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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城市少数族裔移民居住区隔相关问题的循证探讨

2022-05-14裴圣愚王莹莹

关键词:区隔族裔流动人口

裴圣愚 王莹莹

居住区隔(Segregation)既可以用来描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族裔在一定环境中的不同区域分开居住的模式,也可以用来描述产生这种空间分离的过程。(1)Ron Johnston, Michael Poulsen, and James Forrest, “Research Note-Measuring Ethnic Residential Segregation: Putting Some More Geography In,” Urban Geography, vol.30, no.1 (January 2009), pp.91-109.国外少数族裔移民在城市中的居住空间往往不同于多数族裔的本地居民,常与过度拥挤、缺乏基础设施、不稳定的生活,甚至是族裔不平等联系在一起;而住房可能比其他任何因素都更容易造成他们在空间上的相对集聚。(2)Michael A. Stoll and Kenya Covington, “Explaining Racial/Ethnic Gaps in Spatial Mismatch in the US: The Primacy of Racial Segregation,” Urban Studies, vol.49, no.11 (August 2012), pp.2501-2521.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国外城市中的族裔居住区隔进行了广泛的探讨(3)参见彭庆军:《西方城市族群居住隔离的空间整合:理论、政策与反思》,《民族研究》2018年第5期;彭庆军:《“城市更新计划”:荷兰族群聚居“去隔离化”政策实践与反思》,《世界民族》2020年第3期。,但大多仍是以传统的个案方法开展研究,系统性和有效性分析较为薄弱,也就无法回答到底什么样的因素或者什么样的政策是起作用的。鉴于此,本文尝试以循证(Evidence-based)的理念和方法对国外城市少数族裔移民居住区隔的相关问题进行再探讨,以期更加全面地认识城市民族事务治理和社区治理问题。

一、国外城市少数族裔移民居住区隔研究的碎片化

移民的居住区隔作为西方城市发展的一种结果,始终是国外学术界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众所周知,芝加哥学派的生态学视角及其所建立的“入侵—演替模型”(Invasion-succession)具有重大的开拓意义。区隔被视作为一种有机现象,是移民走向融入和同化的过渡阶段。而且,族裔飞地(Enclaves)可以为移民提供特定的就业机会,从而提升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促进他们的城市融入。(4)Ad Coenen, Pieter-Paul Verhaeghe and Bart Van de Putte, “Ethnic Residential Segregation: A Matter of Ethnic Minority Household Characteristics?” Population, Space Place, vol.25, no.7 (October 2019), e2244.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地位的不断上升,移民将能够更好地实现空间同化,最终自然形成马赛克式的居住格局。

北美学术界深化了对少数族裔文化和经济社会资源的分析,区隔又被视为选择和限制的结果。也就是说,少数族裔移民的行为选择以及住房市场和家庭条件的限制共同导致了居住区隔。然而,移民在住房地点、类型、租住权等方面的不平衡状况实际上形成了住房市场分割,所谓的“自由选择”反而使移民不由自主地被“锁定”在当前所处的劣势环境中,无法实现真正的选择,从而造成了族裔文化上自我区隔的假象。(5)Åsa Bråmå and Roger Andersson, “Who Leaves Rental Housing? Examining Possible Explanations for Ethnic Housing Segmentation in Uppsala, Sweden,” Journal of Housing and the Built Environment, vol.25, no.3 (September 2010), pp.331-352.所以,相较于改变移民的行为偏好,改善住房市场环境就成为“去区隔化”的主要路径。常见的一类干预措施包括改变住房的使用类型、分配方式、租赁形式等,都以实现多族裔的混居为目标。例如,将公共住房建造在本地人为主的非贫困区域、政府向移民提供租房补贴和发放购房代金券、实施住房配额制使移民居住得更加分散、通过补贴和服务促进移民家庭搬迁到非洲裔或贫困家庭比例较低的社区、增加社区住房的多样性等。(6)Gideon Bolt, “Combating Residential Segregation of Ethnic Minorities in European Cities,” Journal of Housing and the Built Environment, vol.24, no.4 (December 2009), pp.397-405.另一类居住区隔干预措施聚焦于消减住房市场上的歧视现象,包括以少数族裔身份为理由拒绝或限制提供住房的区别对待(Differential Treatment)现象,以及使用看似不具歧视性内容的程序和做法来强化某一族裔移民不利地位的差别影响(Disparate Impact)现象。(7)Annamaria Oblom and Jan Antfolk, “Ethnic and Gender Discrimination in the Private Rental Housing Market in Finland: A Field Experiment,” PLoS ONE, vol.12, no.8 (August 2017), e0183344.通常,偏好和信息不完全被认为是造成上述歧视现象的两个主要原因。当房东或中介对特定群体有偏好并采取相应行动时,就会出现偏好性歧视。相比之下,统计性歧视的根源在于房东或中介对租房者的信息了解不完全,往往按照其所属族裔的一般特征加以判断。(8)Andreas Horr, Christian Hunkler and Clemens Kroneberg, “Ethnic Discrimination in the German Housing Market: A Field Experiment on the Underlying Mechanisms,” Zeitschrift für Soziologie, vol.47, no.2 (June 2018), pp.134-146.一旦形成居住区隔,住房市场上的歧视行为就会具有持续性,从而限制移民的选择。(9)Mariano Bosch, M. Angeles Carnero and Lídia Farré, “Rental Housing Discrimination and the Persistence of Ethnic Enclaves,” SERIEs, vol.6, no.2 (February 2015), pp.129-152.基于此,制度主义和管理主义介入了区隔研究,更加关注政府和组织在居住区隔形成和“去区隔化”中的作用。

