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系统理论视角下普通高中办学自主权落实的审思
2022-04-21李子彦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李子彦
(泰山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山东 泰安271000)
一、问题提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 年)》均强调“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 2019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到2022 年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实现的关键在于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充分下放,否则特色化发展难以实现[1]。 普通高中学校只有拥有充足的办学自主权才能依据法律法规制度、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教育规律,视自身办学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管理,特色发展。 个体学校特色化发展又是以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建设为基础的[2]。 《纲要》明确提出:“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但是,实践中,学校办学自主权始终没有走出“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 办学自主权没有落实到位,普通高中所拥有的办学自主权依然有限。 究其原因,既有研究主要聚焦于政府高度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认为政府教育管理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严重的问题[3]。 有研究认为,在已有制度框架下,高中校长缺乏办学自主权,在人财物、招生、课程改革、内部治理、升学等方面的自主办学空间极其有限,推动学校多样化改革缺乏政策保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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