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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锷治军思想研究
——以《曾胡治兵语录》为例

2022-03-18

关键词:蔡锷治军军人

秦 雯

(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儒学院, 北京 海淀 100088)

1911年,蔡锷被任命为云南都督,即新军第三十七协协统。此时,在西南边疆地区,各族人民英勇反抗英国军队入侵片马地区;在广大内陆地区,自戊戌变法之后,民主思想得到广泛传播并逐渐深入人心。在充分了解国际国内形势之后,蔡锷从选拔将领、军事纪律、后勤装备等多个方面,阐述自己的治军理念,并在此基础上编成《曾胡治兵语录》。

作为一部治理军队的“精神讲话”,《曾胡治兵语录》不仅吸收了中国古代军事名将的思想精华,还包含了蔡锷在日本学习的先进军事思想。目前,学界关于蔡锷的研究包括其维新变法思想、民主革命思想、国权思想、政党思想、宪政思想、军事思想以及经济思想等各个方面。其中,在军事思想的研究中,邓江祁将蔡锷的军事思想概括为整军经武思想[1];杨代春认为,蔡锷所编辑的《曾胡治兵语录》反映了他的建军治军、军队战法和军国民思想[2]250;成晓军认为,蔡锷的治军思想是对曾国藩思想的继承与发扬,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3]243;许康提出,蔡锷的军事思想之中“固然有不少通过日本而窥知西方近代军事管理的知识,但更多的是朝中国传统的复归。他本人所作的贡献,可说是学习和融合西方兵学知识,并有所发展”[4]264;张业奇将蔡锷的军事思想概括为武德思想[5]。综上所述,本文以《曾胡治兵语录》为研究对象,着重讨论在清末民初社会转型的特殊环境中,蔡锷的治军思想呈现的特点,以及这些特点对后世产生的重要影响。

一、注重军人精神教育的治军思想

早在广西创办军事学校时,蔡锷就特别注重加强军人精神教育。他认为:“吾国陆军教育,最大毛病,在以学为事,不以事为学,故一味虚饰,实际上毫无把握。至军人精神,尤不注重。”[6]94在他看来,军事教育应当首先重视军人精神教育,否则其他各项教育都很难发挥实际作用。1911年,蔡锷被任命为陆军第三十七协协统。面对部队内部军人素质极差、无法满足保卫边疆需要的特殊情况,他主张通过加强军人的精神教育提升军队的整体战斗力。同年,蔡锷编成《曾胡治兵语录》并将其作为指导新军训练的“精神讲话”。

曾胡,是指曾国藩和胡林翼两位清代著名将领。在蔡锷看来,他们二人既拥有卓越的作战才能,又有着丰富的治军经验。因此,蔡锷以前人治军的成功经验为基础,并充分结合云南边陲的实际情况,参考近代战争的特点,采取“按语”的方式,编成《曾胡治兵语录》,借以表达自己的治军思想。作为中国十大兵书之一,《曾胡治兵语录》全书一共分为十二章,除去“兵机”和“战守”两章重点强调军事作战的战略和战术以外,其余十章皆阐述军人精神教育的具体内容。

(一)以“良心”“血性”为基础的将帅观

治国先治官,建军必须先选将。因为将帅的品质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存亡,所以蔡锷强调,将帅应当首先具备良心血性。在他看来,良心血性应当体现在全心全力为国家着想,应当表现为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中努力救国。具体而言,部队中上级军官应当承担对下级军官进行良心血性教育的义务,广泛宣传爱国救国思想。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军队中各级别军官在思想层面深入理解爱国救民的精神真谛,并将这种精神转化成行动,最终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为国效力的军队。

以良心血性为基础,“仁爱”成为蔡锷治军思想的重要内涵之一。所谓“仁爱”,既包括将帅对普通士兵的关爱,也包括军人对普通百姓的保护。在他看来,将帅带兵就像父带子、兄带弟一样。因为军营属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军人绝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军营之中,所以军营就如同军人的第二个家一样。在这个家庭中,军官与士兵应当情同父子兄弟。因此,军官既享有教育管教士兵不良行为的权力,又应当关心爱护士兵,关注他们的起居生活,培养他们的思维能力。他相信,“国为家之集合体,卫国亦所以卫家,军人为卫国团体之中坚,则应视此第二家庭为重”[7]74。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团结官兵的作用,增强军队整体战斗力。不仅如此,他认为仁爱也体现在军队对待百姓的行为表现中,因为军人在入伍前即为百姓,粮饷又是从百姓中收集而来。所以,“军人出征,苟无百姓援助,不惟失其动作能力”[8]1374。以此为出发点,军队不仅在国内要以爱民安民为基本原则,出兵在国外时,也不能侵害当地百姓。

