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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澜湄合作的可能性、挑战及未来发展路径

2022-03-17朱陆民张馨蓉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五国湄公河流域

朱陆民,张馨蓉

(湘潭大学 1.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2.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澜沧江—湄公河是东南亚地区长度最长的河流,流域内国际合作组织及民间合作组织众多,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国际河流之一。20世纪90年代初,澜湄流域已形成了多层次的合作格局,包括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湄公河委员会(MRC)、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ABMDC)以及中老泰缅“黄金四角”合作,还有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东南亚河流网络等。(1)参见任娜、郭延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问题与对策》,《战略决策研究》2012年第2期,第61页。但是澜湄流域原有机制缺乏增长动力,(2)参见毕世鸿:《机制拥堵还是大国协调——区域外大国与湄公河地区开发合作》,《国际安全研究》2013年第2期,第70页。涉及成员国众多,次区域内的走私和贩毒问题严重,因此,要想促进增长,亟需在该流域内促进合作政策落实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流域的综合治理能力。应运而生的澜湄合作能够在原有机制的基础上提供新的增长动力,解决原有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增强各国的自主权和发言权,提供更多各国平等发展的机会。

对于我国而言,与澜沧江—湄公河流域部分国家关系的发展进程中也遇到过一些挑战,甚至有时呈现出较为严重的态势——域外大国的干预、区域协调机制复杂多样,为中国在次区域维护自身利益增加了难度。在澜湄合作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中国与湄公河流域国家紧紧围绕“3+5+X合作框架”不断深化合作,湄公河五国以成员国的身份参与澜湄合作,不仅可以享受到来自中国发展的福利,也能提升本国的参与感。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上升,倡导澜湄合作成为中国为中南半岛地区提供的最重要,也是目前为止规模最大、成效最突出的公共产品。(3)参见罗仪馥:《从大湄公河机制到澜湄合作:中南半岛上的国际制度竞争》,《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第136页。

目前,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区域合作互动已经成为重要议题,学界也对流域内合作的诸多方面进行了探索。卢光盛、郭延军等人以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合作为基础,对该流域的安全合作理论、跨境安全治理和合作机制进行探索,对其动力机制、内涵进行研究,并对其发展进行评估。(4)参见卢光盛、张励:《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与跨境安全治理》,《南洋问题研究》2016年第3期等。沈铭辉(5)参见沈铭辉:《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复杂的合作机制与中国的角色》,《亚太经济》2012年第3期。、王庆忠(6)参见王庆忠:《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域外大国介入及中国的战略应对》,《太平洋学报》2011年第11期。、黎尔平(7)参见黎尔平:《非传统安全视角下云南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等人对该流域的关注重点多涉及机制建设、经济合作、资源合作开发、自然环境治理、非传统安全等多个领域。陈丽晖、曾尊固、何大明等人重点关注澜湄流域区域开发过程中的国家间、部门间利益冲突,指出冲突存在的危害和冲突解决的可行性措施,并就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开发中需要协调的利益关系提出具体建议。(8)参见陈丽晖、曾尊固、何大明:《国际河流流域开发中的的利益冲突及其关系协调——以澜沧江—湄公河为例》2003年第1期。余世维分析和探讨了近20年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间水资源合作进程及其影响因素,梳理了流域内各种合作机制,水资源合作的合作领域、合作强度、合作时间的变化趋势,得出流域近20年的水资源合作进程及其特征。(9)参见余世维:《近20年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间水资源合作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2017年。云南大学的何大明教授、冯彦教授等人从水资源分配和流域治理的角度对澜沧江—湄公河开发进行了深入研讨,着重考察了湄公河面临的生态风险、中国开发澜沧江对下游的影响。(10)参见冯彦、何大明、王文玲:《基于河流健康及国际法的跨境水分配关键指标及阈值》,《地理学报》2015年第1期。

