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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我评估的逻辑特征与内涵意义*

2022-06-27

上海教育评估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评估学校教育

杨 洋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文化教育高等研究院,四川成都 610066)

学校自我评估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和评估模式。学校自我评估能有效帮助学校监控日益复杂的教育变革过程,并使学校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持续改进,其优势越来越受到不同国家、区域、学校各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关注。学校通过在内部实施自我评估制度,根据学校战略发展规划,采取一种适合自身特点的自我评估模式,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这也是完善现代学校评价制度的重要趋势。高质量的学校自我评估不仅是学校特色发展的关键因素,更能增强学校实施组织变革、应对未来挑战的治理能力。从世界范围来看,学校面临的已不是讨论“要不要做自我评估”的问题,而是从策略、模式、技术、保障等多个维度深入思考和积极探索“如何更有效实施自我评估”。围绕这一理论与实践问题,当前很多国家、地区和学校都积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与实践工作。本文重点探讨学校自我评估在动机、角色及模式上的逻辑特征,并指出其在推动学校持续改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及学校文化建设上的重要意义,以期对我国学校有效实施自我评估提供参考,从而推动学校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对学校自我评估基本内涵的认识

对学校自我评估进行科学界定,是开展评估活动的逻辑起点。所谓学校自我评估,通常是指在学校内部组织实施的一种自我评估活动。其本身是一个指向非常复杂且宽泛的概念,与校本评估、整体学校评估、内部评估、基于数据的决策、自我审视、内部问责等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对于究竟什么是“学校自我评估”这个问题,研究者及教育工作者们基于不同的理论视角或评估实践范式给出了不同的看法,反映出对学校自我评估内涵与外延的不同理解。其中,最常见的是基于学校自我评估的评估要素或按照一定的评估程序来进行界定,如“由学校自身发起的,由学校严格符合条件的相关者对学校在决策或在学校发展和学校政策方面采取主动的功能上作出系统的描述和判断的过程”[1]等。该类定义试图通过描述评估目的、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程序等,来实现对学校自我评估的界定。这类定义最大的特点是试图尽可能全面阐述学校自我评估的主要过程,但往往只能突出强调评估要素的某些方面。也有学者基于价值属性对学校自我评估进行定义,如认为学校自我评估是“对学校管理活动和教育活动进行价值判断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评判、揭示和发现教育现象价值的认识活动”;[2]也有学者从社会学、管理学等不同学科出发对学校自我评估进行定义,如“机制说”[3]“工具说”[4]等。

学者对学校自我评估概念的多样化解释和不同种界定表明,对其基本概念的认识深度与广度是随着自我评估的实践而不断深化的。笔者认为应该把学校自我评估置于教育变革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在不同的教育制度背景中去审视其逻辑特征,并准确把握其内涵意义,才能更清晰地认识学校自我评估的基本概念,从而更好地指导评估实践活动。严格来讲,从对“学校”内部进行解构的视角来看,学校自我评估的一般内涵包括了宏观的、中观的和微观的三个层面(表1)。不同层面的学校自我评估有着不同的内涵基本特征。通常人们所说的学校自我评估是指对学校总体办学情况的评估活动,这也是一种有效的自我调整机制,但对其概念的解释往往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会有所区别和侧重,正如陈慧娟等指出,学校自我评估使学校采取精准策略来对学校某一方面的质量进行改进。[5]

表1 学校自我评估的三个层面

二、学校自我评估行为的逻辑特征

学校自我评估作为教育评估活动的一种类型,既有教育评估的共性特征,又有其特殊表现张力。以下主要从动机、角色、模式三个维度探讨学校自我评估行为的逻辑特征,以期反映学校自我评估的客观现实。

1. 学校自我评估是基于内生的自我改进机制

学校自我评估起源于教育制度的变革与重构。[6]早期的学校评估是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外部主导的督导评估等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的检查。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很多国家给予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并让学校在教育质量监控与质量建设上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学校自我评估逐渐得到重视和发展。学校的自我评估自身具有很多优势与特点,又在一定程度上恰好有效弥补了外部督导评估的不足,受到各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关注。

