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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诗歌叙述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2022-03-17王瑞玉

济宁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叙事性叙事学抒情

王瑞玉

(山东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0)

“诗歌叙述学”或“诗歌叙事学”顾名思义是“诗学”与“叙事学”跨学科交织融合的产物,“是关于诗歌叙述的学问和理论,包括诗歌叙述、话语、事物等诸多层面,其外延对象涉及所有具显性或隐性的叙述元素、叙述质地的诗歌作品”[1]70。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之后,成为学界争相关注的热点话题。

近年来“诗歌叙述学”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也存在很多争议,如学科“命名之间的争议”“定义的分歧”“研究对象的差异”等成为悬而未决的重要问题,尤其面对“如何建构诗歌叙述学”这一重大命题,我们需要重回历史,在学科的发展脉络中寻求解决争议的途径,在总结历史规律中寻找建构的启示。

一、现状:由“叙事”向“叙述”转向

“叙事学”理论来自西方,与中国土生土长的诗歌结缘本身就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两者之间的碰撞自然也会产生复杂、微妙的“化学反应”。“诗歌叙述学”作为正在生长中的、两个不同领域的“化学产物”,自然是中西方双重语境作用下的产物。两者之间化合反应的模式不外乎两种:由理论到文本,借用西方叙事学理论研究中国诗歌文本中的叙述问题;由文本到理论,从诗歌叙述现场出发借助叙事学理论提升概括。中国诗歌叙述学研究正是在这两种维度上发生、展开及演进。

中国诗学将“叙事话语”纳入到研究领域,首先得益于西方叙事理论的发展与传播。20世纪80年代西方叙事学由经典叙事学转向后经典叙事学,“叙事学研究领域被不断拓展,涌现了认知叙事学、女性主义叙事学、修辞叙事学、非自然叙事学、跨媒介叙事学(包括电影叙事学、音乐叙事学、法律叙事学等)”[2]14。“诗歌叙述学”正是在叙事学的后经典转向和叙事范畴的扩展(泛叙事)双重影响下诞生,呈现出“跨文类”“跨学科”“跨媒介”的特征。

目前,学界公认的最早从叙事学角度切入诗歌研究的学者是董乃斌教授。1984年,他在《文学遗产》第4期发表《唐代新乐府和诗歌叙事艺术的发展——兼及中国文学史上一种现象的探讨》一文,探讨了中唐时期的新乐府运动在诗歌叙事艺术方面所作的努力及其历史意义。在这之后,董乃斌教授从叙事视角切入,对中国诗歌乃至中国文学做了一个全新的系统梳理,并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如1987年发表《论中国叙事文学的演变轨迹》、2010年《古典诗词研究的叙事视角》、2010年《李商隐诗的叙事分析》、2012年《构建基于中国叙事传统的本土叙事学》、2016年《从赋比兴到叙抒议——考察诗歌叙事传统的一个角度》。从这一系列的研究我们便可以清晰地看到在文学整体观基础上建构“叙事传统”的意图,而诗歌叙事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李万钧在诗歌叙事传统研究领域也做出了重要探索,1993年发表《中国古诗的叙事传统和叙事理论——中西文学的一个类型比较》,认为中国诗歌不仅有一个抒情传统,而且还有个叙事传统,并指出抒情、叙事结合的诗歌比比皆是。他从源流上梳理了诗歌叙事传统并分析了叙事传统中断没落的原因。与西方诗歌叙事传统相比较,总结了中国诗歌叙事传统的特点。从文章研究角度来看,李万钧并没有超出从“诗歌叙事传统研究”“叙事与抒情关系”两个方面确立“诗歌叙事合理性”的命题,但是他“在对中国古典诗歌叙事、叙事理论与西方相关类型叙事及叙事理论对比研究和分析的过程中,却首次提出了‘诗歌叙事学’这一概念”[1]69。且不论作者本人当时是否有明确的学科意识,这毕竟意味着“诗歌叙述学”的探索将开启另一段重要的历史进程。

