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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与不变:数字时代“新闻真实”的建构与重构

2022-03-22刘思妍

文化与传播 2022年4期
关键词:新闻业新闻报道媒介

刘思妍,党 琼

引言

正如李普曼所言,很多时候我们是定义在前,理解在后,通过已给了定义的文化和我们所惯有的方式来认识、理解外部世界[1]。新闻业的合法性也正是在新闻从业者的话语实践中不断被建构的。换句话来说,新闻业通过话语修辞争夺认知主权进而确保自身行业的合法性,而新闻业在追求自身地位合法化的过程中,始终绕不开“新闻真实”这一内在要求。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以及媒介生态环境的变化,数字时代的新闻实践的“变动”使得原有“新闻真实”的解释力遭到新闻实践的质疑和考问。在这一背景下,新闻学界对“新闻真实”的概念进行重新建构,提出了各种“XX真实”的阐释话语。不论媒介环境如何变化,媒介技术如何发展,作为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的基本问题,“新闻真实”在不断解构和重构的变化中,或仍有不变的核心要义。基于此,本文试图回答以下两个问题:“新闻真实”是如何建构起来的?在数字时代又经过怎样的理念流变?以下将对“新闻真实”的基本涵义以及当下几种代表性的阐释话语进行梳理,以此来探讨“新闻真实”的建构与重构过程中的变与不变。

一、“新闻真实”的建构起点

“新闻真实”作为新闻领域的基本概念,是学界持续关注的经典话题。新闻真实一直被视为新闻业赖以生存的根基,亦是维护新闻业权威和记者职业信仰与身份认同的主要依据[2]。然而,关于什么是“新闻真实”、如何实现“新闻真实”等问题在学界众说纷纭,对此学者们至今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说法。“新闻真实”是一个复合概念,由“新闻”和“真实”两个复杂概念组成。由于这一概念的落脚点在于真实,因此本文先明确“新闻”的定义,再进行“真实”的论述,进而阐释“新闻真实”是什么,以及为什么新闻需要真实。

(一)“新闻真实”的概念

当前,学界对“新闻”主要存在两种界定。第一种定义是新近发生的新鲜事实,即新闻是一种事实性信息。第二种定义是对于所发生事实的报道,两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3]。由于第一种定义强调的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无所谓真不真实。而在第二种定义中,新闻被视为新闻报道,是对事实的客观性叙述,而非事实本身。正是由于新闻报道与事实存在一定的距离,新闻和真实形成本质上的区别,即新闻不等同真实,但新闻需要真实。因此对于“新闻真实”这一概念范畴而言,将“新闻真实”理解为新闻报道真实则更具备讨论的空间。

对于“新闻真实”中的“真实”,学者们主要从本体论、认识论和实践论三个维度来理解。本体论强调的是新闻事实的“客观实在性”,认识论主张新闻报道与报道对象相符合,而实践论则追求新闻活动中新闻报道与客观对象相统一、新闻事实与新闻价值相统一。杨保军认为,由于新闻报道是反映、报道事实世界最新变动状况的新闻活动,本质上属于认识活动,因此只要新闻所报道的内容符合现实世界中的客观对象,则达到了“新闻真实”[4]。该观念为人们研究“新闻真实”指出了一个方向,对于“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一新闻业公认的论断,学者们更多是从认识层面来阐释,这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比喻不是论证,更不是现实”[5],即绝对的新闻真实是无法做到的,因此追求绝对的新闻真实没有意义。新闻学本身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与新闻工作联系紧密。《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指出,“新闻真实”追求的是一种实用性的真实[6],即在新闻工作中能够操作或使用的真实,而非哲学上绝对意义的真实。在传统媒体时代的新闻实践中,判断新闻报道是否真实的终极标准在于其报道内容是否与现实中的客观对象相符合。

(二)为什么新闻需要真实

一直以来,“新闻真实”似乎是一种不证自明的概念,当前学界在研究“新闻真实”时,大多以此作为论述前提。尽管对于“新闻为什么要是真实的”这一问题的回答不多,但学界也大致给出了至少四种解释。第一种说法认为,自古以来,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真实都被视为新闻报道的生命[7]。也就是说,大家都认为新闻需要真实,因此新闻应当真实自然不言而喻。第二种说法认为,新闻应该真实是由“新闻的定义决定的”[8]。第三种说法认为“新闻真实”是“出于人类求生存、求发展的需要”[9]。第四种说法则从知识合法性的角度指出,“新闻真实”作为一种特殊知识的价值主要在于帮助公众了解现实世界的最新变动,公众通过获取新闻来认知世界和指导自身更好地生存。因此,新闻传播者需要关照到受众这一基本需求,从而确保自身地位的合法化。而新闻报道的真实与否决定了社会公众能否信任和接受新闻报道,因此新闻必须是真实的[10]。尽管学者们的论述角度各有不同,也并非存在对错之分,但都回答了“新闻为什么应该且必须是真实的”这一问题。