欧洲学术界继而将居住区隔置于更为广泛的背景中,从社会不平等、城市地位、福利制度和住房系统等普遍性的结构因素加以理解。(10)Tiit Tammaru, Szymon Marcińczak, Maarten van Ham and Sako Musterd, Socio-economic Segregation in European Capital Cities: East Meets West, Abing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6, pp.1-29.因此,住房干预措施既要顾及房屋的状况,还要考虑不同族裔移民在城市中的居住历史及其对区隔的不同认知。相应的,嵌入论、经济社会融入论等也被引入区隔研究中,构建起了环境结构模型。包括国家的经济态势、当地社会的意识形态、城市的环境和少数族裔移民的特征这4个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维度。(11)Sonia Arbaci, Paradoxes of Segregation: Housing Systems, Welfare Regimes and Ethnic Residential Change in Southern European Cities, Hoboken and West Sussex: John Wiley & Sons Ltd., 2019, p.40.

可以发现,借助诸多工具,国际学术界围绕城市少数族裔移民居住区隔的相关议题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并且不断对各种理论观点进行了验证和探索。研究呈现出多学科、多视角、多主题的开放式状态。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大交叉的研究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结论的碎片化,反而可能造成决策者的“选择困难症”。所以,对不同设计、不同方法而又高度相关的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梳理,从而进一步明确研究共识是有必要的。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有学者将循证理念引入到区隔研究之中。

循证即遵循证据或以证据为本。循证研究首先根据具体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问题,然后从已有成果中找出解决问题的证据并进行评价,再将合成后的证据同实践相结合以提升效率和效力。(12)Ray Pawson, “Evidence-based Policy: In Search of a Method,” Evaluation, vol.8, no.2 (April 2002), pp.157-181.循证分析的主要工具之一是系统评价(Systematic Review)。系统评价是按照一定的纳入标准,广泛收集某一问题的相关研究,对所纳入的研究进行偏倚风险和证据质量评估,再将各研究结果进行合并评价,以对该问题进行系统总结的一种证据综合方法,主要由提出问题、制定纳入排除标准、检索证据、评价证据、分析、结论及讨论等部分组成。(13)裴圣愚、杨梅:《新时代推进高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循证思考》,《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系统评价根据不同研究设计对偏倚的敏感性和对干预效果的预测能力建立起证据分级。当然,证据的等级只反映分析的结果并为决策者提供参考信息,并不构成决策过程本身。(14)裴圣愚:《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有效路径研究——基于试点调查与系统评价的证据合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2018年,法国学者弗拉格完成了歧视对少数族裔移民租房影响的循证研究(15)Alexandre Flage, “Ethnic and Gender Discrimination in the Rental Housing Market: Evidence from a Meta-analysis of Correspondence Tests, 2006-2017,” Journal of Housing Economics, vol.41(September 2018), pp.251-273.,共纳入2006年至2017年间14个国家的25项成果。结论表明,族裔歧视和性别歧视是相互作用的,而少数族裔移民受到的性别歧视更加明显。此外,与房东相比,房地产中介对少数族裔移民租房者的歧视要少得多,这种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房东具有显著的统计性歧视。因此,提供更多关于租房者的信息可以减少租房市场上歧视的发生。2019年,德国学者奥斯普格等完成了对租房市场中族裔歧视实地实验(Field Experiments)的循证研究(16)Katrin Auspurg, Andreas Schneck and Thomas Hinz, “Closed Doors Everywhere? A Meta-analysis of Field Experiments on Ethnic Discrimination in Rental Housing Markets,” Journal of Ethnic and Migration Studies, vol.45, no.1 (January 2019), pp.95-114.,共纳入1973年至2015年间10个国家的46项成果,包含71项实验。结论表明,租房歧视普遍存在于所调查的国家中。不同族裔的移民、不同的城市以及不同的社区之间,租房歧视现象具有一定的差异,但程度不大。提供更多关于少数族裔移民租房者的信息可以减少约三分之一的歧视发生。但对统计性歧视之外的因素进行解释仍然比较困难。这两项循证分析获得了少数族裔移民租房歧视研究中的高质量和高信度证据,显示了运用循证方法破解研究碎片化困境的可能。

