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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巴迪欧到齐泽克
——对“事件”的思考与探究

2022-03-17徐小莉

济宁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齐泽克律法阿尔都塞

徐小莉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9)

阿兰·巴迪欧与斯拉沃热·齐泽克有着相同的哲学背景和理论框架。齐泽克一方面不遗余力地推广巴迪欧的“真理—事件”哲学,同时也在很多方面提出了不同的理解和观点,对巴迪欧的思想既有赞赏,又有批判。本文将以事件为中心,围绕真理、事件、主体等方面探讨二者的哲学思想。

一、存在、事件与真理

对巴迪欧而言,存在着真理。但真理如何且为何存在?如何传递真理?这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阿兰·巴迪欧的哲学是从存在到事件的思辨过程,是从无到有的真理程序。世界的存在部分是无序的杂多,如果将事物的谓词去掉,那么一切对象就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存在,巴迪欧称其为纯粹的多元。这些多元无限存在,并且不能被认识,它是“空无”本身。那么,什么是“多元”呢?巴迪欧指出:“简单来说,它意味着存在之为存在,即一种在内在本质中被看成是纯粹多元的东西(或者说,没有大写的一的多元),一个事实是,这个多元在那儿。”[1]62也就是说,多元就是事物本身以多样统一的形式存在于世界中。由于无限的多元之间存在着差异,在特定的位置或者从特定的角度来看某一存在的事物,该多元才成为“一个多元”。在巴迪欧看来,能够被认知的、具有同一性的事物就是一个多元,而情境就是一个具有统一性的多元体。情境是对多元的多元化,它是存在者显现的集合,但其中也包含了非在的存在,只不过非在在其中没有被显现出来。在巴迪欧的理论中,非在是一种干扰因素,但是,如果非在在情境中显现出来,也就意味着事件的发生。巴迪欧提到:“如果非在的实存取得了最大值,那么这个多可以被称为一个事件。”[1]108所以,事件是使得非在存在的行动。事件在历史情境中并非逻辑发生的,它是不可预测的,具有偶然性,它发生于符号秩序之外,就好像是“无中生有”。正因为事件是全新的、偶然的,因此它会打破现有的意识形态秩序。情境是现存认知世界与认知秩序的存在方式,也是由大他者构成的符号世界,但是,在符号世界中,总有一些人无法正视与认识的例外,这些例外就是情境中的空白或者非在。当一事件突然发生,这些非在才会显示出自身,所以,事件是情境中的盲点。因此,对巴迪欧而言,一个事件必然会在某个世界上出现,但是只存在世界中的事件,并不存在世界本身的事件。巴迪欧引入了“例外”,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所做的事情就不再是唯物主义,因为,例外事件的结果完全处于世界之中。只不过这不是一个可感知的和可认知的层次,事件的层次和世界的层次是大相径庭的。存在着具体的断裂,回到事件、回到偶然,必须坚持存在着断裂。存在着一个之前和之后。断裂不会导致从低级世界向高级世界的过渡,我们依然处在同一个世界之中。当然,相对于没有发生断裂的世界而言,断裂的结果具有一个例外状态,所以,一个事件总是属于一个情境。那么,事件的意义在哪里?巴迪欧指出:“纯粹的事件可以化简成:耶稣死在了十字架上,后来复活了。这个事件是‘恩典’。因此,它不是遗赠,不是传统,也不是说教……的确,我们认为事件的决裂总能构成‘不是……而是……’的形式分裂主体,而且正是这种形式承载着普遍性。”[2]81-82据此,我们可以理解,在巴迪欧看来,基督的复活是一个真理性事件,这一事件是一种恩典而非拯救世人的许诺,并且,恩典是不分贫富贵贱的。