以良心血性为基础,赏罚分明是治理军队的重要手段。蔡锷指出,自清末以来,军队纲纪废弛。这主要是因为军队内部赏罚不分、姑息养奸,依靠将官个人喜怒决定赏罚标准,最终导致军人既不感恩奖赏又不畏惧刑罚的尴尬局面。针对这种情况,蔡锷认为应当从“严明”和“公明”两个方面督促将帅做到赏罚分明。一方面,要从严制定赏罚制度。在他看来,如果不能做到从严治军,只会导致误军误国。1909年,蔡锷被调任到龙州担任讲武堂总办。由于前任总办管理不力,讲武堂“丑态怪状,罄竹难书”,“学兵聚众殴官、围堵杀人之事层见迭出”[7]44。为此,蔡锷以箭杀和军棍惩罚违法乱纪的士兵,并处罚了二百余名学生和管理人员。另一方面,要做到公正严明,就不能用自己的权力牟取私利,要做到一视同仁。这既包括赏罚公平,也包括选拔人才的公平,后者在治理军队的过程中更为重要。在他看来,“曾公之荐左宗棠,而劾李次青,不以恩怨而废举劾。名臣胸襟,自足千古”[7]72。

以良心血性为基础,军人还应当具备勇敢、坚毅的品质。在他看来,勇可以分为两种:狭义的勇是指孟子所说的小勇,广义的勇就是养浩然之气的大勇。然而,不论狭义还是广义的勇,都已经无法适用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因此,在儒家传统勇的观念基础之上,蔡锷增加了“毅”。勇毅观要求将帅应当始终坚定自己的理想与抱负,不屈不挠,任何诋毁、荣誉甚至是生命都可以忽略不计,具体可以理解为“竞争之心不可无,贪功之心不可有,冒险之心不可缺,侥幸之心不可存。此四语,我军人须谨记不忘也”[8]1374。而将帅只有具有这种勇毅观,才能为士兵起到表率作用。

(二)以“尚志”为基础的士兵观

如果说将帅是军队的支柱,其才能关乎战争的胜败,那么士兵就是军队的基石,他们的素质同样是影响战争成败的重要因素。因此,士兵都应当具有“尚志”“勤劳”“诚实”“和辑”等精神品质。其中,蔡锷认为“尚志”是最重要的精神品质。所谓“志”,非大发志愿,以救国为目的、以死为归宿,不足渡同胞于苦海,置国家于坦途[7]62。在蔡锷心中,面对内忧外患的国家危机,救亡图存既是军人应当具备的良心血性,又是军人应当具备的重要志向。

以“尚志”为基础,勤劳是治军的第一要义。在蔡锷看来,军人的勤劳主要包括勤于身体训练和勤于军事训练两个方面。面对西南五省自然环境恶劣并且随时可能爆发战争的局面,军人只有加强锻炼身体,不断磨练精神意志,才能适应常人可能一生都不会经历的恶劣环境。除此之外,随着军事武器的不断发展,如果军人不能及时更新军事知识、勤于军器操练,那么他的本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差。所以,“驭兵之道,亦以使之劳苦为不二法门”[7]76。

以“尚志”为基础,诚信也属于军人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末民初,社会动荡,民众因为缺乏诚信产生了很多不良行为,破坏了社会风气。如果这种风气在军队中蔓延,那么会导致军人之间相互猜忌、军队人心涣散。这样既无法保证平时的训练质量,战时也无法有效贯彻实施作战方针,最终影响军队的总体战斗力。因此,要通过对士兵的视、听、言、动四方面进行训练,对其步伐、制服、起居时间进行统一规定,使士兵们的精神交融,消除对彼此的不诚信行为。只有这样,官兵之间才能没有猜忌、万众一心,在战场上取得胜利。

