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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下房地产市场景气综合监测指数的构建研究
——以天津市为例

2022-06-07贾昱宁

华北金融 2022年5期

贾昱宁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天津市 300040)

一、引言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市场与房地产金融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关乎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08-2009 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在房地产金融领域开展宏观审慎管理逐步形成了国际共识。Song 等(2014)、Philipp(2015)、白鹤翔等(2018)等通过对新西兰、欧盟国家与中国等地数据的实证研究结果均表明,仅依托传统货币政策等措施难以有效防范资产价格泡沫诱发的金融危机,强化对房地产金融的宏观审慎管理是更优选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与国际清算银行(BIS)明确提出鼓励各成员国按照本国国情制定并实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美国、欧盟、英国与日本等世界主要经济体均已开始实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政策。2014 年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也指出,房地产是当前引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行业隐患,应加强针对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

就我国具体实践而言,2009 年,中国人民银行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2011 年开始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与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对房地产金融市场实施逆周期调节,并于2016年“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对金融机构开展宏观审慎评估,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宏观审慎管理。自此,我国开始逐步实施“因城施策”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并积极开展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宏观审慎管理。2016 年6 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上海率先探索制定了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并实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在综合评估判断上海房地产市场发展走势的基础上,构建逆周期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调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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