一、澜湄合作的可能性及意义

澜沧江—湄公河是一条重要的国际河流,流经中国、缅甸、老挝、泰国、越南及柬埔寨六国,是中国与湄公河五国及湄公河五国之间紧密联系的纽带,中国与湄公河沿岸国家围绕湄公河展开合作,能够促进彼此共同发展。(11)Sebastian Biba, “China’s Continuous Dam-building on the Mekong river”,Journal of Contemporary Asia, Vol. 42, No. 4, November 2012, pp. 603-628.澜湄合作应运而生既有地理基础、历史基础,又有现实诉求,对于中国展开“河流外交”的重要意义更是不容忽视。

(一)自然地理基础

中南半岛受地形因素、资源因素、地缘因素等影响与中国形成互补,展开合作有优渥的自然基础条件。一方面,中南半岛河流众多,许多河流谷底不仅能够成为重要的工业基地,湄公河作为该区域最大的河流还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与交通意义;另一方面,多山的地形使得该区域水利资源和森林资源丰富,蕴含了多种多样的矿藏,部分资源已经具备开发条件,为地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此外,据已有探明储量显示,中南半岛大陆架还是世界上第二大油气带,油气储量仅次于波斯湾。但是世界与其他地区相比,该地区自然资源的勘探与开发程度总体较低,资源还未得到有效利用。如何使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对于中南半岛国家的经济发展尤为重要。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山水相连,地理位置相近为双方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中国如果能够充分利用中南半岛自然资源不仅能够促使中南半岛国家将自身所具有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还能够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次区域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流域内的合作历史

二战后湄公河流域国家实现了民族独立,发展成为湄公河五国的第一要务,各国以合作促发展的意愿强烈。1957年的下湄公河流域开发计划(即湄公河计划)与1992年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成立均为澜湄合作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是下湄公河流域开发计划:中南半岛地处热带季风气候区,加之山河相间的地形影响,洪涝灾害频发,围绕湄公河这一流经多个国家的河流展开跨国合作,对于控洪及促进河流盆地开发具有重要意义。1957年,在柬埔寨、老挝、泰国、越南四国的支持下湄公河委员会建立,同年11月1日,湄公河计划启动,该计划开创了基于差异性的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国际合作模式,并且孕育了著名的“湄公精神”。(12)参见郑先武、封顺:《湄公河计划的区域合作实践与“湄公精神”》,《东南亚研究》2018年第6期。该阶段湄公河流域的合作主要围绕洪涝灾害防控展开,尽管中国当时尚未参与到湄公河的治理当中,但是当时中南半岛地区各国展开区域合作的意愿较为强烈,各国以共识为基础,格外注重湄公河的整体性,并且最大程度上避开政治问题,形成了“湄公方式”——超越政治分歧,为了共同的目标最终形成的合作意愿和承诺。

二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冷战后期,东南亚局势逐步趋于稳定,意识形态问题的淡化给澜湄流域展开更高层次的合作创造了条件。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澜湄流域六个国家实现联合,发起大湄公河经济合作机制(GMS)。2002年GMS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决定其后每三年在成员国轮流举行一次GMS领导人会议,GMS开始上升到了领导人层级。(13)参见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国家报告(全文)》,2011年12月17日,http://www.gov.cn/jrzg/2011-12/17/content_2022602.htm,2020年6月28日。GMS成立后,各国之间经贸合作稳步推进,为东南亚地区经济发展注入蓬勃的生机与活力,尽管中国在该阶段仅仅只有云南、广西两省参与其中,参与力度不大且参与层次较低,但是该机制发展近三十年已较为成熟,至今仍在发挥着促进次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现实基础

从澜湄次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该区域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是亚洲乃至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但与东南亚其他国家相比,该地区国家发展水平也相对落后于其他国家。从中国与湄公河五国的双边关系来看,六国是一衣带水的邻国,中国与其他五国都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湄公河五国之间存在良性的互动关系,澜湄合作机制的建立具有扎实的合作基础。