以“尚志”为基础,军队还应当做到与他人、他族和睦相处。《管子·五辅》中提到“举措得,则民和辑;民和辑,则功名立矣”[9]39。其后,《汉书·晁错传》首次将和辑运用到维护军营关系中,其中提到“今兹陇西之吏……和辑士卒,底厉其节”[10]3292,意在强调军人之间要相互团结、和睦相处,应当“不以公废私,复不以私而害公”[7]77。不仅如此,蔡锷还认为近代以来军队作战失败的重要原因是不够团结。面对未来战场上可能出现的大规模兵团作战形势,军队与周边兄弟军队之间更要借鉴前人和辑的相处之道,保持平常心态,这样才能实现克敌制胜的目标。

二、从传统到近代的转型之路

在民族危机深重、救亡图存斗争风起云涌的时代,蔡锷一手拿枪、一手执笔,既发动了多次军事斗争,又通过一系列军事巨著表达其军事救国的豪情壮志。他的治军思想,不仅继承了中国传统军事思想的精华,还包含了其留洋学习的经历体验以及回国后编练新军的实践体会,体现了社会转型时期治军思想的特点。

(一)以儒、法思想教化人心

儒家推崇礼仪教化,法家讲究以法而治,两种思想相互杂糅,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成因,亦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重要准则。作为清末民初的军事将领,蔡锷充分吸收了儒、法两家的思想精华,形成了自己的治军思想。

在儒家“仁”的思想影响下,蔡锷坚持以仁爱之心治理军队,强调带兵如同带子,主张将军队建设成军人的第二家庭。为此,在担任协统后,他搬进军营宿舍生活,与官兵同吃同住、闲话家常,很快得到了官兵的敬重和爱戴。同时,仁爱之心还适用于国内和国外的无辜百姓。他强调在军队出国作战时,“不可以无端之祸乱,加之无辜之民”[7]74,因为这不仅违背用兵宗旨,而且“致上干天和,下招怨讟”[7]74。以仁为出发点,蔡锷进一步提出:“人心至不齐也,将欲一之,其道何由?……以颜子之圣,询孔子以仁,而其入手则在视、听、言、动。”[8]1310因此,士兵要在言行举止方面保持一致,军官与士兵之间要坦诚相待、精诚合作,兄弟军队之间也要协同配合、彼此信任,这样才能增强军队整体战斗力,最终实现保家卫国的目的。除此之外,蔡锷认为“居上位者,有转移风气之责”。因此,在军队中,军官应当以身作则,这样才能在士兵中发挥上行下效的作用。蔡锷吸收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的办学经验,特别注重培养高素质的军官:一方面,注重培养军官的军事文化素质;另一方面,制定了明确的军官晋升制度,将建功立业作为军官晋升的重要标准。

在法家思想的影响下,蔡锷特别注重赏罚严明。在他看来,如果军队不能做到公正严格进行赏罚,那么不仅会破坏军纪,甚至会耽误国家大事。为此,他参考古今中外国家制定的军事法规,相继制定了《简明军律》和《军队手碟》。在《简明军律》中,军事法律分为“叛乱”“擅权”“辱职”“抗命”等十一个章节。在《军队手碟》中,蔡锷更是强调军人“宜忠国家,宜敦信义,宜重俭朴,宜守纪律,宜尚武勇”[11]252。除此之外,他主张在国内实行义务兵役制度。在他看来,“民非强迫不肯服兵役,国亦非强迫不能行征兵也”[12]44。所以,针对兵役的种类和服役的期限,国家应当颁布法律予以明确。具体而言,“凡国之男子,除处重罪之刑者和残废者之外,自十七岁迄四十七岁,皆有服兵役之义务”[13]246。通过蔡锷的治理,这支脱胎于清末陆军的云南新军逐渐成为一支军纪严明、军事素质优良、战斗能力强的军队。

(二)接受民主思想的熏陶

蔡锷出生于封建社会末期,生活在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样一个动乱的年代,他深受西方民主思想的熏陶,提出了自己的爱国治军思想。纵观蔡锷的生平经历,其接受民主思想的影响,大体可以分为国内学习和国外留学两个阶段。

