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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序渐进推动“租购同权”的政策研究

2022-04-21曹诗琦周博颖

城市观察 2022年2期

■张 璐 曹诗琦 周博颖

一、“租购同权”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我国住房市场租购结构相对失衡,租赁市场发展滞后已成为制约大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结构性短板。近年来,国家对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视度与日俱增。从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到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已成为我国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也成为大城市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

“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是构建租赁市场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2017年,作为全国首批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广州市率先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各大城市也相继提出促进“租购同权”的指引性政策要求(表1)。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这标志着保障“租购同权”进一步上升为国家层面推动的政策导向。

表1 部分大城市关于促进“租购同权”发展的政策要求

一方面,“租购同权”旨在缓解租房居民对住房权属附带公共服务待遇的后顾之忧,增强租购选择之间的可替代性,提升租赁消费意愿和需求,推动形成更加合理的住房消费结构。另一方面,高房价背景下的健康城镇化,迫切需要通过保护承租人的居住权及其延伸出的市民权益,实现新市民公平共享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缩小住房导致的社会阶层待遇差异,进而支持城镇化健康发展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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