一是澜湄次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在湄公河五国中,除泰国外其他四个国家在历史上分别被英国、法国进行殖民统治,多年的殖民统治也导致了四个国家经济发展起步较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状况。但该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且是世界上人口最集中的地区之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为中南半岛经济开发创造了条件,使该地区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迅速发展,与中南半岛国家在经济上具有了互补性。中南半岛国家与中国之间实现紧密的合作,进行产业升级与产业转移将有助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是中国与湄公河五国双边关系:中国与湄公河五国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到澜湄合作的成效。在湄公河五国中,缅甸虽然由于若开邦问题复杂,内部并非安全稳定,但缅甸是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中双边关系连续性和稳定性最为突出的国家,(14)参见祝湘辉、范宏伟:《中缅关系70年:“胞波”关系的新陈代谢》,《南洋问题研究》2020年第1期,第15页。两国拥有许多共同利益,中缅之间的关系如果不出现意外情况,未来将会保持稳定态势。中国与老挝两国在1961年4月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后即走上了经贸合作之路,两国政治互信程度较高,双方都致力于推动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15)参见杨卓娟:《老挝在澜湄合作中的角色定位》,《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8年第2期,第104页。中泰两国建交45年来无重大利益冲突,两国之间无论是合作的广度还是深度都在东南亚国家中居于前列。中国与柬埔寨之间更是有着长期深厚的友谊,目前两国高层互访频繁,极大程度上增强了两国的政治互信,两国共同打造的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为双方经济往来提供了便利。但是在五国中,越南是南海“声索国”之一,长期以来积极参加湄公河流域合作组织,却与澜湄合作保持了一定距离。面对美国对次区域的干预,越南倾向与中美两国同时保持良好关系,以维持目前的国际地位。(16)参见Pham Binh Minh, “US-China Interwoven Interests in the Asia-pacific: Vietnam’s Perception and Response Policy”, Current National Defence, No. 36, June 2017, pp. 31-32.中国可以借助澜湄合作机制,暂时搁置争议,不断加强政治互信,共同对澜沧江—湄公河进行开发。

三是湄公河五国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湄公河流域内,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五国通过多或双边平台的互动,关系越来越紧密。在双边互动中,利用高层互访促进相互间的关系,同时利用多边互动平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间关系进行沟通和交流。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特殊的历史关系,可能成为当前三国关系合作与发展的基础。在泰国与缅甸的关系方面,2016年6月,缅甸国务资政昂山素季访问泰国,泰国总理巴育对双边关系定调,指出“泰缅是天然战略伙伴”。老挝与缅甸关系非同寻常,2016年5月,缅甸总统廷觉的首访目的国选择老挝,可以作为一个证明。柬埔寨与泰国的关系在经过短暂的边境争端后也逐渐走向正常化并且发展迅速。这些特殊关系既成为澜湄合作机制下可以互动的内容,也使得五国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17)参见黄德凯、聂姣:《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下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结构特点、运行机制及现状评析》,《东南亚纵横》2019年第3期,第11—20页。

(四)重要意义:为中国与其他周边国家展开“河流外交”提供模板

青藏高原被称为“亚洲水塔”,受亚洲地形的影响,除澜沧江—湄公河是中国与东南亚地区联系的重要河流外,中国还是许多跨国境大江大河的发源地,是世界上拥有跨国境河流最多的国家。例如:怒江—萨尔温江、独龙江—伊洛瓦底江、元江—红河均是中国与东南亚之间联系的重要河流;额尔齐斯河—鄂毕河流经中国、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是俄罗斯第三大河;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则是流经中国、印度、不丹及孟加拉国的一条河流,是印度和孟加拉国的第二大河,并且与恒河交汇形成了恒河三角洲等。中国拥有15条主要的国际河流,这些国际河流涉及境外18个流域国家,范围涉及北亚、东亚、东南亚、中亚和南亚的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不丹、孟加拉国等多个周边国家。由于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极端天气出现频率及影响范围在不断增加,引起了自然生态环境变化的连锁反应,在此背景下,澜湄合作是中国与湄公河五国围绕河流展开合作的一次重要尝试。“亚洲水塔”与中南半岛地区是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最为强烈的地区,“厄尔尼诺”现象与“拉尼娜”现象在该流域常有发生,加剧了澜湄流域水资源的供需矛盾,部分域外大国以此为切入点,将水资源问题升级为大国间政治博弈问题,把水资源问题政治化。澜湄合作的发展经验能够为中国与其他国家围绕跨境河流展开合作提供模板。