在国际上,外部督导评估和学校开展自我评估的实践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督导评估二者独立开展;另一类是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督导评估共同协商组织实施、二者相互补充或构成有序关系,如很多国家、地区把学校自我评估视为外部督导评估的基础,由学校先行开展自我评估。这两类发展模式并非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教育制度、教育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发展至今,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绝大部分成员国的学校实施由外部评估和内部评估组成的双重评估制度。[7]

虽然在一些国家、地区,开展学校自我评估是来自外部利益相关方的要求,但从本质上讲,学校自我评估应是一种内部自发的行为,是由学校发起并以自身为实施主体,不断进行自我认识,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自主改进、自我完善的过程。因此,从行为动机来看,学校自我评估不应是基于来自外部的要求或对外部问责所作出的被动回应。一个有效且能持续健康发展的学校自我评估,应是从学校内部需求出发,积极主动审视自身,基于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从而不断产生持续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的内部动力源的过程。正如辩证法指出的内部动因是逻辑的起点。

2.学校自我评估主体客体角色的对立与统一

学校自我评估的主体与客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叠”现象,即评估者既是评估主体、又是评估客体,二者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逻辑关系。这种对立与统一的关系是学校自我评估区别于外部评估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学校自我评估无法回避、亟需协调的一个问题。

从学校自我评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关系来看,由于行为主体数量众多、利益方涉及面广,因此学校在做自我评估方案设计的时候,特别应注意政策、方案的内生性,让诸多不同类型行为主体的努力方向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一致,行为主体执行系列政策源于自愿性,使评估制度本身具有内生性的动力和稳定的运行机制。

从学校自我评估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关系来看,学校宏观及中观层面的自我评估一般是由学校校长、相关组织机构(包括行政机构、教学组织等)管理者组织实施,并吸引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的自上而下的评估行为,受评者或多或少地对评估会有抵触。一些与绩效、考评等挂钩的评估活动,更容易引起评价者与被评者之间的紧张关系。

在认识自我评估这种特殊模式时,首先应该认识并承认这种对立统一的辩证逻辑存在。这样的矛盾关系很容易引起对学校自我评估过程的实效性和评估结果的可信度的质疑。如有的研究者指出,学校自我评估的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容易将对教育的自我认知活动和自我评估活动混淆,导致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2]鉴于实施学校自我评估的评估人员“既是实践者,又是评估者”,因此受实践者身份影响,“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话语、符号主要是教育实践话语,与具有较强概括力、解释力的理性话语相比具有一定局限性。因此学校无法通过自我评估获得有价值的认识”。[2]

为了解决学校自我评估的主体与客体一致所导致的问题,国际上出现了基于外部专业人士参与的学校自我评估模式。20 世纪90 年代末,有研究者提出增加学校自我评估的“批评式朋友”角色,此后人们逐渐意识到该角色所具备的促进功能的重要性,后来又有研究者提出了“批评式促进者”的概念,[8]强调通过外部专业力量来促进学校自我评估,既提高了学校自我评估工作的总体成效,又提高了参与者对评估结果的认可度。

3.学校自我评估模式与实现路径的多元趋势

当前很多国家、地区、机构都积极开展学校自我评估,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评估框架及评估模式。所谓评估框架,是一种为某特定评估领域构建的、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评估要素构成的科学和完整的总体,具有整体性、系统性以及协调性的内涵特征。而评估模型或模式是在一定的评估体系和框架下,“个别评估者概念化及描述评估过程方法的总结、缩影或摘要”。[9]这样能清晰分辨出学校自我评估的框架与模式的不同。

