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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

2022-04-19康轲岚

经济研究导刊 2022年9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三权分置陕西省

康轲岚

摘 要:当前,我国农村的土地撂荒现象与工业化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乡村振兴战略对改革完善土地“三权分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土地流转作为“三权分置”的重要举措,能有效推动乡村振兴的实现。基于陕西省Q县的调研发现,土地流转在实践中仍面临流转不规范、土地分散化及基层党组织职能发挥不到位等现实困境,进而影响“三权分置”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提出通过加强过程监管,规范土地流转的价格及程序;畅通信息渠道,加快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基层组织工作方式等实践路径,以期盘活土地流转市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土地流转;三权分置;陕西省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編号:1673-291X(2022)09-0029-03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十九大以来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1]。中国是一个乡土社会,土地是人安身立命之本,更是社会存续发展之基。早在2014年时,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承包权进行“三权分置”的改革框架。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就完善“三权分置”提出了意见,重点要放活土地经营权,而放活经营权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土地的流转[2]。由此可见,“三权分置”将是未来一定发展期内农村土地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助力乡村振兴必不可少的政策措施,也是释放农村活力的关键一招。

一、Q县土地流转的实证分析

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藏粮于地[3]。在对Q县地理位置及土地流转概况进行文本分析的同时,也通过实地走访并结合调查问卷对Q县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实现了定性描述和定量分析的有效结合。

(一)Q县的土地流转概况

Q县地处陕北黄土高原南缘与关中平原的过渡地带,位于渭河平原北部,地势较为平坦,属于种植农业,耕地以旱地和水浇地为主。全县总面积1 002.7平方公里,辖区耕地面积103万亩。

Q县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主要用于粮食、瓜果等种植产业,近年来在县政府支持和社会化服务的稳步推进之下,当地土地流转得以发展,其土地流转的主体主要为工商企业和种养殖大户,其中工商企业数量占比相对较大。土地流转以政府引导和自发流转为主,流转方式主要以出租为主[4]。其土地流转期限主要分为长期的工商企业流转和短期的种植大户流转两种,其中工商企业流转通常面积较大且期限较长,一般为11—15年,租金支付存在一定的风险;而种植大户流转其一般面积较小且期限较短,通常为1—5年,租金支付风险较小,基本都能按时兑现。由于Q县地理位置相对优越,交通便利,加之当时政府政策的扶持,因此近几年来,吸引了不少工商企业入驻,进行投资建厂。

(二)Q县土地流转情况分析

1.土地流转现状。在受访的304户农户中有87.5%的农户愿意参与土地流转,其中仅24%的农户将其全部土地进行了流转,12.5%的农户完全没有进行土地流转,29.3%的农户将其少量土地进行了流转,34.2%的农户选择将其大部分土地进行了流转。因此在未来的乡村建设中,Q县的土地流转依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土地流转方式。由Q县土地流转的现状分析可得,在所调查的304户农户中已经有266户进行过土地流转,而并未进行过土地流转的农户共有38户。因此,在本节中对土地流转方式分析的数据总量为266户。当前已经进行过土地流转的农户主要采取出租的流转方式,选择出租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共有134户,占到总数一半的比例;其次,有45户农户选择了转包的流转方式,占比为16.9%;有33户农户选择采取互换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占比12.4%,有26户农户选择以入股方式对其土地进行流转,占比为9.8%。除以上这四种流转方式之外,还有28户农户选择了其他的流转方式。由此可见,转包和出租这两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方式在Q县的实际运行中是比较容易被认可和接受的。通过具体了解得知,之所以会出现上述这种结果,主要是因为农户在进行土地流转时是以保障其自身的土地承包权为前提的,故而在选择土地流转方式时,他们会把土地承包权作为综合考量的关键因素,所有威胁到他们土地承包权的方式都不太容易被接受,因此选择以入股方式进行流转的农户只占很小一部分。而选择土地入股的26个人均出现在靠近县城的乡镇中,由于其地理位置相对优越,交通便利,故而他们均选择以土地入股加油站、纺织厂等企业,且有村集体为他们做担保,得到的土地分红要远大于土地承包费所得。而选择了其他方式的28人,经了解,他们主要是以转让的方式对其土地进行了土地流转。

3.土地流转年限。在所调查农户中大部分人选择5年以下的短期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时间的长短多集中在1—2年之间,共有128户,占比48.12%,签订流转时间为3—5年的户数有75户,占比28.2%;签订流转时间为6—10年的有24户,占比9.02%;签订流转时间为11—15年的户数有16户,占比6.01%,签订流转时间在15年以上的有23户,占比8.65%。通过具体了解得知农户更倾向于选择短期流转,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他们希望能在流转合同到期时可以增加土地流转带来的收益,二是他们担心会影响到自身的土地承包权。而签订时间在15年以上,多是选择与邻近的水厂等大型企业进行长期合作。

4.土地流转价格。在所调查农户中,流转土地每亩价格大多是在100~500元之间,占比达到总人数的一半以上,价格在500~800元之间的人数为37人,占比为17.67%;价格在800元以上的有23人,占比为8.65%;而流转价格在100元以内的有27户,占比为10.15%。

在统计数据的过程中发现,每亩价格在800元以上的基本是把土地流转给了工商企业;而流转价格在100元以内的土地,他们大多位于偏远的乡镇区域,离主城区较远,耕地多以旱地为主,相较于水浇地,他们自身土壤肥力不足,灌溉也不充分,瓜果、小麦等粮食作物难以种植,或交通极为不便,难以到达。因此,这类土地由于其收益低且交通闭塞加之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使得没有人愿意花高价去转入这类土地来进行耕种,甚至部分地区出现无偿流转现象。通过对那些没有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的实地走访,我们发现他们没有进行土地流转的部分原因是没有人流转他们的土地,由于村子里青壮年劳动力大多选择进城打工,可耕种的土地可以满足剩余劳动力的需要,故而土地流转需要减少,即使有人愿意流转他们的土地,出价也相对较低,让人难以接受,这就进一步导致对土地的粗放经营甚至抛荒现象的发生。