“中国诗歌叙述学”的建立不仅受到西方叙事理论传播发展的影响,更是中国现当代诗歌内部发展及其学术探究的结果,特别是当代诗歌“叙事性思潮”的出现直接催生了“诗歌叙述学”的诞生。90年代诗歌叙事性思潮的出现绝不是空穴来风,往前可追溯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大学生校园诗歌运动。诚如潘洗尘所言“八十年代的诗歌写作,可以说,已经构成今日诗歌写作的一个传统”,以“多元格局”为主要特征的大学生诗潮不仅完成了“朦胧诗的落地、传承与发展”,更重要的是实现了由传承到探索的突破,由模仿到反抗的转折,“奠定了第三代诗歌运动的理论基础和组织基础”[3]32。首先,在校园诗歌中出现大量“描述性话语”“口语写作”的作品,如1982年韩东发表于《青春》第8期的《山民》,以父子对话的形式,模拟山民的口吻表达了冲破封闭性传统文化的愿望,话语层面表现出冲破宏大叙事的冲动,为时下新诗口语化写作开了一个先河。当然,韩东是否最早呈现出这种“叙事性”“口语化”的倾向确实值得商榷,因为据这场运动的亲历者、诗歌叙述学研究专家孙基林口述,在山东大学校园诗歌写作中,“云帆诗社”的成员从最初单纯对朦胧诗的模仿中已经萌生出明确的超越意识,从描述性叙事走向了抒情的对立面,出现了大量描述性叙事的诗歌作品,多在内部诗刊以油印的方式传阅。其次,除了山大的“云帆诗社”,全国各大高校同时间兴起了“上万个大学生诗歌社团、上万种大学生自办报刊和上百万的大学生诗歌写作者队伍”[3]30,声势浩大、蔚为壮观,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武汉大学的《珞珈山》诗刊、复旦大学的复旦诗社、华东师范大学的夏雨诗社、吉林大学的赤子心诗社等,涉及到1977级至1989级韩东、于坚、宋琳、徐敬亚、王家新、程光炜、姜诗元等众多诗人,形成了浓厚的创作氛围。再次,校园诗人徐敬亚、姜诗元直接策划了现代诗群大展。可见,校园诗歌运动与第三代诗歌息息相关。虽然由于诸多原因,导致这段诗歌史研究与整理缺失,但是要追溯诗歌叙事性思潮写作的缘起,80年代初的这场“大学生校园诗歌运动”定是我们绕不开的史实。

从80年代中期开始,从抒情到叙事成为众多诗人的共识。1986年由《深圳青年报》和《诗歌报》联合举办的现代诗群体大展,第三代诗人整体亮相,把“叙事性”正式引入作品,如于坚的《尚义街六号》、李亚伟的《中文系》等等,已经具有叙述具体生活、使用口语、反讽等叙事性特点。90年代的诗歌写作使叙事性诗歌写作队伍进一步扩大,陈东东、孙文波、欧阳江河、雷平阳、伊沙、西川、肖开愚、王家新、钟鸣、臧棣、张曙光、翟永明等诗人都进行了有效叙事开拓。尽管第三代诗人流派众多,诗学主张不尽相同,但是大都呈现出“反崇高”“反文化”“反英雄”的倾向,韩东的“诗到语言为止”口号更是直接把诗歌拉回到生活现场,回到语言本身、回到事物本身,呈现为现象学的生命哲学。“由语感引发的口语诗写作运动是第三代最直接、最畅销的‘下游’产品”“它是一种与生命同构、抵达本真、几近自动的言说”[4]26。

80、90年代诗歌叙事性思潮除了大学生校园诗歌运动、第三代诗人“语感叙实”写作,还包括知识分子“综合写作”。“综合写作流向带着鲜明的及物性、互文性和叙事性”区别于第三代诗歌线性单向度叙事,知识分子写作表现出“复调”叙事的特征,多纬度综合展开提升了诗人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对于知识分子综合写作的研究,“作为八九十年代诗歌的参与者和关注者,对于‘90年代诗歌’命名与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程光炜的观点尤为引人瞩目。在剖析90年代诗歌写作转向的前提下,他曾在《不知所终的旅行:90年代诗歌综论》一文中指出:在一定意义上,‘叙事性’是针对八十年代浪漫主义和布尔乔亚的抒情诗风而提出的。叙事性的主要宗旨是要修正诗与现实的传统性的关系,而它的功能则主要有四个方面……”[5]70由此可知,诗歌评论家对于“叙事性”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叙事性思潮”的合法性层面,真正站在学科意义上对诗歌进行“叙事性”批评要在新世纪之后了。