二、澜湄合作面临的挑战

澜湄六国虽然国情不同,但是在工业化、产业结构升级等多个方面均有合作需求,并且有较强的互补性,对深化澜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但从长远来看,澜湄合作不断深入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湄公河流域复杂的合作模式

自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启动后,以澜沧江—湄公河为主轴的合作逐步兴起,中南半岛上掀起了各种合作机制建设的热潮,目前,澜沧江—湄公河地区已建立了至少11个地区性国际合作制度。(18)参见邓涵:《“峰会年”看澜湄地区制度竞合》,《当代亚太》2019年第6期,第131—132页。例如,中老缅泰四国的“黄金四角经济合作”、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会议等。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湄公河五国各自实力均较弱,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独立合作制度,即便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也是松散、开放式的合作,并不存在一个主导国家。目前,澜湄合作虽然能在政治安全事务与社会人文合作方面对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进行有效的补充,但却与许多其他机制发挥的作用相似,在某些方面存在交叉重叠,澜湄合作如何与众多机制进行协调补充、相互促进,将是其进一步发展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二)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益分配的矛盾

《联合国宪章》规定:每一个主权国家对其领土上的全部水资源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拥有、使用和处置权。(19)参见任世芳、牛俊杰:《国际河流水资源分配与国际水法》,《世界地理研究》2006年第2期,第54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国对于水资源的需求持续增长,但由于水资源往往是由各国独立管理,流域内国家因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及地缘位置不同,对于水资源的需求也各有不同,上游国家受山地地形影响更加注重发电,而下游国家更加注重的则是航运、渔业以及灌溉。跨界河流的合作开发通常能比独立开发产生更多的效益,但同时也会产生更多新增利益,各级政府、利益相关者、原住民均对河流开发利益分配存在不同的看法。此外,各国处于不同的位置通常也会对河流产生的某一现象存在不同的看法,特别是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下,旱涝灾害频发,流域内各国很难对河流开发过程中的问题有一致的认识,实现利益的相对平衡存在困难。

(三)域外大国的影响

自20世纪90年代起,大国间较量持续增加,目前已不仅局限于中国南海,而且蔓延到中南半岛上。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现状来看,中国尚未发挥出与其国际地位、综合能力等方面相“匹配”的引领和支撑作用。(20)参见卢光盛:《一条大河连起澜湄两岸合作》,《中国报道》2016年第1期,第42—43页。日本是湄公河开发的重要捐助国之一,被湄公河国家视作重要的经济和战略伙伴,2008年日本启动了日本—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并且逐步升级为日本—湄公河国家领导人会议,形成了日本为主导的对次区域国家施以援助的新机制。2009年召开首次日本—湄公河峰会,战略关注进一步上升,援助项目和数额不断加码。(21)参见赵美艳、张屹:《次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大国对外援助——中日美三国对澜湄合作机制的影响》,《学术探索》2019年第2期,第41页。美国则积极强调“印太”这一概念,试图与东南亚密切彼此间关系,大力推进“美湄合作”,与湄公河下游各个国家共同起草了《湄公河下游倡议》。印度则是将大湄公河次区域作为“东向行动政策”的支点,积极倡导恒河—湄公河流域合作组织,借助湄公河流域国家将触角伸至东南亚。湄公河五国面对纷繁复杂的合作机制难免眼花缭乱,根据自身利益有不同的取舍,这也加大了澜湄合作不断深入的难度。

(四)湄公河五国心照不宣的态度

诸多的合作制度在湄公河流域形成了多种竞争关系,湄公河五国基于自身国家利益的考量,在各个合作中呈现心照不宣的态度。通常来说,发展中国家参加区域合作主要是为了摆脱对外经济依赖,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而往往倾向于参与各次区域合作能够为自身带来利益的合作项目,而不是完全接受某个制度。以越南为例,2018年越南总理阮春福参加了澜湄合作金边峰会,但越南除在有中国参与的双边和多边场合提及澜湄合作,在其他的国际场合似乎都在与澜湄合作“保持距离”。(22)参见邓涵:《“峰会年”看澜湄地区制度竞合》,《当代亚太》2019年第6期,第155页。同时,越南参加“日本—湄公河合作”“恒河—湄公河合作”“美湄合作”等合作机制的热情相对较高,其目的也是试图能够在大国间寻求平衡,来确保自身的国际地位。相比之下,泰国则是试图以自我为中心,与澜湄地区各个合作机制建立合作关系,在各个合作关系中尽可能保持中立。总体来说,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湄公河五国既想要搭乘中国经济发展的“便车”,但是在不同程度上又心怀戒备。