为了更好地探索“真理—事件”,巴迪欧选择圣保罗进行研究,因为在他看来,圣保罗作为一个顽强的战士,他之于基督教,就如同列宁之于马克思主义。保罗的事业是建立一个普遍化的、去中心化的基督教,在保罗看来,“犹太人用律法来拒绝外邦人进入基督教,希腊人用智慧来嘲笑基督教复活,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的话语体系面对基督教的普遍性要求时的必然遭遇”[1]155。保罗成为基督教的主体就根源于他突然遭遇圣灵这件事,这一事件是偶然出现的,具有真理的规程。保罗认为,死亡与生命是对立存在的。死亡是世俗生命,是世俗世界的肉体和思想;相对的,复活是更新了的新生命,产生了遵从于事件的新人。所以,基督的复活是真理—事件,它是一个偶然的全新的起点。巴迪欧认为,保罗将主体分裂成了两个领域。一个是律法、肉体的死亡领域,一个是事件、信仰的新的生命的领域。如同死亡与生命是对立的一样,律法和事件也是对立的。那么,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保罗为什么将律法放在了死亡领域?这是因为律法所要求的是特殊性,是处于情境之中的。而且律法的主体是罪恶的主体,保罗在《罗马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3]274换句话说,有了律法,人就有了僭越律法的欲望,这就产生了罪。欲望是活着的人的生命,而罪是人活着的原因。对于欲望、律法、罪之间的关系,巴迪欧受到拉康的欲望与律法的关系理论的影响。在拉康看来,欲望是以他人的欲望为欲望,主体间性是其特征。正是有了律法的惩治,人才会有僭越律法的冲动,这种冲动就是欲望,欲望是不受理性控制的无意识冲动。保罗将欲望、罪恶与生命等同,从生命的角度彻底否定了世俗生活中人的肉体生活。一方面是必然走向死亡的肉体生命,一方面是受到神的召唤获得救赎的精神生命,基督复活事件的召唤使得人识别自己,成为主体。保罗借助于基督复活事件打破了律法对人们信奉基督教的限制,他打破了原有的意识形态,从中识别出真理事件,然后将这一真理事件与所有人联系在一起,这样一种普遍性就形成了。巴迪欧研读保罗的意义也在于此,即从基督复活事件中发现并践行一种普遍主义的政治理想,当今的资本主义秩序中的普遍政治是一种特殊化的伪政治,只有普遍性的政治才是真正的政治,而普遍性的政治才是人类社会的未来。

二、转捩中的事件

2014年,《事件》(Event)一书出版,齐泽克在该书中将哲学、艺术、宗教神学融为一炉,深刻阐释事件哲学思想。纵观本书,齐泽克将事件置于前存在论领域,认为事件并非当下发生的事情,它是出人意料的,旨在摧毁每一个稳定框架。齐泽克师承拉康,深刻剖析拉康的欲望理论,提出真正的事件会产生新的符号秩序以及新的看待世界的视角,这就使得原本无法显现的“对象a”呈现出来,从而产生一种新的世界观。所以,事件具有“事件性”的原因在于其效用超出了它的起因。在现实世界中,真正的事件是没有办法被合乎逻辑地推出起因的,其关注点并非现实世界发生了什么,而是在原有的符号秩序内部如何使得未显现出的对象显现出来,正如齐泽克在《事件》这本著作中所说:“在资本主义内部,事物的不断变化正是为了让一切保持不变,而真正的事件将会转变这个关于变化的原则本身。”[4]212齐泽克指出,巴迪欧探讨的事件是一种偶然的相遇或发生,它产生于一种呼唤新秩序的忠诚与努力的普遍原则。因此,在政治中,当一次偶然的叛乱或者暴动催生出一种对解放的承诺,那么重塑社会秩序的进程就会被开启,这一偶然的叛乱即为政治事件。举例来讲,齐泽克话语体系中的事件指的是“法国大革命”“宇宙大爆炸”“十月革命”等开启生命新征途的转折点,下面将重点探索作为事件的“十月革命”。

关于“十月革命”,我们绕不开的是列宁。从2001年起,齐泽克不断“重述列宁”,提出圣保罗之于基督耶稣,就像列宁之于马克思。1914年,“一战”爆发,这对于资本主义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同时对马克思主义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列宁的《怎么办?》一书回答了共产主义运动的危机问题,即在帝国主义统治薄弱的环节如何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对此,齐泽克指出:“这个绝望时刻,这场灾难,为这个列宁主义事件奠定了基础,为打破第二国际的进化历史主义打开了局面。而且,只有列宁处于这个层面上,只有列宁披露了这种灾难的真相。”[5]302从1917年2月的“二月革命”到11月的“十月革命”,对于列宁来说,这是具有挑战性的岁月。“二月革命”后,革命的成果被篡夺,无产阶级该何去何从?面对这些状况,列宁发表《四月提纲》《革命的教训》《国家与革命》《大难临头,出路何在?》等一系列文章,提出布尔什维克应当领导整个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在齐泽克看来,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采取了新的形式和新的内容,即苏维埃政权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这是黑格尔意义上的否定之否定。“十月革命”的形式否定了“二月革命”的形式,革命胜利后,社会主义政权代替资本主义政权,国家权力从资产阶级手中转移到无产阶级手中,改变了统治阶级划定的斗争坐标本身,这也是列宁最大的遗产。同时,齐泽克认为,列宁的胜利在于他不需要任何大他者的授权,他独自开始行动。所以,“十月革命”是开启生命新征途的转折点,是转捩中的事件。