21世纪以来,诗歌评论界对诗歌“叙事性”研究日渐深入,表现出理论提升、学科建构的努力与趋势。据目前学界公认,国内出现最早的一篇有影响的、明确有意识提出“诗歌叙事学”一词的论文,是臧棣2002年发表的《记忆的诗歌叙事学——细读西渡的〈一个钟表匠的记忆〉》。臧棣在文中首次对“叙事性”与“叙事手法”“叙事诗”做了细致的区分,并进一步梳理出“叙事性”的六条新异之处。尽管在本篇论述中臧棣仅仅是针对一首具体诗歌对“诗歌叙述学”这一命题进行研究,没能够系统展开,但是臧棣对“诗歌叙述学”学科建设所做的贡献不容忽视。笔者归结为两点:第一,与以往研究“完全不顾及叙事性在90年代的发生学意义上的初衷,无视它具体的文学史语境”[6]54不同,他站在一个全新的视角,从“诗歌叙事性思潮”这一具体的文学史语境进入,揭示出“叙事性”独特的诗学内涵,彰显出全新的学理依据。第二,对“叙事性”六条新异特征的解读过程中,显示出由“诗歌叙事”向“诗歌叙述”研究转变的风向。“叙事”更多是对故事的言说,指向事件、事象、事态,强调人物的在场、发生的现场;“叙述”更多承接“诗言志”中对“志”的解说,指向记忆、记录和怀抱,囊括描述、说明,极具扩张性。与传统叙事诗中对故事的关注或对“事”的解读不同,臧棣将目光转向了“现实景观”“大量细节”“客观视角”和“陈述性风格”,初步实现了由故事层面到话语层面甚至思维层面的跨越,不管臧棣本人是否意识到,自此,“中国诗歌叙述学”学科命名与建构便在中国历史语境中展开了另一条维度的研究。

孙基林教授便是在这条维度上一直进行深耕的典型学者,对于“诗歌叙述学”理论建设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2010年,他在《诗刊》发表《当代诗歌叙述及其诗学问题──兼及诗歌叙述学的一点思考》,再次呼应了朦胧诗之后的“叙事性思潮”这一文学现象,指出“中国新时期文学中的叙述性思潮,却阴差阳错地由本不属于叙事类作品的先锋诗歌所内在地发动,进而引发人们去关注小说叙事及其理论问题,这的确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事件”[7]58。基于这一文学现象展开了对诗歌叙述学的研究和探讨。孙基林的研究具有总结性和前瞻性,突出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将诗歌叙述研究又推进了一个层次,由叙述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深入到诗歌叙述的本体层面,提出“叙述的诗性”问题。近几年发表系列论述,如2010年《诗歌叙述与叙述的诗歌性》、2011年《叙述的诗性如何成为可能》、2012年《当代诗歌叙述性思潮与本体性叙述形态初论》、2013年《“知识分子写作”叙事性诗学的源起与倾向》《知识分子写作:作为思想方法的叙事与其修辞形态》、2016年《有关事件与事件的诗学——当代诗歌的一种面相与属性》,不断细化“叙述的诗性”理论,指出不是所有的叙述都具有诗性,并且叙述达成与否最后还要指向叙述的诗性问题,提出了“叙述的诗性”这一重大课题。沿着这一课题便会延伸出诸多小课题,例如“多维叙述人与诗性的关系”“叙述声音与诗性的关系”“视觉叙述与诗意的关系”等等,将诗歌叙述学的研究推向诗歌本体层面,实现了诗学与叙事学的深度融合。