自十岁起,蔡锷跟随邵阳名师樊锥学习。樊锥不仅国学知识渊博,还具有丰富的维新思想。此时,蔡锷刚刚开始接触维新思想。他对维新思想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摒弃八股之学、专注经世致用之学的层面。直至在长沙时务学堂学习时,他才开始系统接受维新思想的教育。在此期间,梁启超、谭嗣同、唐才常等维新人士纷纷到学堂讲学。在维新派托古改制思想的影响下,蔡锷逐渐理解了借“古圣”来论证变法维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这也为其日后创作《曾胡治兵语录》,借曾、胡两位清代军事名将宣传自己的军事思想奠定了基础。同时,蔡锷不断学习泰西宪法官制,他逐渐认识到求学不仅是为了探寻孔教的精华,更重要的是为了更好地贡献自己的一切力量以挽救国难。

自从戊戌变法失败以后,蔡锷远赴日本学习。在梁启超的引导下,蔡锷系统研习了西方近代民主、自由、平等的理论。在他看来,权利者,天下之公物也。所以,现代文明社会的人民应当具有自主之权和平等的社会地位,社会应当破除阶级之偏见。这也成为他日后提出官兵应当精诚团结、苦乐与共、生死相依的思想渊源。所有这些表明,蔡锷此时已经由一名维新变法的支持者转变为民主革命的实践者。

(三)注重维护民族团结

云南位于中国西南边陲,是我国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针对这种特殊情况,蔡锷特别强调维护民族团结。他认为在古今中外思想中都能发现维护民族团结的积极因素。在西方近代民主、自由、平等理论的影响下,他认为“分民之阶级,与破除阶级之见者,优劣判若天渊,然无阶级中复有无穷阶级存焉”[14]24。现代社会应当破除阶级优劣这种陈旧的观念,国家应当坚持各民族间一律平等。在古代仁爱思想的影响下,他不仅强调将帅要关爱普通士兵,还强调军人对普通百姓的保护。针对云南省的特殊情况,一方面,他特别注重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维护满族同胞的权益。蔡锷认为虽然民主革命的目标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但不能将反清与排满相混淆。因此,蔡锷极力阻止少数人以满族籍为理由处死军官容山、惠森,并将其由暂行拘留改成第二天立即释放。除此之外,对当地颇有政治声望的满籍楚雄知府崇谦,蔡锷不仅亲自致电,安抚并重申中华民国政府一视同仁的政策;同时,还要求楚雄当地议事会、劝学所、军队尽力保护好有政绩的满族官员。另一方面,他特别注重维护各民族团结。为了保证起义后社会平稳、各民族团结,蔡锷发布了《布告全省同胞文》,并表示本次起义的宗旨是“铲除专制政体,建造良善国家,使汉、回、满、蒙、藏、夷、苗各种族结合一体,维持共和,以期巩固民权,恢张国力”[8]97。

(四)以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核心

在蔡锷看来,军队与国家是相互依赖的关系,因此,蔡锷治军的目的就是救国。虽然在回国以后,他长期偏居西南一隅,但是面对内忧外患的环境,他意识到西南边疆的安危影响到国家整体安全。为此,蔡锷首先提出以良心血性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这种良心血性主要表现在军人的志向方面,既要求将帅应当树立救国的志向,又要求士兵应当具备随时为国捐躯的志向。蔡锷提出以具体代替抽象的爱国主义教育办法:首先,听见国歌要起立;其次,要熟读国家历史和地理,激发内心的爱国热情;最后,通过宣传历史上爱国英雄的典型事例,实现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目的。

蔡锷的爱国思想又与古代的忠君思想有本质的区别。在古代,普通百姓都被视为君主的私有财产。不论君主是贤能还是昏庸,臣民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君主的意志。相比之下,蔡锷认为国家是由民族构成,各民族人人平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当发现袁世凯妄图恢复帝制的真实面目时,蔡锷毫不犹豫地扛起了反袁护国的大旗。即便在病重之际,他仍然心系国家建设安危,在遗嘱中说道:“(一)愿我人民、政府,协力一心,采有希望之积极政策;(二)意见多由争权利,愿为民望者,以道德爱国。”[13]339