综上,本文将尝试对国外相关研究进行系统评价,以提炼城市少数族裔移民居住区隔影响因素及住房干预措施的研究证据,进而为探讨“去区隔化”提供新的视角。

二、国外城市少数族裔移民居住区隔相关问题的系统评价

(一)居住区隔影响因素的系统评价

本次系统评价以国外城市中的少数族裔移民为对象,以居住区隔形成的影响因素为评价内容,选择纳入定性、定量和混合研究文献,同时排除研究综述、重复文献(包括同一项目的类似成果)、非英文文献。确定英文检索式:ethnic AND(residential segregation OR space OR spatial OR spatiality OR settlement)(17)“族裔的”与(“居住区隔”或“空间”或“空间的”或“空间性”或“定居”)。,于2020年6月9日,标题检索科学网(Web of Science)和史蒂芬斯全文数据库(EBSCOhost)。筛选后获得文献19篇(见表1)并纳入希尔提出的因果关系研究标准(18)Austin Bradford Hill, “The Environment and Disease: Association or Causation?” Journal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Medicine, vol.58, no.5 (May 1965), pp.295-300.进行质量评价。全过程由两名研究员背靠背进行,当意见不统一时,讨论达成共识。

本次系统评价根据所纳入文献的主要结论将其分为三类:经济社会原因为主9篇,族裔文化原因为主6篇,综合原因4篇。其中,“经济社会原因为主”类别主要强调移民的经济社会地位、条件、结构等因素造成了区隔,“族裔文化原因为主”类别主要强调文化传统、偏好、歧视等因素带来了移民的居住区隔,而“综合原因”类别主要强调多种因素的交织作用。当然,三个类别不是截然对立的,特别是“综合原因”类别中的许多结论既有经济社会因素,也有族裔文化因素。

1.一致性。如果在不同的环境和时间条件下,不同的研究者使用不同的方法反复观察到变量之间的联系,那么这种联系可以被视为基于证据的、不受个体和方法影响的普遍联系,也就说明结论具有一致性。因此,除研究方法以外,本次系统评价还对地点、族裔、时间、年龄、性别等信息进行了提取。一是研究地点涉及14个国家,主要是英国和美国。二是尽管各国对族裔的划分有差异,但三个类别都包括了不同研究对象的文献,大多涉及亚裔、非洲裔、拉美裔的移民。三是各类别都包括了不同时间阶段的文献。四是有6篇文献考察了研究对象的年龄或性别,其中,“经济社会原因为主”类别2篇,“族裔文化原因为主”类别4篇。分析结果表明,三个类别的结论都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在不同情况下都观察到少数族裔移民的居住区隔现象。

2.关联强度。本次系统评价以样本量和分析方法评价结论与数据之间的关联强度。三个类别基本都掌握了当地政府或机构进行的大规模调查数据,样本量较大。除“综合原因”类别中的1篇文献使用混合方法外,其他文献全部采用的是定量方法。差异指数、区隔指数、隔离指数、接触指数等已经广泛应用于对少数族裔移民居住区隔的测量当中,并且不断有研究对上述模型进行修订。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族裔歧视、偏好选择等因素同居住区隔有确定的联系。分析结果表明,三个类别的结论同数据之间都具有较高的关联强度,定量与定性结合以及多学科方法的运用将有助于提升结论的强度。

