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国内外实践述评
2022-04-21吴金群骆嘉威朱文婷
城市观察 2022年2期
■吴金群 骆嘉威 朱文婷
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居署于1996年发起的儿童友好城市倡议,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和城市的重视。目前,这项倡议已遍及全球60个国家的3000多个城市和社区,其中有900多个获得了正式认证①。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可以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保护弱势群体、实现公平正义、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同时,通过儿童带动家庭、通过家庭联动社区、通过社区撬动城市,也可以成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推动城市治理整体转型,并进而实现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1]。
一、儿童友好城市的内涵和建设框架
所谓儿童友好城市(Child Friendly City),是指致力于实现儿童权利的城市、镇、社区或任何地方治理体系②。其中,儿童是指18周岁以下的人;权利主要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儿童友好适用于任何地方治理体系,主要是但不局限于城镇和社区;儿童的心声、需要、优先事项和权利是公共政策、程序和决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友好城市倡议的愿景是:每个儿童和青年都能拥有愉快的童年和青年时光,在各自的城市和社区中,平等享有自身权利,充分发挥自身潜力。长期目标是:通过建设地方利益相关方的能力,确保为儿童带来可持续的成果,不遗余力地促进儿童权利。具体目标是:有权受到重视、尊重和平等对待;有权表达意见;有权享受基本服务;有权在安全的环境下成长;有权与家人在一起、享受游戏和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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