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研究
2022-03-21李沐纯周佳愉
李沐纯,周佳愉
(华南理工大学旅游管理系,广州 510006)
德国社会学家Ferdinand Tönnies 最早在社会学研究中运用Gemeinchaft 来表示社区,认为社区是价值、文化、立场等比较相近并且彼此之间有血缘或情感关系的社会有机体[1]。20 世纪20 年代,美国社会学家Charles Romance 将其翻译为Community,具有公社、团体、共同体的含义。直到20 世纪30 年代,中国学者开始在研究中运用Community 的概念,并翻译为“社区”,强调社区是建立在一定地理区域内,并提出乡村是中国乡土社区的基本单元,社区居民是社区的核心组成部分。
社区参与最早产生于西方民主运动,因此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Murphy[2]提出在旅游发展中运用社区方法,将社区参与的概念引入旅游研究,提出了社区参与旅游,他认为旅游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果把旅游作为一种社区活动来进行管理将会获得更令人满意的效果。真正的社区参与是社区出于自身的发展而在外界的指导下寻求适宜的发展路径,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指的是将社区作为在旅游的决策、规划和管理等过程中的参与主体,充分尊重和考虑社区的意愿和需求并将其作为主要的开发主体和参与主体,以在保障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社区的全面及可持续发展[3]。目前,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定义已经演变和发展成为社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环境和社会等多方面全方位的发展,是社区一体化协调发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期待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