此外,对于疑似真理事件的辨认,齐泽克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巴迪欧认为,这要依靠未来时间和主体的主观认同,即把这一事件的确认放到未来时间中然后从应该到来但还没有到来的完满的角度去判断二者。也就是说,巴迪欧的主体对事件的确认需要内在于真理之中。举例来说,只有内心皈依基督教的人才能辨别出基督复活的信息,只有承蒙基督召唤的人才能辨认真理事件,比如圣保罗。所以,一个事件被确认为真理事件需要人预先把自己投入到这一事件,局外人是无法看到真理的。信仰基督的人,将自身投入到基督复活这一事件中,忠于基督复活这一事件,那么这个人被基督确认为主体,从而获救。齐泽克对巴迪欧的这一辨认过程持怀疑态度。齐泽克认为,巴迪欧的主体确认过程实际上是预先将“真理—事件”看作另一个上帝,或者另一个大他者。主体对“真理—事件”的声明,实际上就是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质询与召唤,作为个体的主体的应答声音便是对意识形态质询的臣服。因此,在齐泽克看来,巴迪欧的主体与“真理—事件”的认同和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大他者与主体之间的循环存在相似性。具体来说,巴迪欧的“真理—事件”与主体之间的循环,实际上与阿尔都塞意识形态质询与主体之间的循环相契合。在阿尔都塞看来,将个体变为主体是意识形态的功能,其关键在于意识形态的质询和个体的承认。意识形态的质询并不存在明确的目标,它普遍召唤个体,而个体则是无意识地回答这一质询。这就说明,从一开始,意识形态就将所有的个体当作了主体,在个体还未出生时,它就已经准备了一个主体的位置。在阿尔都塞的理论中,存在着这样一个绝对的、独一无二的主体名义。这一主体名义将个体质询为主体都是反射性的,即镜像结构,而所有的质询结构都是一样的。“这种镜像复制是构成意识形态的基本要素,并且保障着意识形态发挥功能。这意味着意识形态都有一个中心,意味着绝对主体占据着这个独一无二的中心位置,并围绕这个中心,用双重镜像关系把无数个人传唤为主体;于是,这个中心使主体臣服于主体,同时,由于每个主体都能够通过主体凝思自己(现在和将来)的形象,所以这个中心也通过主体向他们保证:他们和他确实有这样的关系……”[6]370在这里,主体的形成包括以下四个步骤,即把个体质询为主体、个体对主体臣服、大他者与主体之间相互承认、主体自我确认并且做出相应的行为。巴迪欧强调,主体就是要投入我们设定的一个目标,比如基督复活事件是一个真理事件,它通过召唤所有人忠实于该事件而成为主体,这与阿尔都塞的宗教意识形态召唤个体为主体几乎无异。巴迪欧、朗西埃、阿里巴尔等曾经是阿尔都塞的学生、同事,但由于1968年的“五月风暴”,他们都反对并且离开了阿尔都塞,并且在理论上宣称与阿尔都塞划清界限。然而,他们虽有意识地与阿尔都塞划清界限,实际上却无意识地回归阿尔都塞。因此齐泽克认为,巴迪欧是一位反对阿尔都塞的阿尔都塞主义者。

三、真理式主体抑或拉康式主体

巴迪欧的“真理—事件”衍生出了新的主体理论。什么是主体呢?巴迪欧指出,人要成为主体,需要自身通过事件的召唤而应答为主体。在事件的承蒙下,主体就是主体化。换句话说,主体必须首先承认某一真理事件,然后无条件地忠于该事件的主体化结果。因此,巴迪欧的主体是事件与主体之间的相互识别和保证。在《圣保罗》一书中,巴迪欧说:“在事件的掩盖之下,主体就是主体化。Pistis(信仰或信念)指的正是这一点:主体和主体化并没有任何差别。”[2]106如何理解主体化呢?一事件发生之后只留下一些痕迹,人们会对事件发表声明,而这一声明就是原始陈述,忠于原始陈述的人就会创造新的生命,也就是忠于“真理—事件”的生命,这就是“真理—事件”的主体化。真理并非再现一个观念,它要依附在一个新的身体上,然后让这个身体去实践,该主体也就成为真理的一部分。以爱情为例,巴迪欧所讲的爱情是一见钟情,它始于纯粹的偶然性,是突如其来的、颠覆了原有秩序的一个事件,两个人相遇,彼此的生活秩序被打破,宣称“我爱你”就是对这一事件的原始陈述,慢慢地就诞生了融个体为“二”人合体的主体,这个主体就是爱的真理的实践者。这种主体与主体的结合就是具有普遍性的真理,也就是说,忠实的主体不仅是个体存在其中,同时也与其他主体共同组成实践普遍真理的共同体,这是一个“小我”融入“大我”的过程。

