科举考试的有力补充。就此而言,明代中央官学成为科举制度的强力支撑,服务于选拔人才这一要务。不仅如此,朝廷为了使“术业有专攻”,对隶属诸职能机构的学员参加科举考试也采取了灵活实用的管理方式。中央官署四夷馆“译字生”参加科举的前提是精通本业,天文生、医生、武学幼官能否应试,朝廷规定亦是适时而变。明朝初期宗室被排除在科举考试之外,到了万历十八年(1590)解禁,天启元年(1621)宗室子弟踏足乡试,开启了明代宗室子弟的科举历程。(14)张明富:《论明代宗室开科》,《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1期。换言之,明代推行科举考试绝不只是严格“身份管制”,禁锢“阶层流动”,而是开拓了多样化的渠道,展现出因势利导、适时改革的动态性。

第三,明代中央官学的设置具备以儒为本、兼容并包的“系统性”。就明代中央官学的知识体系而言,国子监教学主旨在于“以孝悌、礼义、忠信、廉耻为之本,以六经、诸史为之业”,(15)《明史》卷七三《志四九·职官二》,第1789页。建立起以经学为核心,以史学为辅翼,以律令、书学、算学、射御等诸门类为补充的知识传习体系。实行专科教育的四夷馆等诸机构也力图做到术业专攻、兼顾文史。钦天监天文生、阴阳师,以及太医院医士、医生亦分科习学。明朝设置武学之后,教学内容文武并重,除了日常操练外,“幼官子弟所读之书《小学》《论语》《孟子》《大学》内取一,《武经七书》《百将传》内取一,人习二书”。(16)《明实录》卷一六《宪宗》,梁鸿志1941年影印本,第3页b。对于实行宗室教育的宗学,朝廷亦“令各生诵习《皇明祖训》《孝顺事实》《为善阴骘》等书。至于四书五经、史鉴性理,亦相兼讲读”。(17)《大明会典》卷五七,明万历刻本,第25页b。

第四,明代中央官学与书院发展共动互补,共同促进教育、思想、文化的整体发展。一是中央官学与书院的目的均在于“养士”,二者教育对象高度重合。(18)任文利:《书院与官学教育——以明代为例》,《天府新论》2016年第4期。二是无论是中央官学还是官府书院皆走向平民化,且与科举考试保持紧密联系。王守仁在《万松书院记》中提到,“我明自国都至于郡邑,咸建庙学,群士之秀,专官列职而教育之,其于学校之制,可谓详且备矣。而名区胜地,往往有书院之设,何哉?所以匡翼夫学校之不逮也”。(19)王守仁:《万松书院记》,《王阳明全集》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52页。嘉靖三年(1524),湛若水任南京国子监祭酒,主持学政,以讲学为己任。致仕之后,湛若水专事讲学,创建不少书院。由此可见,王、湛二人皆把书院视为官学的必要补充。不仅如此,各地提学官亦建立地方书院,扩大施教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官学系统省一级的空白。(20)赵伟、邓洪波:《明代提学官的书院建设与张居正的学政改革》,《学术研究》2021年第5期。

概而言之,重塑明代中央官学的逻辑架构存在着一个最为根本的逻辑起点,即以服务中央集权为根本。明代官学系统所构建的以“经”为核,以“儒”为本的基本架构,充分地展现了明朝廷培养、选拔人才的客观要求。不可否认,随着明代官学教育的全面“科举化”,明代中央官学以“德”“识”“才”为培养目标而构建的知识传习体系遭到了极大的削弱。但是,本文认为,明代中央官学并不是单纯的线性结构、抽象的思想统治,而是将内在的教育理念、教育思想、教育机构、教育实践,与外在的科举考试、人才培养、专门教育、宗室教育等结合在一起,构成一种由内到外、自上到下、自中央到地方、自理念到实践的生态系统。

三、赓续明代中央官学的文化价值

重新评价明代中央官学的历史地位、重新塑造明代中央官学的逻辑架构,可以为我们立足当下、把握过去,在新的历史时代充分挖掘明代中央官学的文化价值。

首先,溯本清源、树立正学,确定立国之本。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言道:“朕恒谓‘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今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礼延师儒,教授生徒,以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以革污染之习,此最急务,当速行之。”(21)《明实录》卷四六《太祖》,第11页a。朱元璋设立中央官学的目的,就是为了确立教化,树立正学。洪武八年(1375),朱元璋“宗朱氏之学,令学者非五经、孔孟之书不读,非濂、洛、关、闽之学不讲”。(22)陈鼎:《东林列传》卷二,广陵书社2007年版,第38页。明太祖将程朱一脉的“理学”确立为“国学”,以此为基础而树立起明初整个教育体系。

虽然明初树立的以朱子学为官学的教育体系在历经数百年后,尤其是遭到西方坚船利炮的冲击后逐渐落后于世界,成为历史发展的阻碍。但是,这样的官学也存在着根植于历史的客观性与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官学教育乃至书院教育的发展。正如刘海峰对科举的评价,“语境不同,科举制在评价者心目中的面貌也有所变化”。(23)刘海峰:《重评科举制度——废科举百年反思》,《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我们不可超越历史的“局限性”,过度指责或者将问题的焦点指向“中央官学”或“科举制度”。这样既不符合历史的事实真相,也抹煞了明初朱元璋设立中央官学的初衷与贡献,而是需要还原到真正的历史语境中加以把握与评价。

