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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试点:提出、运行及推动路径

2022-03-18夏卫红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等级证书试点工作职业技能

■夏卫红

(长江职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自“1+X”证书制度提出及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学术界从不同学科专业、不同视角开展了研究。从“1+X”证书制度层面,学者们分析了“1+X”证书制度实施的背景、价值、要件、重点与难点等。从“1+X”证书相关概念层面,学者们分析了资历框架、学分银行与“1+X”证书制度的关系及协同发展策略。从所属学科专业角度,学者们探讨了本专业“1+X”证书制度的实施路径,具体探讨了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材编写、教学方法、课程体系等方面。从不同主体的关系层面,学者们分析了教育行政部门、培训评价组织、试点院校等主体的协同治理关系。在试点实践层面,行政主管部门、职业院校、培训评价组织等多主体协同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实践。据统计,前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共确定了92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含中职、高职与本科院校总计22949所,其中第一批证书数量6个,试点学校1988所,第二批证书数量10个,试点学校3278所,第三批证书数量76个,试点学校17683所。本文将基于“1+X”证书制度试点本身,尝试从政策试点的角度来分析“1+X”证书制度试点提出的背景与缘由,审视“1+X”证书制度试点实施过程及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动与完善“1+X”证书制度试点的路径。

一、“1+X”证书制度试点的提出及意义

政策试点,也称作政策试验,是我国治理实践的一种创新机制,具体可以包括各类试验区与试点项目。它是在一定时间段与一定区域范围内实施的政策实践探索活动。通过政策试点,可以发现政策执行偏差、及时反馈信息、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政策,从中获得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律,为政策的全面推广实施提供参考与借鉴。政策试点相对来说成本小,容易在较短时间与较小范围内实施,对于那些涉及全局性、创新成分高、关系重大、非常规性、带有风险性的政策,往往采取政策试点的方式。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这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的重大决策。该政策提出了职业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具体指标及相关措施。该方案涉及多个职业教育领域的政策试点工作,提出了“1+X”证书制度试点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对已经实施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等工作提出要求。

“1+X”证书制度试点是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践探索。该试点工作的目标在于:一是按照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创新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与评价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是以学生为中心,助力人才职业生涯发展,提升就业创业能力。试点工作的内容主要有:一是以国家需要、市场需求与就业能力提升为目标,培育一批培训评价组织,开发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是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中的有效衔接与协同育人,其中涉及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习实训、教学方法等诸多方面;三是实施不同等级的证书培训、考核与发放等工作;四是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融互通。

二、“1+X”证书制度试点的实施

(一)“1+X”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设计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1+X”证书制度试点提供了指南。《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自2019年开始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对试点的工作方案与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定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等级进行了划分。

2019年4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该试点方案是“1+X”证书制度试点的行动指南,是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1+X”证书制度试点的具体细化。该试点方案包含四个部分:总体要求、试点内容、试点范围及进度安排、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培训评价组织培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发、专业人才培养融入、高质量职业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证书发放等内容。

(二)“1+X”证书制度试点的组织机构

在组织机构层面,由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解决“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教育部负责“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规划、部署、指导与监督管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协调指导职业教育与培训标准化建设。各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主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证书培训考核收费管理。培训评价组织负责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制定、标准解读、师资培训等工作。试点院校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按照相关方案参与试点建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信息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由教育部职成司、教育部职教所联合国家开放大学负责。

(三)“1+X”证书制度试点对象的选择

在试点方案的指导下,“1+X”证书制度试点陆续实施。2019年7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第一批“1+X”证书制度试点的政策。第一批“1+X”证书制度试点确定了建筑信息模型等6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对试点院校范围、条件、工作要求与进度安排提出了要求。截至2020年12月,经有关单位自主申报、专家遴选、公示等程序,已经确定了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试点。按照相关方案对试点院校范围与条件的要求,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院校进行备案,共确认了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四)“1+X”证书制度试点的信息平台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是“1+X”证书制度试点的信息平台,主要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工作,由综合业务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培训评价组织业务、试点院校业务、学生个人空间等子系统构成。该系统具体用于信息发布、培训评价组织/试点院校申报、证书查询、专家评审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信息平台对接,该平台具有学习成果登记、认定、存储、积累、转换等功能。

