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机制
——基于广东省F市G街道创建“熟人社区”的分析
2022-03-13刘燕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建构
刘 燕
(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单元,是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最佳场域。城市社区治理是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单位制的解体让国家—单位—个人的联结模式以及曾经高度一致、整齐划一的组织化生活随之消散;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高速流动使得城市社区呈现“陌生人社会”的图景,基于生活空间建构的社区共同体代替了基于单位建构的单位共同体。由于社区居民的原子化、利益的碎片化以及关系的陌生化等问题的存在,这种社区共同体更多地是一种形式化的社区共同体,难以建成真正的高度团结、高度依赖的社区共同体。原有的行政主导的、自上而下形式的社区管理已经很难适应新时期城市社区治理和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居民们的功能需求。因此,需要通过共同缔造的方式建构城市社区共同体,推动城市社区治理的长效发展。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国家顶层设计“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对我国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创新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是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理性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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