第二,由“诗歌叙事”到“诗歌叙述”,他明确提出并积极推动这一转向的完成,在此基础上提出“诗歌叙述学”的概念,进一步明确了诗歌叙述学的内涵、外延以及学科发展方向。2021年在《文学评论》发表《“叙事”还是“叙述”——关于“诗歌叙述学”及相关话题》,可谓是孙基林几十年研究成果的总结,对多年来对于诗歌叙述学的研究与思考作了系统的梳理与回顾,从“叙事”到“叙述”,进而指出学科命名的逻辑依据,字字珠玑。他强调,诗歌中的“事”与小说中的“事”不同,诗歌并不指向完整的故事,而将片段的事件或者叙述事件的方式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因而,诗歌叙述学与小说叙事学也应具有不同的研究范畴。自然除了叙事学对于叙事主体、叙事视角、叙事时间、叙事空间、叙事结构、叙事手法等方面的探讨,针对“诗歌”这一具体的文类,应当以“叙述为中心”涵盖“心理世界,话语修辞形态、叙述语法,以及叙述的诗性本质等”[1]72诸多层面,沿着这一思路实现了由故事层面感性解读向叙述层面深层剖析的转移,进一步明确了学科发展空间和研究方向。

2012年罗军相继发表的《走向当代西方叙事理论新领域:诗歌叙事学》《论诗歌叙事语符对诗歌叙事文本语义的结构主义阐释》《诗歌叙事学的认知研究》《从叙事文本碎片化叙事看诗歌叙事学碎片化叙事模式的构建》《从诗歌叙事文本叙事行为动词的词类转化看诗歌叙事学的消义化叙事模式》等,以诗歌叙述文本为对象探讨诗歌的叙事语法、叙事机制、叙事模式等具体叙事问题。与之相反,2013年谭君强《论抒情诗的叙事学研究:诗歌叙事学》等系列著作则从抒情诗叙事研究入手,对抒情诗的空间叙事、叙事动力、叙述交流语境等进行了详细研究,取得众多成果。

综上所述,尽管诗歌叙述学研究仍在发展当中,不易做出结论性判断,但是以新世纪为界,在中西方两条维度上,仍然呈现出阶段性、集中性、规律性的发展特征,大体可以归纳为:前一阶段以“自身合法性”的确定和零散的叙述特征解读为主题,主要解决“诗歌有无叙事传统”以及“诗歌中抒情与叙事的关系”这两大问题;第二阶段的探讨逐步转入到“诗歌叙述学”概念的命名以及“诗歌叙述学”具体研究的系统展开,中国诗歌叙述学由“叙事研究”开始转向“叙述研究”。

二、问题:局部意识下的分歧

中国诗歌叙述学在中西双重语境、古今多重维度上展开,形成“古典诗歌叙事研究”“现代诗歌叙事研究”“国外诗歌叙事研究”齐头并进的局势,加速了学科建设的进程,但同时也造成了一系列问题。笔者将围绕着“诗歌叙述学”命名的争议,分析争议的实质、争议的原因、争议的意义以及因此所带来的问题,并由此归纳和判断“三大机制”各自的立场与观点。

(一)从“命名的争议”看立场的分歧

正如谭君强一文指出:“一个确定的、并无任何疑义的外文学科名称却出现了两个与之相对应的中文译名,并由此而出现究竟该用哪一个更为合理的争议,对于 narratology 这门学科或许是始料未及的。”[8]18但是这种争议绝非没有意义,除了盲目的跟风者和无知的使用者,本着严谨、客观的原则,众多研究者站在各自研究的领域以及立场原则上对于命名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正如孙基林所言,学科的命名意义重大,“命名对于学科性质、内涵、外延、发展定位具有范式规定意义”[1]69。对于“诗歌叙述学”“诗歌叙事学”学科命名的争论,其意义已经超过了学科命名本身,指涉命名背后的逻辑,关涉学科性质的界定、发展方向的定位等问题,因此对于命名的争议实际上反应了不同立场的学者对于学科理论的整体认知的差异。

主张“诗歌叙事学”作为学科名称,更多的是承接西方叙事学传统。撇开词语属性和意义的不同,“诗歌叙事学”可以直接对应叙事学的学术术语以及基础理论,从“叙事学”到“诗歌叙事学”,从“叙事”到“诗歌叙事性”,顺理成章地接纳西方叙事话语维度下的诗歌叙事研究,这是大多学者命名的逻辑。如张立群在《山东社会科学》上发表《“诗歌叙事”问题及其相关理论话语的历史建构——以90年代以来的中国诗歌批评为线索》所言,“‘诗歌叙事学’可以更为自然、直接地将‘叙事诗’纳入自己的研究视野之中,并对1990年代诗歌的‘叙事性’问题实现一种历史的接续”[5]59,更多考虑的是命名的实用性、可行性、方便性问题。