二、Q县土地流转的现实困境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在实现农用地有效流动的同时,促进了农用地的市场化发展,进一步扩大了生产规模,从而有效解决了土地粗放式经营及撂荒等土地资源浪费问题,不仅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而且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

(一)土地流转的价格及程序不规范

在我国,土地流转价格一般包括政府指导和双方协议两种形式。通过对数据的梳理发现在Q县实际土地流转过程中,大多数农户并未参照指导价格来进行,而更多是以流转双方协议来确定,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受土地的流转面积、流转期限、地理位置及土壤肥沃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发放调查问卷和走访过程中发现,在Q县,如果土地不是靠近交通便利的位置或涉及重大项目,土地就很难流转到一个好的价格。一般来说,每亩土地的流转价格大致相当于1 000斤小麦的价格,也就是在1 000元以上,但是Q县土地流转整体存在价格偏低的状况,流转土地每亩价格大多在100~500元之间,占比达63.53%,与之相差甚远。在走访过程中还发现部分农民宁愿让自家土地荒废也不愿以低价租于他人。由此可见,流转价格远低于农户的心理预期,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出租、转包其耕地的积极性。

(二)土地流转过于分散且碎片化

土地流转规模小。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根据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发展适度規模经营。根据文件要求,Q县依然存在较大差距。首先,由调查数据可知,所调查的农户中仅有12.24%的农户将全部土地进行了流转,可见Q县的土地流转规模还较小,且土地利用方式仍以个体耕种为主。其次,由于历史原因而导致土地分割的碎片化,使得参与流转的土地呈分散化、碎片化状态,面积难以满足大规模生产的需要。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承租者们希望能租赁到规模较大的土地,以便其进行机械化管理,进一步扩大经营利润。而分散化、细碎化的土地在土地流转中并不占优势,由于其规模较小,故而在流转过程中对外部投资的吸引力也相对较差。

(三)基层党组织职能发挥不到位

鉴于本调查数据来源多为农村,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壁垒。调查中发现20.07%的农民都不是很清楚我国目前的土地政策及明确的土地归属,且参加过土地政策培训的也只是少数,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土地转出。调查中还发现,大部分农户都选择自发寻找承租方,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其很难匹配到合适的承租方,这也使得土地流转率不高及土地荒废现象进一步加剧,这都说明了基层党组织没有充当好农民与外来承租者之间关系的桥梁,导致市场作用的缺失及流转信息的堵塞。

三、Q县土地流转的实践路径

通过对304份问卷进行数据分析,了解到陕西省Q县土地流转的发展现状,并进一步总结出其土地流转的现实困境,立足于推进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背景。针对Q县存在的问题,总结出要推动陕西省Q县土地流转,助力乡村振兴,需从以下三点入手。

(一)加强过程监管,规范土地流转的价格及程序

首先,应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机制,土地流转价格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作用的前提下,坚持政府对流转价格的宏观调控,将土地流转价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在不触碰耕地红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在为农民带来收益的同时又不挫伤承租方的积极性。其次,政府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一旦发生流转行为,转出方必须依照相关程序向村委会报告,经核实后,由上一级乡镇政府进行审核备案,流转双方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指导下签订流转合同,经由权威第三方进行公证。所签合同一式四份,除转入方与转出方各执一份之外,乡镇政府留一份备用,还有一份要交由权威第三方进行保管,以备后期处理纠纷时使用。最后,还要加强对于流转双方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土地的动态监控及备案管理,促进土地利用的合法化。

(二)畅通信息渠道,加快土地流转的市场建设

Q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流转主体涉及较多,利益牵涉范围较广,因此对该地的土地流转市场就需要进行多方面完善。首先,搜集整理并公开土地流转的相关法规,使其土地流转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保证Q县土地流转按照法治化道路进行,对参与土地流转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流转程序及土地纠纷处理等问题作出合理解释,保证其持续健康发展。其次,建立并完善Q县的土地评估体系。建立土地产权交易与租赁市场,同时还要加强流转中介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借助中介的专业作用,对县域内所有的土地进行多方面的评估,包括地理位置、面积大小、集中程度及土壤肥沃程度等影响土地价格生成的因素进行有效评估,保证土地流转市场的良好运行。最后,对农民开展培训工作,促进其意识规范的流转。Q县农民受传统“乡土社会”价值观的影响,更倾向于将土地流转给熟人,这不利于土地资源的最大限度发挥。因此,应促进Q县农民意识规范的流转,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在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促进农民的持续增收,进而促进农业现代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三)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基层组织的工作方式

首先,要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制,实现具体项目与专人的对接,以免发生问题时出现工作人员来回推脱的情况,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性的培训与指导,以便于对流转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帮助农民实现对于土地流转的变现需求。其次,建立后备干部储备机制,日常工作中不仅要注重对于村干部的培训同时也要强化对于后备干部的培养,由于后备干部群体趋于年轻化,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快,可以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关于土地流转的新政策措施等贴近农村实际工作的专业内容对他们进行特定培养,让每一名干部都能对土地流转政策了然于心,切实保障农民的主体利益。

参考文献:

[1]  郭贯成,盖璐娇.乡村振兴背景下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讨[J].经济与管理,2021,(3):11-15.

[2]  王建,李岩.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土地流转困境与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21,(9):3-4.

[3]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N].人民日报,2021-11-17(001).

[4]  罗娜.完善农村土地流转 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基于青海省部分县(区)调研[J].山西农经,2021,(18):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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