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新时期“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的研究范式
2022-10-21孙桂芝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2期
孙桂芝
(辽宁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136)
如何看待“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的传播范围和价值定位?童庆炳经过统计指出20 余本中国文艺理论类教程都采用“审美意识形态”作为文学本质的界定,他认为这说明“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理当是中国当代文艺第一原理。但是,与童庆炳意见相左者不乏其人。鲜益在2002 年第7 期《四川教育学院学报》发表文章《审美意识形态的人类学阐释》,认为“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缺陷在于把审美这种普遍的人类意识活动当作文学,这是较早一篇对“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理论合理性公开质疑的文章。随后,在2005 年前后几年内,以北京大学董学文为代表的一些学者不断发表论文,推动“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成为文学理论研究热点。2005年9 月董学文发表《文学本质界说考论》质疑“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范畴合法性;童庆炳同年10月在“新时期文学理论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作出回应,本次会议论文以《文艺意识形态学说论争集》集刊形式出版,二位学者都得到各自支持者发文声援,2005 年到2006 年被看作关于“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争第一次高峰时期;第二次论争高峰是《文艺争鸣》期刊在2009 年到2010 年期间集中刊发系列关于文艺本质问题文章,再次激发文艺理论研究关于文学本质论话题的热度。两次论争核心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如何:如何看待“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普遍性和历史性问题,如何看待审美意识形态的逻辑起点问题,如何看待文学本质多元构成可能性的问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