三、蔡锷治军思想的成因

1916年,蔡锷在日本病逝。作为我国近代著名的军事家和爱国主义者,蔡锷在军事教育方面有着丰富而独到的见解,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道德教育为手段、以增强军队战斗力为目标的治军思想体系。这主要是因为蔡锷生活在清末民初、内忧外患的年代,特殊的时代背景深刻影响了蔡锷军事思想的形成。

(一)深受中国传统思想影响

蔡锷六岁进入私塾接受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他不仅精通《三字经》《论语》,还能背诵中国传统名著《孟子》《大学》《中庸》等。十岁以后,蔡锷拜樊锥为师。樊锥学识渊博,能“揽子墨之流,证欧罗之续,总绝代之殊尤,辩章乎宏箓”[14]9。在他的指导之下,蔡锷积累了丰富的传统文化知识。1897年,在樊锥的鼓励之下,蔡锷成功考入长沙时务学堂。当时,为了培养“任匡救之重,以图报国家”[15]673的人才,时务学堂的课程兼具中西两学。中学由中文教习讲授,讲授内容主要包括“四子书”、《左传》、《国策》、《五礼通考》、各种报刊和时务书籍;西学由精通西语的华人教习讲授,主要包括各国语言文字、算数、操练、天文等科目。在这里蔡锷不仅初步接触了西方的先进知识,还经历了维新变法的洗礼,他认识到“我们求学,是为了探孔教之精蕴,以匡济时艰”[16]59。因此,在努力学习维新变法理论的同时,蔡锷还很关心国家大事,“谈到当前政治败坏,声情激越,决心贡献自己一切力量,以挽救国难”[17]136。

(二)学习国外先进的思想

1899年,蔡锷远赴日本进行学习。随后,八国联军侵华。蔡锷认识到只有加强军队建设,提高军队战斗力,才能实现救亡图存的目的。因此,他由学习商科转向学习军事,希望依靠军事实现救国的目标。

彼时的日本刚刚完成明治维新。在经济层面,日本不断学习与引进欧美发达国家的工业技术、经济制度和科学知识,推动国家由传统的封建农业国向现代工业国转型。在文化层面,明治政府大力发展现代西式教育,构建以孝道和忠君为核心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的教育延续到军事领域,就是大力推进武士道和军国主义思想教育。1874年,日本正式设立陆军士官学校,旨在为日本军队培养骨干。日本《军队教育令》提出:“军队教育之目的,在训练军人及军队,使当战争之任。而战争所不可缺之要素,乃在坚确之军人精神,及严肃之军纪。故军队教育之主眼,即在于涵养此要素。”[18]1因此,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开展以军事理论和作战技能为主的军事教育,倡导对上级无条件“忠、勇”的精神教育和要求绝对服从的军纪教育。1894年,中日甲午海战日本获得胜利。这不仅证明了日本明治维新军事改革的成功,还让清政府认识到提升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性。1904年,蔡锷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回国。回国之后,他将在日本学习到的先进军事知识和军事思想运用到治理云南新军中,后者被训练成西南边陲一支纪律严明、骁勇善战的近代军队。

四、结论

作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的优等毕业生,蔡锷成为让日本陆军界惊叹的风云人物;作为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革命家和军事家,他不仅成功地领导了辛亥云南起义和护国战争,而且还留下了多部军事著作。在他看来,军事教育应当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强化军人道德教育为手段、以增强军队战斗力为目标。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以滇军为基础的云南军队,不仅成为反袁复辟的急先锋,还成为抗日战争中台儿庄大捷的主力军,更是抗美援朝战场上汉江阻击战的中流砥柱。与此同时,蔡锷著作中所宣传的治军思想亦对后人产生了重大影响。《曾胡治兵语录》是黄埔军校一直沿用的军事教材。作为蔡锷将军曾经的部下,朱德不仅承认蔡锷是影响他前半生的重要人物,而且在带兵过程中坚持干部以身作则、坚持制定铁一般的纪律、坚持勤于军事训练。这些都深受蔡锷在《曾胡治兵语录》中所提到的“信”“仁”“严”“勤”精神的影响。

任何一项思想都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之变迁密切相关。蔡锷虽然英年早逝,但是其留下的军事思想,尤其是治军思想在中国军队近代化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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