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影响因素分析
——以内蒙古为例
2022-08-19李静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2年12期
李 静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经济发展更多地表现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不仅面临着新的问题,更有新旧问题的交织。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仍是目前的重要任务,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的转移,则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手段。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迅速扩大,这不仅是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浪费,更加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整体进步。相对于我国中东部而言,当前西部地区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1],存在大量闲置劳动力,如何解决西部地区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不仅是解决农民“就业”的重要问题,更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实现农民富裕、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1 文献回顾
古典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阐释人口流动是利益差异所导致的[3]。刘易斯(1954)建立了对于劳动力转移的第一个理论模式,即“二元经济结构”,由于工业部门在分配原则下劳动者获得的收入大于农业部门集合形式下得到的较低的劳动报酬,这种收入差距导致农业剩余劳动力在无人为障碍的情况下向工业部门流动[4]。拉尼斯、费景汉(1970)则认识到工农业之间的内部联系,引入了农业技术这一因素,强调农业技术的进步能有效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推动劳动力的有效转移[3]。托达罗(1969)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之后首先要在传统工业部门工作,之后才有可能在现代工业部门找到稳定工作,因此,托达罗提出城镇失业率也是造成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动因,这一理论更加合乎我国的基本国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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