3.特异效应。某一种结果如果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那么这样的特异性就增强了因果关系的可信度。由于不同文献使用了不同的研究工具,涵盖了多项指标,对于哪一种因素与区隔的产生特定相关并没有显著的证据。分析结果表明,三个类别的特异效应总体上都较低,但也提示利用循证方法对同一主题的文献进行系统性分析,可以更好地在特定条件下理解区隔现象。

4.时序性。时间序列与研究设计的内部有效性密切相关,比如可以有助于分析是收入差距的扩大增强了居住区隔,还是区隔导致了收入的不同。一般认为,时序性可以通过前瞻研究、纵向研究或实验研究进行检验。所纳入文献中有11篇进行了纵向研究的设计或局部分析,主要支持“经济社会原因为主”类别(7篇)。其他文献则基于横断面数据,无法确定相关因素的时间序列。分析结果表明,除“经济社会原因为主”类别外,其他结论类别的时序性较低。

5.梯度。梯度在这里强调的是剂量与反应之间的关系。在“经济社会原因为主”类别中,以同化理论为代表的观点认为,随着移民经济收入的增加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居住区隔程度会下降,而在另外两个类别中没有发现明显的梯度。分析结果表明,已有文献中探讨梯度关系的数量较少,除“经济社会原因为主”类别外,其他类别的梯度不显著。

6.合理性。合理性是指有特定的机制能够较好地解释影响因素与区隔之间的积极关系。三个类别的结论虽然各有侧重且未形成广泛一致,但都基本被囊括于空间同化、地方分层、族裔飞地等模型之中,都获得了相应的证据支持。创新性研究也没有突破现有解释模型的基本范畴。这反映了居住区隔研究相对稳定的分析机制。分析结果表明,三个类别的合理性都较高。

7.实验证据。证明因果关系的最有力证据被认为可以在实验中获得,但已有区隔研究基本都是在现实环境中进行的,只有“综合原因”类别中的一项研究采用了仿真实验的方法。分析结果表明,三个类别都缺乏实验证据,但实验室研究可以在区隔相关测量工具的建模中加以应用,并有助于居住区隔研究的发展。

综上,三个类别的证据整体上质量较好,研究偏倚较低。其中,“经济社会原因为主”类别的证据质量和信度相对最高。这说明,仅就本次系统评价所纳入的研究证据来看,经济社会方面的因素是影响国外城市少数族裔移民居住区隔的首要因素,或者说经济社会方面的因素对少数族裔移民居住区隔的影响更大,在制定住房干预措施时需要优先或重点考虑少数族裔移民的经济社会状况。

(二)居住区隔住房干预措施的系统评价

本次系统评价以国外城市中的少数族裔移民为对象,以“去区隔化”的住房干预措施为评价对象,并根据已有文献的实际情况选择纳入使用访谈、文献等具体方法的定性研究文献,同时排除研究综述、重复文献、非英文文献以及虽涉及住房干预措施,但不以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文献。确定英文检索式:housing AND policy AND(ethnic OR racial OR minority OR migrant OR immigrant)(19)“住房”与“政策”与(“族裔的”或“种族的”或“少数”或“移民”或“移入者”)。,于2020年7月1日,标题检索科学网(Web of Science)和主题检索史蒂芬斯全文数据库(EBSCOhost)。筛选后获得6篇文献(见表2)并纳入严格评价技术程序(Critical Appraisal Skills Program, CASP)的定性研究质量评价清单(20)参见CASP Qualitative Studies Checklist,https://casp-uk.net/casp-tools-checklists/,2022年1月18日。(见表3)。全过程由两名研究员背靠背进行,当意见不统一时,讨论达成共识。

表2 居住区隔住房干预措施系统评价纳入的文献(N=6)

