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综述
2022-09-21
山西水利 2022年5期
关键词:制度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晋城市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五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暑,精心组织,高位推进,聚力攻坚“六大任务”,高质量完成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晋城市水务局被水利部授予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称号。
一、晋城市河湖基本情况
晋城市地处山西省东南部,辖6个县(市、区),总面积9 490 km2。境内群山环绕,河川纵贯,河流分属黄河与海河两大流域。东部为海河流域的卫河各支流,主要分布在陵川、泽州县东南部的太行山西麓,流域面积1 073 km2,占总面积的11.3%,主要河流为武家湾河;西部为黄河流域的沁河水系,流域面积8 417 km2,占总面积的88.7%,主要河流有沁河、丹河。
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我市50 km2以上河流有69条,50 km2以下重要河流有188条。自北向南贯穿全市主要有沁河、丹河两大河流。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3.17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626 m3(全国人均水资源量2 100 m3),高于河北省人均341 m3、河南省人均516 m3、山西省人均381 m3,为华北地区相对富水区。
二、构建河湖长制工作体系
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五年来,我们始终站在政治的高度谋划、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历任市总河长亲力亲为,亲自解决河湖长制工作推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组织召开多次专项会议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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