在巴迪欧看来,与事件真理相对应的主体是一种预先投入事件之中然后辨认事件的人。因为事件是在空无中发生的,原有的知识或符号对这一事件的确认是不起作用的,或者说不存在一个客观的、中立的标准,只有处在事件中的人不断地声明、确认自己忠实于这一事件才能成为主体。所以,巴迪欧强调真理的内在性,即“真理—事件”对其行为者本身而言才是真理,而对于外在的旁观者而言不是真理。巴迪欧划分了三种不同的主体:忠实主体、反动主体、蒙昧主体,三者分别对应“忠实于事件的身体合体”“无差别的一切照旧”“把事件看成是对原有秩序的破坏予以毁灭”三种立场。他说:“当然,忠实主体是那些通向其所建构的大写的二的有效力量的所有的一切……我们注意到,在这个过程中,爱就像一个普遍性的原子——不是跨文化的普遍性(政治上的国际主义、科学共同体,等等),而是超个体的普遍性。”[1]127也就是说,真正的主体是忠于事件的,比如“十月革命”后诞生的苏维埃国家和“第三国际”。这一主体将自身与他人连接起来,推己及人,让他人也成为忠实主体,最终形成普遍性的真理。所以,巴迪欧的主体是否定旧有符号秩序基础之上的新生命,即新的上帝或者新的大他者。齐泽克认为,巴迪欧否定了已有的情境或者符号秩序而创造了一个新的话语体系(上帝或者大他者),这与拉康的理论存在分歧,因为在拉康的哲学理论中是不存在上帝的。拉康划分了“三界”,即想象界、符号界、实在界。想象界和符号界是现实人所生存的符号秩序和心理世界,实在界是以创伤性事件入侵人的现实世界的快感剩余,它是人的生命以及理性世界的起点。拉康认为,人会死亡两次,一次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肉体的死亡,一次是彻底颠覆符号秩序,人从符号界的话语体系中消失。第二次死亡也是死亡驱力,是主体在符号界找到的通往真理的一个裂口。

在很早的时候,拉康就已经关注主体问题,20世纪50年代初,“三界”理论的提出,为主体理论的阐述提供了一个基本的认识论框架。拉康将主体概念精神分析化,把主体看作无意识的主体。他同时指出,精神分析运作的对象不是想象界的有意识的自我,而是象征界的无意识主体。拉康的主体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布鲁斯·芬克认为,我们应该从否定的方面去探讨,他指出,“拉康的主体不是英美哲学中的‘个体’或有意识的主体”,“拉康的主体不是陈述的主体”,“拉康的主体不在所说的东西中出现”[7]36-41。这三个否定的描述就像三个连续的减法,每一次减法之后的剩余正是拉康关注的东西。在近代西方哲学中,“我思的主体”是一个主导形态。“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尔证明主体性存在的公式,即人作为一种有意识的存在是自主的,是能思的。但拉康拒绝了这种主体观,他认为主体是无意识的。笛卡尔的主体与心理学的自我都是镜像认同的结果,在根本上是一种误认,是一种异化。笛卡尔的“我思”的“我”与“我在”的“我”不是同一个“我”,“我思”的“我”是“现实地”存在,但不是“真实地”存在,前者是“我”的一种误认,而在误认结构背后起支撑作用的是弗洛伊德的无意识。在拉康看来,精神分析学就是要超越有意识的主体,揭穿镜中之像这一存在幻象,将存在导向那个隐藏在“我思”主体背后的东西,即无意识。对于无意识与主体,拉康认为:“在无意识所在的地方,‘我’是被划杠的,我的无意识真理是有意识的‘我’所不知的,无意识在‘我’的面前是消隐不见的,精神分析学的任务就是要求分析师运用分析技术把这个消隐的、不为所知的无意识带到主体(受分析者)的面前,让主体直视自身欲望的真理或真相。”[8]313因此,拉康要告诉我们的是,只有进入到无意识之中,才能找寻揭示主体的真相,在一定意义上,“回到弗洛伊德”实际上就是回到弗洛伊德的无意识之中。在此,我们需要弄清楚四点。首先,并非有一个无意识的主体与有意识的主体对应,而是说主体存在着有意识和无意识两个方面,但无意识是主体的真理之所在。其次,现实的人的实体性存在只是无意识主体的表征而非主体。再次,无意识是结构主体的力量,主体的话语是无意识的话语,他受无意识法则的支配。所以,拉康认为,精神分析学的任务就是要通过这个法则去揭示主体存在的秘密。最后,成为一个真实的主体的条件就是要承担自己的无意识,让主体在言说中穿越有意识的主体幻象。拉康写道,无意识必须“在其介于知觉和意识之间的断裂经验中来理解,因为这个非时间性的地点……被弗洛伊德称作是……另一个场景”[9]56。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无意识恰恰出现在我们意识防御机制最薄弱的时刻比如梦境、口误等,我们由此知道了无意识的存在。拉康特别关注弗洛伊德的《释梦》《日常生活的精神病理学》《诙谐及其与无意识的关系》等文本,并用“分裂”“结巴”等术语来界定无意识,提出无意识是象征链条中的缺口或断裂,它显示在语言失败和结巴的那些时刻上。综上,我们能够看出,拉康的无意识主体不等同于人类的个体,它在能指与所指之间的缺口之中被结构化,是能指链的豁口,或者说是符号界与实在界之间的缺口。齐泽克师承拉康的主体理论,在此基础上对事件做了详细的解读。