第6号文献因质量偏低而排除,资料合成共纳入5篇文献,使用元民族志(Meta-ethnography)(21)参见Elaine Barnett-Page and James Thomas, “Methods for the Synthesis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A Critical Review,” Medical Research Methodology, vol.9, no.59 (August 2009), pp.1-11.方法,目的是通过归纳和诠释进行跨个案的研究综合,从而对具体问题形成更高层次的理解。主要包括三个级别的分析:一级概念的识别、二级解释的发展、三级综合的发展。在一级分析中共识别了8个概念,这些概念在二级解释中可以发展为环境、政策、个体三个类别(见表4)。

表3 居住区隔住房干预措施系统评价纳入文献的质量评价(N=6)

表4 居住区隔住房干预措施系统评价纳入文献的一级和二级分析(N=5)

1.环境类别,包括市场、社区和文化。移民迁入地的住房市场是此类别中最显著的证据要素,城市住房市场的整体变化情况、少数族裔移民可选择住房的分布和类型情况、城市提供的社会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情况等直接关系到住房政策的效果。社会性住房和租住权相结合的政策能够一定程度上抑制区隔的发展,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社区向少数族裔移民提供住房相关的服务是“去区隔化”的关键举措,其中既包括社区联合房东、中介和相关组织提供服务,也包括社区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同时,社区的服务也有助于保障住房市场中的信息公开,以消除可能存在的统计性歧视。尊重族裔文化的多样性对提升干预措施的绩效有着积极影响,包容性的理念不仅应体现于住房政策的各个环节,也要体现于城市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

2.政策类别,包括执行、完善和影响。从政策的执行过程看,缺乏具体环节的政策可能导致过多人为因素的干扰,而更加明确的目标和更加细化的操作可以使政策的选择更加科学,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从政策的完善方向看,住房政策同其他领域的政策相结合,以及相关执行部门的协同而形成合力,对于解决少数族裔移民的住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另外,需要关注住房政策产生的双重影响。为消除目标区域和目标群体的居住区隔而采取的住房改造、配额、补贴等措施同时可能会限制少数族裔移民的选择,影响其他区域的居住格局,造成新的社会分层。因此,对住房政策的考察不能局限于特定区域和对象。

3.个体类别,包括移民自身和本地居民。少数族裔移民的经济社会条件是其住房选择的首要影响因素,部分少数族裔移民的住房问题可以通过针对低收入群体的政策措施加以解决,而在住房政策支持下不断改善少数族裔移民的生活状况同样可以消除居住区隔产生的负面影响。当然,移民对某类住房的依赖、社会网络的局限、信息的缺乏也是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另一方面,本地人特别是经济社会条件较好居民的住房选择会对市场产生影响,因此,社区中的本地人选择回避(本地居民避免搬进有移民或移民居多的社区)或逃离(社区内的本地居民选择性外迁)不利于消除居住区隔。(22)Lincoln Quillian, “Why is Black-White Residential Segregation So Persistent? Evidence on Three Theories from Migration Data,”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vol.31, no.2 (June 2002), pp.197-229.而且,作为房屋出售人或出租人的本地居民对少数族裔移民的态度也直接关系到政策实施的效果。

通过以上分析,借助定性研究评价证据置信度(Confidence in the Evidence from Reviews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CERQual)(23)参见拜争刚、刘少堃、黄崇斐,等:《定性系统评价证据分级工具——CERQual简介》,《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5年第12期。对三个类别的方法学局限性、相关性、结果一致性、数据充分性进行分析。仅就本次系统评价所纳入的研究证据来看,最终评定环境类别和政策类别的信度为高,个体类别因数据充分性较弱而评定信度为中。

(三)系统评价的证据综合

结合两次系统评价所纳入的研究证据,对一级和二级分析进行三级综合发展,从而获得了国外城市少数族裔移民居住区隔影响因素及住房干预措施系统评价的证据综合结论。

1.理解区隔的双重效应。居住空间上的区隔可能会固化贫富差距,减少社会流动,带来族裔关系的疏远和冲突风险,导致更高的犯罪率。同时,居住空间上的区隔也可能增强移民的归属感,巩固社会网络,提升安全感。所以,认为居住区隔是一种完全负面现象的观点值得商榷。应全面认识居住区隔现象及相应的住房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的“去区隔化”政策。一定程度的空间区隔可能有助于少数族裔移民适应新环境,在住房问题上尊重移民的文化背景,以及他们希望与亲属或同族成员就近居住的愿望,可以提升干预措施的效果。