二、数字时代下“新闻真实”的理念流变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新闻真实”面临着新闻主体泛化、传受关系变化、媒介技术实践以及社会形态变迁等侵蚀和解构的风险。在这一背景下,新闻学界做出种种努力,学者们对“新闻真实”的原有概念进行重新考量和探讨,衍生出了围绕“新闻真实”的各种“XX真实”的新阐释话语,例如“事实真实”“过程真实”“见证真实”“符号真实”“信任性真实”“收受真实”“具身真实”“体验真实”“前瞻真实”等[11]。本文将结合媒介技术的发展以及新闻业态的变化,对几种代表性的“新闻真实”的阐释话语进行论述,以此来探讨“新闻真实”的变与不变。

(一)新闻生产重塑下的“有机真实”

如前文所提到的,传统媒体时代的“新闻真实”主要以新闻报道真实来阐释,强调的是传播主体在新闻报道层面力求尽可能还原、再现已发生的客观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这一理解隐含了“事实在先、新闻在后”这一根本性的新闻认识论原则,以及传播主体更多指的是职业性的新闻从业者这一事实。而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数字技术极大地重塑了新闻传播业态。首先,移动互联网重新改写新闻生产的时间观,从过去的“定时”“及时”到现在的“实时”“全时”,新闻报道与新闻同步产出,打破了“先事实后新闻”的传统认知。其次,在新媒体技术的赋权下,除了职业新闻传播主体,传统的传播受众、非职业的传播组织和个人等多元社会主体均参与到了新闻生产传播的链条中。最后,在日新月异的媒介技术支持下,新闻事实通过众多丰富的媒介形式、文本形态、符号方式等得到更为理想的反映。在这一背景下,有学者提出“有机真实”,主张“新闻真实”不再由以往单一的职业新闻从业者的新闻报道决定,而是所有参与到新闻生产传播过程中职业的、非职业的多元报道主体之间的互动和对话,并借助多种媒介形式、文本形态、符号方式等加以完整呈现,在多种有机互动与多元互补的作用下共同实现的结果[12]。在当下的新兴媒介环境中,“新闻真实”从过去的“客观真实观念”转向“对话真实观念”[13],成为多元主体共筑的、动态的有机图景。

(二)传受关系变化下的“收受真实”

无论是传统媒体时代还是现在的数字时代,“新闻真实”是新闻公信力的重要基石。新闻公信力不仅在于新闻报道自身的真实性,还需要收受者相信媒体的新闻报道。传统媒体时代认为只要确保新闻报道自身的真实,即做到了“新闻真实”,默认在真实新闻面前,公众会自发产生信任和认可。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媒介技术的发展使得原本仅限于新闻传播机构的传播权下放到受众,受众从以往的新闻接收者的单一角色转向新闻生产、传播以及消费的“产消者”这一复合型角色。传统的新闻传受关系被新兴媒介环境所颠覆,受众对于“新闻真实”的判断更具主动权。与此同时,以社交媒体为主的信息传播渠道加剧了假新闻的传播,助推“后真相”现象的泛滥,极易引发 “塔西佗陷阱”效应,即一旦政府失去公信力,不论所发表的言论或所采取的行为如何,公众都会对其给予负面评价。在此语境下,什么是“新闻真实”则需要新的阐释和思考。随着受众在新闻生产传播中的重要性凸显,其对于新闻生产的影响从间接变为直接,学界关于“新闻真实”的讨论开始关注到“受众”面向。例如操瑞青把受众信任看做“新闻的生命”,认为“新闻真实”从根本上来自收受者的信任,真实仅是获取受众信任的必要手段[10]。李玮等人则转变了研究视角,认为应从界定新闻的真到界定新闻的假,“新闻真实”其实是受众如何“接受”的问题[14]。杨保军则提出了“收受真实”这一概念,指出“新闻真实”的关键在于新闻收受者,并在“收受真实”的基础上,提出“理解真实”和“信任真实”,强调只有收受者认为并相信新闻是真实的,才能实现“新闻真实”[13]。“新闻真实”必须关照到新闻收受者,才能赢得自身的合法性。

(三)媒介技术实践下的“体验真实”

