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2022-09-21
山西水利 2022年5期
关键词:吕梁市
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吕梁市采取建制度、抓长效、搞创新、强法治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强化河长履职能力,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问题导向、水岸同治,监管严格、奖惩分明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使河长制工作逐步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为转变。
一、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
2017年,市管7条主要河流及汾河吕梁段、黄河吕梁段、县管122条河流的市、县、乡三级河长名单确定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2018年,吕梁市完善村级河长的设置工作,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全面建成。2021年,进一步巩固完善全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压实河长责任,结合人员变动调整了市级河长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实现了河长动态管理。截止目前,全市50 km2以上129条河流全部设立河长和警长,其中:市级河长16名、县级河长177名、乡级河长383名、村级河长1 390名。
二、首创河长巡河周活动机制
从2018年开始,吕梁市每年集中开展两次河长“巡河周”活动,市委书记、市总河长主动履职,亲自带队开展巡河,各市级河长以身作则,深入一线开展巡河巡查,深入推动了各级河长日常和集中巡查处置河湖问题的常态化。
三、率先打造智慧河长管理模式
2018年8月,吕梁市在全省率先开发运行吕梁河长制信息平台,并于9月17日全面上线试运行(《吕梁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吕河办〔2018〕36号)。2021年全市河长制工作重点考核各级河长运用吕梁河长制信息平台日常巡查履职及巡查发现问题处置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河长登录系统31万多人次,上传巡河记录15万条,为河长制工作智能分析、动态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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