2.发挥接纳的积极作用。人口的流动而不是静止促进了居住空间上的互嵌,并成为实现更高程度经济社会整合的基础。尽管不同族裔移民的迁徙路径不同,但其居住空间结果往往取决于城市和社区的反应同少数族裔移民内部凝聚力之间的相互作用。为了构建各族裔居民的社区认同感,空间上的接近和共居是非常必要的。所以,城市和社区对少数族裔移民采取接纳的态度对消除居住区隔产生的不平等壁垒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选择回避、逃离或其他排斥性的态度不仅会造成少数族裔移民的被动区隔,还会形成结构性歧视。

3.结合城市的环境特征。少数族裔移民的居住空间区隔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城市宏观环境是分析微观居住区隔和住房问题的重要参考,也是创新接纳和融入措施的关键基础。所以,住房政策除了考虑经济社会差异和民族因素以外,还要考虑住房所在的社区、区域或城市的总体规划。城市住房市场中租赁住房和自有住房,以及社会(公共)住房和个人所有住房的分布情况是制定住房政策的重要依据。(24)Hans Skifter Andersen, Roger Andersson, Terje Wessel and Katja Vilkama, “The Impact of Housing Policies and Housing Markets on Ethnic Spatial Segregation: Comparing the Capital Cities of Four Nordic Welfare Stat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ousing Policy, vol.16, no.1 (January 2016), pp.1-30.推动住房政策与城市发展、社会凝聚力等政策的结合,才能更好地改善少数族裔移民的居住区隔问题。

三、国外城市少数族裔移民居住区隔循证研究的启示

国内的民族研究一直高度关注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特征,并将其总结为“各民族交错杂居格局”(25)冯雪红、张欣:《少数民族人口迁移及其学术脉络》,《贵州民族研究》2020年第12期。。就全国范围来看,改革开放之后少数民族人口的空间流动趋向非常明显,东部沿海地区和全国大中城市已成为他们重要的集聚地。文化不兼容以及一定程度上的排斥,导致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空间分散和文化内卷,而从业结构和分布结构导致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一定意义上的内聚。(26)乔国存、康旭、包格乐:《城市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实证研究——以浙江省两个社区民族工作为例》,《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近年来,多学科的融合发展极大地提升了民族领域中相关空间问题的研究水平。(27)刘莹、杨桓:《从“嵌入”到“融入”:空间视域中的民族互嵌式社区治理》,《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焦开山运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发现,大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及其变动受周边区域的影响,具有明显的空间集聚性。(28)焦开山:《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及其变动的空间统计分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0期。高向东团队依托空间分析技术以及空间自相关分析、香农—威纳指数、地理探测器等,也印证了少数民族的空间集聚性(29)高向东、王新贤:《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与变动研究——基于1953—2010年人口普查分县数据的分析》,《民族研究》2018年第1期。,并进一步指出,“胡焕庸线”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突变线(30)高向东、王新贤、朱蓓倩:《基于“胡焕庸线”的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及其变动》,《人口研究》2016年第3期。。

传统观点认为,民族居住集聚阻碍了不同民族的成员在城市和社区中的关系发展。因为集聚减少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同本地居民的接触机会,而日常交往对形成族际友谊至关重要。同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涌入特定空间会再度强化传统的亚文化,给城市的族际关系与公共治理造成压力。(31)黄毅:《族群、空间与公共治理的实践逻辑——以乌鲁木齐市为例》,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250页。在这样的空间尺度上,区隔的存在与城市社会结构具有同构性,并且对社区建设具有正负效应。(32)吴庆华:《城市空间类隔离:基于住房视角的转型社会分析》,长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133-136页。而在实践中,城市和社区通常开展了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租房、购房信息并进行协调,在日常走访和信息登记中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居住情况,在矛盾调解中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邻里纠纷,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营造共居的良好氛围等工作。基于对国外城市少数族裔移民居住区隔相关问题的循证分析,结合国内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际,本文提出以下6个方面的建议,供城市民族工作和社区工作者参考。

1.抓住首要因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居住集聚现象以及住房问题是高度复杂和动态的。鉴于居住上的集聚并不必然导致较高程度的贫困,也不必然与社区凝聚力相冲突,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居住空间特征完全视为“民族性”的和“问题性”的是不准确的。相比其他因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社会条件对居住选择的影响作用可能更强。所以,城市在制定住房干预措施和社区在开展住房服务管理时应着重关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和社会状况,防止其成为矛盾的诱因。