(五)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挑战

自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已波及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湄公河五国均先后发现了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受疫情影响,各国医疗卫生系统压力巨大。东南亚是世界上人口密集地区之一,但该地区国家的经济大多处于欠发达阶段,受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医疗资源相对不足,除了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威胁外,经济上遭遇的危机也日益凸显,供给需求两端同时萎缩,部分国家面临产能过剩的危机,金融市场大幅震荡,贸易投资明显下滑。社会治理危机、人道危机风险上升,粮食危机隐忧浮现。(23)参见李克强:《在东盟与中日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特别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4月15日,第2版。此外,新冠肺炎疫情还存在反复的可能性,如何防控合作,提升公共卫生水平,也将是澜湄合作中应当考虑的重要议题。

三、澜湄合作未来建设路径

澜湄合作不断深入具有深远的意义,但澜湄流域的开发仍然存在诸多困扰澜湄次区域发展的问题,也阻碍着澜湄合作进一步深化。中国应该充分挖掘促进澜湄有利合作的多种可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澜湄合作不断向深入发展。

(一)提升澜湄合作的战略地位,积极与现有机制对接

澜湄合作是中国展开次区域合作的尝试,但是一种制度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要抛弃该地区的其他已经相对更加成熟的制度。“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六年多来已得到沿线多个国家的认可,中国可以将澜湄合作与“一带一路”倡议进行对接。“一带一路”是中国逐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新窗口,也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不断提升互利共赢合作关系的着力点;澜湄次区域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一带一路”的六大经济走廊中,孟中缅印经济走廊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均涉及澜湄次区域,这种特殊的地理位置在“一带一路”总布局下优势凸显。2014年中国政府出资400亿美元设立的丝路基金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能够为澜湄合作提供资金来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合作开发资金的缺口,加强与其沟通及合作并争取其他国际金融机制和发展基金的参与,能够为澜湄次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合作等提供有力的投融资支持,促进两种机制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从而打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

(二)为澜湄合作提供更加有效公共产品,不断拓展合作领域

深入推进澜湄合作应当以贸易联通为切入点,不断推进澜湄地区互联互通建设,带动产能、跨境经济、工业园合作。目前可围绕边境线、湄公河流域线等与湄公河国家共同制定次区域互联互通整体规划,全面加快中国—中南半岛国际经济走廊的规划与建设。2020年春季澜湄流域出现旱情,中国在上游降水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紧急增加了澜沧江下泄流量,帮助湄公河国家缓解旱情,彰显了中国的大国风范,旱情的应对也给澜湄流域国家提供了合作的新方向。11月30日,澜湄水资源合作信息共享网站平台正式开通,对于保障流域内水资源安全,推动各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主动分享有关信息,也体现出中国作为上游国家的善意与诚意,有助于提升六国流域旱涝灾害等挑战共同应对的水平。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突然爆发对湄公河五国医疗卫生系统的挑战,我国积极展开与流域各国抗疫合作,保证疫情信息的共享,抗疫物资资助等,通过加强交流及协调行动,争取打赢疫情阻击战。同时各国应当着眼长远,探讨建立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联合处理机制,提高流域国家联合应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水平。由是观之,澜湄经济发展带的建设、水资源治理、农业合作、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联合处理等方面皆可作为后期澜湄合作的方向。