综观当前不同国家、地区学校自我评估的实践探索路径,可以看到学校自我评估的模式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并没有一种可推而广之的固定评估模式,如爱尔兰教育和技能部(DES)的“六段学校自我评估模式”、欧洲质量管理基金会的“自我评估循环卓越模式”、欧洲国际常设督察联合会的“有效学校自我评估”、苏格兰的“学校改进”、加拿大的“基于学校效能框架的自我评估模式”、新加坡的“学校卓越模式”、新西兰的“基于学校改进的五段自我评估循环”、中国香港的“学校自我评估机制(学校改进循环)”等等。还有很多研究者基于一定学科理论或实践探索,也提出了很多自我评估模式,如Kurum 和Cinkir 提出了一种分6 个阶段分步实施的学校自我评估模式,重点对6个方面进行评估。

从这些多元化发展的模式可以看出,学校自我评估在评估过程上并不相同。但是,这些自我评估模式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具有实践性。这些模式都是在长期且大量的实践和反思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并发展起来的,而且不同的模式在发展中相互影响,对国家和区域的教育评估政策的制定影响越来越大。二是呈现阶段性。学校自我评估从收集当前学校最新发展的数据开始,然后通过分析数据对学校现状进行评估,并给出评估报告,最后根据评估报告制定改进计划,及组织实施和监控实施过程。这个评估模型通常是一个自我循环的闭合过程,通过自我评估的不断实施,学校存在的不足能够得到持续改进,学校的优势得以不断增强。三是带有明显的目的性。不同的自我评估模式的设计理念、路径虽有不同、各有特色,但都是为了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教育质量,提升学校效能和强化过程监控与资源保障,正如Kurum和Cinkir指出,多元化的学校自我评估的模式都代表着基于证据而进行改进的逻辑特征。[10]

三、学校自我评估的内涵意义

本节主要从学校自我评估的目的、价值、生态三个维度来看有效的学校自我评估所具备的内涵意义。

1.目的维度:支撑学校持续改进

从当前世界教育制度变革与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国家和地区对学校教育经费投入的增长,利益相关方对学校责任的期待越来越高,导致他们非常关注学校绩效和学校改进这两个方面。前者关注的是学校的产出质量,后者关注的是内部系统改革成效。有研究者指出,教育评估通常被视为一种控制评估对象活动的外部手段,这种“评估功能的传统定位对学校自我评估功能发挥造成了一定影响”,导致学校开展自我评估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不是为了学校的持续改进。

因此,学校在自我评估中既要找出阶段性成果、固化成就,同时也要更加重视发现不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然后再对持续改进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衡量,从而形成一个循环过程。前一阶段是对教育活动潜在价值的实现程度和持续改进结果进行判断,后一阶段是优化和创造从教育活动潜在价值向现实价值转化的条件并确保该转化过程成功,这样就能通过学校自我评估实现学校教育价值增值的目的。在此过程中,学校持续改进成了学校自我评估的核心要素和动力源泉。只有这样的持续改进,才能使学校自我评估发挥出真正的实效。通过学校自我评估,能更好地发现不足,从而促进学校从内部进行教育制度、教育政策的变革,因此从某种程度上看,学校改进的实质是“学校层面的组织变革”。[11]

2.价值维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学校是一个由各类群体构成的组织,其中不乏思想活动敏锐、深刻的群体,在这样的组织内开展学校自我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对组织者和实施者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很多国家和地区在开展学校自我评估的时候,组织者、参与者等都可能会遇到自身在评估知识、评估能力、评价分析等方面的问题。但是从本质上讲,学校自我评估是期望所有涉及的人员(如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都能通过评估的实施,评价自身的行为,并从中汲取经验。因此,这样的价值假设使得学校自我评估把学校所有的人都视为学习组织的成员。