在巴迪欧看来,主体即主体化,这是一个践行真理的过程,真实的主体与其他主体形式相结合形成践行真理的共同体。举例来说,毛泽东、朱德等红军干部在述说个人经历的时候是独特的个体,但参加革命之后,个人经历与中共命运联合在一起,这就从一个“小我”变成了“大我”。齐泽克认为,巴迪欧的主体论带有革命性的一面,是一种罕见的显见,当真理事件出现,主体就会从中辨别出自己的痕迹,进而效忠于这一事件,在此,主体是一种辨认事件的决断。在齐泽克看来,巴迪欧的主体实则是填补实在界与符号界之间的鸿沟的行动,这与拉康的主体不同,拉康的主体是这个被填补的鸿沟本身。齐泽克说,“简言之,那些彼此相去甚远的哲学家阿尔都塞、德里达与巴迪欧都问过的问题:难道那先于主体化过程的鸿沟、缺口、空白,还是能够叫做‘主体’吗?对这个问题的拉康式回应,是一句简洁有力的‘没错’!——主体既是存在论上的鸿沟(‘世界的黑夜’:疯狂的彻底自我退缩),同时亦是主体化的过程,借助绕行于普遍与特殊之间,来治疗这个鸿沟的伤口(用拉康的话来说,就是那建立起‘新的和谐’的住在的动作)”[10]223。所以,齐泽克认为,主体为了填补符号界与实在界之间抑或能指与所指之间的缺口所作出的努力,本身就回溯性地维持、制造了这种鸿沟本身。巴迪欧的主体等同于主体化,而拉康的主体先于主体化,二者之间存在很大的不同。根据巴迪欧的理论,“真理—事件”是针对现有的意识形态进行革命,然后建立一个新的意识形态秩序,新的秩序建立后,那些否定性事件就不再是真理事件而成为干扰因素。真理是作为普遍的具体例外而存在的,巴迪欧的目标是建立真理的内在性,让真理概念合法化。但是,齐泽克的观点与此不同,他认为,否定性的事件始终具有革命性,它先于象征界秩序。也就是说,巴迪欧主张事件(革命)的目的是打破旧有秩序,建立一个新世界,而齐泽克主张永不停止的事件(革命)。

四、结语

尽管巴迪欧与齐泽克对于事件有着不同的理解与解释,但是二者的目的一致。巴迪欧秉承拉康的经典命题“真理就是在知识上打洞”。真正的唯物主义是认识力所不逮之处,也就是说,真理是相对于认识的绝对的空,现有的语言或知识不能概括出这个空是什么,它是一个不可能、一个断裂,而这个不可能、断裂就是真正的事件。事件是由一个断裂构成的,在我们能看到的东西、能听到的东西、能做的事情中,只要其中一个要素发生了转变,那么你就遇到了一个事件。所以,真正的事件导致一种普遍的原则,这一普遍的原则标志着社会进程重塑的开启。无论是巴迪欧的“真理—事件”哲学,还是齐泽克传承拉康欲望理论所阐述的转捩中的事件哲学,其目的都是为了探寻某一裂口抑或某一真正的事件,为现存的符号世界找到一个突破口,找到一个不同于当下的未来世界,从而探索真理的内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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