(三)突出重点国家的同时兼顾两翼

中国与湄公河五国之间的关系尽管均已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但是仍然存在着差异,各国的国内环境也不尽相同。一方面,中国与老挝、泰国与柬埔寨有良好的政治关系,双方之间政治互信程度较高,并且有相似的战略需求。中国与老挝、泰国、柬埔寨的合作应当成为澜湄合作的战略支点。中国可以增强对老挝的投资和援助力度,推进铁路、电站、经济开发区等对老挝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项目,推进“中老友好合作条约”的商谈和签署,以此来逐步增加对次区域内其他国家的吸引力,在条件成熟时将相关模式向柬埔寨和泰国扩展。(24)参见卢光盛、金珍:《“澜湄合作机制”建设:原因、困难与路径?》,《战略决策研究》2016年第3期,第35页。另一方面,由于越南自认与中国在中国南海问题上存在矛盾,越南对于澜湄合作的热情较低,且对与中国之间的经贸合作存在诸多顾虑;缅甸国内政局不稳定使得中缅之间合作的不确定性上升,但是中国也需要兼顾越南和缅甸。中国应当与越南以经贸合作作为纽带促进两国关系的发展,促使越南逐步重视澜湄合作,继续以经济合作作为两国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桥梁,解除越南对澜湄合作的顾虑。两国还需要增强彼此政治互信,推动《南海各方行为准则》的落实,探索南海争端早日解决的新途径。(25)参见刘贺:《澜湄合作机制对接现有区域机制的可行性研究》,《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第62页。中国与缅甸之间则需更好地进行统筹协调,共同做好边界管理工作,维护界线清晰稳定,切实维护边境秩序,确保我国边境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在适当的时候予以缅甸援助。

(四)提升云南、广西的开放水平,提高其参与澜湄合作的能力

云南和广西是我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接壤的两个省区,其中云南与缅甸、越南、老挝接壤,广西是我国唯一与中南半岛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且两省均参与了大湄公河流域经济合作,与湄公河五国有更加紧密的联系,在后期澜湄合作深化的过程中,可以重点提升两省的开放水平,提高其参与澜湄合作的能力。从我国现阶段的区域发展状况来看,东部地区发展较快,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更高,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尽管国家政策也正在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但是中西部地区追上东部地区仍需要较长一段时间。中国应加强云南、广西两省的基础设施建设,予以两省有力的政策、资金等支持,试点开设西南部贸易区,积极推动在两省设立中国与次区域国家事务性常设机构,提高中央与云南、广西两省在两个层面参与澜湄合作的能力,提高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流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以文化交流驱动各国对澜湄合作的认同感

文化交流是构建澜湄命运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意。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澜湄六国需要在尊重文化差异的基础上,相互包容、相互理解,推动彼此之间对于文化多样性的认同感,能够求同存异、彼此借鉴。中国与湄公河五国自古以来文化交流从未中断,东南亚地区更是华人华侨集中的地区,为各国文化的交流、交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该区域,华文教育、华文媒体或可成为各国积极开展民间和文化交流活动的主要媒介,也是提升民众澜湄意识,增强各国对于澜湄合作认同感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2018年1月召开的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决定将每年3月23日所在那一周确定为“澜湄周”,希望通过文化交流的诸多活动增强各国之间的文化共识,努力培育“平等相待、真诚互助、亲如一家”的澜湄文化。(26)参见王毅:《建设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开创区域合作美好未来》,《人民日报》2018年3月23日,第6版。中国可借助“澜湄周”展开多种多样的文化、贸易等活动,促进彼此对于对方的文化有更深的了解,增强彼此间文化的认同感,此举也有助于周边文化的互通,进而促进中国周边共同进步,不断发展。

澜湄合作是中国打造高度互信、互助、互惠的“周边命运共同体”的一次重要探索,对于中国以及周边国家都具有积极意义。恰如外交部长王毅所言:“众人拾柴火焰高,澜湄合作不是要‘另起炉灶’,而是要‘把炉火烧得更旺’。”(27)王毅:《建设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开创区域合作美好未来》。澜湄合作为中国与湄公河五国提供了有效的沟通渠道,针对湄公河流域水资源的共享、开发、利用探索出了一种多层次的治理机制,有效地缓解了各国之间的矛盾,也是中国在非传统安全领域国际合作的重要探索。澜湄合作有助于中南半岛国家发展经济,改善这一地区的环境状况,共同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等,符合中国与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共同利益。在澜湄合作中,中国应紧扣“五个驱动”,加强机制建设,推动澜湄合作与次区域其他机制进行互动,实现优势互补,从而为澜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使合作能够真正“结硕果、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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