孙基林避开其他文学门类关于“叙事”“叙述”纠缠不清的问题,聚焦到“诗歌”这一特殊的文体,从诗歌特殊的体式要求出发,探讨“诗歌叙述”的合理性、科学性。认为“诗歌叙述学”有着深刻的学理依据和本体要素。“首先,‘叙述’是‘诗’文体赖以生成的本来元素。”“其次从诗的写作过程看,诗是‘从叙述开始’的艺术。”“再者‘叙述’作为其研究的中心,自然应该是诗歌叙述学命名的基本依据”[1]70-71。命名应体现其理论及研究文本的文体特质。

由此看来,造成“命名的争议”是多方因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既有西方叙事学理论在国内传播、翻译中“误读”,也有小说叙事理论与诗歌叙述理论在文类方面的差异,更有学派立场的分歧。总之,不同的学者站在古今、中外不同的立场,从不同角度切入,就会造成对于学科基础概念的认知不同。这种研究之“局部意识”,是造成了众多学术术语的使用混乱以及诸多学术争议的根源。

目前诗歌叙述学研究分为“古典诗歌叙述研究”“现当代诗歌叙述研究”“外国诗歌叙述研究”三大机制,他们在诗歌叙述研究的立场、对象、内容、方法等方面的主张各不相同,笔者将根据命名的争议作出简单概括:

“古典诗歌叙述研究”,打破“诗言志”“诗缘情”的抒情传统,借助西方的叙述学理论对中国诗歌叙事传统进行重新挖掘与梳理,研究“叙事与抒情的关系”,并从“叙事”的视角探索古诗词当中的“叙事问题”:叙述的功能、叙述形态、叙述类型等,例如董乃斌2010年《古典诗词研究的叙事视角》,研究“事”在诗词内、诗词外、诗词内外均有三种类型,西方叙事学理论分析诗词中的叙事元素。与西方诗歌叙述研究不同,更加注重叙事的历史意义的研究,看重读者与叙事文本之间的认知研究。

“现当代诗歌叙述研究”,以孙基林团队研究为代表,是基于现代新诗内部发展的需求产生,试图借助西方叙事学理论并结合诗歌自身特点,建立具有本土特色的诗歌叙述理论,以现代新诗为主要研究对象,侧重于诗歌叙述规律以及诗歌叙述本体研究。将“叙事性”与传统的“叙事手法”“叙事诗”相比较,将其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甚至将叙事作为一种修辞,提出“诗歌叙述的诗性命题”,将其提升到诗学、美学的高度。在叙述规律探索方面,研究叙述语法、叙述空间、叙述声音等,呈现出体系化的趋势。

“国外诗歌叙述研究”,以谭军强团队的研究为典型,是随着叙事学研究的领域不断扩大,尤其是在经典叙事学向后经典叙事学的发展中产生,因此它有特别的针对性:主要针对经典叙事学研究排除“不包含叙事元素的抒情诗歌”这一状况,因此将研究对象限定为“抒情诗”。认为叙事文本与抒情文本之间虽然在形式、技巧和功能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但它们也共享一些基本要素,从而叙事学的范畴可以有益地运用于诗歌中”[9]122,因此该学科的目的在于“探讨如何运用叙事学的方法与概念对诗歌进行详细的描述与阐释”[8]122。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用叙事学的理论对抒情诗歌的序列性、媒介性与表达这三个基本的叙事学维度进行分析。相对中国诗歌叙述研究,它更加注重结构要素与规律的探索。

三大机制下的诗歌叙述研究因面对的诗歌类型不同,叙述话语和叙述类型等呈现出较大的差异,而各位学者往往基于自身研究的立场,面对相同的研究话题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研究结论,“诗歌叙述学”与“诗歌叙事学”命名的争议就是不同机制下诗歌研究差异的结果。

(二)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由此可见,目前的诗歌叙述学研究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笔者简略归纳如下:

第一,诗歌叙述学研究缺乏整体意识,缺少宏观的规划。“三大机制”下的诗歌叙述研究孤立而行,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大家站在各自的立场展开研究,造成众多术语以及学术问题的争议。命名争议衍生出很多问题,其中之一便是术语定义的分歧。