2.包容差异文化。流动人口的迁徙行为往往遵循既存的地缘和族缘网络,但这样的社会网络结构和熟人数量通常是有限的,会制约其找工作、参与活动和交流。同时,歧视、偏见、刻板印象,以及不同的传统和价值观也可能导致居住上的集聚,形成一种基于住房的社会排斥机制。(33)方长春:《中国城市移民的住房——基于社会排斥的视角》,《社会学研究》2020年第4期。在此情况下,城市和社区有必要采取具体的干预措施,尤其关注对特定文化背景的流动人口的接纳。创造更加平等和包容的共居环境可以使社区替代集聚空间成为一个“入境口岸”和“安全港”“避风港”,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支持。并且,社区成功接纳一个民族的流动人口会对接纳其他民族的流动人口产生积极的影响。

3.构建治理网络。经济社会因素和民族文化因素的交织构成了对居住集聚的主要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城市历史与现状、城市政策、社区的安全程度和声誉、流动个体的迁徙经历等不会对集聚产生影响。干预措施不仅是为了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住房以实现接纳和共居,更是为了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融入。所以,应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治理主体和治理手段的协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方参与的服务网络。尤其是通过改进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加强租住房相关信息的公开与传播,以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获得住房的能力。

4.增强统筹协调。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仅进入一些相对老旧的世居型社区,也进入一些新建的流动型社区。而且,即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聚在同一社区,因其工作和活动地点的差异也可能导致不同的城市融入结果。同时,由于人口整体流动水平的提高和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已经不只用物理空间来表达,流动人口建立新的社会关系也不再完全依赖于他们的居住空间。所以,不能仅仅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聚的个别社区进行干预,而应在城市整体空间范围内统筹解决居住集聚的相关问题。

5.完善保障措施。包括住房政策在内的城市政策体系的目标之一应该是改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活状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目标往往被简化为防止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之间的关系紧张,以及实现各民族的分散居住。通过对老旧社区的拆迁或改造,增加自住房屋比例,可以部分避免流动人口的集聚。然而,强制性的拆除、重建或疏散并不一定都能产生社会融入。(34)Deborah Phillips and Malcolm Harrison, “Constructing an Integrated Society: Historical Lessons for Tackling Black and Minority Ethnic Housing Segregation in Britain,” Housing Studies, vol.25, no.2 (March 2010), pp.221-235.而且,流动人口的住房政策需求与他们的定居意愿和流动范围密切相关。由于更难以获得自有产权住房,在许多情况下,可能只有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希望在城市定居,或者形成了一种环流状态。(35)邓彤博、王子成:《民族特性、地理位置、流动范围与广东农民工住房选择——基于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兰州学刊》2019年第8期。因此,干预措施应兼顾可达性(这些家庭能否负担得起住房的问题)和可用性(评估特定类型房屋的规模、价格、类型、质量等情况),从而建立起更加符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36)Liyue Lin and Yu Zhu, “The Diverse Housing Needs of Rural to Urban Migrants and Policy Responses in China: Insights from a Survey in Fuzhou,” Institute of Development Studies Bulletin, vol.41, no.4 (July 2010), pp.12-21.(见表5)。

表5 完善住房保障措施

6.注重长期整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济社会条件的改善和居住时间的增加并不必然带来居住集聚的下降,换句话说,受其他因素影响,城市和社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接纳与居住接纳的成效并不总是一致的。而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居住空间分布具有惯性效应,一定程度的集聚仍然是当前城市空间结构的典型特征。所以,城市和社区不应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简单等同于完全消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居住集聚现象,不应盲目追求在短期内通过住房干预措施从根本上改变居住集聚状况,实现所谓“理想化”的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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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多族裔未来”理念:缘起、困境及其理论启示
族裔性的空间建构:《拉罗斯》的叙事策略
论美国非裔诗人C.S.吉斯科姆的“拖延”诗学及其族裔诉求
趣味区隔功能的流变
传统广播与互联网音频媒体的市场区隔和融联契合
散居族裔的生存困境:浅析《砖巷》中的男性角色
数说流动人口
数说流动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