媒介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与新闻业的变革之间关系密不可分,技术逻辑渗透到新闻生态并对传播活动产生变革影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传统媒体时代,报纸、广播、电视是新闻生产传播的主要媒介,相应地则形成了文本型、视听型的新闻样态;数字新闻时代,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驱动下,新闻业则朝着新闻生产机器化与智能化、新闻接收的体验化与游戏化等趋势演进。有学者认为,“新闻真实”的建构首要取决于技术的固有属性[15],在新闻生产传播的过程中,媒介技术影响着反映“新闻真实”的清晰度以及受众对认识对象的理解程度。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新闻真实”也经历了当下媒介技术实践的革新与重构。不同于以往的以新闻报道文本为基础的 “新闻真实”理念,有学者针对媒介技术对新闻报道的渗透提出了数字时代下基于感知层面的“体验真实”,强调新闻受众能够以第一人称视角置身于新闻现场,来了解、感知和接收新闻。例如新华社、人民网等媒体采用VR、AR等虚拟现实技术融入两会报道,在技术的加持下,观众“身临其境”,体会两会的现场氛围,获得临场的真实感。除此之外,基于VR、AR、人工智能、传感器等新型技术的应用产生了各种数字化新闻,包括VR新闻、新闻游戏、浸入式新闻、传感器新闻等多元的新闻样态,均是将“增强受众在感官和心理层面的体验”作为核心目标诉求,以此提高新闻的真实性。尽管“体验真实”概念拓宽了“新闻真实”的解释力,但仍然引发了虚拟现实能否构成真实等争议[16]。有学者指出,如果虚拟技术手段的应用过于追求感官体验而只呈现冲击性场景,将不利于真实性的释放,甚至有可能违背新闻伦理[17]。

(四)社会形态变迁下的“前瞻真实”

监测环境是新闻媒体一直以来的基本职责所在。在传统媒体时代,新闻报道往往反映的是过去和当下所发生的新近的事实,为人们提供指导和调整自身思想和行为的事实信息依据。随着科技的快速进步,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过渡到信息社会,互联网成为整个信息社会的基础媒介,以信息为生产、生活的核心要素使得全球信息流通加快。信息社会的背后意味着社会风险增大,产生跨时空范围的广泛性影响,风险问题使得新闻为社会的运转与发展提供前瞻性支持成为迫切的诉求,进而要求“新闻真实”从面向“过去”与“当下”转向“未来”。有学者提出“前瞻真实”这一概念,是指基于当下的基本事实,对当下事实特别是对“隐在”的或“潜在”的苗头、因素等未来演变发展可能趋势的描述与预判,是一种预测性的“新闻真实”[18]。当下 “数据新闻”正在成为常态化、普遍化的一种新闻类型。数据新闻是一种依据当下新闻事实所体现或表征出来的数据,并借助网络技术、数据分析技术、数据挖掘技术进行数据分析与过滤,对当下的一些现象、事件、事实形成或建构预测未来事实趋势、走向。这使得预测性或前瞻性数据新闻报道生成越来越成为可能。相应的,“前瞻真实”研究成为一个具有时代性的重要问题,亟待更多学者的关注和探究。

三、数字时代“新闻真实”的变与不变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以及科学技术的变革与发展,“新闻真实”的内涵也随着社会的动态变化发生相应的解构和重构,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阐释话语。“有机真实”从新闻报道真实实现的方式以及新闻报道真实的表现方式来定义“新闻真实”;“收受真实”以新闻受众的视角来诠释“新闻真实”;“体验真实”依据媒介技术逻辑赋予“新闻真实”的可能性来解读“新闻真实”;“前瞻真实”则是从回应社会形态变迁所引发的新需求来改写“新闻真实”观念。而在这些“新闻真实”的理念不断更新和演化的过程中,“新闻真实”的观念有所变的同时也有所不变:“新闻真实”依旧是新闻业的合法性基石,“新闻真实”的前提条件仍然是还原、反映事实。面对层出不穷的“新闻真实”的理解,杨保军提出“新闻真实”应当重新回到反映“事实真实”这一最低目标上来,新闻真实的本质是对事实的捍卫和追求,即事实真实是新闻的底线[19]。

在数字时代的语境下,我国的新闻实践正在改写着过去的各种新闻观念和新闻原则,关于“新闻真实”观念的探讨也将与时俱进,新生的“XX真实”阐释话语拓宽“新闻真实”概念的同时,也伴随着相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与探讨。这意味着“新闻真实”作为重要的新闻学基本问题,有待后续更多的关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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