对术语下定义需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即事物的本质特征,关乎两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诗歌叙述学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可形成不同的定义内容。然而,不同类型的诗歌叙述模式不同,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自然不同,因此对于定义大家自圆其说。如2012年4月罗军在《长春理工大学学报》发表《走向当代西方叙事理论新领域:诗歌叙事学》一文,从两个方面对“诗歌叙事学”进行了界定。他指出:首先,它是一种科学而又系统的叙事诗歌研究理论,关注叙事诗歌文本的性质、形式以及其内在规律,诗人、文本、读者和叙事诗歌内在及外在机制相关的叙事性,但这还依赖于诗歌和叙事有机结合;其次,它的重心在诗歌叙事话语分析,诗歌叙事行为及其本身所隐含的叙事意义和效果,以及其支撑的“叙事在场”的基础和诗歌所讲述的故事[10]81。罗军对“诗歌叙事学”的界定彰显了他对于此学科的所有认知以及建构主张。

第二,诗学与叙事学结合不够紧密,理论与文本研究偏离。随着诗歌叙述学兴起和发展,大量诗人、学者、叙事理论家转入到这个新兴领域,但是大家习惯画地为牢习惯性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研究,导致诗人懂诗但不懂叙事理论,诗歌叙述研究缺乏理论的高度;而叙事学家则习惯照搬小说诗歌叙事理论,忽略诗歌本体特征,诗歌叙述研究变得机械化;从事外国文学研究的学者了解西方诗歌,但是对古典诗歌、现当代诗歌不熟悉。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诗歌叙述学”研究的宽度和深度。

诗歌叙述学的研究对象之间的争议便凸显了这方面的冲突。根据西方文类的划分,在抒情诗、史诗或叙事作品、戏剧这三类区分中,抒情诗因不包括叙事要素、不属于讲述故事的叙事文本或叙事作品而不被列入叙事学的研究对象的。在“跨文类”叙事背景下,2015年谭君强在《论抒情诗的叙事学研究》中主张,“诗歌叙事学所要研究的,恰恰主要是这类不包含叙事要素、不属于叙事文本的抒情诗,这就使它与一般的叙事学研究对象区隔开来”。至于叙事诗或叙事性较强的诗歌,“由于其中十分明显地包含着叙事要素”属于叙事学研究的范围,因而,是否将它们归入诗歌叙事学的研究范围之内,“主要应该视研究的关注点而定,视其作为诗歌与其他叙事作品所表现出来的独特性而定”[11]84。

2016年李孝弟在《外语与外国文学》上发表《叙事作为一种思维方式——诗歌叙述学建构的切入点》,对谭君强关于“诗歌叙事学”主要研究对象为抒情诗歌的观点表示质疑。在文中,对其观点所能带来的歧义与问题从四个层面进行了驳论:从抒情与叙事的关系反驳抒情诗不包含叙事要素;小说叙事与诗歌叙事标准不同,不能忽略文体差异;前后表述矛盾;按此分法会造成中国文类划分语境下“诗歌、叙事诗、抒情诗之间范畴应用上的混乱”。李孝弟认为“诗歌叙事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所有诗歌,而非仅仅限于抒情诗歌。这里包括诗歌这一类体裁内部的不同诗歌分类,如史诗、抒情诗、散文诗等”[12]143。

面对质疑,2016年11月谭君强在《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发表《再论抒情诗的叙事学研究:诗歌叙事学》予以回应。“对学术问题的相互切磋探讨,无疑为学术发展提供了良机”[13]99,正如谭君强所言,两者之间的争论让“诗歌叙事学的研究对象”这一问题逐渐深化、内涵更加明晰。在谭君强对李孝弟质疑的回应中,由“主要是”到“在抒情诗为主的基础上,保持一种开放的态度”认可范围的转变也能看出融合的趋势。

面对发展阶段中的碰撞、融合,“中国诗歌叙述学”也必将以包容、开放、秉持动态发展的原则不断发展、完善,形成涵盖中西、容纳古今,包容抒情叙事全方位、多元化的诗歌理论体系。当然,这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人员的共同努力。