(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实施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实施一般包括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发布、师资培训、学生培训、组织考试与证书颁发等过程。自2020年在《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开发指南(试行)》文件的指导下,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由相关培训评价等组织负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对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试点中对应专业、试点院校条件、证书等级等作出说明。师资培训由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师资培训项目、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的“1+X”证书制度试点培训组成。各类院校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参加“1+X”证书制度师资培训,通过线上与线下等各类形式的培训,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考试合格后获取师资证书,成为证书学生培训的主要力量。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评价组织为学生培训提供系统平台、培训教材、技术支持等。在培训完成后即组织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为考试合格考生发放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的建议

(一)深化“1+X”证书制度及试点的理论研究

当前“1+X”证书制度的研究不断深入,“1+X”证书制度试点规模不断扩大,但“1+X”证书制度及试点相对来说发展时间不长,仍然有一些尚未厘清与解决的理论与实践课题。为此,加强“1+X”证书制度及试点的理论研究主要目标在于:一是更好地指导试点实践。当前围绕“1+X”证书制度及试点还有一些重要课题需要深化研究。如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关系及有机衔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关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功能、等级标准、效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职业标准、教学标准的对接,“1+X”证书制度试点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2020年度,“1+X”证书制度试点主管单位发布了“1+X”证书制度专项研究公告,面向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等相关教育科研部门,旨在深化研究“1+X”证书制度的相关问题。二是总结“1+X”证书制度试点过程中的经验与做法,为试点工作的全面深化开展提供参考。自2019年开展第一批“1+X”证书制度试点以来,不同地区、院校与培训评价组织等主体积极探索“1+X”证书制度试点。为此,需要及时总结“1+X”证书制度试点过程的经验与做法,为“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调整优化提供参考与依据。

(二)发挥多主体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协同作用

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涉及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试点院校、培训评价组织等多主体,需要发挥不同主体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协同作用。首先,需要进一步明晰不同主体的权责分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已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试点院校内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相关职业与教学标准等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权责分工。试点院校应该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融合,不断创新人才培养、专业体系、课程开发、实习实训与教学方法。社会力量应该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将新技术、新规范、新需求等带入到教学标准、教学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之中,通过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协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其次,发挥多种机制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协同效用。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旨在发挥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的作用,特别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办培训。为此,国家鼓励、支持与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培训,强调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作用。

(三)完善“1+X”证书制度试点的监督评估机制

监督旨在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来保障“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涉及到教育主管部门、培训评价组织、院校、学生、教师等多个主体。建立“1+X”证书制度试点监督机制:一是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监督培训评价组织履行协议的情况;三是及时发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加强相关研究完善试点工作。评估旨在通过相应的标准与程序,对制度试点工作的目标实现、问题等加以判断与评价,从而不断调整与完善相关制度。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的评估工作,目标在于:一是检验“1+X”证书制度试点的效果,即试点实践是否实现了“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所设定的目标;二是为“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调整与优化提供依据。“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评估可采取培训评价组织与试点院校自评、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其中,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含金量,规范证书的开发、培训、考核与颁证,是“1+X”证书制度试点监督评估的重要内容。首先,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该明晰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层面的作用;其次,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加强“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顶层设计,维护良好的职业技能证书市场秩序,强化对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证书试点等的监督管理。

(四)强化“1+X”证书制度试点的配套与保障政策

“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政策配套与衔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层面:一是实习实训条件配套,院校实习实训资源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考核资源的衔接。实习实训条件在不同区域、同一区域不同院校、同一院校不同学科之间存在着差异,为此需要推动院校与院校、院校与企业之间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共享。二是师资资源配套与衔接。“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需要处理好有效满足教学与培训双重需求的师资队伍建设的问题,这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过程中,不同地方、不同院校应该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双师型、复合型师资队伍建设模式。三是教育主管部门、试点院校、培训评价组织等相关主体的协同合作。“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环节、各个主体的衔接与合作。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过程中,涉及到多部门的内外部管理与协调工作,还涉及证书开发、标准发布、证书培训、学历教育、证书考核与发证等诸多环节与内容,这些对相关部门提出了要求。四是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质量保障机制。质量、声誉与社会认可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生命”。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必须强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质量保障,一方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严格准入、严格考核与证书发放等多种举措保障证书的质量;另一方面,培训评价组织需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试点院校协同合作,保障证书的市场竞争力与社会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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