其次,注重人才、注重实学,确立为学之本。明朝廷之所以崇学重教,是为了选拔实用之才。朱元璋告谕国子学官曰:“教之之道,当以正心为本,心正则万事皆理矣。……宜辅以实学,毋徒效文士记诵词章而已。”(24)《明太祖实录》卷四○,第2页a。在此,实学成为突出之内容,为学之根本。四夷馆提督官吕维祺训诫师生曰:“夫口与身皆心所贯,而心为宰。忠信笃敬,心之本体。”(25)吕维祺等:《四译馆增定馆则》卷一七《文史·序类》,《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749册,第645页。而正心为本需要读书穷理,即辅以实学。即便是武学,也要求“讲读兵书,使知制胜御敌之方,定为课试之法”。(26)《明实录》卷一四《宪宗》,第2页b。就此而言,明代中央官学在为学方面将“务求实才”视为终极的价值取向,在治学方面则追求“正心”“实学”。

明朝廷虽然树立了中央官学注重人才、注重实学,确立为学之本的思想,但是并没有得以延续下来。到了清代,尤其是鸦片战争之后,教育因循守旧,所谓人才空谈误国。针对宋、明以来的官学体系,也出现了不少指责,或将之归结为儒学之故,或将之归结为体制之故。清光绪皇帝百日维新之际,就将改革的“矛头”指向“沿宋、明旧制,以《四书》文取士”。(27)《大清历朝实录》卷四一九《德宗实录》,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第57册,第490页。但是,正如中国近现代史学先驱柳诒徵(1880—1956)所言:“明人之思想,固无所谓社会,而其对于大学学生,则于读书之外,使之历事,以练习其办事之才。此明代太学之特色,为历代国学所无者也。”(28)柳诒徵:《柳诒徵文集》第9卷,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244页。换言之,明朝廷注重选拔“实用之才”,更注重“事上磨练”。

最后,明代中央官学规范道德、注重礼仪,突出文明典范。所谓“教化”,不只是培养人才,更在于教化世风,培养人格,树立道德典范。就此而言,以先王之道、孔孟之言为宗旨的道德教化,形成了明代中央官学体系的思想底色。这样的道德教化自国子监开始,延伸到各个地方,乃至以书院为代表的其他教育机构。作为中央官学各机构师生日常仪节的典范,明太祖谕国子监祭酒宋讷曰:“太学天下贤关,礼义所由出,人才所由兴。”(29)《明史》卷七三《志四九·职官二》,第1789页。即便是武学,也要求“于较阅骑射、诵解兵书外,加诲以圣贤之道”。(30)《明实录》卷二三一《世宗》,第3页b。不言而喻,这样的“礼仪规制”内容丰富、涉及广泛,也成为“中华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代中央官学亦深刻影响到各个地方乃至周边国家的教育制度发展。洪武三年(1370),明太祖下令:“民间子弟俊秀,年十五以上愿入国学者……皆令入学。”(31)《明实录》卷五三《太祖》,第14页a。这一政策深刻影响到大明王朝的边缘地带,如广西、云南等地区,“其后宣慰、安抚等土官,俱设儒学”。(32)《明史》卷七五《志五一·职官四》,第1852页。不仅如此,其影响极大地推动了东亚文明发展。明朝设立交阯郡20年(1407—1428)期间,广泛建立地方儒学、颁发儒家经典、选拔儒学人才,使宋明理学在越南得以进一步传播。(33)陈文:《科举取士与儒学在越南的传播发展——以越南后黎期为中心》,《世界历史》2012年第5期。日本亦接受来自中国的学问,不仅将朱子学视为官学,更施行日本式的“小科举”,(34)吴光辉、熊娟:《日本“科举学”的转型与评价——以江户时代的〈对策则〉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实现选拔人才、应对外侮的目的。

不可否认,明代中央官学客观存在难以逾越时代语境、难以实现人的教育的极大缺憾。但若站在当下大力传承弘扬传统文化的背景中重新认识明代中央官学,则能发现其历史进步性。赓续明代中央官学的文化价值,需要站在“系统”的立场来思索这一中央官学的文化价值,进而推动“国学”的复兴;需要注重实学思想,选拔人才,知行合一,成就“自信之学”;需要培养道德规范、礼仪秩序,认识与把握“中国价值”,确立“中华礼仪”,从而让中国以新的典范形象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四、结 语

站在生态系统的视角重新梳理、审视明代中央官学,可以将之重新评价为体系比较完备、内容比较充实、结构比较合理的中央官学系统。与此同时,重塑明代中央官学的逻辑架构,尤其是以中央集权为根本的逻辑起点,可以将之把握为一个动态化的系统。这一中央官学系统不仅在内部互相促进、协同发展,而且与民间的书院发展共动互补,共同推动明代的教育、思想、文化的整体发展。不仅如此,明代中央官学还具有确立树立正学、贯彻实学、注重礼仪的文化价值,对树立文明典范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与启示意义。

不言而喻,明代初期树立官学体系的根本目的在于确立以皇帝为中心的统一性的、支配性的中央集权。因而,其教育核心内容尤为注重“大义名分”的朱子学思想,并将官学系统与科举考试结合在一起,教学机构自中央推广到地方、自朝廷机构到坊间民众,从而不可避免地留下等级森严、内容空洞、思想禁锢等一系列问题。但是,站在生态系统的新视角对之进行现代诠释,尤其是辅以“解构-重构”式的探究与思索,可以赋予明代中央官学体系以一种全新的历史价值和时代意义。这对于今天我们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也有一定的启发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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