三、展望:整体观下的建构进路

“中国诗歌叙述学”在西方叙事理论的影响和当代国内诗歌“叙事性思潮”研究这两大维度上生成,步入新世纪之后又呈现出交织融合、互补互助的发展趋势,促使着具有中国本土特色而兼具西方叙事风味的“中国诗歌叙述学”的诞生、发展、完善。正如张立群所言,“借鉴西方当代叙事学理论而产生的‘诗歌叙事学’早已超越了曾经的‘叙事性’范畴”,由于研究者身份比重的增加特别是外国文学、语言学专业学者的融入,“大大扩充了‘叙事’的视野”,同时“90年代诗歌‘叙事性’的探讨,显然对后来‘诗歌叙事学’的研究提供了某种启示”,而“‘诗歌叙事学’则由于借助了当代叙事学理论,对‘叙事性’研究给予了拓展与提升”[5]58。两者在交织融合中实现共赢。因此,在面对“如何建构诗歌叙述学”这一根本性命题时我们应该打破固有的“局部意识”,打破学科和门第的界限,在“泛叙事”的大背景下树立“整体观念”,向“广阔的历史敞开”,建立广义的诗歌叙述学,让诗歌叙述学成为一门动态发展的系统科学。

叙事学经历了经典叙事学、后经典叙事学,目前正在向更为广阔的空间敞开。在跨学科、跨文类、跨媒介背景下,赵毅衡提出“广义的叙述学”概念,打破原有的“叙事”概念,试图进一步去寻找各类叙述的基本规则。在这基础之上,“诗歌叙述学”也应该打破固有的界限,建立“广义的诗歌叙述学”。所谓的“广义的诗歌叙述学”就是建立在古典诗歌叙述研究、现当代诗歌叙述研究、外国诗歌叙述研究的基础之上,研究对象既囊括“不包含叙事元素的抒情诗”,又包含叙述性诗歌甚至叙事诗,根据不同的诗歌类型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在研究单个类型诗歌叙述特色的前提下,探索诗歌叙述的普遍性规律。它们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既不能笼统相加,又不能脱离部分空谈整体的功能。

根据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整体具备部分所不具有的功能。因此要建立“广义的诗歌叙述学”必须要有一个宏观的、系统的规划。笔者以为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西方叙事理论与中国诗学理论的结合,建立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诗歌叙述理论”。“诗歌叙述学”不是叙事学与诗歌研究的简单相加,不能用叙事学理论对诗歌研究照搬套用,这就需要根据诗歌本体特色对叙事学理论进行调整加工,重新界定相关术语概念。例如由针对小说文本研究的“叙事学理论”转换为针对诗歌文本的“叙述学理论”。《现代汉语词典》对叙事的释义是:“叙事作为动词,用文字记录事情的经过。”叙事强调对故事的描述,它指向真实或者虚构的事件。而“叙述作为动词,写出或说出事情的前后经过”,它指向一种方法或方式,而诗歌作为一种特殊的文类它所有的兴趣与热情均不指向“故事或事件”,而是怀着一颗探秘的心不断窥视零星的、碎片化“事件”背后的隐秘。而评价一首诗的好坏,重点也不在于它是否讲述了一个好的故事,而是故事呈现的方式是否恰到好处地调动了读者内心隐藏的记忆或经验,产生情感的共鸣或者智性的启发。因此,在叙事学理论的大框架下,针对诗歌这一特殊的文体,相关概念也必须做出适当的修改或调整。同时要密切关注当下的诗歌写作实践,正视新世纪诗歌写作生态的复杂性、微妙性,充分把握“象喻诗写流向、综合诗写流向、语感诗写流向”三种不同诗歌写作流向中“叙述形态”的演变,又要注意“网络诗歌、下半身写作、底层写作”口语叙述的特殊性。例如网络诗歌中“声音、图像、动画”因素与叙述之间的互动关系,同时又要警惕“以游戏性为主导精神”网络诗歌所带来的“泛诗化”问题。肯定下半身写作“打通肉身与其它意识的种种关联”“利用肉身颠覆长期监控心灵的公共话语、权利话语”[14]167,同时又要关注诗歌的伦理问题,谨防“以肉体感观为花样滑冰的书写狂欢”[14]159。处理好叙述学理论与写作实践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用叙述学理论指导和概况写作实践,同时又要依据写作实践发展完善诗歌叙述学理论。