基于这样的价值认定,学校的自我评估的最核心参与者包括学校领导层,教师及学生等利益相关者,其中必然涉及这些自我评估参与者对于能力发展的诉求。从不同角度来看,学校自我评估需要不断提升评估者的评估能力,这就需要相关人员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能够主动和有效地去学习并使用评估理论、评估技术、评估方法、评估工具,从而具备实施评估的基本素养。而在评估实施过程中,需要评估者具备有效的沟通能力、人际关系技能、团队协作能力、组织约束的能力,等等。对于教师来说,基于教学改进实施的自我评估,能用来检验他们所采取的哪种教学方法是最有效的,从而更有效提升教学能力,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而对某一类别的组织管理人员,如对学校管理者而言,从内部治理权力的结构方面看,还能有效提升共同领导[12]或分权领导能力。[13]也有研究者指出,学校自我评估要发挥参与评估人员的“自我决定能力”,[2]因为这种自我决定能力是影响评估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学校自我评估从价值判断出发,其活动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生态维度:升华学校校本文化

一个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校本生态文化的培育与建设。有效实施学校自我评估需要校园文化的营造,主要包括制度文化、质量文化及学习文化。

首先是制度文化的营造。学校要顺利实施自我评估,先要在制度上予以保证,这种制度能有效保证评估实施的周期性、实施结果运用的有效性,从而有利于学校对不同阶段发展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科学、全面的判断,进而充分发挥自我评估在优化学校管理制度、机制、流程等方面的调节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和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其次是学校质量文化的建设。质量是学校教育永恒的主题,质量更是学校的生命线。学校自我评估不同于外部评估,最根本的在于通过评估强化学校内部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按照“信仰—价值—制度—行为”的基本逻辑,围绕质量标准的落实、主体意识的唤醒、共同价值的塑造、自觉行为的促进、质量责任的落地,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质量文化。

再次,学校自我评估能有效推动学习组织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有研究者指出,自我评估文化“是指在自我评估制度基础上,学校组织多数成员对自我评估价值形成了共识,主动地参与评估并自觉地进行自我反思,自我评估已经成为个体行动和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因此,开展自我评估有利于激活学校学习组织的建立和健全,激发管理者、教师等利益相关者终身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四、对我国有效实施学校自我评估的建议

自从20世纪末以来,随着我国逐步加大对教育事业经费的投入,更加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办学质量的评估显得越来越重要。在我国教育评估体系中,按照实施主体划分,主要有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和实施的督导评估、社会中介组织实施的独立评估以及学校自主开展的自我评估。三者各行其职,相互补充,但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的督导评估仍占主导地位。由于教育制度、管理体制、缺乏指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自发组织实施学校自我评估的学校数量还较少、质量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基于对学校自我评估的逻辑特征及内涵意义的分析,笔者对我国学校自我评估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教育主管部门要从政策层面对学校自我评估予以科学指导

学校自我评估离不开国家或区域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专业指导,尤其是我国当前以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和实施的督导评估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应该从国家层面出台具体的措施和办法,积极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引导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与健全。应该从政策层面加强对学校自我评估的系统研究,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出台总体实施意见,提供明确工作指导,并结合各地学校实际开发适合的评估工具;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校自主实施的原则,通过总结自我评估实施效果好的案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注重学校改革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2.学校要逐步构建“内生性+发展型”的学校自我评估模式

虽然不同国家、区域和学校采用的自我评估模式有所不同,但学校自我评估是一种基于内生源起的自我改进机制,不是为了问责、绩效而开展的评估活动,因此学校要积极构建以系统性(出台系统性的政策、制度、机制、保障等)和相容性(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实施策略)为主要特征的内生性、发展型学校自我评估理念,通过不断完善以持续改进为目标的发展型学校自我评估模式,在动态的环境竞争变量中不断提升学校效能,从而形成和不断强化学校办学特色。同时,逐步把教育评价改革上升到学校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建设的层面。

3.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自我评估生态文化的营造与建设

不管采用何种自我评估模式,都应重视学校文化软实力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自我评估文化的建设。通过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契合学校发展实际的自我评估文化,使之成为推动学校内生发展的主导方式。这种文化能使组织内多数成员对自我评估价值形成共识,提升主体意识、目标意识、反思意识乃至批判意识,使得组织与个体目标有高度的交融,推动学校形成自主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引领学校绩效与学校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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