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地方金融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控思路的探讨
2022-06-07李文菲温煦
中国市场 2022年13期
李文菲 温煦



摘 要: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重要任务,也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管控和人力资源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文章在分析人力资源管控内涵、一般模式、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结合金融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控的具体实践,提出国有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以 “监督管理型”为基础的按照股权分类管理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并根据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要求,提出定岗位、定权责、定考核、定薪酬、定退出、定契约的“六定”实施步骤。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控;任期制;契约化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2)13-0043-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2.13.043
1 前言
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强化金融控股公司(以下简称“金控公司”)和金融科技监管,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金控公司高速发展,银行系金控、非银行系金控、央企金控、地方金控、民营金控、互联网金控等多种类型百花齐放,各类经济市场主体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得到满足,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金控公司旗下管控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存在风险复杂度高、风险传导性强、风险叠加效益显著等特征,使得金控公司的管理要比单一业态金融机构的管理难度更大。
201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管理试行办法(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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