第二,正确处理抒情与叙事的关系。诗歌叙述学研究很重要的一个话题就是探讨“抒情与叙事的关系”,2016年董乃斌《从赋比兴到叙抒议——考察诗歌叙事传统的一个角度》,指出诗歌叙事的独立价值与意义。“诗歌表现方法的丰富性以及诗歌艺术的吸引力和美感,关键其实是在它的叙事,而不是它的抒情。抒情要么包含在叙事之中,要么产生于叙事之后”[15]87。1986年韦思发表《屈原诗歌叙事性抒情艺术简论》,与董乃斌对叙事独立价值的确认不同,他认为,“诗人作品中的那种强烈感情的抒发,基本上是建立在坚实的叙事基础之上的,即通过叙述的形式来表现的”[16]30。通过指认“叙事”作为“抒情”的“基石”“土壤”来确认“叙事”的价值。无论是抒情依附于叙事,还是叙事指向抒情,都说明“叙事”与“抒情”是一对不可分割的矛盾统一体。叙事与抒情绝非对立,两者最终会以一种恰当的形式辩证统一于诗歌文本之中。甚至可以粗略地判断,新诗百年的历史就是一部由抒情与叙事不断较量调试形成的“光谱”。从郭沫诺狂飙突进般的抒情到闻一多强调理性节制情感,再到穆旦现实、象征、玄学的综合和舒婷的朦胧抒情诗,最后聚焦到当下的叙述性诗歌,通过不断调整抒情与叙事之间比例,形成一条清晰渐变的现代诗歌史。

第三,在高举“叙述”,大张旗鼓地建构“诗歌叙述学”的同时,也要警惕叙述性的过度扩张,伴随着叙述的泛化、口水诗的入侵,给诗歌的诗性所造成的伤害问题。前文提到,与“叙事”不同,“叙述”极具扩张性,随着“泛叙述”理论的兴起,说明性文字、引文、注释等,甚至是抒情本身是否会最终归罗到“叙述”门下?叙述对象的泛化会不会导致叙述研究的无对象化?当然,绝对的抒情会陷入情感的泛滥,造成叙述的宏大或言说的空洞,同样,绝对的叙述也会导致一些问题。2003年,罗振亚教授在研究“叙事诗学”的文章中也敏感地发现了其中的一些问题。他说,“为纠正80 年代‘不及物写作’的偏颇,修正诗与现实的关系,90年代先锋诗歌建构了独特的‘叙事诗学’;其具体症候表现为走向日常诗意,进行‘物’的本质性澄明,注重理性想象的‘空间构筑’‘过程还原’与文本的包容性、语言的陈述性;这种‘亚叙事’的优长和缺憾同样值得深思”[17]88。的确如此,现代汉语是最适宜叙述的语言,打着叙述的旗号大量粗鄙的网络用语、带着荤腥味的隐秘语,堂而皇之地混入口语的队伍,这种叙述过度泛化导致口语诗歌写作泥沙俱下。伴随着网络诗歌、打工诗歌的兴起,“贱民写作”“崇低倾向”作为一种诗歌写作的角度自有其合理性,但是把握不好尺度,就容易“擦枪走火引发事端”,有意无意对诗歌难度的放逐,导致诗歌诗意的流失,确实值得我们反思。

同时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因此在“广义诗歌叙述学”建立的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不同类型诗歌的叙述研究问题。针对不同文类的诗歌叙述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确定具体的研究问题。如抒情诗叙述研究首先要加强叙述与隐喻、意象关系的探讨,叙述性诗歌可以归纳叙述作为修辞的叙述诗性问题,还可以探讨诗歌叙述与小说叙述的异同,归纳诗歌叙述类型和叙述模式;其次,跨学科背景下,要加强学科的融合,借助音乐学、美学等理论探讨诗歌叙述学的音乐叙事、图像叙事问题。再次,在跨媒介背景下,运用诗歌叙述理论研究电影叙述的诗性问题、广告叙述的诗性问题。

总之,这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研究人员的共同参与,只有在宏大的整体观念之下打破学科和门第的界限,在争辩中自明、在合作中互补,才能持续推进诗歌叙述学理论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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